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行为人向他人出租、出售信用卡后,在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下,又代为转账、套现、取现等,或者为配合他人转账、套现、取现而提供刷脸等验证服务的,可以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论处。而此前存在相关行为有的司法机关认为应当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因此该罪名在实践中得到了大范围的使用。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规定在《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即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团队研究了大量司法案例,结合办理案件的经验,就该罪名的辩护要点总结如下:
1、被告人主观上如果对案涉财物系犯罪所得并不知情,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应无罪。而如果被告人仅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账号及密码给陌生人,后被他人用于接收和转移诈骗金额,被告人未获利,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也不构成犯罪。
2、被告人转账、帮助取现的金额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如果存在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主动自首、认罪认罚,或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主动退赔被害人的全部损失等情形,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3、本罪应当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认定前提,在上游行为无法被认定为犯罪的情形下,不应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上游犯罪事实必须成立,既要求上游犯罪事实有充分证据证明,又要求上游犯罪事实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如果上游行为虽然存在,但依法不构成犯罪的,则掩饰、隐瞒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4、被告人如果是为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如实供述自己在案发后转移资金的情况,未造成资金的损失,可以在量刑上酌情予以考虑。
5、本罪的犯罪数额常见的有两种,一是直接的资金数额,二是涉及的实物价值。对于第一种情形应当有完整、连续的流水反映相关的钱款性质,否则应当提出充分的质疑;二是实物价值,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数额,应当以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时为准。收购或者代为销售财物的价格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以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价格计算。
当然,具体被告人所受判决应根据具体案例分析,取决于犯罪情节是否严重以及涉及金额多少等要素。如果大家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具体咨询冠领律所律师来为你解答。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规定在《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即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团队研究了大量司法案例,结合办理案件的经验,就该罪名的辩护要点总结如下:
1、被告人主观上如果对案涉财物系犯罪所得并不知情,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应无罪。而如果被告人仅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账号及密码给陌生人,后被他人用于接收和转移诈骗金额,被告人未获利,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也不构成犯罪。
2、被告人转账、帮助取现的金额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如果存在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主动自首、认罪认罚,或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主动退赔被害人的全部损失等情形,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3、本罪应当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认定前提,在上游行为无法被认定为犯罪的情形下,不应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上游犯罪事实必须成立,既要求上游犯罪事实有充分证据证明,又要求上游犯罪事实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如果上游行为虽然存在,但依法不构成犯罪的,则掩饰、隐瞒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4、被告人如果是为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如实供述自己在案发后转移资金的情况,未造成资金的损失,可以在量刑上酌情予以考虑。
5、本罪的犯罪数额常见的有两种,一是直接的资金数额,二是涉及的实物价值。对于第一种情形应当有完整、连续的流水反映相关的钱款性质,否则应当提出充分的质疑;二是实物价值,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数额,应当以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时为准。收购或者代为销售财物的价格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以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价格计算。
当然,具体被告人所受判决应根据具体案例分析,取决于犯罪情节是否严重以及涉及金额多少等要素。如果大家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具体咨询冠领律所律师来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