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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学术资料】张居正反对派群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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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四维与其门生除了阻止张居正的继任者潘晟入阁、推到张居正、冯保和徐爵的权威、排挤张居正的亲信外,还对被张居正贬斥的官僚提出起复,予以“平反昭雪”和“拨乱反正”。张四维的门生冯景隆,万历五年(1577年)进士,在万历十一年(1583年)二月,“疏请召还前司业张位”和习孔教,并申救因弹劾张居正、吕调阳等人科举作弊而被罢斥的御史魏允贞。这位魏允贞也是张四维的门生,冯景隆的同年。魏允贞起复后,便对潘晟的任命予以阻击。
张四维还与其门生一起对张居正的改革措施进行清算。方万山是万历五年(1577年)进士、张四维门生。万历十一年(1583年)三月,他上《乞恤民通商疏》,反对张居正时推行的清丈土地和一条鞭法,“日者,柄政大臣好任私智,以纷更约束,乃偶为清浮粮之说,令天下郡邑田地山场覆行清丈。议者谓其并吞辽王田地,欲假此以灭其迹。臣不敢谓其非然也。弊政一行,流毒无已”。这应是受张四维指使的。
其实,早在张居正夺情事件中,张四维与其门生就开始蠢蠢欲动了。如果张居正服丧守制的话,吕调阳将会成为首辅,张四维应该不是想成为首辅而反对张居正,他应该是在心中对张居正的改革措施产生了一些不同的看法,因此,他的门生邹元标便上疏反对“夺情”,门生姚岳祥坦然入狱探视同年邹元标”。他的另一个门生沈懋学也反对张居正夺情,只是沈懋学的奏疏被人所持,未能上达。
总之,张四维及其众多门生,在张居正生前和死后,对张居正本人及其改革、用人等措施进行了猛烈的抨击。
此外,反对张居正的人中,师生同一立场的还有艾穆和赵南星。艾穆是嘉靖戊午举人,署阜城教谕时,赵南星其是学生,“以乡举署阜城教谕,邻郡诸生赵南星、乔璧星皆就学焉”。二人先后都对张居正的为人和政策提出过反对。


IP属地:天津16楼2024-07-0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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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同年之间形成的反张群体
    在张居正的反对派中,除了像张四维与其门生这样的座师与门生之间构成的特殊政治集团外,还出现了同年之间结成的利益集团。如果座师与门生关系不偕的话,那么他的门生之间会形成一种超越师生的同年关系,以与座师相抗衡。不幸的是,身为座师的张居正,与他隆庆五年为考官时所点中的进士们即他的门生之间,却发生了意料之外的严重对立,导致张居正的人生挫败和改革受阻。
    张居正在世时,反对他人中,很多人都是其门生,也就是说,他的门生之间的同年关系,较之师生关系更为紧密。这些同年相互激励,与座师张居正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较量。万历二年,张居正的门生赵参鲁上疏参劾慈圣李太后在涿州修建祭祀碧霞元君的庙宇。赵参鲁上疏参劾。接着又弹劾冯保的心腹申信的党羽南京宦官张进酒醉后侮辱给事中王颐一事,“居正以冯保意为降旨,谪参鲁外典史”。于是赵参鲁的同年、御史傅应祯上疏争论。
    傅应祯了为疏救同年赵参鲁,同时也表达对张居正政策的不满,于万历三年以御史身份上疏言事。时“张居正当国,应祯其门生也,有所感愤,疏陈重君德、苏民困、开言路三事”,其中以王安石的“三不足”影射张居正政策,抨击张居正的考成法。“在疏中,他还对被罢斥的同年赵参鲁等人鸣不平,要求“将赵参鲁取升京职”,结果自己被逮下狱,谪戍定海。当傅应祯下狱后,他的三位同年,给事中徐贞明与御史李桢、乔岩,一起冒着政治风险前往探狱,结果“三人亦坐谪”。当押解傅应祯充军时,另一位同年刘天衢仍然不怕打击,上疏救援,因为贬不胜贬,朝廷这一次只好“报闻”。


    IP属地:天津17楼2024-07-0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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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居正的门生们之间的感情,远比与座师要好。因此,前面倒下一片,后面又跟上来一片。在傅应祯、赵参鲁、徐贞明、李桢、乔岩被打倒后,他们的同年刘台又站了起来,并为自己的这些同年们鸣冤。万历四年正月,隆庆辛未科进士刘台上疏弹劾座师、辅臣张居正。要求神宗“大奋乾刚,节收阁臣权势以治安万世”,剥夺张居正的权力,并为其同年傅应祯、赵参鲁、徐贞明、李桢鸣不平:“往年赵参鲁以谏迁犹曰外任也,余懋学以谏罢犹曰生锢也。今傅应祯则谪戍矣。又以傅应祯故而及徐贞明、乔岩、李桢矣”。刘台特地指出自己是“臣初举进士,居正主考会,试臣中第七。臣廷试,居正同充读卷官,臣中
      二甲第四”,“居正主考,臣属门生”,而且“臣列部属官三年,居正荐臣改选今职”,“自常人观之,居正之恩于臣亦云厚矣”,以表明他是大义灭亲。“如此行为,让张居正十分难堪,感叹“二百年来无门生劾师长者”,此后“每对客,词色间多露愤恚不堪意”。
      直到万历四年(1576年)二月,辛未科进士、时任南京福建道御史的胡宥仍在继续上疏,援救同年傅应祯、李祯、乔岩等人:“念应祯言虽过激,而心无他,盖一则急效其芹曝之忱”“伏愿皇上俯鉴愚诚,特矜傅应祯之罪,恩赐赦释,并徐贞明等各从宽宥。”“万历六年五月,南京御史孟一脉契而不舍地上疏为同年傅应祯等人求请。要求“将傅应祯比照刘台事例,俾其父子得以再见”,结果被削职为民。


      IP属地:天津18楼2024-07-0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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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历六年(1578年)二月,另一门生管志道也针对座师张居正,上疏反对内阁专权。早在万历初期,便因上书言事与张居正不合,辞职回家。此时又上《乞稽祖制酌时宜以恢圣治疏》中,对张居正专权表示不满,要求恢复祖制,削弱内阁权力,同时反对张居正的封贡互市政策以“杜边陲之衅”。隆庆辛未科的同年进士,对座师整顿驿递制度的措施也提出反对。户科右给事中、居正门生萧崇业率先抨击对驿递的制度的改革。万历八年(1580年),他的同年赵世卿也表达出对整顿驿递的不满,在《匡时五要》中请“宽驿传之禁”。
        万历五年(1577年)爆发的张居正夺情事件,反对派大多是隆庆辛未科的同年们,如吴中行赵用贤等人。吴中行在座主首辅张居正谋求夺情视事时,上《因变陈言明大义以植纲常疏》予以极谏,特别指出“臣之进也,元辅之所举也,有师弟子之分焉”,以表明自己上疏是大公无私的。结果引起居正盛怒,施以廷杖,几毙其命。同年加同乡赵用贤随即附和吴中行,也遭杖成。万历六年,浙江道御史朱鸿谟又不顾风险,疏救同年吴中行、赵用贤等人。在《矜狂愚以光圣治疏》指出:“臣近接邸报,内开翰林院编修吴中行、检讨赵用贤、刑部员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进士邹元标各一本,大要陈乞元辅奔丧守制,以明大义,以植纲常等因。伏蒙圣明廷杖,遣戍为民,遇例不宥。臣闻之,不胜恐惧!……臣谓诸臣之罪,虽不可追而,其情尚可矜。”请求朝廷“收回成命”。当张居正死后,隆庆辛未科进士孙继先要求召用同年赵参鲁、吴中行、赵用贤、傅应祯、朱鸿谟、孟一脉等人。“居正既败,继先请召吴中行、赵用贤、艾穆、沈思孝、邹元标并及余懋学、赵应元、傅应祯、朱鸿谟、孟一脉、王用汲”。又荐赵参鲁等诸人。这些人中绝大多数是孙继先的同年。


        IP属地:天津19楼2024-07-03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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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庆辛未科的同年们,成为座师张居正的一个重要的反对派群体,此事的确让人难以理解。一般而言,座师与门生之间形成利益关系,相互抬庄和促进。然而,座师张居正却与门生们形成了严重对立。隆庆五年辛未科进士,是张居正主持考试并亲点的,因此这一科的进士都是他的门生。“五年辛未,命少傅太子太傅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张居正、掌詹事府事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吕调阳主会试,取中邓以讀等四百人。廷试赐张元忭、刘城、邓以讀及第。这些同年之间的相互影响,远远大于座师与门生之间的影响。这科进士有个特殊的情况,不少人中进士时年龄都比较轻,因此入翰林院为庶吉士,“改进士赵用贤、黄洪宪、盛讷、刘虞夔、吴中行、公家臣、萧崇业、宋儒、张程、王祖嫡、宋范、赵耀、刘谐、史铜、石应岳、赵参鲁、王守成、王懋德、李盛春、秦耀、熊敦朴、赵鹏程、刘元震、何汝成、刘楚先、刘克正、孙成名、张应元、盛彬、孙训为庶吉士”。“庶吉士等于干部培训班,在这里,同年们成为朝夕相处的同学,而不是徒有虚名的座师与门生或同年的关系。他们在“干训班”的学习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同时在政见和理想上,都渐趋一致,对座师张居正勾结宦官、夺情恋栈的操守问题,也产生了一致的反感,因此形成了一个反对张居正的强大群体。张居正忙于政事和改革,疏于对这些同年的联络和培养,也是导致他们纷纷倒戈的重要原因。


          IP属地:天津20楼2024-07-03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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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并非所有的同年都站在一条阵线上。张居正夺情的最早倡导者就是御史曾士楚,他是张居正的门生。黄洪宪也与座师张居正坐在了同一条板凳上,帮助张居正的两个儿子张敬修与张懋修在会试中考中贡士。黄洪宪,字懋中,号葵阳。浙江秀水(今属嘉兴)人。隆庆五年辛未科二甲第十三名进士,也是张居正的门生。他们就与同年吴中行、赵用贤等人站在完全相反的立场上。
            在反对张居正的群体中,也有一些人不属于隆庆辛未科的同年,而是隆庆二年戊辰科的同年。戊辰科的罗万化、黄凤翔和赵志皋三人,在考试中分别中了状元、榜眼和探花,这种同年关系使其在反对张居正上有着相同的政治趣味。


            IP属地:天津21楼2024-07-03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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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万化(1536-1594),字一甫,号康州,会稽伧塘(今浙江上虞长塘)人,任翰林院侍读,因不肯奉迎权臣张居正,多年不得升官。黄凤翔(1538—1614),字鸣周,号仪庭,泉州人。在“张居正夺情,杖诸谏者”时,心中“不平,诵言于朝,编纂章奏,尽载诸谏疏”。万历八年,黄凤翔参与主持会试,“及居正二子会试,示意,凤翔峻却之”。赵志皋(1524-1601),字汝迈,号激阳。浙江兰溪城人。万历初年迁侍读,“夺情”事起,吴中行、赵用贤上章弹劾,将受到廷杖的处罚。赵志皋偕王锡爵、张位等七人当面质问张居正。张居正无奈,只得将吴中行等人的奏章交付史馆,赵志皋因此得罪张居正,在星变考察中,被贬为广东副使。三年后,又以京察再度被贬。“他们三人与张居正过不去,不肯与之合作,主要是因为三人有同年之谊即“年谊”,此外,三人有“同事”之谊。三人中进士后,都进入翰林院工作,罗万化为翰林院修撰,黄凤翔和赵志皋都为翰林院编修。三人同时担任同书堂的教官,教过宦官文化课。正因为他们有以上的密切关系,因此才形成了对抗权相张居正的共同理念,在夺情和科考误弊上,反对张居正的作为。
              与赵志皋后来同在内阁的张位,是志皋的同年,“志皋为首辅。位与志皋相厚善。志皋衰,位精悍敢任,政事多所裁决”。二人早年都有反对张居正的共同经历。张位“以救吴中行、赵用贤忤居正意。时已迁侍讲,抑授南京司业。未行,复以京察,谪徐州同知。”①赵用贤被谪离京时,张位“赋诗送之”。
              总之,在反对张居正的群体中,同年之间形成的“同仇敌忾”是一个明显的现象。


              IP属地:天津22楼2024-07-03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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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地缘关系形成的反张群体
                除了上述姻亲、师生、同年关系外,在反对张居正的群体中,还存在以地缘关系而结成同盟的现象。在以地缘关系构成的反张政治群体中,以江西特别是吉安府为区域,结成的反对“楚人”张居正的同盟最为鲜明。
                江西人似乎有足够的理由鄙视湖广人,虽然江西在地理上属于“下江”,但在移民运动中却属于“上江”,因为“江西填湖广”的移民潮在当时已经兴起。江西还是王阳明担任南赣巡抚、镇压宁王叛乱、病死于斯并实践其心学的重要地域。或许是受到王学的影响,江西官员才对江陵夺情如此在意和重视。在张居正执政时期,当时的江西人对以张居正为首的楚人(湖广人)是极为不满的。万历四年(1576年)正月,时任浙江直监察御史的刘台,在奏疏中直斥张居正专门任用楚人:
                居正所指授上请者,非楚人亲戚知识,则亲识中之援引,非仕楚受恩私故,则恩故中之羽翼,彼其楚产、楚仕也,岂皆贤人君子截?……而居正一一置之要地,每美缺一出,傍人指曰:某某已而。傍人又指曰:或某某已而。即如所指。
                刘台此疏,表现出他对张居正任用楚人的不满,也表现出身为江西人的他对楚人的不屑。他虽为居正的门生,但显然他的内心是不平衡的,对张居正作用楚人而忽视江西人,心存忌恨。


                IP属地:天津23楼2024-07-03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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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人们只注意到早期反对张居正的人大多是他的门生。如反对张居正仿王安石“三不足”而更张法度的傅应祯、反对张居正专断独行的刘台,都是张的门生,但却忽视了他们二人都是江西人。傅应祯是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而刘台与傅应祯不仅同年,而且同乡,刘台也是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因此,除了从同年关系上看其他反张的立场外,更要从他们的同乡关系上看问题。声援吴中行、赵用贤反夺情的邹元标,就不是傅祯和刘台的同年,却在反张中持相同的立场,原因何在呢?就在于邹元标与傅应祯和刘台一样,都是江西吉安府人,只是他与前二人不在一县,而是邻县的吉水人。同府邻县,在传统农业社会就算是很亲的关系了。于是,他们三人都有了一种割舍不断的“乡谊”。有学者对指出:“邹元标是当年春天才中的进士,观政刑部,未受官职,其人与朝中派系倾轧并无直接关连”
                  这是没有对邹元标的乡谊加以考察做出的结论。
                  邹元标被贬斥时,还有一位江西吉安府庐陵县人习孔教,也以乡谊前往相送,得罪了张居正。习孔教,据《历代通鉴辑览》和《江西通志》知他是庐陵县人,乡试解元,中隆庆二年(1568年)进士,是反张的罗万化、黄凤翔、赵志皋和沈思孝的同年,担任过国子监司业。“比进士邹元标以指斥张居正,廷杖谪戌时,有同乡者,语孔教以当念桑梓,相期往视,且须敛赠路费以资其行。孔教激于忠义,慨然许之,初不知其以言話(诱惑)也。亡何,前与之语者竟以达之居正。方是时,居正惟恐元标之不速死,知孔教与之周旋若此,其恨孔教无惑也。既而孔教又约同官者联名具疏以进事,虽不果,而居正恨之益深矣。乃乘星变考察,谪为泉州推官”。后巡按御史安九域“巧逢居正之意,捏疏其短,而遂祗其职”。习孔教因为与邹元标是老乡,因此义无反顾地前往探视并赠以路费,并联名具疏救援,吉安府人的这种乡谊,是很牢固的。
                  在传统农业社会,乡谊为一天然的联系纽带,往往成为政治集团形成的基础。傅应祯、刘台、邹元标和习孔教,作为同是吉安府的老乡,因此会产生一种亲近感和认同感。与“年谊”关系相比,“乡谊”关系更为重要。反对张居正的这些江西人,对楚人当权的不满,才是他们对挑战张居正权威的深层原因。人们以往看待他们之间的关系时,往往用同年关系加以分析,掩盖了他们之间的地缘关系,其实地缘关系才是他们反对“张江陵”的关键因素。先后跳出来反对张居正的傅应祯与刘台,即属同年,更属同乡,同年加同乡,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他们一起在家乡上学读书,一起前往省里参加乡试,又一起前往北京参加会试和殿试,在交通不发达的明代,他们在漫长的旅途中,在跋山涉水时,相互扶持、彼此帮助,建立起深厚的友谊,因此,这种同乡同年的关系,肯定会超过座主与门生的关系,后者关系的建立只是一瞬间的事,而同乡同年的关系,则是长期形成的密切关系,甚至牢不可破。所以,当傅应祯落难时,刘台便挺身而出,表达对“今傅应祯则谪戍矣,又以傅应祯故而及徐贞明、乔岩、李桢矣”的不满情绪。再加上他还因御史违制报捷而遭到张居正的处分,因此就更是要继傅应祯之后起来弹劾座师张居正。事发时,张居正也认识到其中的隐秘,他指出:刘台报复自己的原因,除了“在令,巡按不得报军功。去年辽东大捷,台违制妄奏,法应降谪。臣第请旨戒谕,而台己不胜愤”外,还有就是“傅应祯下狱,究诘党与”时,并“不知台与应祯同邑厚善,实有所主”,但刘台却“妄自惊疑,遂不复顾藉,发愤于臣”。看来,刘台确实与傅应祯是“同邑厚善”,二人是有联系的,傅应祯是“实有所主”的。认识到这点后,张居正开始报复,“捕(刘)台至京师,下诏狱,命廷杖百,远戍。居正阳具疏救,乃除名为民,而居正恨不已”,同时“台父震龙、弟国,俱坐罪”。“江西邑人也深知傅应祯与刘台的“同邑善厚”且同年的关系,“应祯与同邑刘台同举进士,为御史,同忤居正得祸,乡人并祠祀之”,是颇能说明问题的。


                  IP属地:天津24楼2024-07-03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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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府的特殊氛围,对于某种情绪的形成会产生特别的影响。早在隆庆末和万历初年,吉安府的一位名士便遭受到张居正的打压。他就是朱衡。朱衡(1512—1584),字士南,吉安府万安县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进士,在治河上与潘季驯观点相左,而受到张居正的排斥,万历二年(1574年)被劾去职,十二年(1584年)卒。这种背景,对反对夺情的吉安府群体,似乎有一种细蕴和促发作用。在反夺情斗争当中,浙江道御史朱鸿谟挺身疏救吴中行、赵用贤等人,他虽然不是江西人(是山东青州人),但却做过吉安府推官,那是他中进士后担任的第一个官职,据载,朱鸿谟在“授吉安推官”后,“郡有要臣来干者,出其书示人,要臣惕然久之,亦与诸吉人相忘曰:‘兹道义乡也,匪吉谁容吾戆者?’丁丑大计,有同僚阴虿谟,当路不无少动,吉孝廉百人咸声言曰:‘我公濂洛中人,吉数百年仅仅见此,此而可议,吾辈愿叩九阉矣!’议止,然仅授南道御史。丁父忧后,“起补河南道,巡按江西”,“按江西归,荐者厚币走谢,谟不受”。“看来,他受到吉安人特别是吉安孝廉和秀才们的拥戴和支持,与吉安人建立了密切关系,也可能因此感受到当地人的一种反张情绪,对于他参加反张斗争多少起了一定的影响。张居正死后,江苏武进人钱一本在万历十一年(1583年)中进士后,来到庐陵县任知县,庐陵县正是吉安府府治所在地。因此,他事后上疏抨击张居正假圣旨以塞言路的行为,就不难理解了。万历十一年(1583年)十月,山东道监察御史曾乾亨奏上《奸险大臣蔑视公论乞赐罢斥以正人心疏》,对张居正任用的兵部尚书张学颜进行了揭露,以清算张居正的政治遗产。曾乾亨之所以用了如此惊心动魄的标题加以弹劾,就反映了江西人的一种情绪。曾乾亨正是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人,加上他是万历五年的进士,为张四维的门生,因此就更加对张居正及其派系产生不满了。


                    IP属地:天津25楼2024-07-03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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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人或在江西做官的人,如果反对张居正,就会受到当地人的赞扬,甚至建庙祭祀,但如果在江西做官却投靠楚人张居正,就会受到当地人的痛恨和怒骂。如江西巡抚王宗载就投居正之所好,罗织刘台的罪名,结果受到江西人的唾骂:“金都御史王宗载,前任江西巡抚,欲杀台以快居正之心”,“宗载复啖江西巡按今故陈世宝曰:‘了此狱,政府以巡抚处公。’遂拟台远戍”,“宗载残忍流毒,江西士民切齿,其诘责刘台之语,尤阖省寒心”。
                      知道了江西人的特殊情绪,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反对张居正的人中,江西人为何如此之多。夺情之争中,张位因同情吴中行和赵用贤,遭到贬谪。张位(1538—1605),字明成,号洪阳,也是江西南昌府新建县人,“以救吴中行、赵用贤忤居正意。时已迁侍讲,抑授南京司业。未行,复以京察,谪徐州同知。”张居正死后不久,丁此吕便上疏攻击张居正,“建言谴谪诸臣,去张居正余党,速诛徐爵、游七”,又参奏“江陵科场诸作奸”案的有关人员。丁此吕也是江西南昌府新建县人。


                      IP属地:天津26楼2024-07-03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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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率先反对张居正折腾和专权的傅应祯与刘台是同年加同乡一样,率先反夺情的吴中行和赵用贤,也是同年加同乡。吴中行是常州府武进县人,隆庆五年(1571年)辛未科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赵用贤是苏州府常熟县人。隆庆五年(1571年)辛未科进士,也选庶吉士。二人虽然不属同一府郡,但都是南直隶人,且武进与常熟很近。这种同年兼同乡的感情最为牢固,常常超过门生与座师的感情。这是他们两人不避棒斧之害,一起上疏反对夺情的重要原因。
                        对于张居正来说,门生对自己的伤害很大,而同乡对自己的伤害也不轻。如反对张居正夺情的艾穆,是平江(今属湖南)人,为张居正的湖广同乡。他是嘉靖戊午举人,未中过进士,但由于受到张居正的重视,仕途还比较顺利,历阜城教谕、国子监助教、刑部主事和员外郎。但当张居正居丧不奔时,艾穆却疏言有失纲常,张居正对他尤感失望,“穆,居正乡人也”,因此张居对人哀叹道:“昔严分宜时未有同乡攻击者,我不得比分宜矣!”可见“乡谊”在政治同盟上的重要意义。张居正改革,重视效率,用铁腕推动进程,忽视了与下属的感情联络,不仅导致门生反目,而且也使得同乡敌视,在做人这方面,居正可以说是失败者。


                        IP属地:天津27楼2024-07-03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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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经济改革的反对派
                          一、清丈土地和一条鞭法的反对派
                          张居正改革在经济上的主要措施,便是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便民利国,一推行便受到了全国百姓和很多地方官的拥护和支持。然而,在一片叫好声中,也有持不同意见的反对声音。
                          公开对一条鞭法进行批判的人,首推葛守礼(1502—1578),字与立,德平(今山东临邑德平镇)人。嘉靖七年(1528年)中举,次年中进士,先后任彰德推官、兵部主事、任河南提学副使、山西按察使、陕西布政使、右副都御史、河南巡抚等职,继以户部侍郎督饷、升为南京礼部尚书。隆庆元年(1567年),再起为户部尚书,制定簿式,减少科派因内阁纷争加剧,他以奉养老母乞归。被迫离职的高拱再次入阁为首辅,起守礼为刑部尚书,继改任左都御史。“后张居正欲以王大臣事构杀拱,守礼力为解,乃免。阶、拱、居正更用事,交相轧。守礼周旋其间,正色独立,人以为难”①。万历三年(1575年)以年老乞休。清人姚范在《援鹑堂笔记》卷三四《史部》(清道光姚莹刻本)中曾称:“《马森传》赞庞尚鹏行一条鞭法。又《葛守礼传》论一条鞭一串铃之弊。”
                          早在嘉靖间,一条鞭法在一些地区便开始试行。隆庆元年(1567年),葛守礼起为户部尚书时,便对一条鞭法提出反对。奏言:“畿辅、山东流移日众,以有司变法乱常,起科太重,征派不均。且河南北,山东西,土地硫瘠,正供尚不能给,复重之徭役。工匠及富商大贾,皆以无田免役,而农夫独受其困,此所谓舛也。乞正田赋之规,罢科差之法。又国初征粮,户部定仓库名目及石数价值,通行所司,分派小民,随仓上纳,完欠之数了然可稽。近乃定为一条鞭法,计亩征银。不论仓口,不问石数。吏书夤缘为奸,增减洒派,弊端百出。至于收解,乃又变为一串铃法,谓之伙收分解。收者不解,解者不收,收者获积余之赀,解者任赔补之累。夫钱谷必分数明而后稽核审,今混而为一,是为那移者地也。愿敕所司,酌复旧规。”结果“诏悉举行”0,看来,葛守礼反对一条鞭法,在当时起到了作用。


                          IP属地:天津29楼2024-07-08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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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守礼对一条鞭法的批评与反对,除了《明史》所载的那道隆庆元年的奏疏外,还在《与姚画溪方伯论田赋》、《与沈对阳方岳论赋役》和《与姜蒙泉中丞论田赋》三封书信中有所阐述,三信皆收入陈子龙编的《明经世文编》卷二七八,《葛端肃公文集》中。三封信后皆标注有“革一条鞭”字样。
                            第一封《与姚画溪方伯论田赋》中的姚画溪,是指姚一元(1509-1578),字维贞,自号画溪居士,浙江湖州长兴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进士,授行人。选山东道御史,巡山海关,再按陕西,后命察视京营,出任福建按察副使,兼行海防。迁江西、山东布政使。隆庆四年由太仆寺卿转顺天府尹。隆庆五年(1571年)二月十二日致仕。家居与同郡诸老结社山湖间,徜徉自快。万历六年(1578年)卒,年七十。根据上以情况,可知该信应写于隆庆五年姚一元致仕之前。该信称:“闻以敝省赋役,集众属讲求其便,此必见法之有未宜于土俗者,思恤民虞甚大惠也。然求便之方,莫如杳复旧规,盖祖宗立法简当,上易知而下易从。如田赋每私起科伍升三合三勺,妇人童子知之。其坐派仓口有轻重,上户纳重,下户纳轻。妇人、童子亦知之。此虽书手欲为上下,人人得而究诘,万世不可易之法也。后不知何故变为一条鞭法,无复斗升之数、仓口之别,及又以黄蜡、颜料、柴炭等项加派于中,岁岁不同,则虽官府亦不能纤悉查算,乡人何从知之?只听书手道其多少而已。窃谓穷民之田皆鬻卖,所余之瘠薄非沙即麟,血收不过斗升,且多有不毛者,比于富民粪治之田,不能什一,一概纳粮,岂能取给乎?不给则佣身以办,何其苦也!而又加之黄蜡等项,其又何堪?逃亡相踵,逋负累积,转相包赔,牵连俱走,一里绝烟者无数也。可怜哉!计上户得减三之一,而下乃加倍之三。夫立法,固欲便穷民也,而适病之!然则守为经常,岂可乎?如防士夫得轻亦当别限以法,不以并累下户,宽减富民可也。若下户得派轻粮,更不加差于中,则省力可办。至于进粮得轻,则虽令人包赔,费亦不多,粮草易完,人又何故逃乎?古人取譬谓大弦急者小弦绝言,小之不能随大也。故一切之法,非所以施于九等之户也。或谓周文襄曾以此均苏松,然水土异齐,天渊之势,岂可比而同乎?往闻柴炭等项,俱于均徭内出办,极贫者免,似为得之。盖北方土瘠,正粮外一毫不可加也。见今地日益荒,卖无所售,甚至白与人亦无肯应承者。农人至此,亦诚可哀而念之也!


                            IP属地:天津30楼2024-07-08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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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封《与沈对阳方岳论赋役》(革一条鞭)信中的沈对阳,今无从考实,料想其写作时间与第一、三封相近。该信称:“东省赋役从来人多称便,盖祖宗旧法,如田赋每幽起科五升三合三勺,定制也,夏税七月完,秋粮十月完,定限也;仓口有轻重,上户纳重,下户纳轻,定则也。行之二百年,俗既成,人相安也。十余年前,不知何故,偶变为一条鞭法。夏税、秋粮及杂派黄蜡等项,总在其中,无复仓口斗升之数,且岁岁不同,小民茫然不知所谓。该多与少,无从究诘。书手愚弄,出口为是,且一时兼并,人甚不堪。自此法行,穷民日见逃亡,土田日益荒芜,可为究竞之虑也!近闻画溪公集众属讲求赋役之便,意甚欲为东人造福,乃各属犹踵近习,公亦无可柰何听之。昨不量,致一书于公,公述众意,复书谓:旧法当以户则为轻重,书手得以上下作弊,一条鞭则庶可以革弊,是见一面尔。谚云:吏弊如鼠穴,此塞则彼通,岂能尽革也。且谓书手作弊者,不过为卖富累贫也。一条鞭则明宽富累贫矣。况米麦有升合勺抄之不一,银有分厘毫忽之不同,而地亦有顷就分厘之不齐,合之似可整,而分之至不可较。且如地每就粮差一合,积至于数十万,则差数百石,银差一厘,积至于数十万,则差数百两,而一合一厘孰以为意?人不知觉而其弊已大矣。若旧法五升三合五勺之外,一毫不敢加也,岂得有弊至此乎!又谓均徭等则难凭尽,毕竟犹有巴鼻,甚重甚轻,孰敢大颠倒也。又谓黄蜡等项派于均徭恐太重,且派于均徭则逐末之人亦出有分,通加于地则只勒力本者耳。查得黄蜡等项该银柒百余两,均徭亦增重不多,如上季均徭只牌夫一项,明编已加增银六百两,上司则初不知也。又谓众议伙收分解为便,亦止为目前计耳。此法原起于本县,未尹建议,今惟本县钱粮不明无收者得完,有收者上欠,得借者无罪,受借者破家,乱如丝纷,累查不结,不知其便在何处也?大抵有司三二年离任,故图完粮,至人分得免参究,了一身事耳。朝廷社稷万年,若一年欠二分,五年则欠一年。且如元年免五分,户部已张皇无措,如使五年欠一年,朝廷尚可以为国乎!此必不可者也。东省地瘠民贫,故禹贡列兖州为下下。今以北方各省例之,已目不伦,若概以江南之法,穷民止有逃与死尔。此以地坐差之害,先起贵处。予巡抚时,尝力改之。继者不肯遵行,不谓敝省今亦渐渍也。画溪公谓江南亦有薄地,特未履海濒之舷耳。如亲见沙嫌不毛,恐亦必惨目而伤心也。公复书亦谓吾在畎就所见必真,许再请教。公门严峻,不敢轻渎,愿因执事转达之幸,相与共议采择焉。”


                              IP属地:天津31楼2024-07-08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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