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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思想讨论】关于孟子所述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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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没觉得措辞激烈就太好了,抱歉。。。
不好意思我觉得你好像没抓住关键,我的问题是——“义”真的必须有大小之别吗?“大义”真的必须永远胜过“小义”吗?又能根据什么判定“大义”和“小义”呢?这可以说是以孟子思想为基础的一种发散性思考,也就是说是我对孟子思想有一点了解后的一种疑惑。唉,既然你不大了解孟子的思想核心,看来这问题你是回答不了了。。。坐等另几位朋友出现吧。


18楼2012-03-05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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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诶,总监前辈怎么不出现呢?我还记得最早在《悠游看名柯》那贴里她对“善”的精彩论述啊,她应该对这个问题更有感觉点吧?再召唤一次- -
    @zzz826
    


    19楼2012-03-05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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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关于“义”,“利”这个问题的讨论,就像证明1+1=2一样,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个人认为呢,符合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就是“大义”,只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即使是冠以“国家”,“民族”,“自由”,“民zhu”,“神圣”之名也是“小义”,甚至某些时候可以称之为“不义”。
      当然,也不能以“大义”之名去剥夺,侵犯少数人的权利。要在保证“大义”的情况下,尽可能维保护少数人的利益,让大义和小义能够协调统一,达到双赢,这才是真正的“义”。
      


      IP属地:广东20楼2012-03-08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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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弥陀佛,这让我说什么好?为什么又是从利益的角度来解释“义”- -难道诸位真是看了太多以利益得失衡量一切的事件吗?
        我转一小段我在QQ空间里写的文章吧,稍等。


        21楼2012-03-08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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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该问题的思考来自易中天先生著作《先秦诸子百家争鸣》中的一段论述“义”的例子:两国交战(假设是齐国和楚国),一名齐国弓箭手奉命出阵,他遇见了对方的弓箭手,却发现那名楚国弓箭手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而且正是自己的老师!怎么办呢?
          ===================
          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和老师一起努力,使两国和解,结束战争,两国人民都免遭战争荼毒,这是最理想的“义”。
          不要以为两个弓箭手的力量很渺小,要知道崤之战郑国商人弦高仅凭一己之力就劝退秦国大军,保住了郑国;烛之武也是靠一己之力让郑,晋,秦三国的关系发生了大逆转。所以两个弓箭手只要愿意尽力,也是有可能让两个敌对的国家化干戈为玉帛。
          当然上述最理想的方法要实现也是很不容易的,要是老师不愿合作也没办法。那就只要采取中上的办法,牺牲师生小义,顾全本国国民大义,杀害老师,为国尽忠,然后自己怀着对老师愧疚的心情反省终生。
          就像《我的战友邱少云》的作者李元兴,明明有机会救出邱少云,还是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活活烧死,这是因为一旦贸然救人,整个连队都会暴露,到时候死的就是成百上千人了,但是我认为他终生对邱少云有愧的,事实上从他后来的回忆录也可以看出这点。
          这就好像“自古忠孝不能两全”,在国家遭到外敌侵略的时候,我们要鼓励热血青年放弃孝道,为国尽忠。因为如果只想着自己的孝道不为国征战,为了就会有千千万万个家庭遭殃。
          但是也要警惕一些别有有心打着“国家”等“大义”旗号,强迫国民牺牲家庭人伦。例如法西斯等蛊惑青年为“XX共荣圈”,“改变世界秩序”之命参加侵略战争。
          


          IP属地:广东23楼2012-03-08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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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我二楼的问题,【“义”真的必须有大小之别吗?“大义”真的必须永远胜过“小义”吗?又能根据什么判定“大义”和“小义”呢? 】那么前两个问题您的意见是“是”咯?那么后一个问题呢?


            24楼2012-03-08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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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承认,以上论述是精辟的。


              25楼2012-03-08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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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觉得“义”和“利”本来就不矛盾啊,我觉得它们是相辅相成的。
                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努力就是“逐利”,为别人的利益而努力,甚至在必要的时候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就是“义”,当然“义”也有大小之分,前文也有提到
                除了能够为天下苍生牺牲自己的“圣人”,我等凡人几乎或多或少都是为自己或者自己所关心的人的幸福而活着的。追求幸福,在本质上来说就是追求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啊。
                我们要反对的是“唯利是图”,反对为了一己之私肆无忌惮地侵害他人的利益。


                IP属地:广东26楼2012-03-08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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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我二楼的问题,【“义”真的必须有大小之别吗?“大义”真的必须永远胜过“小义”吗?又能根据什么判定“大义”和“小义”呢? 】那么前两个问题您的意见是“是”咯?那么后一个问题呢?
                  =================
                  是的,前两个问题我的答案是“是”,我认为判定“大义”和“小义”的标准不是一概而论的,是视情况而定的。总而言之就是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就是大义,相对少数人的利益就是小义。
                  例如相对个人的利益而言,家庭的利益就是“大义”。
                  相对单个家庭和国家民族(即千千万万个家庭),单个或者几个家庭的利益就是“小义”,国家民族的利益就是“大义”
                  相对整个地区甚至全世界来讲,单个或者几个国家的利益就是“小义”,多数国家的利益就是“大义”。
                  当然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利益就是最大的“大义”了


                  IP属地:广东27楼2012-03-08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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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甚至可以引出这样一个问题:救一人与救两人有没有区别?杀一人与杀两人有没有区别?
                    ==============
                    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救一人和救两人是有区别,杀一人和杀两人也是有区别的。救得人越多越好,杀的人越少越好。
                    为了救人而杀人,合不合乎“义”?与被救的、被杀的人数,有没有关系?
                    =================
                    我认为,为了救人而杀人,合乎义,总体上来说和被救的人数,被杀的人数是大有关系的。就是我刚才说的,为了救多数人杀少数人是符合“义”的,相对坐视不管看着大多数人被杀害,为了救多数人杀少数人是“大义”,但是相对于不杀人就能解决问题救出人多数人,为了救多数人杀少数人就是“小义”。
                    就像一个强盗挟持了一车人,为了救一车人射杀强盗是符合义的,但是相对于生擒强盗同时救人的“大义”,射杀强盗就是“小义“。
                    就像最近柯南动画事务所被劫持的案件,世良主张引诱强盗被狙击手射杀救屋子里的六个人是“义”,但是相对于兰主张不让任何人死就是“小义”。
                    大义”和“小义”是类型上的不同,而非本质上的不同。
                    


                    IP属地:广东28楼2012-03-08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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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圣人”的定义是准确的。《老子》中说“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就是一个意思。
                      从根源上来讲,人不能脱离物质世界而生存,而在物质世界生存就必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产生利益关系,所以把义和利统一起来倒也说得通。
                      但是,孟子的思想却是,“义”是超然于物质世界之上的,是精神性的、道德性的。我也这样相信。倘若没有比物质更高的追求的话,人类是容易堕落的。而且如我前文所述,如此把义和利挂钩,恐将赋予山贼强盗的“兄弟义气”,因“国家利益”对他国造成伤害等“不义之事”以合理性。这是我不能认同的。
                      而且,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多数人的利益,未必见得就是“义”的代表。我还了解一个很沉重的故事,虽然是《辐射·新维加斯》的剧情设定,但它赖以立足的人性,是绝对真实而令人毛骨悚然的。这个故事很长,我恐怕会改日再发出来。
                      这里不谈别的,就说我们在悠游的原帖《我心目中的新一、兰和新兰》中谈及的,小兰因为不愿伤害犯人而拉窗帘的行为,我们都同意这绝不能算“不善良”的行为。但是若从上述角度考虑,牺牲犯人一人,换来的是更多人质的安全;而保护犯人,固然符合【在保证“大义”的情况下,尽可能维保护少数人的利益】这一点,但却无疑增加了屋内人质生命安全受到的威胁。但是,你能说小兰的行为是“不义”之举吗?
                      而且以这样说,义,若可以从多数人的利益角度来衡量,就等于承认了【利益得到保证的人数多少可以决定“义”的大小】(“大义灭亲”之类即是例子),而这又是与我们在原帖中的共识【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不能以数量来衡量】背道而驰的。如《拯救大兵瑞恩》中,一个小队8人,为了救瑞恩全部牺牲,瑞恩可谓是牺牲了这些“多数人”的利益而得到了拯救。但难道瑞恩就是“不义”吗?派出这项救援任务的长官难道就是“不义”了吗?显然是不正确的。


                      29楼2012-03-08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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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个翻页~


                        31楼2012-03-08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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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发现,总监你也没加入贴吧?打验证码累不?是不是先考虑混个三级会员?我看您以后来这机会还多得很- -


                          32楼2012-03-08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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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以这样说,义,若可以从多数人的利益角度来衡量,就等于承认了【利益得到保证的人数多少可以决定“义”的大小】(“大义灭亲”之类即是例子),而这又是与我们在原帖中的共识【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不能以数量来衡量】背道而驰的。如《拯救大兵瑞恩》中,一个小队8人,为了救瑞恩全部牺牲,瑞恩可谓是牺牲了这些“多数人”的利益而得到了拯救。但难道瑞恩就是“不义”吗?派出这项救援任务的长官难道就是“不义”了吗?显然是不正确的。
                            =============
                            我的意思是说,多数人的利益是一个衡量标准,而不是绝对标准,是要是情况而定,而且是有特例的。
                            例如,一个强盗劫持了一车无辜的人,在不能和解和生擒的情况下,射杀少数救多数人是义。
                            但是一车强盗劫持了一个无辜的人,同样在不能和解和生擒的情况下,射杀多数救少数也是义。
                            但是相对前一种情况,后一种情况会受到更多指责和压力,执行任务的狙击手心理负担也会跟踪,因为死的人太多了。
                            犹如瑞恩的故事,瑞恩不能算不义,因为他的8个战友是自愿为救他而死。当然他的战友们也是大义,因为他们为了别人牺牲自己。
                            但是我觉得他的长官就是为了小义放弃了大义,因为看的时间太久了,我已经不记得长官当初是在什么情况下做出这个觉得,我只记得他是为了不让瑞恩的母亲失去他所有的儿子,不记得他考虑过8个战士是否会牺牲没有。
                            瑞恩是他的战士,其它8个战士也是。为了一个家庭让8个家庭痛苦,确实是小义,
                            


                            IP属地:广东33楼2012-03-08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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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你提醒我了,先加入会员。
                              学校12点断网,今天先聊到这里,有时间继续。


                              IP属地:广东34楼2012-03-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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