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列举了11种情形,有11种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将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实施监管和联合惩戒,惩戒内容不仅包括阻止出境,还包括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从严审核企业债券发行、依法限制公司债券发行等等20多种措施。
为保证税款的有效征收,税务机关对未按规定限期缴纳税款且又不提供担保的纳税人采取阻止出境措施是一种常见手段。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是每个纳税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当事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尽快完税。如果当事人对税务机关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的行为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