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已经违法了,因为任何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只是对方不在意或未造成一定的后果,要不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

这是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你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处理。若长期干扰,影响你的正常生活,给你造成了精神损失,哪么你可以在公安机关确认其违法行为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损害,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费。
建议:停止这种方式,活出个样来,让他人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