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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第十场官司开庭审理,未休年假的工资差额申请是9331元,庭审结束对方同意调解为4500元,我直接拒绝调解。不知道仲裁院会怎样裁决。今天第十一场官司也在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意见分歧较大。等待二审法院判决。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9-08-29 21:59回复
    因仲裁院长是他们的亲戚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9-08-30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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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劳动合同上的法人代表现在正是仲裁院院长。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9-09-01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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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误,都是国家单位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9-09-02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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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单位领导否认事实,请的律师在法院说假话。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9-09-04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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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休年假的仲裁结果出来了,工资差额是按两倍计算,且最后两个半月未上班必须折算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9-09-12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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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很快,八月二十六日开庭,昨天就有结果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9-09-1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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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结果不知道是否还要起诉法院?未休年假的日工资是按基本工资计算的,没有按平均工资计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9-09-1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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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休年假的工资差额的案子不知道是否要起诉法院,还在犹豫中,是否有朋友给我点建议?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9-09-18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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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已经与单位有劳动纠纷了,那你满一年后没有休年假,你可以主张未休年假的工资差额。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9-09-25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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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还是去法院起诉立案了,未休年假的工资差额,因不服政府单位领导说假话,希望法院能够调查。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9-09-27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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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支持


                        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9-11-23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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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高院再审申请有做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19-11-30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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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呀,一项主张一场官司,分开起诉。


                            来自Android客户端25楼2020-01-1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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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了哦


                              来自Android客户端27楼2020-04-27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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