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疑罪从无,不谈张某
疑罪从无让我想起了香港的陪审团。说明我国司法的进一步公正性,人性化发展。但还是出现了漏洞。
疑罪从无应该从制定日起适用于新增发案件,可惜司法没有明确解释这一点。几十年前的错案何止千万,因为设备技术落后,只能靠走访逼问这些方式,到底是不是错案早已无从证明,错与没错之间,按疑罪从无以前的很多案件都符合条件,都可以无罪释放,未来可能每年都会有很多被关押几十年的重犯被释放出来的。只要不死,都有可能以事实不清为由,要求无罪释放。因为那会确实很多证据链不是那么充分,口供也是多份前后不搭,因为是逼问形式,很多罪犯报侥幸心理,常常反复翻供。
对于受害人不公(很可能永远找不到真凶,或真凶被释放还得到赔偿道歉),那么请问真凶在哪里?对于已经枪决的事实不清罪犯不公(他们本来可能也是可以无罪释放的,也有机会换取自由)。
83年严打,出来多少冤案,他们找谁说理去?这社会本来就不公平,对不起他就对不起你,一碗水永远端不平。我觉得对于几十年的老案件,再没找到真凶前,不应该适用于疑罪从无原则,不然对整个社会都不公平,第一,是没有真凶了,对被害人不公。第二,社会误解(以为释放就是冤枉的,事实只是没有足够证据,几十年的事基本也查不清了)。第三,就是对真正冤枉,已经被处决的人不公。
疑罪从无让我想起了香港的陪审团。说明我国司法的进一步公正性,人性化发展。但还是出现了漏洞。
疑罪从无应该从制定日起适用于新增发案件,可惜司法没有明确解释这一点。几十年前的错案何止千万,因为设备技术落后,只能靠走访逼问这些方式,到底是不是错案早已无从证明,错与没错之间,按疑罪从无以前的很多案件都符合条件,都可以无罪释放,未来可能每年都会有很多被关押几十年的重犯被释放出来的。只要不死,都有可能以事实不清为由,要求无罪释放。因为那会确实很多证据链不是那么充分,口供也是多份前后不搭,因为是逼问形式,很多罪犯报侥幸心理,常常反复翻供。
对于受害人不公(很可能永远找不到真凶,或真凶被释放还得到赔偿道歉),那么请问真凶在哪里?对于已经枪决的事实不清罪犯不公(他们本来可能也是可以无罪释放的,也有机会换取自由)。
83年严打,出来多少冤案,他们找谁说理去?这社会本来就不公平,对不起他就对不起你,一碗水永远端不平。我觉得对于几十年的老案件,再没找到真凶前,不应该适用于疑罪从无原则,不然对整个社会都不公平,第一,是没有真凶了,对被害人不公。第二,社会误解(以为释放就是冤枉的,事实只是没有足够证据,几十年的事基本也查不清了)。第三,就是对真正冤枉,已经被处决的人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