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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谁看过 萌芽 上夜X写的《灰色童话》 灰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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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0-08-05 15:03回复
    《曲折的爱人》
    有个小偷,精通折纸的手艺,在不干活的日子里,他用几张薄纸能折出花鸟鱼虫,山峦大厦。
    有个折纸师,常偷东西糊口,在不干活的日子里,他妙手空空,予取予求。
    没错,这两者是同一个人。他的过人之处是偷窃还是折纸的技巧,全取决于你怎么看:他折的纸不仅是手工作品,还是吃饭的工具——用一张纸两头夹住一捏,就能把一只鼓鼓囊囊的钱包折进纸里,扁扁的没有厚度,如此这般的五十个钱包都能叠起来放进一只他自己的钱包里。戒指和项链,现金和提包,昂贵的皮草甚至是公文箱,都可以被一张纸折进去。当他需要的时候再次打开,就又恢复原样。
    这绝技如此之巧妙,以至活物都能折进纸里。他的宠物猫COCO从不担心无人喂养,因为他总能在上衣口袋里带着它;大个的黄蜂和蜘蛛,丑陋的壁虎,色泽鲜艳却无毒的玉斑锦蛇,是他常带着用来吓唬女士,制造混乱的帮手;有一头马戏团的小象曾让他着迷,只可惜他一时没带合适大小的纸。他甚至能把“花神”里最钟爱的黑咖啡随身带着长途旅行,在火车的硬座上变出一只热气腾腾的杯子,喝完后也不留什么让人打扫。
    有一位小姐,来自大城市。久未见面的父亲死于绝症,给她在小镇留下一套房产,她在这里小住,整理遗物,思念死者。小镇里没有深宅大院,从门前的花园或屋后的车道都能望见窗户;小姐样貌出众,邻居们常看见青年们在屋子前后过往频繁。然而最大胆者也不过借着送报纸的机会攀谈几句,更多害羞者寂寂无声,只有最敏锐的家庭妇女和猫才能看出端倪。
    小姐是名教师,小镇的逗留不过是一个假期长短。她早已属于城市,不太可能重归故里。与仰慕者一样失望的还有房产掮客:她自豪于自食其力,不想也不用卖掉浸泡了记忆的老宅。
    年复一年,小镇渐渐兴旺起来,渐渐有了城市的样貌。当初的邻居换了一茬又一茬,搬去的地方或好或坏。老宅还在那里无人理睬,小姐再也没有回来。
    某天一个与她酷肖的女孩来到这里,仅存的老人断言这一定是她女儿。她没与任何人多交谈,拿出钥匙打开老宅,清理屋中的种种,如三十年前有人做过的那样。
    屋前的信箱里塞满了广告、电力公司的催款单、疏忽的税务局留下的通知……只有很少几封个人信件。最早的信封都已发脆,好奇的女儿打开其中一封,邮戳上盖的日期是三十年前妈妈离开小镇的第二天。
    信纸上一个字都没有,但跳出一个青年。
    “你好,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我,我爱你。”
    他说话轻声细语,如同刚醒来般羞涩,丝毫看不出来是个小偷。
    


    5楼2010-08-05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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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王与骑士》
      国王被噩梦所扰,累月都无欢容,遂至龙颜憔悴,为此找来国中最勇敢的骑士商议:“爱卿,我该如何摆脱梦魇?”
      骑士屡立功勋,曾多次斩将刈旗,击杀巨人和怪兽,吟诵史诗和出使他国也不难不倒他,节日比武和宫廷舞会都是他大显身手的机会,不乏人把他与古代的英雄相提并论。王国的贵妇千金几乎都为他动心,连教会都对他至今未娶不甚鼓励,主教多次对他言及虔诚者理该生儿育女,好让自己死后仍有人服侍上帝。
      “陛下,无论是何种魔障在您梦中作祟,我都将把它们粉碎。” 为君主分忧的本分让骑士根本不容自己对任务的难度详加思忖。
      “去吧,我的骑士,愿你马到成功。”国王的命令坚决,但语气担忧。
      骑士离开宫殿,寻求智慧的帮助。森林中,女巫直言他须喝下剧毒的药水,魂魄才能进入国王的梦境。
      骑士并不退却:“为了吾王,我无惧生死。”
      “但你需做好万全准备,梦中的魔怪往往凶猛无比。”
      骑士寻来祛毒避秽的犀角,能解除石化注视的孔雀毛,手中的盾牌有黑曜石镶嵌,能抵挡巨龙喷息,披挂整齐准备向噩梦进军。
      喝下毒药的刹那骑士毫无感觉,但放下瓶子时女巫已不见踪影。身边的一切都与平时无异,阳光下树影斑驳,风吹干了髭须。
      骑士跨马赶回宫殿,一路上夕阳西坠,道路平坦熟悉,但无半个行人。集市和城堡同样毫无生气,让他想起自森林里开始已经不闻鸟语。
      骑士慢慢领悟:这已是梦中国度。
      国王的梦宁静非常,传说中的那些魔怪迟迟未显身,无论恶龙或女妖,瓶中妖怪或狮身人面。骑士不敢松懈大意,单手始终扶着剑柄,对周围的一切保持警觉,甚至这梦中的座骑也不让他放心。形体虽然如旧,但谁知它不会在下一秒变成食人的巨蟒?它在街道上闲庭信步,浑然不需人指挥,最终停在了城堡前。
      骑士不加犹豫,拾级而上,走向城堡顶端。那里有国王的卧室,和一切噩梦的根源。
      一切房间的布局与真实一般,骑士敲门而入,国王站立在镜前。
      “吾王,那骚扰您的梦魇何在?”
      国王默不作声,指向镜面。
      为了迎接镜中可能的异状,骑士高举盾牌握紧宝剑。
      但那只是普通的镜子,反射出的是他自己脸。
      “吾王。”聪慧敏感的骑士当即单膝下跪,“若您噩梦的根源便是此人,您已无须担忧——他已喝下剧毒的秘药,再不会回到人间。”
      “我知道,我的骑士。”
      国王的声音无比伤感。她摘下头冠,长发披散。说书人使用汉语,狡猾地隐瞒了她的性别。
      女王的手指划过已逝爱人的脸颊,“从此以后,你将永远只能出现在我的梦里了。”
      


      6楼2010-08-05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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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楼诗人》
        擦玻璃工每天悬几根钢丝,挂一块板把自己吊在半空。擦一座标准高度的大厦要一整周时间,扣除七顿午餐耗去的三个半小时,理论上他其它时间都在工作。工作时视野良好,面前是一块块好像电视屏幕的办公室窗户,隔开几米就有不同节目,背后是城市的四分之一全景,能看到没有人烟的地平线,头顶是天空,脚下是人群。擦玻璃工把浸透肥皂水的拖把挤成半干,擦着一块块玻璃,没有太多的事情可做。于是他写诗。
        城市里的人黄昏下班,第二天早晨再来,有时就能看到相邻的大厦上,水渍在阳光下反射出巨大的诗句。当太阳渐高,水分蒸发,诗句慢慢消失不见,后来者已不能找到踪迹。有幸得见者会记住那些诗句,感到一整天的小小幸运。
        渐渐地,有些人开始不满足于意外邂逅,请了假甚至辞了工作穿行于城市,专门寻找高楼上的诗句。他们彼此之间经常交流自己抄下来的只字片句,鉴定真伪去芜存菁,收集最全者得到了所有人的尊敬。报纸收了鼓励,开始刊登这位无名诗人的作品,配上摄影记者的照片,颇受人欢迎。有人传说这出自某位超级英雄之手,有人倾向于认为这是一个团体所为……大楼诗人成了热门话题,文学评论家们指出它的作品格调空灵,这不愧是俯视城市的人才能写出的诗句。擦玻璃工像真正的蜘蛛侠一样乐于保持身份不为人所知。
        城市里和其它地方一样也会下雨,偶尔也会持续好多天。这些日子里擦玻璃工没有接到工作委托,也不能再在玻璃上写诗了。但是既然,他的诗得到过街头巷尾的称赞,为何不能换一种途径发表呢?他把新诗投给了报纸,签上了自己的真名,但编辑退回了一封显然事先答应好的退稿信。换了几家最热心于“大楼诗人”的报纸,结果也是一样,偶尔出现的手写字体会指出他作品的种种缺点:“修辞粗糙”、“韵脚不严”、“太过晦涩”、“太过直白”,或者,“高度不足”。
        所有人都在等待天气好起来,等待大楼诗人给这座城市写出新的灵魂,没人关心发掘什么新人,这情有可原。擦玻璃工因为沮丧,在天气转晴之后不再写诗也情有可原。但传媒和公众开始感到意外。
        雨季像带走蜘蛛网一样带走了给他们写诗的蜘蛛侠,人们遍寻不着,失望情绪和诸多猜测一起蔓延。幸而事情有了转机。擦玻璃工爱上了一位姑娘,为了向他表达爱意,他像那些雇用飞机在天空用尾烟喷出字句的富豪一样,在大楼外墙上写出了自己的情诗。这被时刻保持敏锐敏锐的报纸捕捉到了,成为了大楼诗人归来的宣言。
        一首情诗如果没有署名,至少得出现歌颂对象的名字。无孔不入的记者搜遍了整座城市所有的“克里斯”,和私家侦探携手,顺藤摸瓜地发现了诗歌作者的身份。有传言说连警察局长都在这次搜捕中出了力——他有个当文学教授的父亲,从小酷爱爱默生。
          
           擦玻璃工成了名人,清洁公司的老板以他为形象代言人推广自己的服务。而这让他陷入了极端的窘境:他可以下到地面来,在纸上写下他的诗句,此时的他再也不会被报社退稿,只有他也数不清几个零的合同在等着;他也可以继续穿上工作服去上班,电视台的制作人甚至很鼓励他这样,但擦玻璃本身都不会再像以前一样自由——在他不愿书写的日子,爱好者们甚至会占据他所在大楼的每一个房间,用录影机拍下他擦玻璃时拖把的轨迹,回去反复重放,试着看能不能拼出新的诗篇。
        擦玻璃工应该怎么做呢?
        他没有像个诗人一样,在某篇杰作写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剪断钢丝寻死。我们能知道的是,再也没有人见到大楼上肥皂水渍组成的诗句。谁也不知道多少天以后,公众消退了热情,在别的地方发现了新的城市英雄,不再有直升机跟拍他的工作。我猜想,在无人注意的某一个高度,他在工作间隙的午餐时候,嘴里叼着汉堡,掏一本本子把诗句写下来,等着下班后带回家念给妻子听。
        


        8楼2010-08-05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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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2楼
          其实我也不喜欢看密密麻麻的文字....
          不过写的真的很好


          13楼2010-08-05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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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1楼
            有的 一会在转点


            14楼2010-08-05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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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0楼
              他女朋友可真幸福
              不过 貌似后来分了
              灰色童话 全是写给他女友的


              15楼2010-08-05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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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6楼
                有的我发不出来 待审核..


                20楼2010-08-05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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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洗澡的龙》   
                    
                  从前,有一条龙是另一条龙的儿子。父子俩从别处搬来,新居隐没山间,一条河穿行于山谷,是他们的浴场。有人说龙寸步不离财宝因而接触了太多金属,有人说它们的巢穴充满岩浆和硫磺,更大的可能是种性使然——它们的洗浴常会毒死河中鱼虾。毒素甚至顺流而下,让下游湖泊里的生灵也遭了殃。渔民们祖祖辈辈居住于此,靠水吃水,对这突如其来的厄运缺乏准备。  
                  水边的人们心思灵活,很快搞清楚了灾祸源头所在。但当权者不可能为这偏僻之处兴师动众,更没兴趣与两条巨龙作对。无奈的渔民只好自己挑选勇敢者,出发与龙谈判。  
                  十五天过去,人们才确信杳无音信的使者成了龙的点心。此时居然还推选出了第二名代表,不得不承认他比前任更有勇气。又十五天过去,他被证明除了勇敢之外还很鲁莽——伐木者在林间发现了他烧焦的尸首,龙一定在言语间被激怒,瞬间取了他性命。  
                     面对现实是千百年来穷人的优点,在继续派人送死和承认失败离开之间,他们没经过太多商议就选择了后者。此时,一个姑娘,如这类故事里通常的那样,渔村里最美丽的姑娘,挺身而出对大家说:  
                  “让我去试试吧。如果不行,你们再背井离乡不迟。”  
                     因为显而易见的理由——她还没有嫁人,村里未婚的小伙子也很多——反对她去的声音很大,但没能阻止她。姑娘没有父母,谁也强迫不了她,而且她胸有成竹的态度让人们觉得她已有了办法,但不便对人说。善良者默默思忖:龙虽凶恶,但不至于对那么楚楚可怜的姑娘下毒手吧?  
                  他们猜得不错。  
                  当龙,像往常一样来到河边,发现已被人捷足先登——一具有着小麦色闪亮皮肤的身体,此时正在他的河里沐浴。  
                  她真美。  
                  龙这么想着,变化成人形,把自己隐藏在树后,一时不知下一步该如何行动。姑娘“及时”发现了他,用尖叫给他解了围。龙顺水推舟地道歉,一如人类青年般窘迫可爱,解释自己只是路过,无意唐突。姑娘穿衣时,他恪守诺言地背转身去远远躲在一旁。  
                  如果有人寻思此时一支背后冷箭足以致龙死命,那一定是对渔家女孩的勇敢单纯缺乏了解。在这闹剧后,龙和她成了朋友。他们常在各处相约见面,养蜂人废弃的小屋,大可容人的榕树洞,圆石闪光的浅滩,蜘蛛筑巢的小径……龙奇怪山野中居然有那么多自己过去不曾知道的奇妙地方,而姑娘恰到好处地把握了赴约的频率。下一个月圆之前,龙已爱上了她。  
                  龙告诉她自己的真实身份颇费了一番踌躇,但事实毕竟瞒不过去:层出不穷的华丽衣衫和珠宝可以出自富家子弟,身手矫健百兽不侵可以解释为常年锻炼,但颈下的鳞片又如何呢?要和姑娘结为连理,这恐怕无法隐藏。他做好了失去她的打算,尽可能说得不卑不亢,镇定自信。出乎他意料的是姑娘并不显得有太多意外——佯装不知那么久已经是她的极限。  
                  既然爱你,我不在乎你是否人类。  
                  只是你的父亲的凶狠让我害怕。  
                     数天来龙为第一句话感动,为第二句话烦恼。他劝说父亲离开巢穴另觅他居,如同人类的老人一样为子女腾出地方,得到的是愤怒的咆哮。今夜他打算再试一次,如果失败,恐怕免不了父子相残——如一条龙终究要经历的那样。  
                  那晚打猎晚归的人听见了山谷里可怕的声响,好像地动来袭夹杂着一百个魔鬼的嚎叫。家庭战争的结果符合年轻者胜的自然规律。龙满身伤痕地回到姑娘那里时,已经不是任何人的儿子。  
                  故事从这里开始失去了清晰的面貌,有人说龙虽在这场两败俱伤的争斗中受了重伤,但还不至于被人类袭击毙命;有人说姑娘真爱上了他。但不论原因为何,姑娘拥抱了龙,为他包扎伤口,感谢他为自己所做的一切。  
                  龙想去洗去血腥,但姑娘阻止了他。  
                  我喜欢你身上的味道。  
                  情人间常见的话语,但当龙意识到这不是戏言时,已过去了数个月。他渐渐接受这个事实,甚至有些骄傲,小心地不去碰触肮脏的猎物,而他妻子用各种植物为他调制香水。  
                  渔民们得以留了下来,继续安居乐业。  
                  秋去春来,湖边发展起了工业,渔民们成了工厂主。人们自己排的废水毒死了鱼,但他们已经不介意了。  
                  有人想起了多年前的姑娘,设法通知她任务已完,可以回来了。这时做此事已经不需要冒险,只需敲击键盘,发一封EMAIL。  
                  姑娘没有逃走,而是在有一天对龙说:去洗澡吧亲爱的,我喜欢你干干净净的。  
                  此后人们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故事的结尾有好几个版本。有人说龙听到这句和当初不同的话语很伤心,意识到自己一直以来都受了欺骗,于是把姑娘杀了。又有人说姑娘明知龙会伤心,故意这样说只视为了报复——传闻她曾有一个未婚夫,就是那第一个来见龙的使者。  
                  比较主流的版本是龙回答说:“好的,亲爱的。”然后接过妻子递过来的沐浴露,走进浴室拧开了水龙头。  
                  书桌上摊开了稿纸,上面是他回来要继续写的故事。
                  


                  23楼2010-08-05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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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的法术》  
                      
                    魔法大师巴林曾收过一名弟子,他的名字目前已不可考。据说在十二年的时间里他学会了巴林的大半本事,从召唤异界的怪物,到改变事物的性状,他无一不精。巴林认为他足可学满出师时,他还依然年轻。  
                    “老师,我还有一样不懂,请你教我。”  
                       巴林问他还想学习什么,他回答:“能毁灭任何人的法术。”  
                    年迈的魔法师沉吟许久,再三询问雄心勃勃的弟子是否当真。年轻人没有听出,或者故意无视了老师口吻中的警告意味,执意要探寻奥秘。  
                    “好吧,跟我来,我将带林你去见一位大师,他能帮助你。”  
                       月圆之夜,魔法师和弟子出发前往森林深处,树妖和狼人对他们避之唯恐不及。长途跋涉之后他们来到了一棵巨大的榕树下,树干粗大一眼望不到边际。年轻人随着老师往树洞深处走去,只走到双腿酸痛,昏昏欲睡,才听到老师说:“到了,我的孩子。”  
                       名为“黑暗视力”的法术帮助他看清了面前的一个老人,衣衫破旧难掩他的高深气息。  
                    “这是我的弟子,想要学习那个法术。”  
                       老人简单地点点头,没有任何多余话语,让人觉得这样的托付非止一次。  
                        整整一年时间里,年轻人跟随老人在树洞里学习各种知识和冥想,“这一切都是为最后那个法术的准备”,年轻人知道这点,非常耐心。最终老人认为一切都已就绪。  
                       “现在我将向你演示那个法术,但它威力惊人,你待在我身边会有危险,所以你只把耳朵留下听那咒语便好。”  
                       年轻人乖乖从命,留下耳朵后离开了那里,一直走了十天十夜,才听到了远方的老人念出那句秘密的咒语。顷刻间森林被烧成了焦土,年轻人也永远失去了听力。  
                    他回到了老师那里,“感谢你为我寻找的导师,那咒语非比寻常,我已掌握,但离我所想像的威力还有不少差距。”  
                       巴林用笔回答他,“既然如此,你可再跟我走一趟,我将带你见一位真正的大师,他能帮助你。”  
                       魔法师和弟子又一次出发,前往大山深处,矮人和地精向他们友好行礼。一天一夜之后他们来到一处山谷,清泉和鸣鸟发出悦耳声响。年轻人仅凭视力也觉得此地心旷神怡,几乎不需要老师做手势示意他已到了目的地。  
                       眼前的老人比上一位更老,褴褛衣衫不但不让他显得卑微,反与这自然融为一体。  
                       巴林对老人说了的几句,老人张开无牙的嘴,大笑着做了回应。  
                       又是整整一年,年轻人已不觉得新的学习有什么难度,但这都是为那法术做的准备,因而他能忍受枯燥,何况还有鸟语花香相陪。  
                       有天老人终于用木杖在地上留下字迹:“我将让你看那法术,但它过于危险,即使我也不能保护你周全。所以如果真想看,就留下你的眼睛吧。”  
                       年轻人毫不犹豫地留下双眼,离开了大山。以灵感辨别方向,间以驭空术乘风飞行,他三天就走出了山区。一刹那间他亲眼目睹了老人做出了那个简短的手势。山脉缓缓流淌成了泥浆,年轻人也永远失去了视力。  
                       年轻人再次回到了老师那里,通报了自己的所得,“那的确威力非凡,即使付出双目我也觉得值得。但我知道那依然不是我理想中的程度。”  
                       巴林毫不意外,拍了拍弟子的手,示意他跟随自己。  
                       从头顶的热度和脚底的触觉,年轻人知道自己跟着老师来到了沙漠,空气里的腥味应该出自响尾蛇或蜥蜴人的体臭。一天一夜之后他们来到了一处地势起伏之所,老师拉住了年轻人前进的脚步。  
                    


                    25楼2010-08-05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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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面前的人一丝不挂,老得难以用语言形容,枯干精瘦得如同蜘蛛,丑陋肮脏得如同穴居人。他的尊容以及巴林如何与他交涉,年轻人都不得而知。  
                         在随后的一年里,年轻人无所事事。高人不关心阳光、食物和水,他似乎也不曾说话或做任何事。一切都让年轻人觉得忍受不了。直到有一天,高人直接对着年轻人心说话:如你所愿,我将教你那个咒语,它只能感知,你需把身体舍弃。  
                         那一刻,年轻人灵魂出窍,随后的刹那,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深深打动了他的身体,接着,沙漠化为了虚无。  
                         随后的许多年,大陆上的居民传说着一个没有肉身的法师,他掌握着威力无边的咒语,却没有弱点可供攻击。年轻人已经不在是年轻人,他甚至已经没有年龄,而老师是真正的老了——在弟子终于回来探望巴林时,他已经衰朽不堪。  
                         弟子诉说了这些年的境况,“现在的我,一个念头便能毁灭一切物质。”老师诚心地恭喜他,弟子却并不领情,一如既往地谈到了“但是”:“但是,我还不能毁灭精神。”  
                         巴林像是早就料到这个贪得无厌者的野心,摇头苦笑:“你还需要一个终极法术?”  
                         “如果它确实存在,当然。”急切的灵魂甚至都能让人想象他的表情。  
                         巴林如同多年前一样,郑重地劝说弟子,这个法术的施展,将给他仅有的存在致命的打击。但如一切贪婪者,此时的弟子已经听不进任何劝告。“您不必推辞,我一定要见识这终极的咒语,我已追求了那么久,不可能在此停步。”  
                         “好吧。”  
                         巴林说完这句话,陷入了沉默。弟子等待了许久,却没有发现任何异状。突然,全无征兆的,他感觉到脸颊发痒,随即想起自己应该早已没有脸颊,但那确实是羽毛的触感。“走吧。”老师的声音在前方响起,不但清晰,甚至还能听到些回音,弟子同样迟钝地想起自己早应该没有听觉。年轻人下意识地跟随老师向前走去,远远的微弱光线,提醒了他恢复了视力。  
                         直走到光的源头,年轻人才明白了一切。在老师说完那句“好吧”的时候,咒语就已经完成了。这个漫长的咒语,从“多年以前”他们跨入榕树洞的那一刻起,直到刚才的“好吧”。  
                         这里是榕树洞的另一头。  
                         “让一个有理智的人陷入疯狂,自己放弃自己的存在,这就是能毁灭任何人的法术,你记住吧。”巴林的声音和容貌与几分钟以前一样年轻。
                      


                      26楼2010-08-05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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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已经出了


                        27楼2010-08-05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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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递员和花匠》
                               快递员自幼就有过人本领,仅凭一个念头,就可以让自己在某地凭空消失,瞬间出现在另一处。之所以选择了快递这个职业,只是因为他生性淡泊,表演逃脱秀的魔术师和来去金库的银行大盗对他而言都缺乏吸引力,也或许因为舞台灯光和警察手电一样让他厌恶。他喜欢自然光。
                               送快递的工作提供了他享受的时间,他总能比客户要求的时限提早到,为不让人诧异,他总是磨蹭一些工夫,站在桥边俯视流水,在广场喂养鸽群,诸如此类。
                               玫瑰是花匠送给一位姑娘的礼物,这份礼物每日一送。但第一次快递员并不知道这点,因而产生了恐慌:如何能够再见这位让他一见钟情的姑娘,让人颇费思量。
                               快递员为她打破习惯,从不磨蹭就把花束送到姑娘手上,尽早见她的渴望如此强烈,让他忘了谨慎。日复一日姑娘收到礼物,但并不诧异。她并不尝试与花匠联络,甚至不认识对方,无从得知这些沾着露水的鲜花仅在一分钟前才刚被采摘。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年。在第三百六十五天,花匠在玫瑰枝条上套了一枚戒指,快递员把这看在眼里。故事到这里发展出了几种版本。
                               在第一种说法里姑娘接受了戒指和求婚,快递员失去了每天的任务。在嫁给花匠的第二天清晨,新娘从暖房中采摘了象征自己爱情的花朵,回到房间插进花瓶后,她惊讶地发现自己熟悉的娇艳如此之快地消失了。于是她若有所思,用几滴眼泪代替了本该存在的露水。
                               另一种说法是姑娘拒绝了戒指和求婚,因为她爱上了每天来拜访他的快递员,但不好意思说出真相。而被拒绝的花匠从此不再送花,快递员失去了每天的任务,在姑娘的记忆中渐渐消退了。某天散步中的姑娘路过一座暖房,发现了自己熟悉的花朵。走进园中的她遇见了花匠,爱上了他。故事以下的发展与第一种结局一样。
                               第三种说法是姑娘根本没有收到什么戒指,得不到回应的花匠停止了追求和打扰。但快递员从别处买来鲜花继续自己的任务。姑娘发现了花朵的不同,流下泪来,从此出发寻找那个暖房。
                               说这个故事的人喜欢抬头看天,常对流水和鸟群发呆,有人说他是傻子,更有人说他是仙人,一眨眼就倏忽不见。
                               还有第四种说法是姑娘没有收到戒指,花匠知趣地停止了追求。但快递员还是每天去暖房买他的玫瑰。花匠一言不发,默默地递过包好的花束,收下等于一次快递费的报酬。如此又持续了一年,快递员不再出现,也许他去求婚了,也许没有,也许成功了,也许没有。
                               说这种结局的人衣裳常沾着绿叶,手掌很香。 


                          28楼2010-08-05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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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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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码头进出的货船承载了来自异国的梦想,让不甘就此老去的青年燃起了雄心。长年辛勤和头脑伶俐,使他薄有积蓄。留下了家里数月生计所需,他带着仅余的10枚银币,瞅准了新船招募的机会,应征当了一名水手。
                            商船经过一个个面貌各异的港口,每次停泊,水手们轮流下船进到城里,贩卖自己带来的货物,买回珍奇特产,品尝美食土产,寻找异邦艳遇。留守船上的人每次经抽签选出,除了青年以外:他身无长物,没必要下船,更重要的是,他未感受到自己的运气将会来临。
                            某天他们来到一个国度,与沿途各国并无多大差异。水手长抽到签留守船上,青年作为部下自然陪着他。
                            天刚过午,酷热难当。水手长厌倦了甲板,吩咐青年跟随自己一起到城里走走。看守之责就留给了前几天得疟疾卧床,刚能勉强起身的一位兄弟。
                            青年第一次见到陌生城市的景象,但久居海港听惯航海见闻的他并不觉得新鲜。水手长更是轻车熟路,与商贩讨价还价颇为利索。时近黄昏,他们忽然发现人群朝一处涌去。打听之下才知,原来本城最大的酒店老板老年得子,为感谢真主,正开酒窖把陈年佳酿免费发放。
                            好酒如命的水手长听闻此信大喜过望。精细的他却并不鲁莽——随身未带容器,饱饮也是有限。恰好身边一个古玩摊,摆放着一只大壶,无盖广口,细嘴圆腹,式样貌似古老却有破绽,更无精美纹饰,见多识广的水手长一看便知是假冒古董,出马开腔,三下五除二就还价成交,可刚才广买特产的他已经花光了身上的钱,连10块银币都拿不出来了。
                            水手长熟知水手们的一切,他们的积蓄当然也不例外。青年被勒令拿出了自己的全部家当,交给摆摊的老婆婆换来那只旧壶。
                            酒店老板果然慷慨,把几十年的陈酿任人畅饮,还灌满了水手的酒壶。水手长得意地返回码头,身后的青年背负所有重物。
                            回到船上以后,买来的东西无一短少,但别人赠送的美酒却不翼而飞。青年发誓自己没有泼洒更没有偷喝。半信半疑的水手长舀了一壶海水,用绳子吊上甲板,果然倒出来时已不剩几滴。
                            破壶!水手长骂了一句,一脚踢开旧壶,绝口不再提什么十块银币。
                            青年默默无语,捡回他花所有积蓄买回的废物,好好保存起来,奢望有天能发现它的价值。为此他忍受了不少同伴的嘲笑,但绝望让他别无选择。
                            若干天后船返航到港,青年回到家中。来不及洗去一路风尘,他就带着壶拜访了本城一位有学问的人。
                            有学问的人检查了旧壶,判断它不是什么古董,只是出自当代拙劣匠人之手。若当铜卖,也许还能换回几个铜币,可这材质比铜要轻,更不可能是值钱金属。
                            听说它还是漏的?
                            有学问的人把壶放在桌上,随手拿过一大瓶清水,从壶顶灌入。片刻后,从壶嘴里果然只能倒出三两水滴。但奇怪的是,桌上没有任何漏水的痕迹。
                            有学问的人心生疑窦,又倒进酒和油,情况亦然。进了壶的东西,只能从壶嘴倒出少许,其余的似乎都不翼而飞了。有学问的人用各种东西一一尝试,连小麦、绿豆也是如此。
                            这是个魔壶!
                            有学问的人下了定论。青年兴奋起来,但立刻被兜头浇了冷水。“这是个魔壶,但没有什么用处。”
                            听说过聚宝盆吗?有学问的人解释。那是一个魔盆,往里面放进一粒米能变成十粒百粒,放进一枚金币就能变出一袋子……总之,把任何放进去的东西变多。而这个壶则恰好相反,会把任何放进去的东西变少。虽然这是种魔力,但没人会对减少自己拥有的东西感兴趣。
                            有学问的人得出了结论就很满意,甚至没有表示出愿意买下魔壶收藏的兴趣。年轻人失望地回到家中,把魔壶收藏起来。他很想再次出海碰碰运气,也许下次能发现有用的宝贝呢?但家里一日也离不开他,弟弟的学费也在增加,他只能留在家乡,继续打短工挣钱。
                            


                            30楼2010-08-05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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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天,年轻人的弟弟回到家里,看见了架子上的魔壶。白天学堂里同学玩耍乐器的声音还在他脑海里,他拿过魔壶,顽皮地把它当作喇叭,对着壶嘴吹起来。
                              青年完成了工作正要回家,却在老远处发现自己家的破屋顶飞到了半空。青年赶忙冲回家里,发现妈妈在厨房吓得魂不附体,而弟弟手拿魔壶呆立着。费了半天劲他才搞清楚原委:弟弟朝壶嘴里吹的一口气,在壶顶出来时就变成了狂风,把家里老旧的屋顶都吹掉了。
                              青年低头想了想,没为房子破了犯愁,反而拍着弟弟的肩膀,哈哈大笑起来。“‘我们家的期望全在你身上。’这话说得果然没错。”
                              葡萄酒、香料、橄榄油、沙金、甚至小粒的宝石……一切细小却有价值的东西,都从青年的魔壶嘴里源源注入,从壶顶喷薄而出。他们家很快富了。
                              青年为家人买了最好的宅院,为弟弟请了最好的家庭教师,而为自己买了最好的海船。他雇了水手长和以前的同伴,带上满载的货物,踏上见识世界之旅。
                              每一座港口都有值得一提的珍闻奇事,但命运之地亦然是贡献出了魔壶的所在。青年旧地重游的这天,举行庆典的已非酒店老板,而是国王。那是公主成人的生日,所有臣民将有幸一睹她的芳容。
                              与所有童话故事所载一样,看热闹的异邦青年对公主殿下一见钟情。豪富的身份,让他得以与贵人为友。国王招待了这远来的青年才俊,对他的慷慨和有礼赞赏不已。凭借金银赋予的勇气,青年提出求婚,国王却表示为难——作为以商立国的港口之主,他并不太看重贵族血统,但公主自幼丧母,性情刚烈,一切要由她自己作主。
                              公主品格高洁,偏好诗歌和艺术,像大多她这种出身的人一样,对铜臭满身的商人有一种原始的轻蔑。青年奢华的排场和过分的殷勤适得其反。“我要嫁的人是这世界上最温柔、纯净和敏感的爱人。”说过这种话的人,必不肯轻易对成堆的珠宝和锦绣露出笑颜。
                              青年不肯罢休,搜罗来名家画作与雕塑,投其所好终于让公主笑纳了礼物。但出身市井的青年临阵磨枪的艺术素养和宫廷谈吐,在公主面前只能换来故作收敛的嗤笑。
                              国王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决定提醒自己的富豪朋友知难而退,以保全皇家体面和他们之间的友谊。青年并非狂妄无赖之辈,此时只有痛苦地向国王报告了归期。国王安慰他世间有无尽好女子,摆下送行宴席,请他务必光临。
                              转眼到了送行的日子,席间除了青年,每个人都很欢乐,连公主都因为终于拜托纠缠显得心情不错。青年席前摆着他的魔壶,珍馐美酒在他眼前如同无物。他只能痴痴看着心上人,想着再次相见不知是何年。
                              国王看出他的苦闷,频频向他劝酒,宫中常蒙他厚赠的达官贵人也都来与他碰杯。转眼间青年半醉,再也抑制不了内心苦涩,长叹出声:公主殿下,我是多么爱你。
                              奇怪的是,这一声叹息仿佛让时间停止了。席间众人停了说笑,乐师也忘了下一节的曲调,公主本人则神情有异,激动的泪珠在眼中打转,问道:你说的是真的吗?
                              真的!当然是真的,我多么爱你!
                              青年毫不犹豫地回答,当即看到公主激动哭泣,宫中众人则鼓掌喝彩。还没全醉的他惊喜之余有点不明所以,低头猛然看见,自己正对着魔壶老伙计的壶嘴。
                              把“少许”变成“极多”的魔壶,原来连情话也适用。
                              之后的故事通常可以不必再提,但既然提了必有理由:国王当即把公主许配和青年。水手长被派遣回家乡,接老母和弟弟来参加青年的婚礼。同船前来的还有一个人,那是在家乡弹丸之地被人称为有学问的人,他为青年鉴定过魔壶,曾把它视若蔽履,而现在要忍着羞愧来问他的朋友商借宝物。临行前他留下字条,有人偷看了字迹,上面写着:
                              亲爱的姑娘,我出门去了。
                              回来时,就能讲给你最动听的故事。
                              


                              31楼2010-08-05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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