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健事件开始落下帷幕,相关信息开始大量收紧,基调已定,但我还是要来洗洗地,尽管此地非彼地。
传销罪的另一个视角
解释传销罪的条文太干涩,我们无法理解其在现实中的运用为何如此之难,不就是三十个下线的多层次拉人头吗,往往三十个人站好队了还是无法立案。天津监管方介入权健以夸大宣传为起点,换上级调查组后马上添加传销罪,看起来都是民意所迫,可事实呢?
最简单的理解方式
传销罪是一个群体走向来确定的罪,因为他需要三十个人,这是群体,直销定性涉传则比这个更复杂。
我们认为报案就可以立案甚至定罪,这是站在个体角度,不是群体角度,是有片面性的。
就像决定一个学校教学质量好坏,你不能看最坏的学生,也不能看最好的学生,而是看整体升学率。升学率就是传销罪定罪门槛,你需要统计概率是不是过界,而不是个体,不因一个学生成绩来衡量教学水平,但是承担这个水平高低的代表人物却是校长这个个体,也就是传销团伙里的组织领导者。
传销接近于共同犯罪
但由组织领导者承担
我们换个直白的词汇群体犯罪,而非个体罪,有个法律词汇叫做共同犯罪,只是传销这个群体的共同犯罪由个体来承担而已。
在定罪前后,总会有人搅扰视听,有学生说我提高成绩了,有学生说我对学习失望了,到底是真是假以及比例多少,都需要足够的素材和数据来说话。直销和传销其内部的人是既得利益者,只说好的不说坏的,而反对方则集中于说坏的。
那么定性传销的概率就来自于监管方的数据的多少,越多数据来源越能推动定性,所以我也经常鼓励当事人去报案,因为你不报案监管机构不知道有多少;举报后马上就有结果不可能,因为需要大量数据汇集。
难题
直销涉嫌传销的监管难题在于,一直没有这个数据搜集来源,没有数据统计机制,于是我们吐槽通过媒体宣泄的方式来解决,这是我们目前已知的有效渠道。
是谁让举报人走媒体路线的?
没有人,但责任在谁大家都知道。
我们不能苛责监管方是百事通,是万能的,但是我们有权利要求面对这么多传销乱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透明的、公正的信息展示平台,我觉得这是合理诉求。
那么多参与者,每一个城市打传办编制就几个人,搞得定多大工作量?
连个传销分类都是一塌糊涂,这算不算问题?
直销需要计算“升学率”,明摆着诈骗和暴力犯罪的拉人头传销,凭什么还要算?
直销企业违规都甩锅经销商,责任到底怎么落实?
直销企业社会责任到底在监管层是否计入“升学率”?如何向大众解释?
直销规范的条条框框又在哪里,为什么一直是空说不练?
直销夸大宣传到底在“升学率”中扣分多少,有没有标准?
涉嫌传销这个类“寻衅滋事罪”的弹性,运用上如何收窄边界更加精准?
监管空白有多大,寻租空间十倍之,监管只怕也要分析罗列个十大空白了。
传销罪的另一个视角
解释传销罪的条文太干涩,我们无法理解其在现实中的运用为何如此之难,不就是三十个下线的多层次拉人头吗,往往三十个人站好队了还是无法立案。天津监管方介入权健以夸大宣传为起点,换上级调查组后马上添加传销罪,看起来都是民意所迫,可事实呢?
最简单的理解方式
传销罪是一个群体走向来确定的罪,因为他需要三十个人,这是群体,直销定性涉传则比这个更复杂。
我们认为报案就可以立案甚至定罪,这是站在个体角度,不是群体角度,是有片面性的。
就像决定一个学校教学质量好坏,你不能看最坏的学生,也不能看最好的学生,而是看整体升学率。升学率就是传销罪定罪门槛,你需要统计概率是不是过界,而不是个体,不因一个学生成绩来衡量教学水平,但是承担这个水平高低的代表人物却是校长这个个体,也就是传销团伙里的组织领导者。
传销接近于共同犯罪
但由组织领导者承担
我们换个直白的词汇群体犯罪,而非个体罪,有个法律词汇叫做共同犯罪,只是传销这个群体的共同犯罪由个体来承担而已。
在定罪前后,总会有人搅扰视听,有学生说我提高成绩了,有学生说我对学习失望了,到底是真是假以及比例多少,都需要足够的素材和数据来说话。直销和传销其内部的人是既得利益者,只说好的不说坏的,而反对方则集中于说坏的。
那么定性传销的概率就来自于监管方的数据的多少,越多数据来源越能推动定性,所以我也经常鼓励当事人去报案,因为你不报案监管机构不知道有多少;举报后马上就有结果不可能,因为需要大量数据汇集。
难题
直销涉嫌传销的监管难题在于,一直没有这个数据搜集来源,没有数据统计机制,于是我们吐槽通过媒体宣泄的方式来解决,这是我们目前已知的有效渠道。
是谁让举报人走媒体路线的?
没有人,但责任在谁大家都知道。
我们不能苛责监管方是百事通,是万能的,但是我们有权利要求面对这么多传销乱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透明的、公正的信息展示平台,我觉得这是合理诉求。
那么多参与者,每一个城市打传办编制就几个人,搞得定多大工作量?
连个传销分类都是一塌糊涂,这算不算问题?
直销需要计算“升学率”,明摆着诈骗和暴力犯罪的拉人头传销,凭什么还要算?
直销企业违规都甩锅经销商,责任到底怎么落实?
直销企业社会责任到底在监管层是否计入“升学率”?如何向大众解释?
直销规范的条条框框又在哪里,为什么一直是空说不练?
直销夸大宣传到底在“升学率”中扣分多少,有没有标准?
涉嫌传销这个类“寻衅滋事罪”的弹性,运用上如何收窄边界更加精准?
监管空白有多大,寻租空间十倍之,监管只怕也要分析罗列个十大空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