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传统小说的"三要素":情节,人物,环境
如前所说,小说是以塑造人物性格,揭示人物心理为目的的叙述艺术.要达到这一目的,有
两个途径:一是通过情节叙述,一是通过心理描写.大多传统小说都是走前一条路;而新时
期以来的小说探索多有出此窠臼者,或者使小说心理化,走意识流的路子——这已经出离
传统,走向现代.然而即使是象征式小说,也还保留着其象征体系内的现实情节的血肉部
分,在叙述时还没有出离情节小说的某些规定,因此还不能说是完全脱离了传统小说理
论.我们这里正是依据这样的认识把传统小说分为三个类型:故事式,意识流和象征式.
1.故事式
故事式小说是典型的传统小说,它的根本规定是有一个能够展示人物心理,反映人物性
格成长历程的故事情节.什么是情节呢? 情节的本质是矛盾.这种矛盾可以从两个角度
来把握:一是人与外部世界的异己势力以及抽象力量之间的矛盾,谓之命运矛盾;一是人
与自己的情感,欲望以及常常将自我异化为非我的观念体系之间的矛盾,谓之性格矛盾.
而这两种矛盾常常是互相转化的.
故事式小说的情节和人物都用讲故事的形式表述出来.叙述者即是作者本人或者相当于
此种角度的局外人.一般地讲,这种模式注重情节的曲折波澜,注重人物的心理和性格变
化,注重环境与人物之间的互动关系和制约作用,立体全方位地,超越时空地把握人物和
故事,一般称为"三要素".其叙述模式是非常典型的传统故事模式。
有的小说为了突现人物而淡化了情节,或者将矛盾弱化,乃至仅仅留下一堆细节.
2.场景式
场景式也可称为片断式,亦即不把情节处理成故事而处理成一个一个的场景,一个一个
的片断.转言之,就是把故事式中全知全能的叙述角度改变为单一的,局内人的视角;情节
和人物也不是由叙述者叙述,而是自己现身说法地表现出来;而且不是故事式中一脉相
承,波澜起伏的故事,而是延展着某种内部逻辑关系——常常是人物心理和情感的发展过
程——的作为场景的片断.这里有两个要点:一是说书人角色为演员所替代;二是情节和
人物均由线性结构形态转化为片断式结构形态,随之结构方式也由编织转化为剪辑.
场景式小说最重要的是选择场景,形成富有表现力的片断式表现语汇,尤其注意场景和断
之间的内部联系,那就是情节矛盾的发展,人物性格的变化和环境及场景的转换——这一
切虽然都处理在了显隐之间,但肯定是不能忽略的.在这一点上,场景式小说具有戏剧化
的倾向.
3.意识流
(1)意识流小说的艺术任务
意识流小说在表现人物这一原始命题上走得更远一些:那就是从塑造人物性格深入到人
的内心世界;不是这样,它是以人物复杂疏放的心理现实和独默茫远的现代情怀为表现对
象,使之外化为整个生命的恣肆汪洋,外化为现代人与整个工业文明对峙的,某种不堪而
又无奈的生存处境和心理状态.意识流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一种纯然的创作方法,而是
一个现代哲学文化思潮和文学创作流派,虽然它没有一定的组织纲领和行动原则.它是西
方世界进入工业文明以后,灵魂无处安顿,生命深刻异化时节的一种内心独白.但是,它与
传统小说的血肉联系在于:它依然保持人物内心情感和心理状态的真实和自然,它折射着
人物所处环境的全部关系和现实需求,映现着人物的生命自然本能以及世界人生感受,其
本质是矛盾性和处境性的.捕捉矛盾,还原情节,把握人物心理及性格,关怀人的存在状态,
关切存在的历史社会现实,尤其是将意识本身流程化,形式化,从而达到对于整体人生世
界的体悟,依旧是意识流小说的艺术任务.所以,意识流小说的发生实际上反映了人类对
自己处境和状态的认识更加清醒,也更加无可奈何.
这种对于意识流小说的文化背景和艺术本质的确认,并不意味着它不可以作为一种技巧
或模式为我们所借鉴;相反,我们完全可以也已经有人在尝试着运用并取得某种成果。
(2)意识流的特点
意识流就是意识之流,就是一个一个的意念组成自然流程.它有三个特点:一,它超越现
实时空,以意识的自然活动为线索形成心理时空;从这个意义讲,意识流属于心理范畴,当
然要遵循心理规律,呈现心理的自然状况和复杂情形.二,人物的心理作为载体,它仍旧可
以表现或反映一定的客观内容;而且由于它充分地遵循意识流动的心理法则,因而毋宁说
它更真实,更充分地反映了人物的心灵世界;这里,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内容与形式是
同一于意识本身的.三,意识流中,不存在意识主体之外的第二个叙述主体,叙述和描写,抒
情乃至议论同一为意识心理的自然呈现,因而作者和读者都必须在意识这一点上形成交
流和沟通,互相进入.唯其如此,读者才能介入创造,读懂其间的意蕴.
(3)作为叙述模式的意识流
作为一种叙述模式,意识流超越情节,人物,环境等题材范畴的分别,使之同一为心理;整
个文本的建构正是意识流动的过程.第一,它有一个心理的过程,大致可以看出意识流动
的走向和趋势;第二,它有主要的内容,但它远不像心理描写那样单一清晰,一般是多层次
多角度的自然芜杂状态;第三,它充分遵循心理法则,并以流动不居的心理形式将客观事
物同一,形成一种新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