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自身原是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提出的哲学的一个基本概念,又译“物自体”或“自在之物”。它指认识之外的,又绝对不可认识的存在之物。它是现象的基础,人们承认可以认识现象,必然要承认作为现象的基础的物自体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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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认识到物自身, “物自体”或“自在之物”时,物自身便不在认识之外,而成为一个认识:通过 不可认识 ,认识了物自身。
例如,
黑洞不可见,因此我们通过 不可见 见到了黑洞,并拍摄到了黑洞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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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认识到物自身, “物自体”或“自在之物”时,物自身便不在认识之外,而成为一个认识:通过 不可认识 ,认识了物自身。
例如,
黑洞不可见,因此我们通过 不可见 见到了黑洞,并拍摄到了黑洞的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