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吧 关注:481贴子:2,093
  • 0回复贴,共1

分总公司之间开发票合规吗?容易暴雷的三个风险点一定要规避!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只普特头》助力全国园区招商,更多奖励补贴政策请咨询订阅号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成立分公司逐渐成为许多老板的选择,那么,老板们最关心的就是:分总公司之间开发票是合规的吗?
答案是:肯定的!
1、无论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都是各自独立的经营主体,只要是真实的业务往来,是可以相互开票的;
2、分总公司都是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主体,相互之间提供了服务、销售了产品、自然应当正常申报纳税,并且向对方开具发票。
3、分总公司都是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财务核算也要求各自记录对应的成本费用和收入。
注意!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是可以相互开票的,但是并不代表可以乱开票!一切的基础都是建立在有真实业务上的。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订阅号“一只普特头”,更多奖补政策,可在“一只普特头”公众号找到答案~

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个风险点:
1、业务必须真实,没有真实的业务就会涉嫌虚开。
2、需要有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必要的证据链包括合同、付款、发票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3、业务真实性的背后是合理性
税务机关会关注业务的合理性,这里的合理主要包括业务的逻辑,双方价格的约定以及双方利润空间的设定等等。
注意!虽然双方之间是可以开发票的,但是需要注意的税务风险点还是很多的,老板一定要熟记于心,不可掉以轻心。
并且分公司注册地的选择也是至关重要的!

公司注册地的选择!
我国部分的园区会对入驻的企业进行高额的奖励补贴,企业如果将分公司或子公司设立在园区内就可得到奖励补贴。
企业对当地经济的贡献程度进行奖励比例的制定,贡献程度会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方面进行衡量,比例一般为70%—90%之间。
也就是说,企业纳税越多,奖励的比例就越高。奖励按月进行兑现,当月纳税,次月就可得到相应的奖励。
小编为园区提供招商引资全程代理服务,可为企业精准匹配优质园区,提供注册选址以及申请优惠政策服务,助力企业落户享受奖补政策。更多请移步公众号“一只普特头”


IP属地:重庆1楼2024-03-14 15: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