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点,“避祸离家”。宝黛爱情不是到了香巢垒成的地步了么?这个时候,宝玉突然发生了一件事情,一件祸事,极大的可能就是:柳湘莲作强盗的案子。柳湘莲“作强梁”,这也是书的前面《好了歌》注解和脂评已经提示过的。这个案子一直没有发,到抄家前的某一个时期,柳湘莲作强梁这个案子发了。柳湘莲唯一的朋友是宝玉,因此这个“强盗”唯一的知情人是宝玉。那么按照当时大清律例,强盗只要得财,抢到钱了,皆斩。对强盗包庇、隐瞒、知情不报、资助路费、提供帮助的,减一等,不斩至少是流放。这下贾宝玉就不得了了。朋友做强盗了,你是唯一的知情人,贾宝玉怎么办呢?他有一度离家避祸,离开贾府逃了一段时间。但柳湘莲因为在尤三姐死后已经跟随瘸道士出家了,已经回到太虚幻境了,所以正犯很可能被认为已经死了,正犯死了,从犯就能减轻。这里就讲到贾宝玉是怎么放出来的。我们讲贾宝玉逃是有根据的,前面有伏笔,但讲得太仔细时间就不够了。贾宝玉是怎么给放出来的呢?一是柳湘莲这个正犯已经出家找不到了,官府以为他死了,从犯是可以减轻的。第二按照大清律,你虽然有牵连,但真的不知情是可以赎罪的。实际上,柳湘莲做强盗这个事情,确实没有告诉贾宝玉。“冷郎君惧祸走他乡”那段,他惧什么祸,冷郎君,柳二郎要走他乡,要跑到他乡呀?一般的,都以为他打了薛蟠,惧这个祸,所以他跑了。其实不是。第一,打薛蟠根本够不上祸,你们仔细看,薛姨妈也好,宝钗也好,贾珍、贾蓉也好,还拿他开玩笑呢,够不上祸。第二,柳湘莲和宝玉讲,他要走他乡在前面,他打薛蟠在后面。后面发生的打薛蟠不可能成为他要走他乡的原因。但曹雪芹故意用错综法把两个事情错综起来写,结果我们现在一看,都以为柳湘莲的祸就是打了薛蟠,但你得细细的看,一先一后。就是说,柳湘莲走他乡的这个祸,什么祸,宝玉说“你究竟为什么要走呀”,柳湘莲冷笑一声说“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没有告诉他,告诉他就麻烦了,告诉他,宝玉就是知情人了,那就要犯法了,那就要治罪了。柳湘莲这个人非常聪明,很有远见,这么知心的朋友,我要远走他乡,避什么祸,就是不告诉他。我们一般以为他不够哥们,宝玉那么留恋你,你还不告诉他是什么原因。但这件事不能告诉他,不能说我做了强盗,杀了人,不得不走。这样一来,宝玉就是知情人了,这样如果事情一发,宝玉就拿住了,就判刑,至少是流放。柳湘莲是个很不简单的人物,他就是不说。最后宝玉释放的第二个原因就是他不知情。调查了半天,它确实不知道柳湘莲闯了什么祸,做了什么强盗。他不知情可以释放。我们刚才讲了,第一,正犯死了可以纳赎;第二,不知情可以释放。这是大清律的规定。第三,更重要的,由北静王水溶和神武将军之子冯紫英的保驾。秦可卿出丧,贾宝玉路谒北静王,脂评有一个提示“为后文之伏线”。冯紫英和贾宝玉喝酒,说从铁网山打猎回来,说了一句话:“正是不幸中之大幸”!这也是伏笔,脂评说:“又伏一大事样”。伏什么呢?贾宝玉遭难关到了狱神庙之后怎么放出来,一个是北静王水溶起了作用,另外一个神武将军之子冯紫英起了作用,所以“不幸之中大幸”,放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