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在对外宣传的时间,历来抱着没有亮点也要创造亮点的心态,总要给自家产品找个宣传亮点:比如五大特色,十全十美之类,有些的确有自己的亮点,但也有些亮点纯属凑字数,于是产生了很多好听不好用的产品责任。
例如疾病终末期就属于其中一个,特别是在某些外资或者合资保险公司特别热衷于宣传。这些公司的业务人员会告诉客户,即使客户所患疾病不符合保险条款,那么只要他打到疾病终末期,保险公司也可以给她们理赔。
比如今年的的新冠疫情期间,由于新冠疫情不在重疾所包含条款中,某保险公司就拿这个病种大肆宣扬,号称只要客户达到疾病终末期就可以理赔,但果真如此神奇吗?
例如疾病终末期就属于其中一个,特别是在某些外资或者合资保险公司特别热衷于宣传。这些公司的业务人员会告诉客户,即使客户所患疾病不符合保险条款,那么只要他打到疾病终末期,保险公司也可以给她们理赔。
比如今年的的新冠疫情期间,由于新冠疫情不在重疾所包含条款中,某保险公司就拿这个病种大肆宣扬,号称只要客户达到疾病终末期就可以理赔,但果真如此神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