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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及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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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文说明

一、课文内容说明

课文内容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说明我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历程;第二部分,说明我国古代小说在发展过程中的规律。第一部分是从纵的方面论述,第二部分是从横的方面论述,全文纵横交织,互相补充,完整地阐述了我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及其规律。

第一部分讲发展过程,作者是按几个阶段来写的。1.起源:神话传说。2.发展:魏晋南北朝志怪志人。上述两个阶段中,小说同历史归于一类。3.成熟:唐代传奇。脱离历史而成为独立的文学创作。4.继续发展:宋元话本小说、演义小说。5.顶峰:明清文人独立创作,写平凡的人和事。

作者阐述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抓住了两个关键。第一个是文学与历史的关系。萧统的文学定义说,“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就是指出文学作品必须有想像虚构,还要讲求文采。神话传说、志人志怪,都是靠实地访问,从民间搜集而记录下来的,所以同历史归于一类。唐代传奇,有想像虚构并讲求文采,因此就离开历史而发展成为文学创作了。第二个关键是文人加工民间传说与文人独立创作的关系。宋元话本小说、演义小说,都是文人采用民间传说而进行再创作的,写的都是非凡的人物,不寻常的英雄;明清小说,发展成为文人的独立创作,写平凡人的日常生活。抓住上述两个关键,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进程就容易理清了。

第二部分讲发展规律,作者列举了四条。这四条与第一部分的内容密切相关。例如第一条,“中国的小说是来自民间的,是人民群众思想、愿望以及生活实际的反映。中国小说的每次发展、进步都是由优秀的文人作家向民间学习,参与、加工民间创作而取得的”。这在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的几个阶段都可以得到证明。又如第二条,“史传文学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影响”。这从中国古代小说的几个发展阶段中,可以看得更加清楚。作者在课文中只谈了“对人的看法和描写”一点,在另外的文章中还谈了几点(参照“有关资料”)。



1楼2005-11-17 20:32回复
    二、学习重点说明

    1.融会贯通,理解课文

    课文论述的内容极为丰富,从时间说,从远古到清末;从范围说,小说发展的规律,头绪纷繁。因此,必须下功夫贯通起来理解,才能正确把握课文的内容。

    首先,把第一部分讲发展历程的内容按时间顺序串连起来理解。在这中间,可以把发展历程分为五个阶段、两个关键。理解了这些,就理解了第一部分内容。其次,把第二部分讲发展规律的内容与第一部分的内容结合起来理解。例如第二条规律,因为古代小说脱胎于史传文学,因此它不可避免地对史传文学的传统有所继承,这首先表现在对人的看法和描写上。反之,理解了第二部分内容,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第一部分。例如,理解古代小说脱胎于史传文学,那么也就不难理解小说发展过程中话本小说、演义小说的出现不是偶然的了。

    2.举一反三,用实例说明规律

    在课文中,作者已经举了不少实例来说明规律。因此,学生从课文中不难得到启发,模仿着用自己熟悉的例子去进一步说明课文阐述的规律。例如,作者已经用《三国演义》《水浒传》说明第三条规律,但失之于简单,不妨要求学生把说明具体化。甚至有些学生熟悉的但作者没有涉及的例子,也不妨要求学生去说明课文中提到的某些规律。这是学习课文的延伸,也有助于进一步深入地理解课文。


    2楼2005-11-17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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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资料

      一、关于“文学”的含义(胡经之)

      对于文学是语言艺术这种认识,中外都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才逐渐明确。

      在中国,“文学”的含义曾有几度变化。在先秦时代,“文学”是“文章”(“文”)和“博学”(“学”)的总称,“文学”包括了整个文化,先秦诸子的哲学、道德、政论文章,都被说成是“文学”。到了秦汉时代,“文学”还是总括“儒学”和“文章”,但二者渐趋独立,“文学之士”逐渐分离为二:一类归“文苑”,一类属“儒林”。像司马相如这类从事辞章诗赋创作的文人,和那些专门研究儒学经术的学者分开来了。发展到魏晋时代,“文学”和经学、玄学、史学都分立发展。到了齐梁时代,更进而把“文学”细分为“儒”和“学”,把“文章”细分为“文”与“笔”。史传、奏议这一类文章归入“笔”,屈原、宋玉、枚乘、司马相如等人辞章诗赋一类算作“文”(梁元帝萧绎的《金楼子·立言篇》对此有所阐明)。“文”“笔”的划分,表明了齐梁时代对于文学的了解逐渐深入。对于“文”和“笔”的解说,前人众说纷纭,清代学者常把有韵的称“文”,无韵的称“笔”。其实,“文”与“笔”的原则,不只在有韵无韵,也不只在言辞的美,还在于有无情采。齐梁时代就有人把“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的“文”和一般的文章区分开,“文”不仅要有特殊的言辞,而且要有特殊的情采,即所谓“流连哀思”,“情灵摇荡”。这种对“文”的看法,接近今天所说的艺术的文学或美的文学的意思了。“文”和“笔”的区分,把艺术的文学或美的文学同其他文学(其实是文章)从内容和形式上区别开来了。可惜,齐梁时人常常只把诗赋一类视作“文”,而小说一类却排除在外。在创作实践中,齐梁文学的情采,也只局限在贵族上流社会的狭小天地,偏向于追求“翰藻”的华美,形式主义弊祸严重。到了隋唐时代,为了反对形式主义,出现了古文运动,取消了“文”“笔”之分,甚至以“笔”为“文”,“文学”变成了“明道”之器,不区别艺术的文学和道德文章了。发展到宋代,“文学”干脆成为“载道”之具,道学代替了“文学”。幸而,自先秦以来,历代对于“诗”的看法一直较接近于艺术的文学或美的文学这种意思。自唐代开始,“诗”和“文”的区分更加明显,语言艺术的特点在唐诗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在戏曲、小说和一些散文中也日益明显地表现出来。但长期以来,封建文人把戏曲、小说之类看作雕虫小技,不能列入“文学”殿堂,那些并无语言艺术特点的文章却被尊为“文学”正宗。只是到了现代,人们终于把这些具有语言艺术特点的诗歌、小说、剧本和散文称之为文学,而把那些并无语言艺术特点的文章列在文学之外。于是,文学是语言艺术的含义就确定下来了。

      在国外,“文学”含义的变化,也经历了类似的途径。古希腊时代,史诗、悲剧早已很发达,但“文学”并不专指这类东西,而是总括一切文化。西方用拉丁文littera一语来表示一切书写的东西,小至一个字母,大到整个文化,包括具有语言艺术特点的东西,全包罗在内。中世纪神学统治一切,包罗万象,文学被淹没在神学之中。文艺复兴以后,特别是启蒙运动以来,科学的发展,学术的细分,使得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史学、美学等等都独立出来,成为专门科学。剩下那些不能归入科学之列的诗歌、剧本、小说等等,独立出来,称之为文学。

      《美利坚百科全书》(1963年版)里说道,文学“词源上的意思是一切书面的或印刷的东西”。直到现在,“还流行着关于文学的两种对立的观念。一种观念认为,一切说得好的东西都是文学,认为文学风格标志文学和非文学的区别”;“另一种看法认为,文学的核心和基本的特点是在于它是想像的表述形式,一切文学都是虚构的”。日本《万有百科大事典》(1973年版),也把文学分为广、狭二义:“广义的文学是一切用文字书写的东西。”“就狭义来说……亦即与文艺同义。”这说明今人对于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的本质和特征,认识越来越精确,越来越深刻。

      (节选自《文艺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4楼2005-11-17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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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史通》还总结了一条,就是“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恶必书,是为实录”。就是说,爱它而晓得它有缺点,憎它而晓得它有所长。正如我们所理解的: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是对立的矛盾的统一体,不可能有纯粹的东西。好人身上有缺点,坏人身上有长处。这完全符合辩证法。但这不是说没有善恶、是非之分。所爱、所憎,分得清清楚楚;在此前提下,再看次要的方面。比如吴承恩写《西游记》,创造了个猪八戒,它是个小农生产者。他眼光如豆,心胸也不开阔,而且动摇得很厉害,一遇困难就要散伙,回高老庄去。遇到妖魔鬼怪,孙悟空去打,他却躲起来睡大觉;回来一看,孙悟空快打赢了,他怕功劳全是别人的了,赶快跑过去打几耙子。他还爱挑拨离间,几次在唐僧面前说孙悟空的坏话,把孙悟空赶走。总之,这个人的缺点是很多很严重的。但我们并不觉得这个人特别可恨,我们小孩看到他就笑,并没有把他当成敌人来看。为什么?因为作者还写了猪八戒的许多更为主要的长处。比如劳而又苦的事情都是猪八戒干的,长途挑经担,孙悟空是不干的;过那个稀柿洞,硬是猪八戒拿嘴巴拱出一条路来;妖魔鬼怪把他抓起来,他骂到底,从来不投降的。还有,他闹情绪是常事,可始终没有脱离取经队伍,取经队伍少不了这么一个人。这就是说,作者在创作猪八戒的时候,是“爱而知其丑”的,而且把他的丑大胆放手地写得很充分。《水浒传》写林冲,写武松,写鲁智深、李逵,都是采取这种态度。“憎而知其善”,也是如此。《三国演义》写曹操,作者是恨他的,把他当作反面人物来写。可曹操有雄才大略,最后胜利的还是他。他有很多优点,善于用人,善于识才。抓住一点好处就写出来,决不掩藏、抹煞。可这些好处,这些雄才大略,就使他成为一个大坏蛋,不是普通的坏蛋。司马迁写刘邦,写项羽,也持这样的看法。这就是要通过对现实生活的观察体验,写出真实的人来,写出有血有肉的人来。《红楼梦》更是这样。林黛玉是作者同情的,可是写了她很多缺点;薛宝钗是作者不喜欢的,但也并不抹煞她种种的长处。正因为这样,《红楼梦》里写了许许多多的人物,一个个都是活生生的,使我们感动。“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恶必书”,这一条经验我们就没有很好地继承下来。 我们为什么不能把人物写得真实起来呢?生活中有多少使人感动的新人新事,叫我们一写,往往就显得不真实了。

        中国小说还讲究神似。只写得形貌真实还不行,还要神似。苏东坡就讲:“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是说绘画只讲究外形相似,这个见解同小孩子的见解一样,太浅薄了,太幼稚了,因此一定还要神似。鲁迅先生也讲,画头发,画得怎么细,也不可贵。要紧的是画神,画眼睛,把眼睛的神态画出来。我国古代的小说,都讲究形似和神似,更讲究神似。《水浒传》中的几个主要人物,宋江、李逵、鲁智深、武松、林冲等,都写得神似。《红楼梦》更讲究神似,而且写人与人的关系,也写得神似。比如说,黄莺儿,你仔细看看,她必然是薛宝钗的丫环;紫鹃,一看就是林黛玉的丫环;还有,侍书是探春的丫环,入画是惜春的丫环,一看就有这种特点。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写得入神了。托尔斯泰的小说《战争与和平》,写了五家贵族。每家的人一个个性格不同。可总起来每家各有一个共同的家风,一看就是这家的。我们现在的小说,能写到这样子的,还不多。

        我在学校念书的时候,美术学院有个同学,他会画画,他是主张“写意”,主张画神似的。他替我画像,画了一个头,画了几笔头发,再画了眉毛、眼睛。底下就不画了。连个轮廓都没有,鼻子也没有,嘴巴也没有。可是挂在宿舍走廊里,大家一看就说这是我。都说,怎么几笔就画得这么像?我说你为什么不把鼻子画出来,不把嘴巴画出来?你把我搞得太不像样子了。他说,你的鼻子我没看出特点,嘴巴也没特点,画它干什么?你的特点在上部。因此,就抓住了这个,画出神似。《红楼梦》里有很多地方也是这样写的。黛玉葬花,一边哭着,一边念着葬花词。贾宝玉隔着好几十米,在那个山石后面就听清了,把它一句句,一字字记录下来。实际生活里这不可能,这就不形似。林黛玉的声音本来就小,又是哭哭啼啼的,念出来的葬花词你离那么远就听清楚了?可作者不管这一套,如同刚才说的美术学院的同学给我画像一样,他不讲形似,要紧的是抓住神似。黛玉葬花,抓住了林黛玉典型性格中一个最精要的东西。为什么葬花呀?她在怜花。为什么可怜花?她在可怜她自己,就像一朵花一样,在那样恶浊的社会环境里,她这么一个女子,这么一朵美丽的花,就要被摧残践踏成污泥了。她想把花埋起来,“质本洁来还洁去”。这就是抓住了林黛玉典型性格的一个要点,一个“意”,一个神。在这种情况下丢开了形似,而只抓神似。黛玉葬花,构成一个盛传久远的画面,就因为它画了“神”。当然,我是主张要形似的,形似还是基本的。你写现实题材的小说,不形似不行。不过古代有这个传统,我们不能反对。可我们要理解,理解以后评论起来就不同。这在诗歌也是如此。杜甫的名句:“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有评论者说写这棵柏树太粗;有的又说太高,不符合真实。有高明的论者,就指这是笑话:杜甫不是用尺来量树,而是写它的神态与气势。李白的“白发三千丈”,难道可以理解为真有三千丈的白发吗?它是写人的“愁”。古人说,追风逐电的千里马,不能从骊、黄、牝、牡去辨认,也是这个意思。有些红学家寻摘《红楼梦》里的数字之类的实际东西来作考证,我以为也是不必的。

        最后再讲一条,就是语言和表达问题。《史通》里很讲究语言,讲语言要精练。对生活的描写也要提炼。《史通》说:“举重以明轻,略小而存大。”这就是艺术概括。现在我们的语言和构思往往不精练,嫌嗦。多余的字和描写摆在一个人的文章里头,就等于是在一张脸上,本来应该是一个鼻子,你画了两个、三个;本来是一个嘴巴,你画了两个、三个,多余的,看着就不像人了。鲁迅先生很讲究这个方面,我们搞文学工作的同志在语言和表达修养上可以好好下点功夫。

        (选自《中国小说研究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7楼2005-11-17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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