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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思想讨论】关于孟子所述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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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现在来交作业。交作业之前忍不住还是要吐槽一句:人类有的时候真爱给自己找麻烦。吐槽完毕。
然后是说明:我还是不了解孟老夫子的思想,所以不会对他老人家的观点提出什么意见。我的观点仅针对这篇不知道从哪里节选来的文章。
再就是:我依然坚持我的观点——义就是用来美化利益的方式,没有什么准则可言。
这个片段很明显想说明这么几个观点:用杀人的方法不能拯救世界;生命的价值不能仅仅通过数量来衡量;有时候无差别救人等于无差别杀人。
这几个观点无一例外都是好观点,值得我们去拥护。但问题在于两方面:1、用这个故事来证明这几个观点是万万行不通的;2、作者本人并没有给出真正可行的办法,可以说在这个框架之内,根本就没有既能拯救世界又符合作者价值观的办法来达到目标。


52楼2012-05-0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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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本吧转过一篇十个悖论的文章,第一个悖论就是“电车难题”。当人们被迫着去对根本没有选择的事情做出选择时,选什么其实都一样。如果每项选择都违背道德,那你不能因为这个人被迫选了其中一样,就指责他违背道德——指责他“故意”违背道德(这个“故意”的前提是很重要的)。
    在这个故事里也是一样。大海上漂着两条船,一条三百人,一条两百人,两船同时裂开了一个大洞,而只有你一个人会修,但你的时间只够修一个。我倒是很想问问这位作者:是你的话你怎么选?既然选300人的船是不对的,那么选200人的船,甚至哪条都不选,就是对的吗?那200百人不想死而拼命拉住你,是你你又怎么做呢?既然杀死他们是不对的,那么在那边和他们推拖争搡耽误时间,或者被他们拉住转而修200人的船,或者不杀他们但直接抛下他们去修300人的船,就是对的吗?
    这个故事在设定之初,就已经将人安置在了“无论怎么做都违背道德”的位置,无论怎么选,讲故事的人都有足够的理由来指责他不够人道。我们能够接受,为了自己活命而杀死别人(比如那300人若是纷纷拿船桨把那200人打下水去,恐怕并不会遭到指责);但却接受不了,为了一部分人活命而杀死另一部分人(如果那200人是由卫宫来杀,则卫宫便成了众矢之的)。然而仔细想想,这两种做法,只不过是执行人不同,真的有本质上的区别吗?或者我们该任由那200人爬上船来,导致船沉没,500人一同赴死?


    53楼2012-05-01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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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啦,这个问题可以有别的解法。比如说,卫宫负责修船,那200人每人抱着一块船板漂在水面上,那300人则负责找船上一切能用的绳子、长棍子好让那200人抓住,这样这条船就可以带着500人前行了。但是,你认为讲故事的人会让你做出这样的选择吗?不,如果你真这样回答了,他会告诉你,船上没绳子,船板浮不起人等等。他已经设下了圈套等着你往里钻,好把你引到最终他想要的结果,以便能站在道德制高点教育你一番。他已经设好了,你不是选修300人的船,就是选修200人的船,结果不是会死300人,就是会死200人。
      当然啦,事情可能不会这么棘手,这500人中完全可能会有一部分人,愿意为了大家活下去牺牲自己。这500人中完全可能绝大部分人,知道自己活不下去不能怪卫宫,而宽容他。但可惜,讲故事的人已经设定好了,这500人全都自私自利为了活命不惜一切;全都没有自我保护自我逃跑能力,遇到事情只能依靠卫宫;而且全都不讲道理,只要你杀了他,他就会把罪名扣到你头上。
      关键在于,卫宫每次决定要杀人的时候,他都不是“故意”要杀那个人的,并不是这个人在世界上活得好端端的他非要他的命不可,而是——总得有一些人死。在这个故事的设定中,根本不存在500人都活下去的可能。在你指责卫宫前,最好先想想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做。


      54楼2012-05-0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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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人类为什么总会陷入到这种悖论中拔不出来吗?那是因为他们的头脑从一开始考虑问题就方向不对,这个方向根本不可能使他们达到最终想要的效果。
        “人类最终之义一定能包容天下”这个想法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人类不转变心态,这个目标永远也实现不了。“包容天下”的义的实现,需要每个人(至少是大多数人)都自愿担负起对天下的责任,视所有人为自己的骨肉同胞,愿意随时为别人而放弃生命。而不是指望着某个救世主的出现,而不是真的大难临头时为了自己活命可以什么都不顾,而不是在绝望的境地下放弃自己的勇气和责任。
        你以为精神的力量是软弱的吗?你以为人类的精神不能遏制灾难而只能被动顺从吗?你不相信人类的信念可以创造奇迹吗?试想一下,如果这500人都彼此视为骨肉同胞,当两条船同时破洞时(这概率也太小了吧)纷纷愿意出自己一臂之力为修复工作做点什么;当同胞落水时纷纷伸出手去援救,并随时准备让出自己的位置;当食物和淡水不够时纷纷出去寻找,并把自己的分给别人;当怪兽、魔王出现时纷纷昂然不惧,并肩战斗……你认为这500人还是活不下去吗?你认为他们会落到最终只剩2个人的地步吗?然而,就算最终确实只剩下了两个人,有这样的信念在,他们依然可以重新创造出一个世界。


        55楼2012-05-01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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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你看看,这个故事中都是些什么设定?
          “另一条船上的两百人当然不会同意,因为他们也不想死,他们千方百计的拉住你想要你修那条船”
          “剩下的一百人当然不愿意就这样被抛弃,他们想要获救,甚至想要抢走救生艇”
          “只有卫宫切嗣你能找到食物和淡水。不要问为什么只有你能找到,因为你是救世主嘛,其他人都是老弱幼残,根本不可能做到”
          “另外那八十人肯定要来抢食物的”
          “那四十人死命拉着你要你保护他们”
          “其他被抛弃的人要来抢食物”
          “另外二十人要求你保护”
          ……
          是,头皮发麻。为什么在这位作者(和你)的眼里,这才是正常的人性?为什么大多数人会认为这才是正常的人性???为什么在很多人看来,这个故事中这500人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
          你认为人类若继续保有这种人性,会得到拯救吗?我告诉你吧:自助者,天助之;自弃者,天弃之。上帝并不评判人类的做法,他只是顺从人类的愿望而已——不管是什么愿望。你认为怀有这样想法的这500人,真的是发自内心的想活下去的吗?真的是发自内心的想让所有人都活下去的吗?这500人没有一人觉得“我们500人都必须活下去才行”,连这位救世主卫宫先生也没有这种想法,那么,最终的结局是死了498人,你觉得很意外吗?


          56楼2012-05-01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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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认为这个故事是从“义”出发的吗?你倒是来告诉我,它到底符合你心目中的哪一条“义”?或者你认为的“义”就是这个样子的?如果是这样,那你的信念崩塌不足为奇,这样的义本来就拯救不了世界。
            哦,你还说到了兰拉窗帘。看来我有必要专门写一篇文章来说说这件事了。我还以为没这必要了呢,我还以为大家最后都理解了73的苦心了呢。在这里简单说一下吧。《名侦探柯南》与众不同的地方在哪里?柯南和兰与众不同的地方在哪里?就是他们永远把所有人都视为自己的骨肉同胞,哪怕这些人有着你所认为的“正常”的人性,根本不配得到这种爱。
            他们认为所有人,永远,配得上,这样的爱。这是他们两个伟大的地方,也是我最为欣赏的地方。他们从来不用数量来衡量生命,也从来不做“用一条生命交换另一条生命”、“用少数人的生命交换多数人的生命”、“用坏人的生命交换好人的生命”这种事——而这些,无一例外被人们认为是“正常的人性”,所以兰的做法才遭到了那么多人的指责。然而你不觉得这种指责本身才是荒唐的吗?
            他们真诚的爱着每一个人:犯人、受害人、无辜的人。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他们坚信“所有人都必须活下去”,除此之外别无人性的选择,并且绝对相信他们可以做到这点。你知道吗?每次拯救了大家的正是这种爱和这种信念!
            这是73想要告诉大家的:只要怀着这种爱和这种信念去行事,就没有做不成的!也许你可以诟病他的案情设置不够精彩,案件的解决过程不够顺畅,但是所有的案件、所有的险情,最终是想表达这个意思。73或许功力不逮,但他的这种思想没有问题,不能因为他的文笔没有很好的表现出他的思想,就认为“这种思想是要不得的”!而现在,很多看《柯南》的人正是陷入了这种误区。


            57楼2012-05-01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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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58楼2012-05-01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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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总监您坚信的“义可以分出大小”、“大义可以胜过小义”、“为了救多数人杀少数人是‘大义’”,在这里就全部崩塌了………………不只是您,甚至我对于“人类最终之义一定能包容天下”的信仰也要崩塌了………… Fate/zero是Fate/stay night的前传。在FSN本传里,切嗣对养子(也是FSN主角)卫宫士郎说,小时候曾经憧憬着成为正义的使者,想要拯救所有人,后来却只能把这理想抛弃。他希望士郎继承他的理想(士郎也确实这样做了),希望他完成自己不能完成的事业。但是,未来成为了英灵的卫宫士郎(红Archer)被召唤到了这个时代后,毫不留情地告诉士郎:根本不可能拯救所有人。因为英灵卫宫——士郎的未来——经历了极其悲壮的命运(具体就不多说了,太长了)。这几乎令人绝望地证明了,能包容天下之义,调和多数人与少数人利益矛盾之义,能以多数人之利益压倒少数人利益这种事,根本是不能存在的…………
                ================
                刚刚看到狂人这篇回复,因为前段时间的混乱情况,所以我现在不太有心情细看那篇你节选的文章,只是大概的浏览了一遍。我的观点我后面悠游回复的比较相似,因为文章中设定的500个人都是自私自利,你死我活的这种心态,自然得不到拯救。
                我的观点是自私自利是人性,舍己救人同样也是人性,人是复杂的,因为人身上兼具了自私自利和舍己救人两种人性,只是哪一种占上风的不同。再善良的人也有内心阴暗的一面,在邪恶的人内心也存在一丝美好。
                我所说的“包容天下之义,调和多数人与少数人利益矛盾之义,能以多数人之利益压倒少数人利益这种事”也是同时站在人性自私自利和舍己救人两种状态之下的。
                “包容天下之义,调和多数人与少数人利益矛盾之义”是最理想的状态,是人性“舍己救人,互利包容”的一面占了上风。
                “能以多数人之利益压倒少数人利益这种事”是一种无奈的舍小保大的做法,是权宜之计,但是在某些时候是必须的,因为人性在很多时候还是“自私自利”一份占了上风。
                还有,我的信仰没有那么脆弱,不会因为现实中一两个反例而崩塌,只会不断的修正和完善。过去的一个月也是我近年来最复杂最痛苦的一个月,被曾经尊敬的人无情背叛,被曾经信任的人暗语中伤,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人的无私帮助。看到了冷眼,也收获了问候。
                所以我觉得,经历了这些事情,我也成熟了很多。
                最后我想用我的导师送给我的一句话做结尾“坚定自己的信念,走自己应该走的路”,不管我关于“包容天下之义,调和多数人与少数人利益矛盾之义”是否正确,我也会一直坚守这个我认为正确的信念不懈努力。


                IP属地:广东59楼2012-05-0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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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老人家真是太奇怪了,一方面相信“义不过是对利益的美化的说法”这么黑暗的观点,一方面又相信“正常的人性”是如此光明、积极的…………
                  嘛,先不吐槽这个,回来看故事本身。我的回复也会很长,所以我分几楼发吧,现打,发完之前请先不要评论,谢谢啊~(虽然我觉得这种时间没人会插- -)
                  先得说一句,您的回复越写越激动了……哲学问题的讨论最好还是摒弃感情比较好。我承认我自己37楼38楼的回复也比较感性化,主要是因为那时看Fate/zero比较激动。现在FZ也追了这么久了,切嗣其人也了解得更多了,这次的回应一定会理性得多。
                  首先,我举出这个故事的最主要目的是批判“义即是多数人的利益”这一思想,该故事中反派的主要目的也是批判切嗣“永远选择多数人一边”的思想,而不是“用杀人的方法不能拯救世界;生命的价值不能仅仅通过数量来衡量”或其他什么。“正确的人性”(真实的人性)什么的我们待会再谈。
                  切嗣的思想,是功利主义思想,这也和总监“多数人的利益即义”、“大义优先小义”的观点一致(功利主义不是贬义词!)。功利主义的主要观点是:无论是个人的还是政治上的,道德的最高原则就是将大众福利、集体的幸福最大化,或在快乐和痛苦之间找到平衡点——换言之,效用最大化。这个思想最早是由18世纪英国哲学家边沁系统阐述的。简单来讲,就是在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应该被实施时,以考虑其结果是否能最大限度给多数人带来好处为标准。这里注意两个关键词,一个是【结果】,一个是【多数人】。
                  而后世对功利主义的批判——包括上面故事中林洛对切嗣的批判——也大都集中在这两个关键词上。针对“看重行为【结果】”这一点的有绝对道德主义(翻译不知道是否恰当,原文是Categorical Moral Principles),即强调行为本身的性质有其道德性,与结果无关。针对“最大化【多数人】的利益”这一点,就有形如“电车悖论”这样的批判,认为多数人并不比少数人具有优先权。
                  所以,37、38楼故事的重点,是批判一种哲学思想,而不是要求人们给出一种具体的解决方法。其实这个故事中的问题和电车问题一样是无解的。
                  


                  60楼2012-05-18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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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清楚了故事的本质,再来说说我对切嗣和总监的思想之看法。
                    首先我自己肯定切嗣“拯救多数人”的思想——在不可能所有人都得到拯救的情况下,哪怕能多拯救一人也是好的。如果你看了Fate/zero第19集的话恐怕会有更深的感慨。切嗣的选择不是“绝对地拯救世界”,而是“相对地拯救世界”(因为他无法做到绝对地拯救世界)。若切嗣不是每次都选择人更多的那一边,结果会更糟糕。
                    但是我不同意把“义”和“多数人的利益”等同起来这种做法。而且必须说明这和“拯救多数人”是有那么一点区别的。因为切嗣之行为重在结果,而且他碰上的都是“不可能所有人都得到拯救”的情况,也就是说“拯救多数人”就是他能达成的最好结果了。而“义”本身是一个道德性的概念,是非利益性的、不把结果摆在首位的。也就是说,讨论“义”时,不能有“结果好即一切好”的想法。再一言以蔽之,孟子“义”的概念更倾向绝对道德主义(不能说等同,毕竟东西方哲学体系的根本差别还是有的)。
                    那么当我们说“义即代表了多数人的利益”时,实际上是把“义”和【结果】对应起来了——当某行为的实施能给国家、集体等【多数人】带来利益(当然需要指出,不一定是物质利益,这也包括精神益处),就说它是“合乎义”的。这样无疑是不严谨的,这也是为什么总监在33楼也提出了“例外情况”,即“少数人的利益”站在了“义”这一边。实际上一个严谨的概念是不需要“例外”来解释说明的,会出现“例外”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用【利益】来解释“义”是行不通的。
                    其实,本楼我自己提出的问题,此刻我已获得解答,在此与诸位分享一下吧。
                    “义”代表的是以道德体系衡量的行为,而非行为的利益性结果。也就是说,在我们中华的传统观念中,评判“义”时重视的是行为本身、是行为过程,而非行为结果。
                    所以,评判“义”时出现的矛盾(请返回2楼和4楼)即是中国传统道德体系内部的矛盾、是不同道德体系评判角度之间的矛盾、是不同的道德表述之间的矛盾。这是人类目前道德体系不完善的一种表现。
                    我想问题到这里差不多就解决了,不知诸位有什么看法?
                    


                    61楼2012-05-18 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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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总监前辈,以上大段回复当然也是给您看的(其实好像我本来就没针对谁在回复……)。不管怎么说,谢谢你对本讨论一直的关注。然后呢,我是很敬佩您坚定自己理想信念的作风的,事实上我所希望的也是建立这么一个坚定的信仰,然后一辈子来贯彻执行它。啊,上面37、38两楼的回复我确实是偏激动了一点,语气太冲什么的,还望见谅- -


                      62楼2012-05-18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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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正确的人性”和兰拉窗帘事件我到底怎么看,还是下次再说吧……有点累了- -


                        63楼2012-05-18 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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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你的回复看了一遍,我觉得我想说的在悖论那个贴子里基本上都表达了。这里稍微补充下:
                          就算你举这个故事是为了反驳“义即多数人的利益”,你的目的也是达不到的。原因如我在悖论贴里回复你的那样,这里“多数人的利益”是你自己擅自决定的,你未曾问过那“多数人”和“少数人”的意愿。而且,就在你做出救一边而放弃另一边的决定时,这些人在你眼中早已不是“人”,而退化为非生即死的象征符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根本已经不是救人的行为,当然也不是杀人的行为,只是选择的问题,选择要剩下多少、什么样的符号而已。既然是单纯选择的问题,那么无论怎么选都没有对错之分。都是对的。
                          你(我回复中的“你”一般指问题的回答者,那个被当做救世主的人,并无特别指代)口口声称你的行为是为了多数人的利益,是为了义,然而你连这些人的利益是什么都不知道,你遵从的不过是自己内心认为最重要的东西——说白了就是遵从自己认为的最大利益。拿自己的标准来决定别人的生活,这恐怕无论如何不能称为义吧?(无论是结果优先还是行为优先。行为的出发点亦不过是你的判断标准。)假如你认为生命即是一个人的最大利益,我自然可以认为死亡是一个人的最大利益,我送他上西天极乐世界,是何等仁慈的行为啊。
                          当然,你可以说,“故事中的设定就是这500人全都自私自利,为了自己活下去可以什么都不顾,而且除了依赖你他们什么都不会”。那么在这个设定下,最后的结果显然是合理的,是包括切嗣在内的所有人共同决定的,要责怪就得500人一起责怪,责任由这500人共同承担。但这个故事却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切嗣一个人身上。这显然很无耻。


                          64楼2012-05-18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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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还有,我本来就是矛盾综合体,既光明又黑暗。我不是纯粹的天使,当然也谈不上纯粹的恶魔。不过,“义不过是对利益的美化的说法”这个观点在我看来不黑暗,当然也不光明,就是个观点而已。我也不认为“正常的人性”就是光明的那些东西,当然也不是黑暗的那些东西,而是两者都有,每个人的情况不同。
                            【“义”代表的是以道德体系衡量的行为,而非行为的利益性结果。也就是说,在我们中华的传统观念中,评判“义”时重视的是行为本身、是行为过程,而非行为结果。】
                            我不认同。义在中华传统观念里,代表的是以“别人的”“利益”体系衡量的行为,而非行为的利益性结果。也就是说,评判“义”时重视的是行为本身,是行为过程,而非行为结果。是你有没有把大多数“别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如果这个“别人的利益”是真正别人认为的利益,那可以称为义;如果仅是你自己认为的别人的利益,那不能称为义。
                            (但是请注意,即使是真正别人的利益为义,我也不喜欢义这种东西。因为我觉得人们应该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与“以自己的利益为首”相对应的是“爱”,这才是我喜欢并推崇的东西。)


                            65楼2012-05-18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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