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铭吧 关注:16贴子:9,546

很欣慰,这段时间,赞成轻判的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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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支持


1楼2009-08-21 15:42回复
    拭目以待
    看100万和5万的区别有多大!


    2楼2009-08-2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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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8.0.244.*
      也谢谢大家的支持,做为一个法盲,孙伟铭的死活与我无关,但我总觉得中国的法律应该更健全一些。动不动就枪毙。都已经鉴定是罪酒驾车了,为何还非要判成是危害社会安全。一个傻子杀了人,总不至于也枪毙吧。应该算是过失杀人吧。不好意思,我算是个法盲。


      3楼2009-08-2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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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20.92.*
        关你屁事


        4楼2009-08-22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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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4.173.245.*
          真没想到,象“孙伟铭”这样的人,还有人同情?
          新加坡乱吐口痰罚款500加元(折合人民币2500元),周样情况香港罚1000港元,而日本醉酒驾车死人,是十五年以上的刑罚!!!
          “孙伟铭”无证、醉酒、四条人命、一个生不如死…………。。
          中国现在只有小爱,没有大爱。结果会有更多的孙伟铭“出现


          5楼2009-08-24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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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孙伟铭的谅解,才叫大爱
            英国这段时间会释放一个恐怖分子,此人罪大恶极,主导了一次恐怖袭击,致260余人死亡,被判终身监禁,但这几天由于犯人被确诊前列腺癌,英国决定对他释放,让他在监狱外度过人生最后的时光
            法外容情
            英国人的大爱
            判人死刑要也叫爱的话,天底下还有爱啊?


            6楼2009-08-24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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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你的结论太搞笑了
              照你这种说法,闯红灯的也是如此,明知闯红灯会发生与对面车辆相撞,车上人员死伤的严重后果,仍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其主观故意非常明显,因此所有闯红灯的人的行为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建议刑罚删除交通肇事罪
              反正没用的罪名,留着做什么


              9楼2009-08-2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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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给70码用啊
                你撞死人
                停下来等到  就是交通肇事
                弃车逃跑    就是肇事逃逸
                开车逃跑并且疯狂撞人   就是危害公共安全


                10楼2009-08-24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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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1.179.8.*
                  楼上的,撞死人就一定交通肇事吗?你闯红灯,我的英菲尼迪没违规撞死你,你死了还要陪我钱


                  11楼2009-08-24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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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有车吗?这里是中国。。。不要太天真了


                    12楼2009-08-24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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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
                      你就是开警车救护车
                      人闯红灯你撞死了一样是交通肇事要赔钱


                      13楼2009-08-25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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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律规定,无论行人是否有过错
                        驾车者撞人都占大部分责任
                        所以,即使是一个大人,在非人行横道直接跑出来,被你的车撞死
                        驾驶员一样要负责,因为你没有踩刹车
                        法律如此规定,是因为行人在面对轿车时处于绝对弱势
                        所以11L所说的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14楼2009-08-2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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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你个哈批
                          强词夺理
                          (三)构成条件
                            (1)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对不特定多人的死伤或重大公私财物的广泛性破坏,而不是侵犯某一特定个人的人身权利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的少量损失。这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于其他各类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2)客观要件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后果,或者虽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但却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这类犯罪中的某些具体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行为,足以危 害公共安全的,即构成犯罪的既遂。
                            (3)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应由特殊主体构成。
                            (4)主观要件有些犯罪表现为故意,有些则为过失。过失犯罪比较集中,是这类犯罪的又一显著特点。


                          16楼2009-08-25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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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和你有仇 我开车撞死你  是故意杀人
                            撞死你后 我再去撞死你家人  无关的人我一个都没去撞
                            还是故意杀人
                            如果不认识你我撞死你 再开起车乱跑  一路乱撞 就死你一个
                            我也是危害公共安全


                            17楼2009-08-25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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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构成条件 
                                (1)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对不特定多人的死伤或重大公私财物的广泛性破坏,而不是侵犯某一特定个人的人身权利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的少量损失。这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于其他各类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这点同样适用于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罪也同样是对不特定多人的死伤或重大公私财物的广泛性破坏
                              说到底,你还是不明白,中国刑法的准则,当一个罪名下面的具体罪名可以涵盖其具体行为之时,只能以具体罪名起诉,否则那个具体罪名形同虚设
                              你把这些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素,统统代入交通肇事罪,会发现,交通肇事罪,完全可以替代危害公共安全罪


                              18楼2009-08-25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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