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区文化路实行单向通行的通告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市区文化路全段实行单向通行的交通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二○一九年七月十五日零时起,对招远市市区文化路全段实行机动车辆单向通行管控。文化路:东起罗峰路,西至金城路,只准机动车辆由东向西通行,禁止机动车辆由西向东通行。
二、通过单向通行路段的车辆,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信号规定,严禁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三、非机动车暂不受单向通行规定的限制。
四、凡违反单向通行规定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驾驶人员罚款200元、记分3分的行政处罚。
五、文化路金城路口、文化路文昌路口、文化路罗峰路口将启用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对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特此通告。
招远市公安局
2019年7月10日
关于对市区文化路实行单向通行的通告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市区文化路全段实行单向通行的交通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二○一九年七月十五日零时起,对招远市市区文化路全段实行机动车辆单向通行管控。文化路:东起罗峰路,西至金城路,只准机动车辆由东向西通行,禁止机动车辆由西向东通行。
二、通过单向通行路段的车辆,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信号规定,严禁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三、非机动车暂不受单向通行规定的限制。
四、凡违反单向通行规定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驾驶人员罚款200元、记分3分的行政处罚。
五、文化路金城路口、文化路文昌路口、文化路罗峰路口将启用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对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特此通告。
招远市公安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