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紧急停炉
蒸汽锅炉运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计低可见边缘;
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锅炉水位超过高可见水位(满水)标志,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标志;
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水位计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设置在蒸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锅炉受压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运行。
紧急手动停炉应着重防止事态扩大,具体步骤是“手动”→“小火”→“停炉”。
锅炉停止燃烧后,应关闭主汽阀使主蒸汽管与蒸汽母管隔离,视事故性质,必要时可开启空气阀、安全阀,迅速排放蒸汽,降低压力。紧急停炉时,如无缺水和满水现象,可以采用给水、排污的方式来加速冷却和降低锅炉压力。当出水温度降到70℃时,方可把锅水放净。
㈡附件的整定
◆阀、(高、低)水位报警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蒸汽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的整定值按照阀门仪表图进行整定。
◆所有附件经校验后不准随意解列和任意提高其整定值或者使附件失效,禁止锅炉超压运行。
◆阀应经有资质的单位校验,校验合格后,用户不得自行整定、拆卸阀。并按第6.1.15条规定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不按规定调整阀,会导致锅炉爆炸!
◆要校验阀时,水位表水位应较正常水位略低,并预备在阀开启后能随时进水。
◆切勿敲击阀上的任何部分,开启阀只能用阀上的控制杆。
◆在阀未校验前禁止锅炉运行。
⑴锅炉各零部件安装完毕,系统正常,水压试验合格,确认各部件均能安全启动运转的条件下即可煮炉。煮炉的目的是为了清除锅炉内部的杂物和油污,煮炉时炉内需加入适当的药品,去掉油污等物。
蒸汽锅炉运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计低可见边缘;
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锅炉水位超过高可见水位(满水)标志,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标志;
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水位计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设置在蒸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锅炉受压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运行。
紧急手动停炉应着重防止事态扩大,具体步骤是“手动”→“小火”→“停炉”。
锅炉停止燃烧后,应关闭主汽阀使主蒸汽管与蒸汽母管隔离,视事故性质,必要时可开启空气阀、安全阀,迅速排放蒸汽,降低压力。紧急停炉时,如无缺水和满水现象,可以采用给水、排污的方式来加速冷却和降低锅炉压力。当出水温度降到70℃时,方可把锅水放净。
㈡附件的整定
◆阀、(高、低)水位报警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蒸汽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的整定值按照阀门仪表图进行整定。
◆所有附件经校验后不准随意解列和任意提高其整定值或者使附件失效,禁止锅炉超压运行。
◆阀应经有资质的单位校验,校验合格后,用户不得自行整定、拆卸阀。并按第6.1.15条规定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不按规定调整阀,会导致锅炉爆炸!
◆要校验阀时,水位表水位应较正常水位略低,并预备在阀开启后能随时进水。
◆切勿敲击阀上的任何部分,开启阀只能用阀上的控制杆。
◆在阀未校验前禁止锅炉运行。
⑴锅炉各零部件安装完毕,系统正常,水压试验合格,确认各部件均能安全启动运转的条件下即可煮炉。煮炉的目的是为了清除锅炉内部的杂物和油污,煮炉时炉内需加入适当的药品,去掉油污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