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促进学生“再学习”——讲评的目的
试卷的讲评作为一种教学行为,我们不能仅仅将其理解为字面上所呈现出来的意义:对试卷内容的讲解和对学生答卷的评述。更不能将讲评简单化为“告诉学生答案”,而应将其视为一种促进学生“再学习”的手段,讲评过程是学生自主开展数学学习活动的过程。
首先,讲评要给学生提供 “再思考”的机会。教师的讲解应具有启发性,启发与告诉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有适当的“缺位”,后者是完全的“到位”甚至越位。有空间,学生才能“跳一跳”,才能增长“弹跳力”;同样,教师的评价也要恰当“留白”,对与错、优与劣,要留给学生去评判。学生就做过的问题进行再思考,其实质是一种反思。已有的解题经历、同学的思维碰撞、教师的启发引导等,不仅为这种反思提供了素材,而且提供了动力、提供了灵感。这种“再思考”不仅能解决具体的问题,还能促进学生解题能力的迁移和反思能力的提高。
其次,讲评要为学生数学学习活动创设机会。兵法云:“上兵伐谋,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孙子·谋攻》)最佳的讲评不在于逐题逐问地“攻城”,而在于行“无言之教”。许多问题都可以通过放手让学生自主地开展“数学活动”而得到解决,活动可以是相互讨论、查找资料,也可以是动手操作、实际测量等。这些数学学习活动的开展在帮助学生解决具体的数学问题的同时,还使他们获得了许多弥足珍贵的“副产品”:主动探究的精神、团结合作的意识、动手实践的能力、发现创新的惊喜。这些都是在学生单纯的“听讲”中所无法获得的。所以《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说:“教师应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帮助他们在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的过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与技能、数学思想和方法,获得广泛的数学活动经验。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