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王占耀说:“我在哪都可以建房!”
河南省清丰县柳格镇五城村村民 张建国
(联系电话:15738000755)
王占耀,男,中年,河南省清丰县双庙乡仓上村人,长期违法私藏警棍,并多次纠集不三不四的人,违法使用警棍,伤害无辜群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警械是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而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高压水枪、手铐等警用器械,是人民警察的专用装备;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生产、销售、持有、使用,否则将依法追究其违法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王占耀的行为,正好符合上述寻衅滋事罪主客观要件,属于典型的寻衅滋事罪(关于王占耀肆意殴打我方人员一案,王占耀已象征性地作出赔偿,柳格镇派出所说未查出王占耀违法私藏、使用警棍、纠集不三不四的人伤害无辜群众,让我先行签字结案)。
2020年9月3日早上7点半,身为双庙乡仓上村人、柳格镇五城村女婿的王占耀,手持警棍,纠集10多名不三不四的人,到柳格镇五城村,在无土地使用证、城乡规划许可证等各种证件的情况下,强行侵占五城村村民张俊杰(控告人张建国之父)的宅基地,进行违法建筑,并用警棍打伤张俊杰、郝利霞(控告人张建国之妻)。
基于上述事实和证据,我强烈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8条的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追究柳格乡司法所长马刚教唆王占耀强行违建的连带民事责任(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二、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拆除王占耀所占我家宅基地以及村里土地上的违法建筑。
现在,王占耀的违法建筑自建成后,至今依然耸立着,而且还扩展了3-4米,强压着村里的道路,影响公众交通。我多次举报,依然无人过问。更为甚者,王占耀依然到处宣扬如下:
一、我堂哥王占华在清丰县看守所上班,他已经给镇司法所长马刚打过招呼了、说好了:“什么违建不违建的,我建起来了、扩展了就不是违建,没人敢拆除。”
二、是镇司法所长马刚让我家建房的,马所长到我家查禁我家正在建房时,偷偷对我说“等我走了你才建嘛。等你生米做成了熟饭,谁还能把你建成的房子拆了呢?”马所长还教我说:占村里的地建房碍张俊杰啥事啊?张俊杰说占他家的宅基地了,他有土地使用证吗?农村建房不需要有政策法律上所规定的必须有土地使用证、城乡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证件,建起后再补办也不迟、也没事。
三、事发后,马所长就教我把警棍销声匿迹了,教我拒不承认曾违法购买、使用警棍伤人,有证人、证据也白搭,派出不采信。即使看出、查出张俊杰、郝利霞的伤是我的警棍所致,马所长说:公民个人允许购买警棍,不需要报备公安机关,把人打成轻微伤也没事。
四、马所长教张俊杰、郝利霞别说被我用警棍打伤了,就说是他们自己不小心摔伤的,可以从新农合报销医疗费,他们却不听,简直是不知好歹。
五、马所长说寻衅滋事所说的“占用公私财物”,是指有证据证明是公私财物。村里的道路没有证据证明是村里的,我怎么不可以占有呢?张俊杰的宅基地没有证据证明是他的,我怎么不可以占有呢?“我在哪都可以建房!”
大家看,王占耀为何如此猖狂?原来在他背后有众多阴险狡诈的黑恶保护伞,如王占华、马刚等人,教唆他明里暗里置国法于不顾、为非作歹、侵占国家利益、肆意欺压无辜群众。阴险狡诈的黑恶保护伞教唆王占耀销赃灭迹、恶意曲解法律,简直就是丧尽天良、为虎作伥!请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为我作主,在此,深表感谢!
此 致
河南省清丰县委、县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以及全国各级党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各级各类媒体
控告人:张建国
2021年1月17日
河南省清丰县柳格镇五城村村民 张建国
(联系电话:15738000755)
王占耀,男,中年,河南省清丰县双庙乡仓上村人,长期违法私藏警棍,并多次纠集不三不四的人,违法使用警棍,伤害无辜群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警械是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而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高压水枪、手铐等警用器械,是人民警察的专用装备;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生产、销售、持有、使用,否则将依法追究其违法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王占耀的行为,正好符合上述寻衅滋事罪主客观要件,属于典型的寻衅滋事罪(关于王占耀肆意殴打我方人员一案,王占耀已象征性地作出赔偿,柳格镇派出所说未查出王占耀违法私藏、使用警棍、纠集不三不四的人伤害无辜群众,让我先行签字结案)。
2020年9月3日早上7点半,身为双庙乡仓上村人、柳格镇五城村女婿的王占耀,手持警棍,纠集10多名不三不四的人,到柳格镇五城村,在无土地使用证、城乡规划许可证等各种证件的情况下,强行侵占五城村村民张俊杰(控告人张建国之父)的宅基地,进行违法建筑,并用警棍打伤张俊杰、郝利霞(控告人张建国之妻)。
基于上述事实和证据,我强烈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8条的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追究柳格乡司法所长马刚教唆王占耀强行违建的连带民事责任(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二、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拆除王占耀所占我家宅基地以及村里土地上的违法建筑。
现在,王占耀的违法建筑自建成后,至今依然耸立着,而且还扩展了3-4米,强压着村里的道路,影响公众交通。我多次举报,依然无人过问。更为甚者,王占耀依然到处宣扬如下:
一、我堂哥王占华在清丰县看守所上班,他已经给镇司法所长马刚打过招呼了、说好了:“什么违建不违建的,我建起来了、扩展了就不是违建,没人敢拆除。”
二、是镇司法所长马刚让我家建房的,马所长到我家查禁我家正在建房时,偷偷对我说“等我走了你才建嘛。等你生米做成了熟饭,谁还能把你建成的房子拆了呢?”马所长还教我说:占村里的地建房碍张俊杰啥事啊?张俊杰说占他家的宅基地了,他有土地使用证吗?农村建房不需要有政策法律上所规定的必须有土地使用证、城乡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证件,建起后再补办也不迟、也没事。
三、事发后,马所长就教我把警棍销声匿迹了,教我拒不承认曾违法购买、使用警棍伤人,有证人、证据也白搭,派出不采信。即使看出、查出张俊杰、郝利霞的伤是我的警棍所致,马所长说:公民个人允许购买警棍,不需要报备公安机关,把人打成轻微伤也没事。
四、马所长教张俊杰、郝利霞别说被我用警棍打伤了,就说是他们自己不小心摔伤的,可以从新农合报销医疗费,他们却不听,简直是不知好歹。
五、马所长说寻衅滋事所说的“占用公私财物”,是指有证据证明是公私财物。村里的道路没有证据证明是村里的,我怎么不可以占有呢?张俊杰的宅基地没有证据证明是他的,我怎么不可以占有呢?“我在哪都可以建房!”
大家看,王占耀为何如此猖狂?原来在他背后有众多阴险狡诈的黑恶保护伞,如王占华、马刚等人,教唆他明里暗里置国法于不顾、为非作歹、侵占国家利益、肆意欺压无辜群众。阴险狡诈的黑恶保护伞教唆王占耀销赃灭迹、恶意曲解法律,简直就是丧尽天良、为虎作伥!请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为我作主,在此,深表感谢!
此 致
河南省清丰县委、县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以及全国各级党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各级各类媒体
控告人:张建国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