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是不多见的世界杯期间的图,一直想要修一下,可惜图太小又没有时间。正好昨天看了You are legend,写的太好了,又让我想起了这张图,觉得正好可以配这篇文。 也许修的有点过了,看起来太粉嫩了。但是我一向固执的认为我瓦把胡子刮干净的时候是最帅的,所以每次修他的照片都一定先帮他把胡子刮干净,然后处理下皮肤,五官无需改动,因为我瓦的长相太无可挑剔了。于是折腾这么一下,我瓦又变回了18岁,我瓦是不会变老滴,O(∩_∩)O哈哈~
回复7楼: 您犯了两个错误。 第一,这篇文不是我写的,我只是配了图,我明明写着by 舍甫琴科ac07。 第二,您的英语MS也是小嫩。姐给你纠正一个。 with top skill attracking boys and gorgeous face attracting girls确实是有拼写错误,但是语法应该是没错的,top skill 是attract的逻辑主语,现在分词形式符合主语一致原则。with + 逻辑主语+分词的形式称之为独立主格结构,是一种自带逻辑主语的分词短语,在句子中作状语,位置很灵活。 但是如果改成定语从句with top skill attract boys and gorgeous face attract girls.那么就缺少了关系代词,先行词top skill和 face都是在从句中做主语的,故关系代词that/which是不可以省略的。看来英语帝的初中英语语法的定语从句就没学好啊。
还有 bring这个词有两种用法,bring sth. to sb.和bring sb. sth.最后一句话里如果理解成you've brought me the best time ,那么I will always appreciate the best time you've brought me就是对的。这种小地方,无需太纠结了。
回复:14楼 确实是应该加上to的,不过可以把原句理解成brought me the best time ,me为间接宾语,the best time为直接宾语,直接宾语前置,则间接宾语前加上to.太久没在语法上较真了。 这个句子要我写的话是会加上to的,读起来也比较顺。 P.S. 这篇文不是我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