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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花溪上|棋笼斋】——〉争端裁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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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财物上的撕扯不清等,凡起争端者,若皆愿听从浣花溪上裁决发落,可双方同至此,画过押后枇杷巷主即差校书女前来问询事情始末,作以裁决。
裁决结果若有不服者,一次机会前往枇杷巷主居处申诉,然不管枇杷巷主作何裁决,此次皆须接受,不可再借口争闹之。


1楼2010-03-09 21:5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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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者须先声名自己姓名,所属何处,争端乃属个人还是所在楼台,
    是否可以代表所在楼台作一切决定,是否愿听从浣花溪上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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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2010-03-09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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