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见死不救遭雷劈
忤逆不孝、谋财害命会遭恶报,见死不救也有报应。
这是1974年夏天发生在山东高密县律家村的故事。这村有家单姓人家,有个姑娘二十多岁,这一天她用自行车带着母亲去高密县城她姐姐家串亲戚。
回家的路上,在路边发现一个新的小毛毯卷,打开一看是个小孩,还有些钱,她母亲说:“抱着吧。”这姑娘说:“要这个干什么?”于是就把小孩抖搂出来,拿了小毛毯和钱就走了。这小孩不长时间就死了。
事隔没几天,她到离她村十几里地的村去修水利设施出工,突然天气骤变,乌云密布,惊天动地的霹雳一个接一个,干活的社员没等生产队长下令就扛起铁锨往家跑,跑到离她村不远的一个地方,这姑娘在后边喊:“你们快跑吧,我跑不动了!”跑在前面的人拉开她约有一节子地的距离。
这时有人看见一个霹雳的同时,从天上下来一根碗口粗的大火柱子,直冲她头顶霹了下来,震倒了一片人。不多时前面的人慢慢地爬了起来,只有她趴在地上没起来,身上光光的,衣服霹成一绺一绺的烂布条,零零碎碎,有挂在树上的,有在地上的。谁也不敢过去,生产队长大着胆子过去把她翻过来,刚过去的时候,发现她背上写有金色的四个字“见死不救”,不一会就消失了。
此类事例不胜枚举,不仅古代史籍及历代笔记中常有记载,近代新闻报纸中也经常看到。从这些古今中外的诸多事实可以证明,雷击恶人,确有其事。奈何世人一叶障目,每多不信。“为人莫作亏心事,举头三尺有神明;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人生不过百年,善恶皆有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