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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A王道】(转载)我们分手吧! 作者:凯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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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我又转文文咯,希望各位亲们会喜欢哦



1楼2010-09-25 17:14回复

    陆崇平 - 黄宗泽
    雷若璇 - 杨怡


    2楼2010-09-25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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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分手吧!”“好。”
      短短两句话,结束了陆崇平和雷若璇七年的情侣关系。
      他的温柔已不再让她眷恋,反而让她心冷。
      别人追她,他就只会礼让;她说想冷静,他就只会放手,
      她感觉不到他的爱,像开水虽能解渴,味道却淡得可怜。
      只是单身生活再充实再精采,也掩不住夜半醒来的落寞,
      而就在分手三个月后,她竟发现自己怀孕了……
      陆崇平认为爱就是成全,相信自己能给女友祝福,
      只要她得到快乐,即使他在人前平静、人后伤悲也无妨。
      但分手的痛实在超乎想像,连最爱的工作都不能安抚他濒临崩溃的心情。
      在发现她怀孕后,他终于觉醒,他不要再当好好先生,
      就算她如何冷漠、如何拒绝,他都要重新追求她,
      想改变所有的错,就从轰轰烈烈的爱开始吧!


      3楼2010-09-25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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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我们分手吧!”
             “好。”
             短短两句话,结束了七年的情侣关系。
             陆崇平望著那曾是他最亲密的人,不得不感到陌生,为何她能平静提出分手,仿佛只是在说要看哪场电影,神色安详到近乎残忍。
             而让他更无法理解的是,为何他总无法对她说“不”?为何他永远拒绝不了她?
             桌上的咖啡已冷,白色雾气消失在两人之间,仿佛突然看清了什么,从一个梦境中走出来,才发现四周是如此荒凉,玫瑰园中只剩荆棘。
             雷若璇一身黑色调穿著,像在参加自己爱情的葬礼,她嘴角仍是那淡淡的笑,因为若不逼自己笑,她怕就要哭了。
             “我放在你家的东西,请你收好以后,用快递寄给我。”
             “好。”
             “你放在我家的东西,我也会收好,用快递寄给你。”
             “好。”
             交代完毕,她打开皮包,拿出自己那杯饮料的钱,不疾不徐放到桌上。
             “你……”他喉咙被什么梗住了,想开口却发不出声音,只是一个小小动作,却揭穿了他最不想面对的事实——从此他不再是她的男朋友,不能理所当然地请客了。
             七年前,就是从一次请客不请客的话题,开始了他们纠缠的缘分,过去她也提过几次分手,却不曾表现得如此坚决。
             这么说来,他已经没有任何希望,而她也没有任何留恋了?
             “就这样吧。”仿佛看出他内心的疑问,她下了个结论,站起身走向大门,也走出他的生命。
             真的就这样了吗?他握紧拳头,忍住追上去的冲动,只因追上了他也不知该怎么做。


        4楼2010-09-25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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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浴室里有她的毛巾、沐浴乳和保养品,厨房的用具大多是她采购的,冰箱也放著她买的牛奶、起司、蛋糕、水果,怕他工作太忙找不到东西吃。
               书房里有她的笔记型电脑、成山的漫画小说,卧室里是她挑的床单和窗帘,衣柜里还有她的睡衣、她的内衣,窗台上则是她搜集的许多蜡烛。
               他们在这爱的小屋内,早已累积多少回忆、多少甜蜜,这些点点滴滴,叫他如何放下?
               这小俩口的交往方式,双方家长都能了解,毕竟现在年轻人不像他们过去,大多二十岁就结婚了,因为学业和工作,因为要打拚前程,三十岁才结婚也不算奇怪。
               然而人生大事就这样拖著、拖著,直到有一天拖不动了,不是闪电结婚就是闪电分手。
               他一直以为他们会是前者。交往了好多年,规划了许多未来,说好将来要买一栋大房子,生三个小孩子,每年都要去做家族旅行……谁知人算不如天算,越是以为理所当然的,就越是容易随风而去。
               忘了多久没看到她的笑容,忘了当初他多喜欢她的笑声,其实他所做的一切,不就是希望她快乐吗?
               找到了纸箱,他却不知该从何收拾起,屋内隐约还有她的香水味,耳边还听得到她的笑声,心里还牵挂著她的容颜,这叫他怎么收拾、怎么归还?
               铃铃铃……
               电话声骤然响起,他心跳得好尖锐,像气球突然被灌满了气。
               带著颤抖和期待,他接起了电话。“喂?”
               “崇平啊~~是爸啦!”陆弘基一派气定神闲,不晓得儿子正在天堂与地狱的悬崖间。
               “爸……”气球被戳破了,期待也转为失落。
               “你最近老加班,好久没听到你的声音,打来看看你还活著吧?哈哈!”陆弘基笑声爽朗,长年务农的他是个大嗓门,个性粗率而乐天。
               唯一的儿子能念到硕士,又在大公司当经理,他们深深以他为荣,即使南北两地生活,只有过年才能相聚也值得。
               这又是一个为前途而冷落情感的例子,现代人总认为工作重于一切,只要有好发展哪儿都该去,任由家乡父母思念也是应该的。
               “工作是忙了点,对不起,很久没打给你们。”陆崇平忽然发现,爸爸的声音没有以前宏亮,此时他多想念恒春的阳光,外头那雨是太寒冷了些……
               “工作再忙也别忽略了身边重要的人,我们怎么说一辈子都是你爸妈,跑也跑不掉,但你对女朋友可得用心点,否则跑了就找不到了。”陆弘基有感而发,儿子有再好的发展,都不如有美满家庭重要。
               “嗯……”陆崇平说不出口,今天正是他和女友分手的日子,独立生活后他多是报喜不报忧,不愿爸妈为他担心。
               “自己的身体也要顾,你小时候常感冒,还好长大后健壮多了,那时我还以为你会养不活咧!”陆弘基仍把儿子当小孩,忍不住叮咛几句。“啊,你妈在旁边催我,换你妈跟你说了。”
               “喂?”
               “妈……”陆崇平轻唤了母亲一声。


          6楼2010-09-2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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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盈霞劈头就问:“你这傻儿子,忙昏头啦?到底什么时候要娶老婆?”
                 她个性比较急,早八百年前就催促儿子该娶了,谁叫他拖拖拉拉的,眼看都三十岁了还不成家,现在的年轻人真不知在想什么?
                 “妈,我该听你的话。”他这才明白,老人家的话最有道理,该把握的就该紧紧把握。
                 “那当然!”施盈霞哼了一声。“你一定要找时间回来,不能再拖到明年了,把若璇也带回来,我们好好讨论结婚细节。”
                 “我、我会找时间的……”陆崇平答应得很虚弱,就算他有大把时间,却已人事全非。
                 “这才对!”施盈霞总算安心了点。“我和你爸会开始挑日子、选餐厅,台北和屏东各请一场喜酒,你们只要去拍好婚纱照,等著结婚就行了。”
                 “谢谢妈。”他就是开不了口,就是无法说出事实,那连他自己都不能接受的事实。
                 挂上电话,他看著电话好久一段时间,以为还会响起,但它始终沉默。
                 是否他亲爱的前女友,也曾这样痴痴等他的电话?是否他曾让她期待、期待再期待,而后失望、失望再失望?那过程是多么漫长而孤独?
                 别想了,再想下去,他怕有一部分的自己就要崩溃。
                 他转过身,不再注视电话,却在书房角落,发现了一把吉他,那是他最爱的一把吉他。
                 曾经有段时间,他很喜欢弹吉他,每天都要练一个小时以上,不知从何时起,吉他被遗忘在角落,蒙上了灰尘,不再被重视和珍爱。
                 为何会在这个分手的夜,让他注意到它的存在?是否老天也想告诉他,该回头看看,什么才是最珍贵的?
                 他拿起吉他,小心翼翼擦去尘埃,许多往事涌上心头,太过拥挤,却没有一个出口。
                 咚!弹了第一下,弦竟断了。
                 他完全愣住,久久无法回神,连琴弦都断了,是否这份情真要结束?弦可以换新,却弹不出昔日的琴音,情人可以来去,却找不回初恋的悸动。
                 在这静夜,他开始深思,自己究竟是怎样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
                 同一时间,雷若璇打开了家门,家中两老立刻站起,瞪大了眼看著女儿。
                 雷祥恩放下电视遥控器,冲到女儿面前,惊问:“怎么淋雨淋成这样?崇平没有送你回来吗?”
                 听到男友的名字,不,是前男友的名字,雷若璇心中仍是一震,垂下视线没有回答。
                 “来、来,快擦干头发!要是感冒就不好了。”潘仪宁拿来毛巾,踮起脚尖替女儿擦干头发,女儿长得比她高多了呢。
                 “爸、妈,我想回房休息……”雷若璇眼睛没有焦点,仿佛仍在雨中、雾中,什么也看不见。
                 “你到底怎么了你?”听女儿声音如此虚弱,雷祥恩担心死了。
                 知女莫若母,潘仪宁看得出女儿现在不想回答,拍拍她的肩膀说:“好了好了,先去洗个澡,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7楼2010-09-25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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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时空回到七年前,雷若璇是个刚满十八岁的女孩,如愿考上理想的大学,对未来充满期待,只觉人生黄金期就在眼前。
                   从小到大,她被爸妈保护得太彻底,上了大学终于解禁,可以夜游、可以交男朋友,但她自有主见,她不想玩游戏,她要选她最爱的,同时也是最爱她的。
                   一生只爱一个人,这想法或许落伍了点,她却抱著这份坚持,在人海中寻觅那个对的人。
                   就读企管系的她,系上已有许多精彩人物,她还参加了吉他社,除了因为爱弹弹唱唱,她也想认识更多有趣的人。
                   吉他社第一次活动就是迎新聚会,他们包下了一家火锅店,九月的天气热呼呼,店里的冷气强呼呼,每个人都吃得不亦乐乎。
                   现任社长是个活泼开朗的女生,自备迷你麦克风,不只要炒热气氛,还要妙答妙问,让每个人都做一番特别的自我介绍。
                   轮到雷若璇的时候,她站起来,落落大方道:“大家好!我叫雷若璇,今年十八岁,就读企管系一年级,我不是很女生的女生,虽然外表像女生没错,但我内心满像男生的,希望和大家做好朋友,谢谢!”
                   然而,她这番话以柔细的声音说出,搭配上她白净娇美的外表,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在场男性,从大一新生到研究所学长,都不约而同这么想。
                   即使她穿著简单的牛仔裤和T恤上男了一头俐落的短发,还刻意戴上铁炼造型的配饰,没用,她百分之百的女孩样,绝对不会被认为是男孩。
                   不多久,轮到隔壁桌做自我介绍,雷若璇对其中一个学长待别印象深刻——
                   “大家好,我叫陆崇平,是前任社长,今年二十三岁,就读电机系和资讯系研究所,因为是双修学位,课业压力很重,能来参加社团活动,是我唯一放松的时间,希望大家都能珍惜这缘分。”
                   很简单的自我介绍,配上他腼腆的表情、温和的微笑,竟构成一种让人很舒服的感觉。
                   那是雷若璇第一次看到陆崇平,当时她最大的感想是,好个里外不一的男孩!
                   明明他的外型高大魁梧,英气十足,却拥有不可思议的好脾气,任凭大家怎么闹他、亏他,都不见他皱起眉头,仍是那温和的微笑,仿佛天塌下来了也不会怎样。
                   相较之下,外表娇柔秀气的她,脾气却意外的固执,喜欢和讨厌都写在脸上,真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不晓得为什么,她开始注意隔壁桌的陆崇平,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学长,你不是有在科技公司兼职?今天就让你请客吧!”
                   “对啊!学长赏我们一顿吃的嘛~~”
                   众人起哄,陆崇平连一声抗议都没有,温和笑道:“好好,令天我请客。”
                   “喔耶!”大家都欢呼起来,除了雷若璇。
                   她皱起眉。他们二十几个人吃火锅、叫饮料,少说也要五千元,怎能由他一人出钱?未免也太滥好人了吧?
                   大家的态度更奇怪,自己吃的当然自己付,学长只是前任社长,又不是大家的爸妈,怎可叫他买单?
                   “请问,为什么大家都要那位学长请客?”雷若璇开口问身旁的学姊。
              


              9楼2010-09-25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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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姊一番解答后,她才知道陆崇平除了吉他弹得好,成绩更是优异,同时修两个硕士学位,拿遍校内外奖学金,还在“擎宇科技公司”研发部门兼职,早被内定为正式员工。
                     虽然他是出身农家,自己从不奢侈浪费,但看在一般学生的眼中,都觉得他是标准“金主”,更何况他有求必应,被“拗”请客的例子比比皆是,大家已经习惯成自然。
                     “可惜,他虽然条件优秀,脾气又温和,却从来没交过女朋友,任谁也攻占不了他这座山。”学姊叹口气,一副也是过来人的表情。“还有人说他可能是同性恋呢!你觉得他像不像?”
                     “我看不出来。”雷若璇据实以答,她对分辨同性恋和异性恋并无研究,她只是觉得奇怪,这位陆学长未免也太好说话了,他做人的原则该不会就是“我为人人”吧?
                     她最看不惯这种滥好人,就算他要日行多善,也不要行到她这儿来!
                     聚会结束,陆崇平果真主动结帐,众人纷纷向他道谢,盛赞前任社长真是太棒了,但陆崇平并没有被捧得飘飘然,脸上仍是带著那谦逊的微笑。
                     雷若璇静静站在一旁,手中握著三张百元钞,却找不到时机拿出来。
                     就算她再直接、再坦率,也懂得给人留点面子,有些事还是私下解决为妙。
                     眼看大家都散了,各自走向回家的路,她心一急,干脆尾随陆崇平的脚步。等到没有闲杂人等时,总能把钱交给他吧!
                     转过两个街角,陆崇平准备骑机车离开,这时背后传来一个娇柔的声音——“学长,请等一下!”
                     那声音他记得,不就是那个说自己很像男生的学妹吗?转过身,他看到一张皱著眉的小脸,神情有些紧张,不知他能为她做点什么?


                10楼2010-09-25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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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妹,我记得你叫雷若璇对吧?”
                       他的记忆力极佳,听过一次自我介绍就能牢记,社内其他的新社员他都认得了,更何况是这位吸引力十足的学妹。
                       除了秀丽苗条的外型,她还有一双黑白分明、炯炯发亮的眼,他想不记得都难,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般澄亮的眼眸。
                       “没错,我叫雷若璇,你叫陆崇平。”
                       她的话加深了他的微笑,好一个特别的女孩,让他对她涌上万分好奇。“你找我有什么事?”
                       她向来不拐弯抹角,直接说明来意。“学长,你会不会太好说话了?人家叫你请客就请客,难道你不觉得被占便宜了吗?”
                       “只要大家开心,我没关系。”他仍是微笑,和煦有如阳光。
                       “可是我不开心,我不喜欢让人家请客,无功不受禄。”
                       他一愣,这可真是他的无心之过。“学妹,很抱歉让你不开心。”
                       “今天你请客,我当著大家的面不好意思多说,但现在我把我的那一份给你,什么也不欠你。”她拿出三张百元钞,拉起他的大手,硬要他收下,也不用他找零钱了。
                       这、这怎么回事?陆崇平看著手中的钱,又看向她即将离去的背影,有种不能就此结束的直觉。
                       “等一等!”这回换他叫住她,微笑不见了,从容不见了,只有一股怦然心动。
                       刚才被她碰到手的时候,有股奇妙电流窜过全身,他突然想问,她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二十三年来,只有女生主动接近他,但他从未心动过,只专注于学业,生平还是第一次有这种触电感受呢!
                       她转过头来,义正词严的、坦荡无畏的,再次对他强调:“还有,以后每次聚会我都不会让你请客,就算你要先出,我还是要还给你,希望学长你能谅解,谢谢!”
                       多奇妙的感觉,这次她并没有碰他的手,只是用那双大眼盯著他,就让他浑身发热、心跳发抖,这是怎么回事?莫非他被霸道的爱神射中了箭?
                       他忍不住冲动问道:“那如果是我自己找你呢?我可以请客吗?”
                       “除非你是我男朋友,否则我不会让你请客的。”在她的观念中,只有情人可以给予、可以宠溺,其他的普通朋友都没这种特权。
                       说完,她转身就走,骄傲的抬起下巴,那不是她拒绝别人的骄傲,而是她忠于自己的骄傲。
                       陆崇平站在原地,先是目瞪口呆,继而摇头微笑,这女孩多么直率,诚实得让人下不了台。
                       可奇怪的是,他竟移不开自己的视线,有种命中注定的预感,他二十三年来平淡的人生,将会因这女孩而有重大改变。
                       雷若璇、雷若璇……这时他还不知道,往后的七年内,他将不断呼唤这名字,直到成为一首歌、一首诗。
                  


                  11楼2010-09-25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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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没多久,陆续从吉他社、电机系和企管系传开消息,陆崇平开始追求雷若璇了。
                         以陆崇平优秀的条件,当然是“十大黄金单身汉”之一,却不曾看他交女朋友,还有人谣传他是同性恋,但这回跌破大家眼镜,他终于出手了!
                         不过,与其说他是追求,不如说是默默付出。
                         从未追求过女生的他,根本不知从何追起,像个乡下人一样,只想到送吃的给对方。
                         他查好了雷若璇的课表,每天把早餐放到她的教室,请她好心的同学转交,晚上则送宵夜到她宿舍,请她好心的室友转交。
                         因为他平常做人就很有“口碑”,所有人都愿意帮他,反正转送一次就有好康的,何乐而不为?
                         雷若璇每次都要拒绝,但看到同学们一脸窃喜,想把那些好货色占为己有,她又替陆崇平打抱不平,干么花钱买这些东西白白送人?
                         最后她还是收了下来,就算不饿也想办法吃完,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她一点都不想欠他人情,更不想因此而变成小胖猪啊!
                         除了早餐宵夜的攻势,还有吉他社的社团时间,照理说该是他们发展感情的温床,但身为前任社长,陆崇平对每个人都很公平,该指点的就指点,该赞美的就赞美,他对雷若璇并没有另眼相看,或特别热心殷勤,反而让她觉得奇怪,学长到底是不是在追她?
                         其他社员都心知肚明,陆崇平表面上没行动,那双眼却老追随著雷若璇的背影,多么痴情呀!
                         原本一些有意追求雷若璇的男社员,也早早打了退堂鼓,毕竟学长平常对大家这么好,收买人心就是用在这时候喽!
                         一个月后,雷若璇在社团活动结束后,终于找到机会和他说话。
                         “学长,请等一下!”
                         她跟著他来到停车场,在他准备发动机车前喊住他。
                         转过头,陆崇平惊喜的看见那张小脸,带著紧张和期待说:“学妹……你……你好。”
                         “我有话想跟你说,你有时间吗?”


                    12楼2010-09-25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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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继续用那双坚定的黑眸看著她,在这情况下,她无法敷衍以对,人家是这么认真,她也必须认真回应,因此她选择说出真心——
                           “也许……也许你会觉得很难相信,但我早就决定了,我这辈子只会爱一个人,所以……我不只要谈恋爱,还准备要结婚。”
                           想必他会退避三舍吧?十八岁的女孩就想要结婚,若不是太复古就是太疯狂!
                           果然,他睁大了眼,除了惊讶却更有喜悦。“好巧,我也有这种想法,这一生只要爱一个人,我没有交过女朋友,一直在等我的妻子出现。”
                           “是吗?”她呆了下,这怎么可能?难道眼前这大男孩,就是她要爱一辈子的人吗?不会吧,她什么都还没搞清楚,就要做出一生的决定了?
                           他不想在这时逼她做什么决定,他最不擅长的就是给人家压力,他只想让她快乐。
                           “我可以叫你小璇吗?”
                           她整张脸都皱起来,身上鸡皮疙瘩纷纷冒起。“不可以!我最讨厌这种恶心巴拉的小名,我连我的名字都不喜欢,太柔弱了,不如叫我雷,我的英文名字就叫RAY。”
                           “可是……”那多像男孩子的称呼!
                           “好啦好啦!小璇就小璇,但不准在别人面前这样喊我,太愚蠢了。”她妥协的速度之快,连自己都难以置信,为何他那真诚的眼神,会让她一下就心软呢?
                           “小璇。”他轻喊一声,忍不住又多喊几声。“小璇、小璇……”
                           “你喊够了没?”
                           他笑得好灿烂。“我要喊一辈子,怎么喊也喊不够。”
                           她说不出话了,阳光让她有点睁不开眼,这大男孩看似笨笨的,却又意外的执著,她不晓得这算什么状况?不晓得两人算哪种关系?
                           但莫名其妙地,她就是无法拒绝他,甚至迷上了他憨直的笑,说不定她才是最傻的那个人呢!
                           他们真的开始交往了吗?
                           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陆崇平和雷若璇已是一对情侣。每天他接送她上下课,帮她买早餐、宵夜,还替她撑伞、背吉他,试问不是情侣难道是主仆?
                           连雷若璇那担心过头的爸妈,都对这男孩竖起大拇指称赞,还有她那两个过度保护的哥哥,也认定今生妹婿就是此君了。
                           不论他们是否开始交往了,但是雷若璇开始后悔了。
                           没错,陆崇平温柔体贴,处处照顾她、呵护她,但是他这人被动得要命,彻底谋杀她的耐心!
                           每次约会都是她主动提出,要是问他意见,他只会说:“看你想去哪里、想做什么,我都会陪你。”
                           “你就这样随我决定?”


                      14楼2010-09-25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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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算了,她早该知道他是“好好先生”,跟他吵也吵不起来,只是浪费自己的脑细胞。
                             “以后你花的钱要记帐,我要看你有哪些是花在自己身上,哪些是花在当凯子大爷上?”她最气不过他被别人占便宜,这样下去,就算他赚到金山银山上适不是白忙一场。
                             “我不会记帐,那好麻烦。”他拿出皮夹,里面有钞票、提款卡和信用卡,全部都交给她。“你给我零用钱好了,可以吗?”
                             她心头一震。“才不要!我又不是你妈,还给你零用钱咧?”怎么这男孩如此信任她?两人才“交往”三个月,他当真把她当成老婆了?
                             “可是……我对管钱一点概念都没有,你念企管系的,你一定比我懂。”他停顿一下,不太好意思地摸摸后脑。“而且:而且我的就是你的,所以……所以……小璇,拜托你了!”
                             不会吧?他这是在对她撒娇吗?有时她都难以相信,这个比她大五岁的男孩,明明有成熟稳重的外表,师长们也说他才智过人,前途不可限量,但他常在她面前流露孩子气,尤其是两人独处时,看不出他有一丁点聪明优秀,根本就是蠢透了!
                             更离奇的是,她偏偏拿他没办法,也许她是有点母性本能,也许是女人特有的温柔,当他那样呆呆笨笨的望著她,感觉就像巧克力被放进口中,甜美得她自己都受不了。
                             于是,她接过他的皮夹,稍微翻了一下,做出决定,“拿去,一天两百块,不能再多了。”
                             “喔……”他皱起眉,一脸困扰。“可以再多一点吗?”
                             “你要钱做什么?又要请谁吃饭、帮谁买东西?嗯?!”她说话的态度就像个老妈子,完蛋了,她已经以陆太太自居了吗?
                             “因为今天我要请你吃饭,我怕不够钱……”
                             “傻瓜!”讨厌,害她感动得想哭,他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可爱啊?
                             那个被骂傻瓜的人,仍是傻笑,他喜欢被她骂,这很怪吗?
                             人家说热恋期只有三个月,但他有种预感,他会永远这样爱著她,只要有她的笑容,生命就有阳光。
                        


                        16楼2010-09-25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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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吃完火锅,陆崇平替女友拿起背包,那里面都是教枓书,重如巨石,他当然不让她提。
                               “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好不好?”
                               “好。”他处处贴心的态度,让她有如娇娇女,却又对他怜惜不已。“对了,今天由我付钱。”
                               “好,可是要拿我皮夹里的钱。”他提醒她,千万别拿错了。
                               “你好啰唆!”她捏捏他的脸颊,哭笑不得。
                               多奇妙,有时候他对她像父亲宠女儿,但有时候她又像母亲一样管教他这个儿子,爱一个人是否就会把对方当小孩,连自己也会变成小孩呢?
                               两人走到停车处,他为她戴上安全帽,却一点也没碰到她的脸,真佩服他的技术,这可不容易。
                               她坐上机车后座,抱住他的腰,感觉他身体一僵,怪了,他是怕她还是怎样?
                               为什么他从来不碰她?他就像个老派绅士,对淑女保持绝对的礼仪和尊敬,她以为是自己太多心了,却无法不介意这件事。
                               回家的途中,她把脸贴在他背上,迎著凉爽的夜风,却觉身体越来越热,难道只有她有这种感觉?难道他从来没想要更进一步?
                               想到以前学姊说过的话,传言他是同性恋,她原本不愿相信,但这又该做何解释?
                               “到了。”他压下煞车,速度不疾不徐,不像普通男孩那样,想乘机吃女生豆腐。
                               “喔!”她搭著他的肩膀,缓缓下车,感觉他又僵硬了些。
                               因为不敢直视她,他只好望向她家门口,像对著路灯说话。
                               “那么……你早点睡……我明天早上来接你。”
                               “嗯……”她低著头,不像平常那样对他微笑说再见。
                               “怎么了吗?”他发现她意外的沉默,似乎比他更不自在。
                               她抬起头,决定勇敢面对,不管答案多么让人难以承受,她仍要揭开事实真相,与其拖拖拉拉,不如干干脆脆,这才是她雷若璇的个性。
                               “有件事我非说不可,虽然我是女生,但反正……反正我一点也不像女生,或许你也这么觉得吧!”
                               “啊?什么意思?我不太懂。”在他面前是一个如此美丽的女孩,怎么会不像女生呢?


                          17楼2010-09-25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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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们交往三个月了,你从来没牵过我的手,也从来不想亲我,你真的有把我当女人看吗?或者你是同性恋,只是拿我当幌子?”
                                 她可不是那种委曲求全、期待浪子回头的女人,要爱她就是要全心全意,没得打折没得妥协。
                                 乍然听到女友如此“抱怨”,陆崇平整张脸都胀红了,他怎么可能不想?他是个正常的年轻男子,他想得可多了,恐怕说出来会把她吓著。
                                 但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她凛然不可侵犯,连稍微碰到她都像做错了什么。
                                 或许是他自认配不上她,她爸妈是银行经理、是大学教授,她两个哥哥则是律师、医师;比较起来,他家只是种田的,他还在租房子、骑机车,他真不知自己何德何能?像她这么完美的女孩,怎会属于他呢?
                                 他迟疑的态度被她所误解,以为他当真是男同志,当真一点都不想碰她,才会窘迫得脸都红了。
                                 “你今天不给我一个交代,我就要跟你分手!”她不玩游戏,她要的是真爱,倘若他不能给她,那么现在就该做决定,长痛不如短痛!
                                 分手?!这两字威力太大,陆崇平被震得头晕眼花,脑袋里闹哄哄地响著——小璇要跟我分手!小璇要跟我分手!
                                 然而沉静片刻,他用尽所有力气,只能回答:“好。”
                                 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他怎能答应?他怎能说好?或许他已经崩溃了、疯狂了,才会做出这么愚蠢的回答,或许当一个人绝望的时候,只想躲起来独自舔伤口,无法承受更多打击。
                                 “你说什么?!”她一听大怒,小手捶打在他胸膛上,恨不能敲醒他已石化的脑袋。“你这根木头,你竟敢说好?你早就在等我开口是不是?你从一开始就在耍我,你可恶!”
                                 他怕她手疼,握住她的手,诚挚而痛心地说:“我当然不愿如此,但我尊重你的决定,只要你快乐,我就快乐。”
                                 “快乐?快乐个头啦!你干脆去撞墙、去跳海、去结扎算了!”她恨死他这温柔体贴,她才不要尊重,她要他的爱!


                            18楼2010-09-25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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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崇平怔怔望著她,不懂为何,即使她口不择言,仍教他心动不已。
                                   面对这个小自己五岁的女孩,他脆弱得像玻璃不堪一击,他忽然领悟到,她对他的影响力之巨大,已经远超乎他的想像。
                                   只是木讷迟钝如他,难以形容自己此刻的感受,一心只想著往后的日子里,若再也看不到她的笑,他还能有快乐的理由吗?
                                   所幸,老天还不想给他判死刑,还让他的生命存在希望,只听得雷若璇以天籁般的声音对他下令——
                                   “陆崇平,不准你跟我分手,你听到了没有?快说好!”
                                   “好……”他呆了几秒钟才回答,这么说来她要跟他复合了?才分手几分钟而已,她就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了?
                                   他的女王仍不满意,继续发飙。“现在你不就握著我的手了吗?以后都要这样做,知不知道?”
                                   “知道……”快乐尖锐到近乎痛苦,他紧紧握住她的手,这双翻云覆雨的小手,随时能让他上天堂,也能让他下地狱。
                                   “如果、如果连接吻……都要我开口……”她嘟起嘴,眼眶都红了,泪水已在打转。不管她多骄傲、多高姿态,她也只是个恋爱中的女孩,这支舞需要两个人才能跳,不该由她唱独角戏啊!
                                   “对不起……”他不敢迟疑,再多言语都是多余,惟有行动才能说明心意。
                                   一场几乎破局的吵架之后,两人的初吻终于降临,甜蜜中带著酸涩,多么得之不易,或许日后会有几百、几千个吻,但他们将永远记得这初吻。
                                   拥吻中,所有烦忧都蒸发了,有时爱不只要说出口,还得身体力行,让体温高升,让不安融化。
                                   他不见得是接吻高手,却能吻去她的痛,吻出她的温柔,原来初吻就是这样,有种几乎要站不好、又像要飞起来的晕眩感。
                                   就是他了吧!他就是她要爱一辈子的人,忽然她有点想哭,不知是感动还是感伤,或许两者都有吧!
                                   终于依偎在他怀中,仿佛天生她就该在此栖息,忍不住叹口气,幽幽问道:
                                   “爱我吗?”
                                   “我爱你。”对此他不曾怀疑。
                                   “有多爱?”
                                   “我……我不知该怎么形容。”他真恨自己不善花言巧语,连爱也形容不出来。
                                   她却已心满意足,只因她懂,他是真正在乎她,只是不会化为言语。“以后你什么都要答应我,就是不可以答应我分手。”
                                   “好,我都听你的。”他这话是有逻辑矛盾的,若当真什么都听她的,那自然也包括分手,若到时不答应她分手,不就变成不听她的话了?
                                   然而恋爱中的人本来就很矛盾,管什么逻辑不逻辑,他们自有一套恋爱哲学。
                                   她终于笑了,灿烂而满足地笑了,而他对自己发誓,要全力守护她的笑容,再也不让她皱起眉头。
                                   这是他们第一次分手,维持了没几分钟,陆崇平暗自祈祷,拜托不要有下一次了,否则他一定会死无葬身之地!


                              19楼2010-09-25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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