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情节全部是用“福祸相依”这个古老的哲学思想来展开,这样看来就很纯,不驳杂。但是一本好书怎么会让他如此简单呢?余华既然在前言中表达了他写这个书的目的,自然很巧妙的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当老人福贵把一切败光之前,这个人可以总结为浑浑噩噩地在生活。这也是隐喻着现实中一个人在没有找到活着的目的之前的状态。从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生活细节中,这种人以及这种状态很多。正是福贵因为生活发生了重大转变,他才开始了另一种生活——这隐喻着一个人终于开始了“寻找”。后来所叙述的福贵的短暂幸福后都会获得一种永远别离的痛苦,这让作者的主题逐渐的清晰明朗。人,以及人活着的目的被重新建立。到了故事的结尾:“老人和牛渐渐远去。老人唱到: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知道黄昏正在瞬间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和坦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作者用福贵不可琢磨的命运,却又是天生的宿命来告诉我们:面对生命,人应该完成这已经走着,并还要走下去的路。
第一遍看完这书,我只有一个感觉——庆幸,庆幸自己没有被命运如此安排。这和作者的主观写作意图密不可分——文章所展示给我们的作者的语言结构能力是非常出采的。在富贵短暂的幸福光阴里,作者大量运用了缓慢的节奏,甚至展示出每一个细部的丰富;对于本该表现的人物苦难和死亡的高潮部分,却大多运用概略和预叙,这大大减低了残酷和荒诞造成的冲击力。这就让福祸发生了抵触,并让读者展开联想,非常珍惜自己现在的生活。当时给我的想法就是觉得曾经看到过的一句话是多么的正确“假如现在发生的一件事,是你今天最糟糕的事,那是你的幸运。”
在叙事风格上作者做得也是非常的精彩的(后面将做个其他作品的简单比对)。作者采用了“我”追忆往事——福贵早年的浪子生涯来开头,这是种叙述自我的方式。将当下自我的眼光和过去的经历结,追忆命运的不可捉摸;结合语言来看,作者用了幽默的笔触或者说是调侃的语调来完成。当富贵意外的被拉了壮丁,从而经历了出生入死的战乱和远离亲人的痛苦恐惧之后,经验自我开始出现了。这个时候,作者用了作为小说中的另一个“我”的一些话语来把和福贵的“我”相结合,这样它就来临得自然。作者构筑新事件和情感遭遇,用来考验人物的意图,便非常自然的在第一人称叙述内部完成了转换。语调也就变华了。当叙述自我进行浪子经历的回忆和自省时,“我”作为第一人称,使用了黑色幽默和和调侃来夸大了渲染能力,表达了“我”现在对过去自我的清晰认识以及情感距离——这部分的语气是相当的自嘲的。当经验自我同样用“我”来叙述时——“活着”这种自我感觉便开始由模糊逐渐澄明——这是这部小说主题的主体部分。福贵觉得必须找到自己的亲人们(母亲、妻子、孩子)。这样做的原因是有非常真实可靠的支撑点的——温暖和安慰让福贵这才是“活着”的目的。为了完成当下自我经验的传达,作者把它放到了富贵一家人经历了生死而还能互相热爱这个非常高尚和真挚的点,或者说是一条情感的线上去了。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时侯作者的叙述语调也慢慢转向凝重而深沉。一直到整个回忆完结,“叙述自我”与“当下现实自我”相互重合,语调才突然变得豁然开阔。——在古老的福祸相依,塞翁失马、未知的宿命中,什么都能丢失,唯独人盼望“活着”这种念头以及力量怎么也不可能丢失。故事非常自然的结束了,至此,这部书完成了它的崇高使命,使得本来是作为悲剧的故事获得了全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