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时代,数据、互联网账户、网络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能够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具有财产利益属性和一般商品属性,法律对此有保护的价值和必要,破坏、毁损他人的虚拟财产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民法典首次确立对虚拟财产予以明确保护的规则,赋予虚拟财产作为财产权利客体的法律地位,填补了长期以来的法律空白。腾讯公司作为穿越火线游戏的开发者、服务商,依仗自身的垄断地位,未尽到对游戏玩家安全保障义务,根据霸王条款肆意封禁账号,给无数玩家的生活、游戏体验造成诸多不便,让广大用户无时无刻不处在对账号存亡的恐慌之中,这不是现代互联网社会应有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