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您好!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根据您发的贴图显示,你驾驶的车辆是在康望线20公里加800米处超速(城关镇香子坝村路段),属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超速违法行为(该路段限速70公里每小时)。由于该路段两侧村民居住集中,出行活动频繁,通行车辆速度过快,容易造成行人受伤道路交通事故。为全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行经村、镇路段要减速慢行之规定,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3年9月13日批准,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此路段按规定对超速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同时,在测速点前后设置了非常明显的提示牌。如果楼主还有疑问,请直接到我局交警大队咨询。
在这里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朋友,文明驾驶,不要超速行车,一定按道路标示牌提示驾驶车辆,以确保自己和他人安全。再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