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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疑罪从无,不谈张某疑罪从无让我想起了香港的陪审团。说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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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疑罪从无,不谈张某
疑罪从无让我想起了香港的陪审团。说明我国司法的进一步公正性,人性化发展。但还是出现了漏洞。
疑罪从无应该从制定日起适用于新增发案件,可惜司法没有明确解释这一点。几十年前的错案何止千万,因为设备技术落后,只能靠走访逼问这些方式,到底是不是错案早已无从证明,错与没错之间,按疑罪从无以前的很多案件都符合条件,都可以无罪释放,未来可能每年都会有很多被关押几十年的重犯被释放出来的。只要不死,都有可能以事实不清为由,要求无罪释放。因为那会确实很多证据链不是那么充分,口供也是多份前后不搭,因为是逼问形式,很多罪犯报侥幸心理,常常反复翻供。
对于受害人不公(很可能永远找不到真凶,或真凶被释放还得到赔偿道歉),那么请问真凶在哪里?对于已经枪决的事实不清罪犯不公(他们本来可能也是可以无罪释放的,也有机会换取自由)。
83年严打,出来多少冤案,他们找谁说理去?这社会本来就不公平,对不起他就对不起你,一碗水永远端不平。我觉得对于几十年的老案件,再没找到真凶前,不应该适用于疑罪从无原则,不然对整个社会都不公平,第一,是没有真凶了,对被害人不公。第二,社会误解(以为释放就是冤枉的,事实只是没有足够证据,几十年的事基本也查不清了)。第三,就是对真正冤枉,已经被处决的人不公。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0-09-02 17:28回复
    没有完美的事物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0-09-0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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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西邻蝈乐♬ :手上有抓痕,身上有运尸袋的纤维,中途往返3次回家,上半夜失踪,而且白天下暴雨没去收谷子,半夜出门。警察问晚上去哪了,说去收谷子?家里有同款麻绳和袋子,手上有抓痕。警察审问又说不清白天去哪了,虽然不排除被冤枉,但你说他不是嫌疑最大?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0-09-04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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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年代初期DNA技术还没有普及,国家经济还很落户,国民生活水平也很差。像张君,白宝山等这些悍匪基本都是那个时期出现的。大家知道那时候广州大白天敢飞车抢劫,记得前阵子宁波有个抢出租杀人的,也是最近才抓到。还有温州水库沉尸案,劳荣枝案也是最近才归案。这只是一部分,太多我们不知道的悬案疑案。九十年代只要稍微有点反侦察能力,由于没有DNA技术,没有天眼人脸识别技术,指纹采集技术也是人工核对,基本侦查技术很落后。只能靠大量警力摸排走访,全国跑。严刑拷打确实存在,但不至于吊起来打,还放狗咬人,这个太夸张了。现在也说不清楚了,你这么说大家就这么听。如果真是这样,那比日本鬼子还狠。用电棍,不让你睡觉那时候是普遍现象。技术不行只能靠手段来攻破心理防线,不然又得案件真的不好破。谁杀人也不可能让人看见,证件也不会留下很多。没有天眼和DNA还真是不好形成证据链。我们现在的人证主要靠天眼,全国有几千万治安监控,交通监控更多。物证就的靠DNA技术,电视剧《刑警队长》完美演绎了DNA对案件侦破的重要性。在铁证面前罪犯没办法多份口供,翻供不会存在,零口供照样能判你。
        那么我们回到九十年代,侦破技术很差的环境下。比如张某的案子,假如有DNA技术,提取受伤手部组织,和孩子DNA样本,提起衣服和抛尸现场纤维物证,一对比证物就出来了,想懒也懒不掉。人证现在那个村子没有治安监控。但是27年前不行啊,只能靠逻辑关系,嫌犯神情这些细节来推测。那么有的人有点反侦察能力,心里素质强大,知道杀人偿命,一定会规避杀人事实。然后公安上手段,最后疑犯扛不住认罪,这是当时公认的办案流程。口供反复我觉得太正常了,按照当时的条件,根本不能算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此案如果得以平反,那么司法将重新洗牌,舆论下未来会有更多的案件重审,最终受益人为律师,媒体点击率。
        我一直对疑罪从无表示中立态度。觉得疑罪从无不适用于几十年前的积案,侦破手段技术不可相比,司法完善性,公正性不可同日而语。受害人应该出来申诉了,是时候纠正这个法律漏洞了。
        香港的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和我们的疑罪从无如出一个,可香港是英国司法的衍生,经过了百年的历史沉淀。疑罪从无本身是好的,可以减少今后冤假错案,提高司法公正性,优化侦查技术。是不是适用于几十年前以判案件,就得好好想想这个问题了。错放一千,只杀一人,是对社会的极度不负责,大大增加社会安全隐患。


        IP属地:广东6楼2020-09-04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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