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威胁带来的恐惧:西对偏僻海镇的丁香爱如海深,但是当他获得了丁香的爱并带她进入城市之后,他的感情突然给抛进了一个怪圈。以城市作为宏大背景支撑的文明对海镇文明的强大冲击:森打败了西,并卷走了丁香对他的爱。感情在诱惑和更高级事物面前(可谓是当下人在感情上受到的最大威胁),总是那么脆弱而卑劣,总是热衷于全线溃退与降伏。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说说我的家乡。
我的家乡在川中丘陵地带,山多,不高,大多在海平面以上400到500米,相对高度不到一百。山主要分两种类型,以砂土为主和以石岩为主的。砂土为主的山都给开发出来,种了庄稼,春末夏初收割小麦种棉花,玉米,大豆,还种点红薯,山坡里播下南瓜籽儿,秋天收过棉花种小麦,种油菜,豌豆。而石岩为主的山则略为不同,比前者多石,多崖,被开垦种植的土地也相对少一些,树木多,有针叶松,红色,棕榈树,桑树,马桑,桐树等等,其中柏树和苦檀树所占比重大。一年四季,青葱茂密,带着原始森林的葱郁气息。我家所处的地区属于前一种,也就是说,农业耕作极其重要。土地划分下来后,大多数坡地都给人开垦出来播下豌豆,撒下小麦,或者种上别的农作物。只剩下很少的贫瘠的长不出庄稼的坡地生杂草。羊啊,牛啊都去了,摇着尾巴,吃的吃,啃的啃。
我们说《Fall U》述说的是缘分、怀念、悔恨三者的起承转合;《深处种花人》写到了少年崇拜和感激心理;《孤单西海岸》写的是恐惧的产生。辛唐米娜深知炫耀的坏处。在面对纷至沓来的记忆时,《关键词》要成熟和从容许多,无论在小说还是人生中,从容都是一种境界。辛唐米娜以其独特的词条,对少年往事及记忆逐条分理,漫溢着散文的随意与洒脱,又巧妙地给故事注入了诗的韵律。
这一方式,在后来刘昂的小说里,同样得到了良好的利用。并且在文体上,刘昂在辛唐米娜的基础上,尝试了多样性。其实,形式对于文字的重要性,永远都只能屈居于内容之后称亚。正因为如此,唐颂的小说《最后的审判》,使我的视野突然广阔起来:他竟另劈蹊径写到了友谊!
孩子的友谊,大都建立在某个合谋行为之上。我和狗蛋的友谊,却是个另类,他们相互攻击又若即若离且合谋。这两个孩子在恶作剧般的玩闹中,不经意地就发现了很难为人知的生活不可告人的那一面:死去的人活了过来,活着的人即将死去。当父亲的真实面目暴露无余后,狗蛋失踪了,再也没有人见过他,再后来,他爷爷也死了,死于急血攻心。
在《飞往上海的班机》上,吴藏花清晰地写道:“我承认这是一种病态的偏执,然而对此我还是沉迷不已。尽管其实大部分北京女孩儿的声音并不好听,有的更是嘶哑,可我就是这么不能自拔,就像有人喜欢脚小的女孩儿,有人喜欢脖子细弱的女孩儿,也有人喜欢眼睛大或者眼睛小,睫毛长或者睫毛短,长腿或者细腰的女孩儿,而我,天生就是喜欢说得一口既不过分咄咄逼人,也不生硬呆板如同普通话的北京腔的女孩儿。”从北京到上海,地点上的迁移,在这个小说,却被巧妙地转化成了故事延伸的手段和小说结构:喜欢北京女孩——尝试着跟上海女孩媾和——媾和失败回到北京和遗忘上海之行:这跟起点即终点说不谋而合。
孩子,总是软弱的,在异地的受挫后,他们最终都会义无返顾地选择回到原地回到家里。孩子的软弱都或多或少地幼稚和无助,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增强对这种软弱和彷徨给予无限的理解和宽容。刚才我粗略地写到了我的家乡,现在,我将向你说说我养兔子的事情:
我一直很懒惰,属于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即使是今天我还吃我老娘煮的饭,懒于动手。要是她不在,我就不吃或者随便吃点什么哄哄肚皮。我只十一岁那年养过一次,兔子的数目算不上多,一共七只,还是用压岁钱和我妹妹合伙买的。所以,分摊下来,我只养过三只半兔子。即使按照它们的体重来算也不过我一条胳膊的重量:大约14斤。正月初七从人家家里抱回来。正月初八我就开始了我的养兔生涯。早晨起床的第一件事是,碾碎14颗开胃片,7颗维生素,把它俩和匀了,撒到搪瓷碗里嫩黄色的玉米面上,再用筷子搅拌(一只手往碗里倒生水,一只手捏筷子搅拌,和一般人家和面差不多)。和出来的面不要太干,也不能太湿,恰好和成豌豆粒般大小的颗粒就行了。它们喜欢吃这个。而它们中午晚上的待遇则是青草。草都是上一天下午等露水干尽后从小麦地或者豌豆地里打来的。主要是一些浆汁藤草。晚上和中午一样。所以,后两顿它们看我的眼神和早晨明显一样。早晨眼睛是清澈的,而中午的有点浑浊,像小溪里扔进一颗石头。不到一个月,我记得那时刚开学不久,它们都长成了大兔子,最重的有四斤多,轻一点的也有三斤七八两,最小的那只刚好三斤,秤杆还翘的不是很高。这时候出事了点小事,也许以后我再没养过兔子也与下边的叙述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