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场车祸,我现在象寄生虫一样地生活。只要凭着仙道彰的名字就可以随便的出入所有的高档社交场所,家里有足够的钱让我挥霍。可笑的是——我甚至不确定那是不是我的名字,不确定他们是不是我的父母。——我被夺取了记忆。
日子过得挺自在,可我烦透了回答没完没了的无聊问题。“记不得记得……”“……有印象没吗?”——这让我头疼得厉害,庆幸的是爸妈似乎不急着让我恢复记忆。
妈妈告诉我以前是律师,我头一次觉得失忆是件好事,真不知道我房间那些厚厚的法律书是如何被啃光的。除非我过去脑子有问题,我多半是被逼的,要不守着这份枯燥的工作,还要在压抑在父亲的盛名之下,多难熬的工作!
* * *
第一次遇见他是在酒吧。
怎么会有这么没礼貌的人,走过来径直就嘲笑我喝的是女人的酒,简直是挑衅。其实我只是喜欢那蓝蓝的颜色而已,看着别人点自己也要了一杯。我实在叫不出任何酒的名字。
他那咄咄逼人的眼神盯得我的脸直发烧。
“我很佩服阁下的勇气,女人的酒也喝得津津有味。”
他太过分了,我真想揍他。但只硬生生挤出四个字。
“多管闲事!”
“你比较适合喝沸点。”
只留下扬长而去的背影。
* * *
第二次遇见他仍是在那间酒吧。
我端起酒杯,轻啜着沸点,比蓝色诱惑要烈得多,劲道恰到好处,很适合我的胃口。我又点了一杯,四下望了一望,他竟不知趣地出现在门口,我真想躲起来,可我们几乎是同时发现对方的。
很不识相地,他在我身旁坐下,这是他一贯的作风。
“孺子可教!”
“我看你四肢发达的,没想到只会买弄口舌。”
“彼此彼此。”
他把我激怒了。
“飙车,敢不敢?”不知道我是不是一直都那么冲动。
“你喜欢飙车?”他的眼睛闪出一丝光亮。
这人还真莫名其妙。其实谈不上喜欢,只是驾驶是我唯一记得的技能。200公里/小时——让我觉得很爽。鉴于我个人的能力仍处于一片空白,只有这么点资本。
“OK。奉陪到底。”
最终我们未能分出胜负,却一起逃出了交丅警的追堵。他称赞了我的车技之后,再次扬长而去。
* * *
从那以后,我几乎天天光顾那家酒吧,我不得不承认,很想再见到他。他很特别,有种不知从何而来的自信,盛气凌人。那双眼睛透出冷峻的目光,一种似乎与生俱来的霸气。
他一直没有来,直到我们在东京车展上再次相遇。
因为那次飙车,我发觉了自己对车的疯狂热爱。可惜这爱好大概是后天培养的,因为家中实在找不出几本象样的关于汽车的杂志。
车展上,我看中了日产的新款跑车——烟花。简洁流畅的外型,与众不同的创意,象灵动的烟火划过夜空的感觉。准确的说是一见钟情,我立刻在展台前的宣传人员作了预定。由于我想了解一些具体的性能,他们把“烟花”的设计者介绍给了我。于是我再度遇见了他——牧绅一。
不同的是,这次他是微笑着向我打招呼的,我还以一个同样的微笑,回报他的对我礼遇。
“出去谈可以吗?”他的目光在车旁妖艳的模特身上停了几秒钟,然后满脸无奈的看着我,
“无止境的做作表演。”
“我们志同道合啊。还好你的‘烟花’无美女作秀,否则我就不会如此爽快了。”
“他们总得尊重一下主创人员的意见吧,我强烈要求的。”
我朝他扮了个鬼脸,我们一起溜出了会场。
* * *
“烟花”成了我的新坐骑,而牧的住所兼设计室也从此成了我第二个家。他笑称那是美女环抱的仙道君的避难所,而我则戏谑得叫他十足的伪君子。
一点也没冤枉他,明明家里放着两双拖鞋,两把牙刷,两人份的毛巾,双人床……但他却从不把女友介绍给我认识,证据确凿还矢口否认自己有女人。最可气的是每次提到他都会扳起面孔。虚伪!男人总会有需要的嘛,大家都是成年人,何必来这一套。
除此之外,他很让我着迷,可能用词不太确切。他一定是学过读心术,要不然怎么会这么了解我的胃口,甚至比妈妈更明白我喜欢吃什么,爱看什么杂志,什么电影。我几乎怀疑我们以前认识,但这念头很快消失——凡是我以前认识的人都会把我缠在一些无聊的问题当中,而他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