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学人参与人类文艺理论重建的主要形式是中西文论的融合,主要工作是中国古代文论的现代转换。它有四种基本模式,即共通性研究,互补性研究,对接式研究和辨析式研究。本文对每种模式各举一例,以显示中西文论在带有全局性、关键性问题上融合的可能性,以及那种极富中国特色的、更具有人类性和世界性的超越性文论形态的诱人前景。以此吁请更多的学者参与并理解这项关系着民族文论前途的理论工程。
996年10月,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在西安召开了“中国古代文论的现代转换”学术讨论会,会上与会后,文论界进行了热烈的付论。但总的来说,议论者不少,实干者不多。有人至今对中西文论能不能融合、古代文论能不能转换,持怀疑态度①。笔者自20世纪90年代初从事这项工作,已十年有余,这里提出‘冲西融合——中国古代文论现代转换”的四种基本模式,就教于理论界同行之前,看看这条路是否走得通,是否有其前途。这四种基本模式是:共通性研究、互补性研究、对接式研究和辨析式研究,让我们分述于后。
中西文论的共通性研究
中西文论的共通性研究,大致可以在两个层面上进行。其一是指关于文学艺术的常识和共识的归纳。这是一种着似容易而意义重大的工作,由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许多关于文学艺术的原理早已被中西文论家发现,对这些共识的归纳常常是对元理论的确认,例如关于社会生活对文艺的制约关系,关于又学艺术的基本属性,等等,一对比、一归纳便十分清楚;其次,在对比和归纳中,许多原来并不为人注意的理论,也变得更为醒目更为成熟。例如:西方只是到了20世纪才由波兰现象学家英加登提出文本层次论,他把一个文本由内到外分为五层。而中国早就有了王弼的“言、象、意”说、刘勰的“文外之重旨’说。对比之后,便会发现中西文本层次论,有很大的共同性。但英加登的五层次论由于是首次提出,未为完善;中国的文本层次论由于是历史的积淀,则更为严密:它把文本从内到外先分为言、象、意三个层面,然后认为其意蕴层面又可以分为若干层次,如审美意蕴层、历史内容层、哲理意味层等等。这样,在中西文论中,原来并不引人注目的文本层次论,便可以在对比中显现出来,突出出来,形成体系更严密,层次更分明,更有实践意义的新型的理论,成为分析文本的一种新方法。
其二是共象层面的研究。它是一种还没有形成共识的理论难题,长期争论不下,中西部处于搁浅状态,成为难解的共象。如果我们对这种共象进行比较分析,它们内在的共通性便会显现出来,从而产生新的共识,发现新的规律,更新人们固有观念,产生新的理论飞跃。例如,现代派理论家艾略特气壮如牛地宣称:“最真的哲学是最伟大诗人之最好的素材,诗人最后地位必须由诗中所表现的哲学以及表现的程度如何来评定。”②这明显是主张一种哲理文学观。然而,此说却激怒了韦勒克,他在其《文学原理》第十章中写道;“难道一首诗中的哲理愈多,这首诗就愈好吗?难道可以根据诗歌所吸收的哲学价值的大小来判断它的优劣吗?或者可以根据它在自己所吸收的哲学中表达的观点的深度来判断它的价值吗?难道可以根据哲学创见的标准,或者根据它调整传统思想的程度去判断诗歌吗?”③显然,韦勒克并不愿意承认艾略特哲理文学观的合理性,因为他背后还站着黑格尔、别林斯基等理论史上的权威,在支持他。无独有偶,象这样的针锋相对的争论也发生在中国古代文论史上。中国的哲理文学观源远流长,最终在宋代道学诗人那里发展成熟,真德秀提出“以诗人比兴之体,发圣人义理之秘”④。但是,真德秀却受到他的学生刘克庄的直接否定。刘克庄认为宋代道学诗“少者千篇,多至万首,要皆经义策论之有韵者尔,非诗也”⑤!他之所以敢如此攻击哲理诗,是因为前有刘勰、钟嵘对玄言诗的不满,近有严羽对道学诗的攻击。这样,在中国文学史上,宋代道学诗则始终戴着“理窟”、“理障”的臭帽子难以翻身。这样的现象.这样的争论,单在各自的语境中,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注意,并没有人愿为它主持公道。但
996年10月,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在西安召开了“中国古代文论的现代转换”学术讨论会,会上与会后,文论界进行了热烈的付论。但总的来说,议论者不少,实干者不多。有人至今对中西文论能不能融合、古代文论能不能转换,持怀疑态度①。笔者自20世纪90年代初从事这项工作,已十年有余,这里提出‘冲西融合——中国古代文论现代转换”的四种基本模式,就教于理论界同行之前,看看这条路是否走得通,是否有其前途。这四种基本模式是:共通性研究、互补性研究、对接式研究和辨析式研究,让我们分述于后。
中西文论的共通性研究
中西文论的共通性研究,大致可以在两个层面上进行。其一是指关于文学艺术的常识和共识的归纳。这是一种着似容易而意义重大的工作,由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许多关于文学艺术的原理早已被中西文论家发现,对这些共识的归纳常常是对元理论的确认,例如关于社会生活对文艺的制约关系,关于又学艺术的基本属性,等等,一对比、一归纳便十分清楚;其次,在对比和归纳中,许多原来并不为人注意的理论,也变得更为醒目更为成熟。例如:西方只是到了20世纪才由波兰现象学家英加登提出文本层次论,他把一个文本由内到外分为五层。而中国早就有了王弼的“言、象、意”说、刘勰的“文外之重旨’说。对比之后,便会发现中西文本层次论,有很大的共同性。但英加登的五层次论由于是首次提出,未为完善;中国的文本层次论由于是历史的积淀,则更为严密:它把文本从内到外先分为言、象、意三个层面,然后认为其意蕴层面又可以分为若干层次,如审美意蕴层、历史内容层、哲理意味层等等。这样,在中西文论中,原来并不引人注目的文本层次论,便可以在对比中显现出来,突出出来,形成体系更严密,层次更分明,更有实践意义的新型的理论,成为分析文本的一种新方法。
其二是共象层面的研究。它是一种还没有形成共识的理论难题,长期争论不下,中西部处于搁浅状态,成为难解的共象。如果我们对这种共象进行比较分析,它们内在的共通性便会显现出来,从而产生新的共识,发现新的规律,更新人们固有观念,产生新的理论飞跃。例如,现代派理论家艾略特气壮如牛地宣称:“最真的哲学是最伟大诗人之最好的素材,诗人最后地位必须由诗中所表现的哲学以及表现的程度如何来评定。”②这明显是主张一种哲理文学观。然而,此说却激怒了韦勒克,他在其《文学原理》第十章中写道;“难道一首诗中的哲理愈多,这首诗就愈好吗?难道可以根据诗歌所吸收的哲学价值的大小来判断它的优劣吗?或者可以根据它在自己所吸收的哲学中表达的观点的深度来判断它的价值吗?难道可以根据哲学创见的标准,或者根据它调整传统思想的程度去判断诗歌吗?”③显然,韦勒克并不愿意承认艾略特哲理文学观的合理性,因为他背后还站着黑格尔、别林斯基等理论史上的权威,在支持他。无独有偶,象这样的针锋相对的争论也发生在中国古代文论史上。中国的哲理文学观源远流长,最终在宋代道学诗人那里发展成熟,真德秀提出“以诗人比兴之体,发圣人义理之秘”④。但是,真德秀却受到他的学生刘克庄的直接否定。刘克庄认为宋代道学诗“少者千篇,多至万首,要皆经义策论之有韵者尔,非诗也”⑤!他之所以敢如此攻击哲理诗,是因为前有刘勰、钟嵘对玄言诗的不满,近有严羽对道学诗的攻击。这样,在中国文学史上,宋代道学诗则始终戴着“理窟”、“理障”的臭帽子难以翻身。这样的现象.这样的争论,单在各自的语境中,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注意,并没有人愿为它主持公道。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