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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ΩAmour 【110211★转载】铅灰(短悲,豆花2M)BY:郁水夜流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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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度受!
° ΩAmour 【110211★转载】铅灰(短悲,豆花2M)BY:郁水夜流沙(防吞)
终于打好了标题- -
原本有这篇文的纸质版,结果不见了T.T
从2M吧搬来的。发完前勿插楼,请配合哈。


IP属地:江西1楼2011-02-11 14:32回复

    朴有天将金在中带公寓时,并没有做太多顾虑,也没有对第二天摆放在桌子上的一沓厚厚的纸张给予任何关注。
    他并不是一个神经大条没有什么危机感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活到今天。
    他只是对于这种字面上的玩意不再信任了。
    而且,辞去了青帮老大身份的他,现在也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
    自从四年前他从朴家大宅里搬到这个不足百平小公寓,朴有天一直过着混乱的生活。
    而现在,却硬生生的被金在中给改了回来。
    和他的外表一样,金在中的生活习惯也是可以打满分的项目。
    作息时间规律到朴有天这个生物鄙视者都不得不承认生物钟这玩意的神奇,而且,从房间的收拾到饭菜的烹饪再到针线的运用,就没有能够让这个男人束手的。
    可有趣的是,这个什么都有条不紊的男人却画的一手抽象的堪比毕加索的玩意。
    就好像现在,坐在窗口的男人像是患了强迫症一般,一张张布满铅灰的素描从他修长坚定的指尖倾泻出来,旁边是一壶冷透的咖啡。
    每一张都是细密浓稠的线条,没有规律,更没有轮廓。
    总是这样,一到雨天,这个家伙就会保持这个状态。
    朴有天耸耸肩,随他去了。每个人总会有那么一两个只属于自己的东西,他的好奇心有限,或者说,他明白那种感觉。
    抬眼看了一下时间,朴有天端起金在中给他准备的那壶热咖啡,慢慢的朝酒吧踱去。
    


    IP属地:江西2楼2011-02-1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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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离开青帮,他就用自己的积蓄买下了这家酒吧,规模不大,但是设施很完备,环境也很雅致。更重要的是,这个前任青帮老大,是个调酒高手。
      不过他极少出手,虽然这里的那个叫金俊秀的调酒师水准也堪称一流,但是看过朴有天调酒的人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个男人的神奇。
      而尝过那杯酒的金俊秀则更是记忆深刻。
      朴有天坐在一角看着金俊秀第四次尝试失败,鼓着嘴,一脸懊恼和迷茫。
      不自觉的笑了笑,但朴有天并没有动。
      有些事还是自己慢慢摸索的好,就好像金在中总会面无表情的将自己煮的咖啡一壶壶倒掉,却从不给予任何提示。
      不得不承认,金在中这个家伙冲泡的咖啡真的是一绝,足以让自己这个酒鬼舍酒精而选咖啡。
      只是,那个坚持要用最好的器具,最优的咖啡,最沸的开水冲泡咖啡的人,却绝不会在它冷透前触碰它。
      朴有天曾尝试过冷咖啡,那种感觉就像是没有加糖的奶油,油腻而凝固。尤其是哥伦比亚纯正的黑咖啡,更是噩梦。
      忽然想到家里现在应该会被素描纸埋了吧,只有在雨天,金在中才会变得像个坏脾气的小孩,有着让人无可奈何的固执和任性。
      第一次和金在中相遇,就是在雨天,以一张被雨水浸透的素描为开端。
      地点是D城所谓的艺术街,说白了不过是落魄画家歌手等等的混杂聚集地。那时很多人都挤在一个当地很有名的教堂门口避雨,于是很多画家立刻展开画架开始作画,等待那些被困在教堂里的有钱人的欣赏。
      可是朴有天却偏偏将手伸向了坐在角落里的金在中。
      金在中停下笔看了他一眼,然后继续作画,旁边有破旧的水壶里,冷透的咖啡,面前的画架上是和手中的完美素描丝毫不相干的凌乱。
      雨停的时候,他忽然开口对准备离开的朴有天说,带我走。
      这个在言情小说里被说到烂的台词从他口中说出竟有另一个洞天。
      然后朴有天就把金在中带了回来。
      现在回想起来,多多少少有那么点戏剧化的成分。
      忘了说了,那幅素描似乎画的是耶稣被钉于十字架上。说似乎的原因是,那十字架是由shou qiang和chang jian构成,而那个被钉在中央的人,也不是耶稣。
      等朴有天知道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时,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IP属地:江西3楼2011-02-11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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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度受,审核你妹啊!!!
        ------------------------------------------------------------------------------
        回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了,忽明忽暗的火星在黑暗中摇晃出奇异的平和感。
        和料想中的一样,叹口气,朴有天认命的将纸张逐一拾起,却在碰触一张时,停了手。
        优雅的吐一口烟圈,金在中漫不经心的说,根据你的一些故人的描述画的,看来还是有那么点相像的。
        朴有天耸耸肩,难得你能画一张有轮廓的图画,值得裱起来。可是却还是将它同众多纸张混在了一起。
        金在中也不在意,我还听他们说你调酒很厉害,明天一起去酒吧玩玩吧。
        朴有天怎么也没想到那个只喝咖啡的家伙竟然可以在抿了一口金俊秀推过来的酒之后,说出了里面的成分和瑕疵。
        金俊秀则更是一副相见恨晚的样子,追问着个中奥秘,得到的只是一笑。金俊秀也不恼,毕竟这种技术含量比较高的东西,不是可以轻易告知的。
        偏过头,金在中看向身边的朴有天,难道朴大公子不准备表示一下吗?
        将烟掐灭,朴有天跳进了调酒台。
        传瓶,上抛,开瓶,量酒,旋转的倒入摇酒壶,然后在如法炮制另一壶,最后在酒杯的中央插入薄薄的两片冰,在中间细密的加入一种透明的液体,最后再将两种不同的酒分别倒在冰片的两侧。
        整个动作连贯完美,金俊秀更是屏住了呼吸,全场的目光也都集中起来。
        一秒钟,两秒钟…冰片融化时,两种酒并没有相溶,而是安稳的呆在两边。
        优雅的将酒杯推过去,朴有天的脸上似乎有一丝疲惫。
        给,泾渭分明。
        全场瞬间爆发出惊叹声,那层薄薄的透明液体在黑红两种酒的夹击下已经看不清楚了,当真是泾渭分明。
        尽管酒吧的灯光昏暗,但朴有天还是感觉到金在中的目光,有点审视,有点玩味。
        再转眼,金在中也跳进了吧台里,拿起器具,微微笑道,你还可以做的更好。
        同样流畅的手法,同样自若的神情,金在中将自己调制的黑色液体倒入杯底,然后拿起一片形状凹进去的冰片放在杯中,在里面盛满了红色的酒,等到两者液面持平后,再加入黑色的酒。
        金在中学着朴有天的样子,将酒推了过去。
        朴有天有些颤抖,轻轻摇了摇杯子,果然看到了红色,不禁死盯着身边一脸无所谓的金在中。
        这酒,叫什么?
        那沈昌珉,又是谁?
        


        IP属地:江西4楼2011-02-1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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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世界上有种人,你永远无法拒绝。
          这是朴有天在第一眼看到郑允浩时确定的事实。
          所以即使清楚这个人就是曾经金在中素描上的耶稣,朴有天还是把他带回了家。
          郑允浩言语不多,经常做的事就是整理金在中留下的那些素描,一张一张的仔细看过去,严肃且沉默。
          间或,掐灭朴有天手中的烟。
          一副老大派头的郑允浩,煮的东西自然属于分不出原材料的类型,而胃口也理所当然的刁钻,于是外卖成了他们的一致选择。
          郑允浩总是将这归咎于自己肩部有伤,尽管那不妨碍他投掷飞镖的准度。
          幸好这个家伙的钱不少,且出手很大方,于是朴有天也乐得其成,每天变着花样的喂自己。
          与金在中相似,郑允浩也喜欢咖啡,尤其是纯正的黑咖啡,但不同的是他会在很烫的时候饮用,无意间问及原因时,郑允浩说,因为这世上很多东西冷的太快。
          同样迅速的,还有胃痛。
          蜷缩在沙发上,一手捂住疼痛,一手扣在腰间。
          那是一把精致的银qiang,在灯光下泛着冷凛的色泽,可郑允浩抚摸它时却温柔异常。
          这个时候的郑允浩,像一匹狼,一匹受伤的孤狼。
          而朴有天只会递上水和药,再无其他。
          郑允浩曾说他和金在中很像,都是那种看的太清楚以至于冷漠的人。
          朴有天却说,其实我看的一点也不清楚,我只是没有什么好奇心。
          好奇心害死猫,朴有天不是猫,但也曾被害得不浅。
          吃一堑长一智,朴有天不是什么乖宝宝,这次却温顺听话的异常。
          但郑允浩还有好奇心,所以在四处找寻金在中留下来的素描时,看到了那个上了锁的抽屉,翻出了那份临别赠礼。
          然后,郑允浩独自喝了一个通宵。
          醒来时,朴有天再次听到那三个字,对不起。
          郑允浩并没有用什么强硬的手段监禁朴有天,确切地说除了出门的权利被剥夺外,现在他的生活和以往没有任何不同。
          我是夜眼的U-know,和你一样,都是在中他们的目标,也和你一样,我们都丢失了一些东西。所以,我要借助你找回来。
          你确定可以找回来?
          我已经找回一半了。
          朴有天忽然岔开话题问,你说冷咖啡和热咖啡混合之后能得到什么。没有在意郑允浩紧皱的眉头,朴有天仿佛自言自语道,黑和白混合之后又能得到什么。
          闭上眼,郑允浩微微笑了,其实我更想知道伤害和弥补混合之后能得到什么。
          消息放出的第七天,沈昌珉和金在中就站在了朴有天的家门前。
          无视沈昌珉眼中的敌意,郑允浩移开那煞有介事的qiang口,将手搭在了金在中的肩上,温柔的笑了,我们回家。
          而沈昌珉则在两人离开后说,我要住下。语气坚定,没有任何余地。
          朴有天苦笑,我这里什么时候成旅馆了。
          其实有很多词都从属于一厢情愿的范畴,弥补,就是其中之一。
          朴有天看着沈昌珉来来回回的身影露出惯有的微笑,再往前推,那段过往也是这样。
          沈昌珉虽然是个一流的调酒师,但是酒量却小的可怜。
          调酒是艺术,而喝酒是游戏。就像是作画,有多少画家会将自己的画吃下去。
          就是这样的一句话,引起了朴有天的好奇心。
          这个世上最没头没脑的事情莫过于爱情,可偏偏有太多的人都用最认真的态度来对待。
          难得的是,沈昌珉如今的酒量没有变,只是几杯酒下肚,就蜷在角落里安静的睡了。
          沈昌珉的睡品和他的酒品一样好,乖乖的,不吵不闹,一脸的无辜。
          从前朴有天最喜欢的事莫过于偷看他睡觉,平顺了所有的刺,乖巧的让人心疼。
          而此时的温顺,却让朴有天哑然,何必这样辛苦的施舍,我们本都不是什么富有的人。
          联想到那一张张杂乱的线条,仿佛密密的织了一张网,却终是什么也没有捞到。
          朴有天仔仔细细的勾勒了一遍沈昌珉的脸,然后再次坐到了吧台前,冲着整理酒架的金俊秀说,给我一杯杀,我知道你可以的。
          金俊秀眨了眨眼,然后熟练的配料摇酒,须臾,推过了酒杯。
          微微摇晃了下,朴有天叹了口气。
          就算知道中间的那抹鲜红又能如何,包裹着它的还是外边那层厚厚的黑色。
          爱情从来不是你情我愿就可以确保的东西,更何况还需要时间和空间上的默契。
          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朴有天对金俊秀说,那边的家伙交给你了,醒了就让他回去吧。不用担心,在中迟早会让你们对组织有所交代的。
          


          IP属地:江西7楼2011-02-11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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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IP属地:江西9楼2011-02-11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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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我占沙发……


              10楼2011-02-11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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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乎这不算短篇了吧,应该算中篇了- -。
                这篇文不算有名,看过的人应该不多。可是我脚得灰常喜欢这种感脚0.0
                很多句子也特别有道理。虽然没什么剧情,也许会看不大懂,但就是觉得有味道。- -


                IP属地:江西11楼2011-02-1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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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咱不喜欢悲文……


                  12楼2011-02-11 14:55
                  回复
                    回复:12楼
                    我也不喜欢 不过这篇我很喜欢


                    IP属地:江西13楼2011-02-11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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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离开青帮,他就用自己的积蓄买下了这家酒吧,规模不大,但是设施很完备,环境也很雅致。更重要的是,这个前任青帮老大,是个调酒高手。
                      不过他极少出手,虽然这里的那个叫金俊秀的调酒师水准也堪称一流,但是看过朴有天调酒的人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个男人的神奇。
                      而尝过那杯酒的金俊秀则更是记忆深刻。
                      朴有天坐在一角看着金俊秀第四次尝试失败,鼓着嘴,一脸懊恼和迷茫。
                      不自觉的笑了笑,但朴有天并没有动。
                      有些事还是自己慢慢摸索的好,就好像金在中总会面无表情的将自己煮的咖啡一壶壶倒掉,却从不给予任何提示。
                      不得不承认,金在中这个家伙冲泡的咖啡真的是一绝,足以让自己这个酒鬼舍酒精而选咖啡。
                      只是,那个坚持要用最好的器具,最优的咖啡,最沸的开水冲泡咖啡的人,却绝不会在它冷透前触碰它。
                      朴有天曾尝试过冷咖啡,那种感觉就像是没有加糖的奶油,油腻而凝固。尤其是哥伦比亚纯正的黑咖啡,更是噩梦。
                      忽然想到家里现在应该会被素描纸埋了吧,只有在雨天,金在中才会变得像个坏脾气的小孩,有着让人无可奈何的固执和任性。
                      第一次和金在中相遇,就是在雨天,以一张被雨水浸透的素描为开端。
                      地点是D城所谓的艺术街,说白了不过是落魄画家歌手等等的混杂聚集地。那时很多人都挤在一个当地很有名的教堂门口避雨,于是很多画家立刻展开画架开始作画,等待那些被困在教堂里的有钱人的欣赏。
                      可是朴有天却偏偏将手伸向了坐在角落里的金在中。
                      金在中停下笔看了他一眼,然后继续作画,旁边有破旧的水壶里,冷透的咖啡,面前的画架上是和手中的完美素描丝毫不相干的凌乱。
                      雨停的时候,他忽然开口对准备离开的朴有天说,带我走。
                      这个在言情小说里被说到烂的台词从他口中说出竟有另一个洞天。
                      然后朴有天就把金在中带了回来。
                      现在回想起来,多多少少有那么点戏剧化的成分。
                      忘了说了,那幅素描似乎画的是耶稣被钉于十字架上。说似乎的原因是,那十字架是由手/枪和长/剑构成,而那个被钉在中央的人,也不是耶稣。
                      等朴有天知道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时,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IP属地:江西14楼2011-02-11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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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朴有天将金在中带公寓时,并没有做太多顾虑,也没有对第二天摆放在桌子上的一沓厚厚的纸张给予任何关注。
                        他并不是一个神经大条没有什么危机感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活到今天。
                        他只是对于这种字面上的玩意不再信任了。
                        而且,辞去了潋焰老大身份的他,现在也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
                        自从四年前他从朴家大宅里搬到这个不足百平小公寓,朴有天一直过着混乱的生活。
                        而现在,却硬生生的被金在中给改了回来。
                        和他的外表一样,金在中的生活习惯也是可以打满分的项目。
                        作息时间规律到朴有天这个生物鄙视者都不得不承认生物钟这玩意的神奇,而且,从房间的收拾到饭菜的烹饪再到针线的运用,就没有能够让这个男人束手的。
                        可有趣的是,这个什么都有条不紊的男人却画的一手抽象的堪比毕加索的玩意。
                        就好像现在,坐在窗口的男人像是患了强迫症一般,一张张布满铅灰的素描从他修长坚定的指尖倾泻出来,旁边是一壶冷透的咖啡。
                        每一张都是细密浓稠的线条,没有规律,更没有轮廓。
                        总是这样,一到雨天,这个家伙就会保持这个状态。
                        朴有天耸耸肩,随他去了。每个人总会有那么一两个只属于自己的东西,他的好奇心有限,或者说,他明白那种感觉。
                        抬眼看了一下时间,朴有天端起金在中给他准备的那壶热咖啡,慢慢的朝酒吧踱去。
                        自从离开潋焰,他就用自己的积蓄买下了这家酒吧,规模不大,但是设施很完备,环境也很雅致。更重要的是,这个前任潋焰老大,是个调酒高手。
                        不过他极少出手,虽然这里的那个叫金俊秀的调酒师水准也堪称一流,但是看过朴有天调酒的人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个男人的神奇。
                        而尝过那杯酒的金俊秀则更是记忆深刻。
                        朴有天坐在一角看着金俊秀第四次尝试失败,鼓着嘴,一脸懊恼和迷茫。
                        不自觉的笑了笑,但朴有天并没有动。
                        有些事还是自己慢慢摸索的好,就好像金在中总会面无表情的将自己煮的咖啡一壶壶倒掉,却从不给予任何提示。
                        不得不承认,金在中这个家伙冲泡的咖啡真的是一绝,足以让自己这个酒鬼舍酒精而选咖啡。
                        只是,那个坚持要用最好的器具,最优的咖啡,最沸的开水冲泡咖啡的人,却绝不会在它冷透前触碰它。
                        朴有天曾尝试过冷咖啡,那种感觉就像是没有加糖的奶油,油腻而凝固。尤其是哥伦比亚纯正的黑咖啡,更是噩梦。
                        家里现在应该被素描纸埋了吧,只有在雨天,金在中才会变得像个坏脾气的小孩,有着让人无可奈何的固执和任性。
                        第一次和金在中相遇,就是在雨天,以一张被雨水浸透的素描为开端。
                        地点是D城所谓的艺术街,说白了不过是落魄的画家歌手等混杂聚集地。那时很多人都挤在一个当地很有名的教堂门口避雨,于是很多画家立刻展开画架开始作画,等待那些被困在教堂里的有钱人的欣赏。
                        可是朴有天却偏偏将手伸向了坐在角落里的金在中。
                        金在中停下笔看了他一眼,然后继续作画,旁边破旧的水壶里,冷透的咖啡,面前的画架上是和手中的完美素描丝毫不相干的凌乱。
                        雨停的时候,他忽然开口对准备离开的朴有天说,带我走。
                        这个在言情小说里被说到烂的台词从他口中说出竟有另一个洞天。
                        然后朴有天就把金在中带了回来。
                        现在回想起来,多多少少有那么点戏剧化的成分。
                        忘了说了,那幅素描似乎画的是耶稣被钉于十字架上。说似乎的原因是,那十字架是由手枪和长剑构成,而那个被钉在中央的人,也不是耶稣。
                        等朴有天知道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时,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回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了,忽明忽暗的火星在黑暗中摇晃出奇异的平和感。
                        和料想中的一样,叹口气,朴有天认命的将纸张逐一拾起,却在碰触一张时,停了手。
                        优雅的吐一口烟圈,金在中漫不经心的说,根据你的一些故人的描述画的,看来还是有那么点相像的。
                        


                        IP属地:江西15楼2011-02-11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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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度受,你现在吐这两段出来有毛用啊!


                          IP属地:江西16楼2011-02-12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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