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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小孩》作者:四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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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没有派来帖子,只说了一通电话给我。我没见过这么难缠的新郎倌。
“森。”我说,一点都不给他面子,“你是知道的,我没有3厘米以上的高跟鞋,没有一色的套装,如果你要我抹口红来见你,我还得骑车到我表姐家去借一管来。请不要为难我。”
森并不多话,与我一起那么久,已经晓得我的脾气,他只说:“如果我要为难你,那么恐怕新娘子是你。”
“你是最后一个。”我端着电话开他玩笑,“把你塞进喜车,我从此就逍遥了。”
“七点半。”难得他有这么决断的时候,大概从此要坐牢的缘故。
放下电话的时候,抬头看到办公室里的花。真是好笑,这几天居然玫瑰巧克力多了起来,一不小心,会迷糊得以为天天是情人节。玫瑰是去昆明回来的同事顺手插进瓶子里的,花朵大得令人难以置信,开得歇斯底里,让人疑心是月季。巧克力塞满了抽屉,新人结婚留给旁人的甜蜜。新人、新人,我们这里的叫法,将要结婚的人叫新人,真是好,从此又是一番新天地,苦乐只有自知。
我相信我从计程车里出来的时候,森已经看到我了,我故意不去理会他皱起的眉头。我的头发乱蓬蓬,白色T恤,牛仔裤,脚踩黑色布鞋。看到了森,我把手伸过头顶朝他挥手,一下子就跳到他的面前。
森穿着黑色礼服,毕恭毕敬地站在酒店门口,对着进去的每一个吃喜酒的人微笑,他的新娘站在旁边,我没多看一眼,所有的新娘都是一色一样的,假睫毛,红嘴唇,鹅蛋脸,白色婚礼服。旁边的仪仗队吹得欢天喜地,让人难以招架。
结婚叫做喝喜酒,所以我十分配合,坐在席间只喝酒。当中一个人跑到酒店阳台上去吹风,手里端的是啤酒,再没情调也不管。反正我穿着布鞋,反正阳台下面没有罗蜜欧。如果有,我就拿啤酒杯子砸下去,质问他为什么来这么晚。
森不知不觉地站在我背后,他来敬酒,这是习俗,对每一位宾客敬酒,每喝一杯,得到一个祝福,所以烂醉的人是很幸福的。
“要你做伴娘,你还不愿意。那么多年了,还是学生打扮。今天有朋友在席间问我你是谁来着。你好好梳洗一下,把头发剪剪短,保管让人十分亲近。”
“真奇怪,伴娘向来是女方的单身女友,你要我女扮男妆充伴郎么?今天你结婚,你管教我做什么?”
“明珠,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嘴硬。我和你那么多年朋友了,今天我大喜,好歹给我点面子。”
我笑出声来:“我都老姑婆了,还充什么伴娘,告诉你那帮朋友去,就说那个穿布鞋的姐姐在等王子的水晶鞋。”
森也笑,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明珠,你总是那么固执,只可惜,我不比你固执。 ”
席间有笑声传来,我和森都望过去。要开始闹酒席了。有人高高地站上椅子,指着新娘子道:“快说快说,爱人之间的叫法,究竟有多少种?”一旁众人起哄,人人抢着回答。丈夫、老公、妻子、老婆、爱人、亲爱的、死鬼、傻瓜。
“宝贝!”有人高叫,“宝贝!宝贝!”
我紧了紧嘴唇,拿手指敲敲酒杯,咕咚咕咚。
“不要这样,我以为你已经忘了。那么多年了,都没再提起,我以为你真的可以忘掉了。真的,明珠,我没想到你会固执到如此的地步。”
我没有顺着他的话茬,把酒杯交到森的手里:“森,你是我那么多的朋友中,最后一个结婚的,谢谢你一直陪我到现在。我以后还是要来敲门蹭饭的。”
我穿过人流不息的大厅,不声不响地走下楼梯,我的布鞋踏在地毯上毫无声息。走出酒店大门的时候,我看到我的胳膊开始起红斑,那么多年了,过敏一直跟着我,一喝酒就起红斑。
那么多年了。
出了门我没有喊计程车,我想慢慢走回家。我的脸有点发烫,呼吸有点急促。我想我有那么点点醉,我但愿我是有那么点点醉了。那么多年了,那么多年了。为什么还是在脑子里呢?
我一直走一直走,腰板直直地走。宝贝,宝贝。我开始心痛起来,人要缩成一团。我不能蹲下,一蹲下就会站不起来。我双手扶着膝盖,抬起头来。那么多年了,这个小孩,还是那么固执,固执得改不了爱哭的习惯。



1楼2010-05-05 23:10回复

    阿德就不说我,他当然不会说我,他只是来看我而已。我想,一个人住,对阿德来说,是稀松平常的事吧。我问阿德他一个人住,吃的什么。阿德用手指拨拨鼻子,面包,煮鸡蛋和咖啡。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老实不客气地说,阿德想不到你真是矫情。说完,我端起画着三只小刺猬的绿色塑料杯子,跑到窗前站定了,转过头对着阿德,冲他举举杯子:“味道好极了。”   
    阿德呆了三秒钟,脸上一副泛滥的笑意,我看他一个嘴角勾勾的成了一个夸张的J字。阿德走过来,把我的杯子接过去,低头看了看,道:“不会是好味道,杯子里的茶垢已经很黄很黄了。”   
    的确很可恶,对着年方二八的妙龄女子指责她的杯子很脏。但愿茶垢能长在这只黑皮猪脸上。   
    尽管如此,我还是很乐意阿德来看我。我每次都用小小的猫眼望他,看到他在小圆镜头外面变长的身形。阿德带来娘托他捎来的很多东西,整瓶整瓶的腐乳和霉干菜,枕头芯子,塑料拖鞋,马牌甘油,涂冻疮的绿油膏。阿德一样一样往外掏的时候,我总是站在一边十分不耐烦,问阿德说,阿德,我娘是不是躲在你包包里?那一次,阿德掏啊掏,终于握紧拳头站了起来。拳头直直地伸了过来,在我眼前摊开手心。   
    “这也是娘让你带过来的吗?”   
    “这是叔叔给小孩子的礼物,快听话,不要再叽咕叽咕吵人了。”  
    “起名了没?你喊它什么?”   
    “乌龟。”   
    我狠狠瞪了阿德一眼:“我要喊它哥伦布,在海里的哥伦布。”  
    “随你。”   
    “那么我也可以喊它阿德?”   
    “你喊它一声,看看它应不应声?不应是吧?那它不叫阿德。”   
    以后,阿德几乎每个周末都来看我。我和阿德混熟起来,随随便便就喊他一声喂。喂,你又带什么东西来?喂,娘托你捎给我的紧箍咒你什么时候开始念?喂,只准吃面,不准吃里面的肉。诸如此类,阿德要么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要么和我抢肉吃,拿筷子扔来扔去打架。气极了骂TMD,互相吐唾沫。他从来不用大人的口气和我说话,他一直当我是个孩子,进屋的时候总是神秘兮兮,包包永远藏在背后,仿佛随时都会变出个可爱的礼物来。如果娘知道阿德是可以用来和我吵架嬉笑的人物,她会捂住胸口晕过去。可是我不会让娘知道,阿德那么的好,他甚至没有告诉我娘我已经搬到了学校外面一个人住,而且他还能忍受我走音的越剧调调。我脱了袜子把脚伸到书桌上去的时候,阿德会从电视机前站起来,走到我面前,一声不响地把袜子套到我的脚趾头上,然后一声不响地坐回去看电视。我只好把袜子拔拔好。   
    无事可做的时候,我们就说话。我有那么点点的结巴,说话的时候连比带划,阿德总是忍住笑看我的手张牙舞爪。他的眼睛那么大,里面都是笑意,我那样心不在焉地说着话,心里暗暗想,那么好的一双眼睛,以后究竟会看住什么样的一个女子。有谁那么好福气,可以天天看着这双眉眼。真想私心地把它永远收藏,永远不让别的女子见到。   
    我们很快乐,我是说我们。我不知道阿德是否愿意我用“我们”。我们做了很多很多事情。都是些那么小的事情。去吃拉面,坐在银行门口台阶上啃苹果,直到里面的保安出来赶人。或者在家里看周星驰发疯,我的嘴巴里塞满饼干,扭过头去对着阿德张了半个嘴大笑。   
    阿德开心得脸都皱成一团的时候,我很想很想一直都是“我们”,我只对他一个人笑得咯吱咯吱,我的头发一直为他留,他对我笑的时候,我觉得我的脚都融化成了泡泡。   
    我疯笑的时候,阿德也会看住我,轻轻呵斥小疯子。那副眼神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他喊我小疯子的时候,看着我,我觉得所有的太阳光都在他眼里。我以为我们会一直是我们。我那么的孩子气,我以为我,再加上一个人,同在一扇门,就是“我们”。  
    


    4楼2010-05-05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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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都是原来的样子,太阳似昨天一样的好,花也从来没有凋谢过,阿德的瞳孔里只照出我的影子。   
      我看住阿德的眼睛:“阿德阿德,别告诉我你真的去买了那张杰克和罗丝的故事。
        
      他微微低头看着我,乐不可支:“小孩子,瞎起片名。我上一次看的时候,还年轻呢,看到最后,都哭。咦,你的眼睛,怎么了?红红肿肿的,昨晚睡迟了么?涂过牛奶没有?”   
      “我比你厉害。你年轻的时候,就是我还在学立体几何的时候,我怕哭,连看都没去看。”我退后一步,吸了吸鼻子,“他们说,杰克和罗丝,名字非常普通,就像中国的阿猫阿狗。”   
      “哦。”阿德笑得嘴巴都有点歪掉了,“小鬼,你真是可爱极了,如果你是阿狗,那我就是阿猫。”   
      是的吗?我没有出声,只低着头,我能够感觉到阿德在微微侧下身子张望我的脸,那么孩子气的动作。我在心里默默数着一二三,预备要变出一张大笑脸给他看。   
      “真是孩子。”阿德在我面前蹲了下来。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我。我看到他整个脸,像冰淇淋一样的融化开来,我小心的碰触到他的目光,柔和并且疼爱。他伸出手来。轻轻按在我的眼皮上,“红得都烫了。”他说。他总有办法让我笑。   
      “昨天看书累了吗?下礼拜一要期中考的吧。恩,考得不好打屁股!看书累了,就不想说话了是吧?那我们不说,看片子好吗?到时候别哭倒在我怀里。”  
      我还是呆呆的,他要觉得我是看书累了,那就看书累了吧。他的手按在我的眼皮上,他还按过别人的吗?还有是会哭倒在他怀里呢?   
      我看到阿德站了起来,我盯着他的毛衣,数着毛衣上的洞洞眼:“阿德。如果我考得不好。你也不要打我屁股,我很瘦,骨头会弄疼你的手。”   
      他什么都没有说,就这样静静的站在我的面前,他离我那么近那么近,我只需伸伸手,就可以碰触到他的胳膊他的肩。我感觉他的呼吸非常的平静柔和,我低着头,他的目光落在我的头顶,我甚至可以感觉到温暖。如果我动一动脚步,我就可以把我的头埋到他的毛衣里,我的双手可以环住他,我可以什么都不想,我可以什么都不说,我可以听到他的心跳,我就让他知道我有多在乎他。   
      很疼的,你知道吗?我抬头看着阿德,心里只有一只手紧紧攥着。  
      “谁是你的宝贝?”覆水就要难收。   
      窗外的太阳照进来落在阿德眼睛里,他低低头,闪过阳光,又很快抬起来:“是你。”   
      我感觉到我微仰着的脸,一点一点的在扩散笑意。心照不宣。原来对自己残忍些,也许会有自欺欺人的幸福。我的阿德又回来了。
             想和心爱的人一起吃饭,看着他头发垂下来低头扒饭的样子,嘴角有饭粒,抬起头来对我微笑的样子。
      阿德还是每个月会有一两个周末来看我,他知道我喜欢什么,所以从来不送我任何东西,吃饭的时间一到,我们就去找拉面店。我喊他叔叔,他一高兴就会喊宝贝,那么顺口,好像我天生就是他的宝贝。   
      我总以为我们会有很多时间,我知道我的脚已经很多很多年不再变大了,小的时候,我问娘,我什么时候才可以长大。娘说,当鞋子不再换大的时候,明珠就长大了。明珠早就长大了,可以做很多事情了。对着一个人大声说我爱你,可以抱住他的眼睛不眨地看着他,为他织一百双毛线袜子,对着他的耳朵眼唱月亮代表我的心,可以做很多很多天经地义肉麻的事情。   
      我没有天经地义,无论我多努力长大,他始终都走在我前面。脱了袜子脱了鞋子赤足拼命地赶,他始终多我十年流光。   
      很多时候,我们就这样并排走路去吃面,我走左边,他走右边。我抬头对阿德说,阿德,我喜欢的东西,是要放在右边的。阿德听到总会把筷子、酱油、醋,餐纸和一大堆零碎的东西放在我的右手边。那个时候他就很少说话,我是那么清楚的记得,他的眉毛平整而顺贴,不说话的时候他的眉毛很听话,他的眼睛很大,不是说话看人的时候,我的心会长上一对小翅膀。他就坐在我的右边。   
      我的脚真的不再长大,我真的希望时间可以停止,吃面的时候,变成两个石头人,永永远远的吃面吃下去,我的阿德就会一直都在我的右边。  
      吃面的时候,我们就玩一个很老很旧的游戏。拍手唱:我们都是木头人,不会说话不会动,一二三。数完两个人就不动,我低眉顺眼,每次都不看阿德的眼睛,他的眼睛里有咒语,我做不了木头人,每次都会活过来。  
      我不知道大的做木头人眼睛看我的时候,他的心是不是也在看着我,对着一个人,那样的一动不动,是在想着我吗?是在想着宝贝吗?宝贝宝贝,明珠是谁的宝贝呢?
      


      7楼2010-05-05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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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克塞说:时间——停止!时间就真的会停止。所以的怪物都会不动,所以的好人就都会得救,所以的结局都会是欢笑尖叫和拥抱。明珠在睡觉前,趴在床头,明珠说:时间——停止!
        我以为如果时间能停止,所以的飞机都会上不了天。即使所以的飞机都上不了天,我想阿德就是游都要是要游过去的。
          
        我很想问问阿德,在海的那一端,究竟是谁。可是,无论是谁,她一定不是木头人,她一定不会像我一样动不动就掉眼泪,那里的阳光充沛,她一定比我更懂得微笑灿烂。她懂得他的延伸,不会因为他的每一次扬眉而大惊小怪。她和他不会有流年交错。
          
        我们没有再去吃面。阿德说,记得明珠以前说过会煮很好吃的面。我不记得我以前说过这样的话。我只会吃面,但是不会煮面。我真是糟糕,就像我只想和阿德在一起,但是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在他的身边。   
        我不知道煮面原来是要过汁的,要拿冷水冲,一串面放进锅里煮得像烂糊。明珠手忙脚乱,一急就又要哭。真想摔掉铲子筷子,掀掉锅子,然后只挂住阿德死去活来哭一场,大声问为什么他要走,如果走了谁来看这个小孩子。   
        连面都不会煮的小孩子,有什么理由不让阿德走呢?   
        “对不起。”我站在厨房门口。低头小声说,“阿德,我把面煮坏了,我不会煮面。”   
        “哦,没关系小孩子,以后会学会的。”阿德的眉毛又好看的飞起来,他对我微微笑,在我面前坐下来,“以后明珠学会了,不知道做给谁吃。”他停了好一会儿,伸出手来扯扯我的耳朵。他抬起头来,我头一次看他这么认真的看我,像看个大人似的。   
        我蹲下来,把头轻轻靠在阿德的膝头,我的长头发垂下来盖住了我的脸。我不知道他是否感觉到我在哭。我要努力哭拼命哭,我的眼泪就会穿过他的牛在哭弄湿他的膝盖。如果我多哭点,等他老了,大概要得风湿痛。他痛的时候,也许就会想起我,或者微笑,或者低声骂***。无论如何,他总归会想起我。   
        头一次靠得那么近,他的手慢慢的理着我的头发。我可以感觉到阿德的下巴快抵到的头。他的下巴在微微的抖动。下巴冰凉湿润。   
        “如果明珠在十年前就会煮面就好了。”他说。   
        那后来的一个月,阿德没有来看我。我知道他已经停留在那个总是下雪的地方,那里个瀑布跌落得比我的眼泪快得多得多。   
        这里也有天冷的时候,不是每个冷天都会下雪。如果下雪,我就会在房里尖叫,我知道阿德听不到。他当然也不会看到我在玻璃窗上写什么。重复又重复的三个字,以为这生生世世都忘不掉了。   
        我从校外住回寝室,一个人留在外,疑心起来,半夜开好几次门,总以为门外有人默默站着。等我伸出头去便会跳起来,喊我明珠,对我说我们明天去吃拉面。我站着不动,等他来拉我的胳膊。非要等到自己冷了才回过神来,发觉自己穿着睡衣睡裤的一个人站在门口,这才知道这个人也许是永世不得见面了。关了门,蹲下来细细的哭。哭得流出来的眼泪都冷掉,然后低着头爬到床上去睡觉。   
        莫名其妙的小毛病一下子都跑出来,一秒钟以后肚子抽得得厉害,全身长满风疹块。校医叹气又叹气,问明珠为什么小时侯没有根治。我木木的站在一边,小声说,没懂事的时候就有了,每年都会长出来。“大夫,是不是太任性固执的人都会一直长风疹块?”校医咧开嘴巴笑不声音来。   
        明珠一个人坐在输液室里,一滴两滴三滴,那么慢那么慢。如果阿德此时突然走近来,我要飞快站起来,我要伸出胳膊给他看,阿德,你看你看,我又过敏了,我全身长满了风疹块。阿德,你有没有看到?阿德阿德,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8楼2010-05-06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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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早上睁开眼睛,以为自己什么忘了。天慢慢的亮,明珠慢慢的醒转过来,记忆是泥土里的种子,争先恐后。我把身子蜷成小小的一粒米,你知道吗?阿德,你知道吗?这个小孩子,她还是忘不掉你。
          我每天都是一式一样的日子,扎着马尾辫,穿着牛仔裤去上班,公车来公车去。出门换鞋的时候,娘说,球鞋都那么破了,重新买一双吧。娘说,明珠从小固执呢,喜欢的东西,即使是破旧了,还是宝贝似的藏着。我没有说话,阿德是好的,他在我眼里就是好的,那么,和我去吃拉面,买哥伦布给我,他喊我小鬼,还会揪我耳朵,教我张大嘴巴大笑。以后谁和我做这些事呢?
          每年过年的事实后,小叔叔都会带回来各地好玩的消息,阿德的消息和下一个季节的西装款式、狗肉煲、泰国人妖夹在一起,每次我都尖着耳朵细细地挑出来。阿德给小叔叔邮来明信片了,阿德说又长胖了一圈,阿德说那里雪下得很厚,阿德说也许下一个中秋他会回来。小叔叔这么说的时候,我眼睛盯着饭碗使劲地扒饭,一声不响。
          我的哥伦布还一直养着,永远都长不大似的小小的一粒。我把它放养在房间里,让它四处溜达。有时候它会拿小绿豆眼哀怨似的眼睛看着我。我用手指弹弹它的壳,你做什么不知足?天天在我身边。我是那么的不知足,固执得以为只要不长大,就可以得到想要的东西。
          我慢慢地走回家,橘黄色的路灯光让伟大眼睛觉得异常酸涩,我把手平摊在我的面前。拿筷子吃面的那双手,根根青葱似的,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不是没有幻想过的,偶尔的半夜回家,楼下的路灯边,会有一个人安静的站着,他会说,哦,明珠,你终于回来了,我等你很久了。他会蹲下来,拉拉我的耳朵,小鬼,你好吗?
          我落下泪来,对着路灯的影子伸出手去,我很笨,阿德,我学会煮面了,可是我学了很久,用了很多年。阿德,我不想给别人煮面。
          眼泪挂在脸上懒得擦掉,我拿钥匙开了门,没有开灯,脱了鞋赤足进去,磕磕绊绊撞到了椅子,发出咯吱声。
          “明珠,回来这么晚,你还晓得时间么?”
          “娘”我真心实意的,“娘,我晓得时间的。”
          我走进里间,在黑暗里坐下来,床软软的很舒服,忍不住靠在被子上。喝下的酒,让我想笑出声来。我仰在被子上,慢慢展开一个懒腰。
          “我当然是晓得时间的。”我轻轻地说,轻到自己都以为有人在耳边说,温柔得像有人用手划过我耳边的发梢。“不要哭,小鬼,不要哭。什么都不怕,我还有的是时间。”
          


          10楼2010-05-06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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