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20年12月30日中午12点30左右,开车前往岳母家看望老人,她身体不好,前一天正值我们这儿下了一场大雪,我开车带着老婆孩子挂二挡行驶时速20迈左右,经过我们临沭镇于店子东边500处签到有一辆鲁QF586H五菱宏光面包车【车主叫张继伟,家住临沭沭新东街14号】以时速40迈的速度横向向我撞来,致使我右边前后车轮猛烈撞击到路沿石,造成轮毂断裂,车悬架严重变形,左边两个车门严重损坏,家属头上撞了一个大包,流了少量血,四岁的孩子经大人保护无碍。我打了120和122,交警过来处理确认对方是全责,留下我们双方手机号和驾驶证,吩咐我们等候处理。现在都过去了将近一个礼拜了,我家属身体还患有严重的妇科癌变症病需要反复病理活检,上有八九十的父母,下有四岁的孩子,生活工作各方面受限,出门走动拿药照顾父母孩子一家老小都得靠花钱打车,本来就我一个人靠上班挣个三四千快钱维持拮据的生活现状,现在遇到这样的窝心事更是雪上加霜,交警队那边不但没有及时给予处理意见,车放在个人修理厂也没钱修复,对方加入的国任保险在我们县里还没有正式成立,只在我们驾校设立了一个窗口,肇事者的车辆也没有给扣除,家属在医院住院两天我们自己垫付了一千多块钱,为了及时获得处理,我们也没有死皮赖脸的躺在医院,忍受着头疼在家靠吃药来维持,我就想问问这个交警大队处理事故违法行为怎么就这么慢?我还要控告国任保险公司业务员是怎么为受害者维护权益的?故意压低赔偿价格从中为自己获利!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能给予及时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