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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国华:曹植“夺宗”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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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国华
黄淮学院文化传媒学院
摘要:曹植的所谓‚夺宗‛应分为无心、顺承、退让三个阶段,唯一有夺宗幻想的时间段是从建安二十一年曹操立魏王开始至建安二十二年司马门事件结束,时间短且曹植对待立嗣的态度是顺承。曹植之所以引起曹操在继承人问题上的狐疑,最主要的原因是他的政治才能和在摧破儒学上的主力地位。曹丕被定为嗣,除因其嫡长子的身份和受到汝颍士人拥戴外,还得到了谯沛集团实权人物的支持。关键词:曹植;夺宗;司马门


IP属地:江苏1楼2018-11-22 21:32回复
    对于曹植是否参与“夺宗”,诸多学者各执一词,尚无定论,但主要有两个观点:其一,曹植并未参与夺宗,相反“以天下让”。王通认为:“陈思王可谓达理者也,以天下让,时人莫之知也。”[1]54刘克庄认为:“植素无此念,深自敛退。”[2]2其二,曹植参与夺宗。钟优民认为曹植与曹丕形成了各自的政治集团,并“展开针锋相对、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3]38。曹道衡和徐公持也有类似观点。而笔者则认为曹植参与了夺宗,其夺宗过程可分为无心、顺承和退让三个阶段。


    IP属地:江苏2楼2018-11-22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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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曹植的退让
      在曹操密访重臣,确立了继嗣人选之后不久,便发生了“司马门”事件。关于“司马门”事件,《三国志·陈思王传》记载:“植尝乘车行驰道中,开司马门去,太祖大怒,公车令坐死。由是重诸侯科禁,而植宠日衰。”[5]558
      据《曹植年谱汇考》,“司马门”事件发生的时间为建安二十二年[8]210,同一年与曹植相关的有两件大事:其一是“增置邑五千,并前万户”,曹植成为万户侯;其二是曹丕被立为太子。此次事件发生的时间应为封为万户侯之后,在曹丕被立为太子之前。理由如下:如果发生犯禁的事情,即使免于处罚,也绝不可能在同一年被“增置邑五千”,况且也与史书明确记载的“植宠日衰”不合。另外,曹操为定嗣问题以密函访群司,还单独与相关手下密谈。比如,对贾诩的询问若先发生于“司马门”事件之前,曹操已经“吾异目视此儿”,曹植“宠日衰”,便不必有此一问。而且,问罢贾诩,太子已定。“司马门”事件只不过是给了曹操一个重诸侯科禁的口实罢了。可见,从陈寿开始,人们便夸大了“司马门”事件在曹植夺宗失败中起到的作用。
      曹植为什么会开司马门私出呢?共有两种可能:其一为曹植刚刚被“增置邑五千,并前万户”成为万户侯,加之一贯“任性而行”,因此得意忘形,无心失礼之行。其二可能是有意为之。从曹操对此事的重视程度来看,杀公车令,连下三道诏令,此事非小。以曹植的处事才能、理想抱负来看,第一种可能极小。
      “司马门”事件发生后,曹操连下三令。《三国志》裴松之注引《魏武故事》记载,“(曹操)令曰:‘始者谓子建,儿中最可定大事。’又令曰:‘自临菑侯植私出,开司马门至金门,令吾异目视此儿矣。’又令曰:‘诸侯长史及帐下吏,知吾出辄将诸侯行意否?从子建私开司马门来,吾都不复信诸侯也。恐吾适出,便复私出,故摄将行。不可恒使吾以谁为心腹也!’”[5]558
      前两令说明曹操原本对曹植青眼有加,认为其“可定大事”,然而竟私自开司马门到金门,这就使曹操改变了对曹植的印象。第三令说明曹操由于曹植背着自己开司马门“私出”,失去了信用,故“吾都不复信诸侯也”。很显然这是对“诸侯长史及帐下吏”所说,意思是公车令已死,大家要以此为鉴,不要总让曹操以为谁是心腹,其实每个人都有可能违背命令。潜台词是让诸侯长史及帐下吏不要不顾曹操定下的律令,从而失去性命。
      “驰道,天子所行道也。”(《汉书·成帝纪》)根据考证,曹植所开司马门在邺城,此时曹操尚不是天子,因此行驰道虽然违礼,但相比行天子驰道,罪过要小。而且,曹操也认为私出的过错更大,由此开始重视已经存在的诸侯科禁。如果说曹植是因为一贯的“任性而行”,那么便与第一令中的定大事毫无关系。如果此事确定为有意为之,那么一直采取顺承态度的曹植为什么突然要以如此激烈的方式退出继嗣之争呢?当时曹操对丁廙所说“吾欲以植为嗣”,应该能够反馈到曹植耳中;曹操赞叹支持曹丕的崔琰“大公无私、高风亮节”,想必也会传遍朝野。曹操立嗣态度并不明朗,在这样关键的时刻,继续保持顺承与等待可能是最好的应对方式,但退则可免祸。于是,经驰道私出便成了曹植退出竞争的最好方式。因为驰道有专人管理,行驰道私出一定会有人报给曹操,可以对外显露自己的因任性而违礼,可以顺理成章地退出继嗣之争。此事处理有先例可循,《汉书·江充传》记载:“充出,逢馆陶长公主行驰道中。充呵问之,公主曰:‘有太后诏。’充曰:‘独公主得行,车骑皆不得。’尽劾没入官。”[9]2177又如,高平宪侯魏相“甘露元年,坐酎宗庙骑至司马门,不敬,削爵一级为关内侯”[10]696。因此,如果曹操无心立曹植为嗣,那么曹植被降爵一级,便可以与诸兄弟等同,这样既达到了目的,又处于不被猜忌之位。
      自发生司马门事件之后,曹植更是深自退让。《魏志》记载,建安二十四年,“太祖以植为南中郎将,行征虏将军,欲遣救仁,呼有所敕戒。植醉不能受命,于是悔而罢之”[5]558。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说:“植将行,太子饮焉,逼而醉之。王召植,植不能受王命,故王怒也。”[5]558对于此次事件,一般论者将其看作是曹植“饮酒不节”的一个注脚,并以此作为曹植的性格缺点,视其为导致曹植没被立为嗣的一个重要原因。殊不知,曹植本人就曾经创作《酒赋》倡导戒酒。在其文学作品中,他虽多次描写饮酒的场景,却丝毫没有酒醉情节的描写。因此,我们可以推断曹植的那次醉“不能受命”,多半是有意为之。曹操一直有让宗族子弟“为外援,为万安计”的想法,此次起用曹植,便有利用其才以图在未来辅佐大魏上发挥更大作用的想法。曹操的任用、曹丕的饯行都说明在立太子之后,建安二十四年之前曹植表现得中规中矩,并无怨恨或者暗中争夺之事。然而,让曹植任“南中郎将”实职,执掌军事,毫无疑问再次拉近了曹植与太子之间的权力距离。对于其间的利害,曹植了然于心,于是便有了“醉不能受命”的事情发生。雄才大略的曹操见曹植情状,自然知道不能两全,所以,对于此次曹植醉酒误事,曹操并没有任何惩罚,“悔而罢之”四个字,实在是意味深长。
      正是有了这样的铺垫,曹操临终唯一放心不下的是手握部分兵权同时又拥戴曹植的曹彰。《魏志·曹彰传》记载:“太祖至洛阳,得疾。驿召彰,未至,太祖崩。”《魏略》记载:“彰至,谓临菑侯植曰:‘先王召我者,欲立汝也。’植曰:‘不可,不见袁氏兄弟乎?’”曹植断然拒绝曹彰立己的提议,避免了像袁氏兄弟一样相争,或者如东吴般天下中分,曹植早期的“利剑不在掌,结友何须多”不妄自结交;后期的“醉不能受命”极其明智,可以说曹植主动退让顾全了大局。


      IP属地:江苏5楼2018-11-22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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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江苏11楼2018-11-2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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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曹植本为恪守弟道,然而由于曹操对曹植的宠爱,曹植对于宗子的地位有了期待,“假令太祖防遏植等在于畴昔,此贤之心,何缘有窥望乎?”此一问,道出了问题的本质。曹植在被曹操特加爱宠之时,说自己要“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哉!”这分明是在表明自己的志向,但是因为受传统立嫡以长思想的影响,同时也因为曹操的强势,曹植选择了顺承的策略。而在司马门事件之后,曹植彻底退让避嫌。曹植之所以引起曹操在继承人问题上的狐疑,最主要的原因是他的政治才能和在摧破儒学上的主力地位。曹植最终被放弃,是因为曹丕不但有着嫡长子的身份,而且受到汝颍士人的拥戴,得到谯沛集团实权人物的支持,同时也因为双方力量悬殊。


          IP属地:江苏12楼2018-11-2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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