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本一世花间游,却离经易道,只为你一人。
顾望舒最初是想成为丐帮弟子的,山清水秀,桃花盛开,行侠仗义,喝酒玩鸟,一个亢龙四万九。
当然不是因为这些,她只是觉得丐帮给新入门的弟子发的帽子太可爱了!
在稻香村找到车夫王富说自己想去丐帮,王富上下打量了顾望舒,“小丫头,你这身板娇弱,手法也不怎么样,丐帮怕是不适合你啊”
“可是丐萝的小帽子真的很可爱。”
“…啊?”
“可是我想行侠仗义!当一个大侠。”
“当大侠也不是非要打打杀杀,不如我送你去万花谷学习医术。救死扶伤,也是大侠。”
“那我还是去秀坊学医吧,那里的女孩子都穿的粉嫩嫩的,可好看了。”
王富故作深沉地望了望远方“你知道吗,万花谷的医者,号称活人不医。因为普通的病交给普通的大夫去看就好了,万花的医术是为了寻求至境,你若真想做一个大侠,万花谷是个好去处。更重要的是,”王富心疼地摸了摸顾望舒的头,“那里有祖传的生发秘籍。”
“啊…诶…??”
就这样,顾望舒来到了万花谷,不曾想到秦岭之中竟有这样的圣地,巍峨的山脉下,是一片花海!
在花谷的日子可以说住的非常习惯了,闲来无事便可去琴圣那里听曲子,约朋友去仙迹岩下棋,亦或是帮忙照顾受伤的鹿,帮代谷主测试新发明的机关。
新来的弟子都要先学习武艺,待能保护自己了,想学医术的可再学医术。久而久之,顾望舒倒是爱上了花谷的武功,百花拂穴手,点穴截脉,玉石俱焚,用一瞬间的爆发代替运功的痛苦。所以在分专业的时候,顾望舒选择了继续学习武功花间游。离经易道,救死扶伤是个美好的理想,而她选择惩恶锄奸。
日复一日,落星湖畔的雪积了又融,琴圣又写出了好几首好听的曲子,代谷主也发明了更厉害的机关,一群又一群梳着半夏头的小孩子们生涩地拿起毛笔,从最简单的判官笔法学起,晴昼海,晴昼海一年四季都开花真的太好看了!
总之,顾望舒从一个小丫头变成了少女,武艺也有了很大的长进,于是她想出谷,闯荡江湖。
在世外桃源待的久了,总以为外面的世界也是这么祥和太平。看到长安城不再如记忆中那般繁华,才知世道已变,安禄山造反,狼牙军四处作乱。
顾望舒便在长安歇下了脚,她会武功,医术也略知一二,想来可以帮忙保护百姓。这日在野外采药的路上却遇到了几个狼牙军,背着竹篓打架很不方便,总是被近身打,近身对于万花弟子来说非常不利,需要运功的招式总被绕了面向,无法施展,焦灼之际只觉得旁边一阵风刮过,接着狼牙军就被这个人连棍带掌地打倒在地。
这种相遇的时刻,阳光一般都很好,还微微有点刺眼,顾望舒看着眼前人潇洒的身姿,破烂但其实还蛮好看的…裤子,腰间挎着酒壶,打狗棒随意的搭在肩上,昭示着他君山丐帮弟子的身份。那人倒很酷,说了句注意安全就大轻功飞走了。
顾望舒却有些出神,回去把药草交给大夫后就一个人在自己屋里托腮发呆。他来自丐帮,那个最初自己非常向往的地方。他身手真好,一套连招潇洒自如。他打架的样子,他喝酒的样子,他飞走的样子,他的样子,他的样子…不断地在脑海中浮现。
救命之恩,最易生情。
但那时,顾望舒并没察觉到这份感情就是喜欢,也并未被这份心情困扰。只是每天出门时,内心多了一份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