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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罗马经济,奴隶与释奴,基督教与「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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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境内奴隶制的发展并不均衡。奴隶制在各地的盛行程度和当地的历史渊源、耕种方式、土地制度等等相关,难以笼统概括。意大利的奴隶占人口总数比例较高。在 2 世纪小亚细亚的帕加马,奴隶可能多达人口总数的 1/4。[437]但在埃及行省,奴隶所占人口比例相对较低。英国学者拉斯伯恩的研究认为,罗马埃及的奴隶人口占总人口的 10% 以下。衡量奴隶制程度的另一个变量是奴隶用于生产还是服务,但恰恰是这一点比较难以量化。比如关于奴隶的铭文主要来自城市,乡村、农庄中的奴隶在碑铭中几乎没有留下踪迹,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存在。[438]
文学作品中有零星关于奴隶生活及地位的轶事,但有关罗马奴隶制以及奴隶生活的史料集中在罗马的农学著作中,如老加图和科路美拉的《农业志》。《查士丁尼法典》特别是第 8 卷则收集了法学家关于奴隶的观点及律条。尽管埃及的奴隶制似乎并不如其他行省那样广泛,纸草文书中仍留下了大量关于奴隶的资料。比如,奴隶作为一种财产如何折算价值,在划分遗产时如何处理多名主人共同拥有的奴隶,奴隶主名下的奴隶缴税额如何计算,如何追缴逃跑的奴隶,等等,在纸草文书中都有反映。
从这些资料中我们得知,在罗马世界许多领域里都有奴隶的存在。那么罗马世界的奴隶用途如何?处境如何?奴隶与自由民之间的关系又是怎样的?[439]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24-08-30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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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24-08-30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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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24-08-30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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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24-08-30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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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24-08-30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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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学者认为,两次西西里奴隶起义揭开了共和后期罗马大规模社会斗争的序幕。这是夸大其词的说法。第二次西西里奴隶战争之后的十几年间,罗马的核心问题是意大利公民权、老兵安置,以及本都国王米特拉达梯六世所带来的「麻烦」,这些问题和奴隶制问题相关甚少。而 30 年后的斯巴达克斯战争则是罗马史上最后一个有迹可循的大规模奴隶起义。据阿庇安记载,出身色雷斯的斯巴达克斯曾在军队中服役,为罗马人而战。至于他是如何变成奴隶,又如何到卡普阿(Capua)的角斗学校,则不得而知。由于主人残暴,公元前 73 年,斯巴达克斯和一个名叫克里克苏斯(Crixus)的高卢人带领 78 名角斗士逃出角斗学校,藏身于附近的维苏威火山,并逐渐集聚了一支 7 万余人的力量。其组成包括农业奴隶、牧人、贫穷小农等,分为两支,由斯巴达克斯和克里克苏斯分头统领。公元前 72 年,惊慌失措的元老院把两名执政官同时派出镇压起义,克里克苏斯被杀。斯巴达克斯遂率领队伍向高卢进军,但是在穆提纳一役打败山内高卢的总督之后,斯巴达克斯决定折向南方,此时克拉苏受命统帅六个军团的兵力封剿奴隶大军,此外,克拉苏增加了自己出资征集的军队。斯巴达克斯被赶到意大利南端的海峡,跨海未果。公元前 71 年,克拉苏在卢卡尼亚(Lucania)截住奴隶队伍,斯巴达克斯阵亡。被俘的数千名斯巴达克斯的追随者被绑在十字架上,这些十字架排在从卡布阿到罗马的阿庇安路(via Appia)沿途,血腥惨状可想而知。另有几千余部逃到埃特鲁里亚,但不幸被刚从西班牙班师回意大利的庞培所拦截。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24-08-30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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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法允许奴隶有自己的财物(peculium),他们甚至可以购买自由。那么奴隶都有哪些获得自由身份的途径?获释的概率究竟有多大?奴隶主为什么愿意释放奴隶?释奴及其子女的社会、经济及政治地位如何?最近几十年来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持续深入。[447]
              关于释放奴隶的动机,哈利卡纳索斯的狄奥尼修斯在《罗马古事纪》中写道:「据我所知,有些人去世时释放所有的奴隶,就是为了死后落个善人的名头,也是为了他们葬礼上有许多带着『自由帽』的人送葬。」拥有多少释奴也是身份的标志。但托马斯·维德曼(Thomas Wiedermann)认为学者们应当区分理想和实际:从理想和理论的层面上来说,罗马有一些道德家宣称奴隶尽忠尽职服务一段时间之后就应该获释;但是现实世界是由自我利益驱使的。从奴隶的角度来看,如果能看到获释的希望,会增强服务的积极性;在奴隶主一方,购买奴隶可以被看作一种投资,释放奴隶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投资。维德曼解释说,奴隶年纪越大,疾病或死亡的风险就越大;而任何疾病或死亡都会造成奴隶主的损失,价值越高的奴隶造成的损失也就越大。所以从奴隶主的角度来考虑,如果能够减少投资风险和损失的话,奴隶主也愿意在奴隶服务了一定的年限之后释放他们。奴隶主释放奴隶的动机是多方面,但最终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448]有一个比较特殊的释放奴隶的动机是婚姻,一般是男性主人,其身份可以是自由民也可以是释奴,解放女奴以娶她为妻。凯瑟琳·霍梅勒在一篇新文《婚姻中的自由?罗马世界的婚姻释放》中,深度阐释了这类婚姻中女性释奴所处的不利地位。在这类婚姻中,男性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前主人又是丈夫,也因此集中了「前主人」的权力(见下)和作为丈夫的权力。因婚姻获释的女奴,假如在 6 个月内原主人没有娶她,那么释放无效,她需回归奴隶身份,而男性主人不受惩罚。假如婚姻成功缔结,妻子/女释奴没有离婚的自由;假如是出身自由的妇女,有陪嫁和自己原来的家庭作为支撑和后路,而因婚姻的目的而获释的女奴并没有这些支柱。所以,因婚姻获释的女奴虽然获得自由,并且能够生养具有自由身份的子女,但是她的婚姻是非常不对等的结合,这种不对等的程度超过了一般自由民之间的婚姻。[449]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24-08-30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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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释放奴隶的法律条文集中收录在《学说汇纂》第 40 章第 1 节中。西塞罗和法学家盖尤斯提到三种正式释放奴隶的方式:杖式释放(vindicta)、注册释放(censu),以及遗嘱释放(testamento)。其中杖式释放是最古老的方式,必须在长官面前进行,遵循固定的仪式和用语。因为仪式的一部分是长官的扈从把杖放在奴隶的头上,所以常被称为杖式释放。公元前 357 年开始,主人释放奴隶需要交纳奴隶价值 5% 的税(vicesima manumissionis)。另外还有非正式的释放方式,比如在朋友面前表明释放奴隶的愿望(inter amicos),书信释放,或邀请奴隶共餐等。值得注意的是释奴虽然获得了人身自由,但与原主人的关系还继续维系着。关系的定义发生了改变,原先的主人(dominus/domina)变成了「庇护人」(patronus/patrona),有专门的法律保护原主人的权利和并规定释奴的义务。[450]对于原主人,法律规定释奴有「服从」(obsequium)以及「服务」(operae)的义务,简而言之,释奴必须尊重原主人,维持必备的礼节,每年必须为原主人服务一定的期限。期限的长短各有不同。不过,原主人和释奴之间的关系也因人而异,比如西塞罗和提罗(Tiro)惺惺相惜,超越了普通主人与奴隶/释奴的关系。在一封家信中(ad Fam.16.16),西塞罗写道,提罗不应为奴而应该是朋友。也有不少铭文纪念主人和释奴之间的亲密关系。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帝国时代的许多墓地是原主人和释奴共享的,数量众多的拉丁墓志铭上明确写着:此墓为自己及配偶及男女释奴以及释奴的后代而建。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24楼2024-08-30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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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26楼2024-08-30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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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28楼2024-08-30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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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29楼2024-08-30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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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以及政治舞台上频繁出现,喜好宣扬自己的成功,留下了大量的铭文材料。在那不勒斯湾地区的城市,特别是米塞努姆、普提奥利(Puteoli)、庞贝尤为丰富。释奴的活动和影响都是多方面的。有一些释奴在经济上很成功,有财力做地方「名流」,不但可以给自己修华宅广陵,还经常出资修神庙,捐资给城市举办宴会、表演等活动。在帝国的许多城市都有「奥古斯塔莱斯」(Augustales,单数为 Augustalis)的组织。两千多份铭文提到「奥古斯塔莱斯」以及「六人奥古斯塔莱斯」(seviri Augustales)或「六人团」(seviri)。[453]这一组织的人数在各地各不相同,少至三十余人,多至百余人。在意大利中部、南部和南部高卢行省的城市中,这些「奥古斯塔莱斯」有不少为释奴。但如果说只要是「奥古斯塔莱斯」就是释奴,则是一种误区,容易陷入循环论证。[454]尤其在意大利北部,「奥古斯塔莱斯」中包括许多出身自由的男性公民。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30楼2024-08-30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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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这些「奥古斯塔莱斯」到底扮演何种角色呢?传统上认为他们是负责地方上皇帝崇拜仪式的祭司群体。又有观点认为,他们是仅次于地方元老(decuriones)的一个阶层。[455]然而,慕瑞森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各地的「奥古斯塔莱斯」的作用各有不同,其名号、遴选准则各具地方特色,但主要的目的都是为了从富裕释奴那里开辟一条财源:释奴得到荣誉与名号,城市得以开辟额外收入。[456]晋升「奥古斯塔莱斯」之途竞争激烈,不但要求本人拥有相当财力,而且这些财力背后还有原主人的社会关系网,罗马帝国城市中的公共释奴在谋求「奥古斯塔莱斯」身份这方面似乎并没有明显优势。[457]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31楼2024-08-30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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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裕的释奴不但自身可以在各领域发挥影响,还可以为子女谋地位。如果释奴的后代是出生在父母获得自由身份之后,则是全权公民,可以担任官职。庞贝城的伊西丝(Isis)神庙上有一块碑铭,称一位名为努美利乌斯·波皮狄乌斯·凯尔斯努斯,努美利乌斯之子(Numerius Popidius N.f.Celsinus)的捐主出资修复了因地震而受损的神庙,他以 6 岁之稚龄就当选为地方议会的成员。其父很有可能是个富裕的释奴,以捐资修庙的方式来提升其子的地位,为其前途铺路。这样的例子在罗马帝国并不鲜见,从一个方面显示了罗马社会的流动性。小普林尼的《书信集》(Epistulae 3.14)记载了一个父亲曾经为奴的贵族,他本人富甲一方,拥有数百名奴隶,对待奴隶残忍无道,导致奴隶们集体密谋除掉他,计划几乎成功。但是他获救之后,家内数百名奴隶都被处死。小普林尼一方面谴责这位奴隶主的残忍,另一方面又对奴隶的抗争感到心有余悸。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32楼2024-08-30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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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奴的经济地位相差很大,那么这些富裕的释奴是如何获取财富的呢?旧的观点认为这些释奴是他们原主人的代理人(单数 institutor,复数 institores)。但是彼得·甘西(Peter Garnsey)的研究表明有不少释奴并不依附于旧主人的生意,而是独立经营。[458]慕瑞森则指出独立经营的释奴多半是主人死后才被释放的奴隶,而大部分的释奴仍需依赖原主人在资金、店面等方面的支持。[459]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33楼2024-08-30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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