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扶余工业集中区、
扶余弓棚子工业集中区等
整合晋升为省级开发区的批复
松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吉林扶余经济开发区晋升省级开发区的请示》(松政文〔2018〕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扶余工业集中区、扶余弓棚子工业集中区、陶赖昭工业园区、蔡家沟工业园区整合晋升为省级开发区,晋升后开发区名称为吉林扶余经济开发区。
二、吉林扶余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14.78平方公里,包括:
(一)扶余工业集中区5.6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以503国道为中心,南至扶余市建成区边缘,北至北环路向北200—500米,东至三岔河镇老当铺村和腰六号村村界处,西至哈大高铁西1800米。
(二)扶余弓棚子工业集中区1.38平方公里,主要分为两个地块,东侧地块:以503国道为中心,东至503国道与143县道交叉口东3300米,西至弓棚子镇建成区边缘,南至503国道以南200—350米,北至503国道北300—420米;西侧地块:东至143县道,南至301省道南570米,西至143县道西200—480米,北至301省道北1400米。
(三)陶赖昭工业园区6.7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西至同三高速公路陶赖昭镇出口,东至102国道,北至榆陶铁路,南至榆陶铁路南650—1800米。
(四)蔡家沟工业园区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西至京哈铁路东600米,东至汇塘沟,北至冀东1号路北1200米,南至冀东1号路。
三、吉林扶余经济开发区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严格遵守土地管理规定,履行土地供应程序,不得以牺牲土地资源为代价吸引投资,坚决防止闲置和浪费土地。要及时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并按相关要求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吉林扶余经济开发区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加速产业集聚,促进企业集群,尽快形成支柱产业。要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增强项目承载能力,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
扶余工业集中区、
扶余弓棚子工业集中区等
整合晋升为省级开发区的批复
松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吉林扶余经济开发区晋升省级开发区的请示》(松政文〔2018〕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扶余工业集中区、扶余弓棚子工业集中区、陶赖昭工业园区、蔡家沟工业园区整合晋升为省级开发区,晋升后开发区名称为吉林扶余经济开发区。
二、吉林扶余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14.78平方公里,包括:
(一)扶余工业集中区5.6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以503国道为中心,南至扶余市建成区边缘,北至北环路向北200—500米,东至三岔河镇老当铺村和腰六号村村界处,西至哈大高铁西1800米。
(二)扶余弓棚子工业集中区1.38平方公里,主要分为两个地块,东侧地块:以503国道为中心,东至503国道与143县道交叉口东3300米,西至弓棚子镇建成区边缘,南至503国道以南200—350米,北至503国道北300—420米;西侧地块:东至143县道,南至301省道南570米,西至143县道西200—480米,北至301省道北1400米。
(三)陶赖昭工业园区6.7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西至同三高速公路陶赖昭镇出口,东至102国道,北至榆陶铁路,南至榆陶铁路南650—1800米。
(四)蔡家沟工业园区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西至京哈铁路东600米,东至汇塘沟,北至冀东1号路北1200米,南至冀东1号路。
三、吉林扶余经济开发区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严格遵守土地管理规定,履行土地供应程序,不得以牺牲土地资源为代价吸引投资,坚决防止闲置和浪费土地。要及时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并按相关要求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吉林扶余经济开发区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加速产业集聚,促进企业集群,尽快形成支柱产业。要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增强项目承载能力,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