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在国内认证:
1. 所有上述材料需要由中国外交部递交至意大利使馆进行使馆认证(使馆领事处窗口不接收任何有关助学金材料的认证申请),申请人提交认证材料时,应同时提供学生本人护照首页复印件,有效签证/居留复印件。
2. 上述2. 3 材料公证书的公证词中须出现“原件属实”字样以反映该文件的真实性。
3. 上述1.2.3 材料需一并提交认证申请,不得单独申请其中某份材料的认证。
4. 上述所有以公证书形式提交的文件应翻译为意大利语。请申请人保证所有公证书中意大利语译文的质量,译文不合格将存在被退件的可能性。另:翻译公司盖章不得出现“原文与译文相符”字样。
5. 为了材料的核查,意大利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补充材料的权利。
6. 所有核实电话应提供座机号码,不得提供手机号。
7. 由于申请材料数量巨大,请申请人自行掌握材料提交时间,以免延误助学金的发放。
8. 请申请人妥善保管材料,一旦丢失,恕不补办, 必须重新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