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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ans justify me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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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
-- 一楼孔夫子镇楼。


1楼2012-12-21 21:59回复
    第一次看到“means justify means",是大学时代,在某本杂志上看到的,觉这句英文谚语无论从内容还是从形式上都很有意思。这句话的含义,是否正确,也是我曾经迷惘的,从哲学层面上看,这句话的内容是我最迷惘的观点的。不过,经历过一些事后,总算有了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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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早上起得早,太困了,明天再写吧!


    2楼2012-12-21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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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ans justify means."第一个means是意图目的的复数,第二个是手段。引申的含义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甚至是合理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或者说,如果目的高尚的话,手段也高尚。
      大约是这样一个意思吧。
      到底如何翻译,守着遇姐这样的英文专家,可以再帮我们译一下。
      为了一个正确的合理的目的,能否不择手段?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好多年,近日来算是有了些感悟。
      以下内容:一、几个例子;二、引申到社会问题;三引申到民族与国家层面。


      3楼2012-12-22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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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一阵子黑鹰事件。
        不同立场的人有不同的说法。比如替黑鹰辩解的(按我的理解),有三类声音,一是,最佳人气奖总得给内地的演员;二是,《一触》剧的艺术价值不及另一部作品;三是,另一部作品人气极旺,不过喜爱它的人可能不会那么痴迷地去投票,也可能是到最后一刻看晚会时才想起投票来。
        说实话,这小哇因为这三种理由之一不能获奖我都能接受。但问题是黑鹰处理问题的手段。
        如果是第一个理由,最初就不该让港台背景的人入围,如果是第二个理由,既然黑鹰讲究艺术性,就应该找一些艺术方面的专家,对入围选手进行甄别。如果小哇最初不能入围,LM们虽然会遗憾,大部分也只会抱怨两句,再无其他。但黑鹰偏偏用一种开放式的投票方式,当小哇意外地以黑马姿态(从黑鹰角度看)进入第一名时,黑鹰这才不淡定了,然后在投票方面暗箱操作。
        当然,第三种声音说是,很多喜欢另一部作品的人可能会临到颁奖时才投票。好吧,这个理由貌似也成立,但诡异的是LM截的投票图,小哇的票数增长轨迹完全吻合人的生活作息规律,白天多、晚上少,工作娱乐时间多,上下班和吃饭时间少,而另一位侯选人的票数增长竟集中于夜半三更。这样情况,又能让多少人信服其随后的票数增长没有任何水分呢?
        可能有些人演得黑鹰的理由挺充足的,但手段呢?means真能justify means吗?那些辛辛苦苦投票的LM,他们的权益凭什么被侵犯?当人付出就会有期盼,有希望也会有期盼,而期盼被不合理的方式打破就是一种伤害,谁有权力如此去伤害其他的无辜者?
        一个手握大权者,可以借助自己手里的权势,利用不合理的手段成成全自己认为合理的理由,这样的做法是否正确?
        means
         justify means--后面是该跟句号,还是问号?


        4楼2012-12-22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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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看另一个例子--最近我和一些朋友在一触吧被黑事件。
          刚开始知道时,还以为是因为在一触吧的类剧评。没想到竟然是本吧的一个楼。这栋楼是遵守国家及百度想关法律法规的,所以没有什么违法违规性操作。至于内容且不做评价。
          但因为本吧的一个楼而在一触吧被黑,真是匪夷所思。毕竟无论是一触吧还是钟吧的吧规里,只是针对在自己吧的违规操作才进行删贴或封号,并没有涉及其他吧里的表现。
          当然,支持拉黑者理直气壮地说,因为******所以拉黑没商量。
          好吧,假设他们的理由充足,但手段呢?吧规是你们自己制定的,为了某些理由,便可以自己违规吗?借着自己的某些权利,便可以无视自己制定的规则,践踏自己的准则?
          当你们痛恨黑鹰以权谋私时,当你们被权势所伤害时,你们不是在做着同样的事吗?扮演自己所痛恨的角色,也是人生一大悲剧吧!


          5楼2012-12-22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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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ans justify means--这句谚语虽说是大学时代看到的,但这个问题在中学阶段我就曾深刻的思考过。不过当时思考的范围很窄,局限于武侠小说中的正派与邪派。
            当初令狐冲走进亭子跟向问天饮酒并肩,是我最喜欢的情节之一,何等的快意江湖,何等的纵情恩怨!主人公敢孤身一人跟天下正派人物抗衡,在金大侠的书中多有描写,比如张无忌的光明顶之战,比如乔峰为了阿朱勇闯聚贤庄。但在诸多具有相同神韵的情节中,我最爱令狐冲,因为他没有任何目的,单纯地展现了一种情操。
            什么是邪派(教)?一个主要的理由是他们手段恶毒。那么,为了对付这些邪派的人物,是否能够不讲江湖道义,群起而攻之(在对方没有害人之意时)?
            这个问题,在很多武侠小说中都有描述、探讨。虽然书中多半没有给出直接的答案,却给出了间接的价值判断。
            有正派人士,在面对穷凶极恶的邪派人士时,仍能遵守君子之风、仁义之德。这样的人,虽然可能会因此而葬送性命,但在更多的时候,不仅获得了读者的赞叹,甚至也感化了那些邪派人物,为光明最终战胜黑暗埋下伏笔。


            6楼2012-12-22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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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会说,合理甚至高尚的“means"难道就不重要吗?
              我的答案是--重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我支持means justify means。
              但问题是,规则与手段是透明的公平的,在很多场合下可以进行客观的评价。但“means"呢?你认为对的时候,就一定对吗?
              乔峰曾以为陷害他的人是带头大哥,张无忌曾经以为是赵敏盗了刀剑,郭靖曾经以为是黄药师害了他的几个师父。遇姐曾经以为吧主落马是被黑了,我曾经以为我被拉黑是一触吧的贴子。。。。。。。
              可见,无论是英雄睿智之士,还是升斗小民,曾经以为对的东西未必对。
              所以,“合理甚至高尚的means"无法自证,也无法令他人信服。在这种情况人,人们当然也只能要遵守事先约定的公平的规则与手段。


              7楼2012-12-22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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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引申到社会问题
                当一些有权利的人,为了一些所谓的大局,使用一些不合乎规则的手段,去伤害另一些无辜者(指在本事件范围内)的利益时,后果又会如何?
                欧美发达国家,始终不承认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主体性质,由此在对外交往中,便可以找各种理由对我们进行经济制裁。曾经,我对此甚为不满,但随着对问题的深入,发现人家未必一点理由没有,发达国家也很想对我国出口高科技的产品,以平稳国际收支拉动其国内就业,但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到位,伪品盛行,所以在很多经济方面的谈判,西方国家问题强调要我国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所以,当我看到街头那些卖盗版的人时,我心里是非常厌恶甚至是痛恨的。
                但对问题的再深入,那些人为什么要卖盗版,是否他们其他生存的权利被剥夺,又或者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权利被侵犯,所以在他们的道德准则中,他们也可以随意地侵犯其他人的权利?
                一个人的权利被不守规则的侵犯,他心里必然生时怨意,这种怨意如果无法通过合法的途径去疏导,那么,很可能通过非法的途径去发泄。近年来,时有人无端地到学校去伤害幼童,其实很多也是出于这方面的原因。
                总结: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当不合规地伤害到他从的合法权利时,他人必然心生不满,而这种不满堆积多了,也必然向外界发散,会造成更多的不良后果。所以:
                means justify means
                并不成立。


                8楼2012-12-22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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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引申到民族与国家层面
                  有些means 是无法自证的,当然也有例外,比如牵涉到国家与民族存亡的问题。
                  近日因1942的放映,也反映出这样一个问题。同时叶子在她的续文楼”为谁风露立中宵“里也讨论过这个问题。与这个问题有一定联系的是花园口决堤事件。
                  花园口惨案,是中国抗战史上与长沙大火、重庆防空洞惨案并称的三大惨案之一。1938年5月19日,侵华日军攻陷徐州,并沿陇海线西犯,郑州危急,武汉震动。6月9日,为阻止日军西进,蒋介石采取“以水代兵”的办法,下令扒开位于中国河南省郑州市区北郊17公里处的黄河南岸的渡口——花园口,造成人为的黄河决堤改道,形成大片的黄泛区,史称花园口决堤。关于这一事件,至今于史学界仍存在广泛争议。
                  对于这样层面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明确的想法。欢迎各位油菜花姐妹一同探讨!


                  9楼2012-12-22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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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绕梁雨燕
                    @叶子爱猫猫 @今夕遇此 @Suriel777 @Jamie风和日丽 @血月弑魂 @兰莞颦 @静水缘心
                    @深海浪花开 @


                    10楼2012-12-22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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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雪提出的问题,我想应该也曾经在不同的程度上困扰过我们吧里的很多姐妹,虽然这个问题的提出,未必总是这么清晰。我们可能更多地在具体的事情上去考虑,在某件件事中,这样做或者那样做是对的吗?
                      而问题的答案,也很少是明确的,因为就像阿雪的思虑一样表明的那样,很多事牵涉到方方面面,却没有人具备全知全能的眼光和智慧,反而会看错想错。但是人处于那些形势中,又不可能不有所行动,这其中是非对错,不仅当时,就是过后,也难以定论。所以文学作品中会给人物设置两难的道德处境,将这个不仅不可能一劳永逸、而且在具体的事件中也往往难以盖棺的问题,一遍又一遍用不同的形式提出来。我在前面楼里说过:重要的或许不是问题的答案,而是问题的提出本身。


                      IP属地:江苏11楼2012-12-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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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歪个楼,做个字面分析。
                        有本书我研究有年,叫做The Meaning of Meaning,《意义的意义》,很深又很浅,是剑桥和维特根斯坦同期的两个年轻人写的,在某种意义上,这本书的价值应当不亚于结构主义祖师爷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至今在手头搁着,书页都快要被我翻烂了。前几年还是什么时候出了中译本,但我没买也没看过,我相信自己对这本书啃了一遍又一遍的功夫不会弱于别人。这本书里面对meaning一词给出了16个意义,包括内涵、本质、意愿、意图、价值、某件事的实际后果、理论后果等等,还有言者之意、听者之意等等,虽然被批评缺乏划分的标准,但确实能说明,看似简单的词,其“意义”是多么复杂,不同的意义之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人与人的交流,再成功也不可能做到意义毫发无损地抵达。通常我们对意义的把握是个大概其,对一般的交流是足够了,但有些讨论或研究中,需要象劈头发丝一样对意义加以细致区分,否则就很难找到分歧或有研究价值的问题所在,这也是为什么比如一班学生读着差不多的书,掌握了差不多的知识,可是,就是那个理解上差的不多一点点,区分出了高下。
                        阿雪这句“means justify means”,遇姐确实孤陋寡闻,第一次看到,一般用得多的,是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意思差不多(!)。所以说,学无止境啊。means justify means,阿雪已经给我们解释,第一个means是意图目的的复数,第二个是手段。这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是,这句话中的means是谁的意图目的,是个人的意图,还是国家民族或其他层次的某个群体的利益?这个意图本身是否合理(合理这个词,又如阿雪所涉及到的,是在什么意义上合理,由谁来做一个终极自证的判断?)?其复数形式仅仅是为了和后面的means词形叠用作为一种修辞手段呢,还是同时说明这个意图是复合的考虑?如果是后者,那么是谁和谁的意图综合考虑?等等。
                        第二个means,手段、方法、媒介、工具,相对而言,似乎还比较老实,因为相对于第一个means的抽象,它多少具有一点点类似可以指物定义的味道,如果借助于比喻来解释我说的“类似可以指物定义的味道”,那么它可以使人具体联想到一把斧头,一辆车等等。
                        再看justify这个词,网上柯林斯词典英英释义有五条:
                        1. show to be reasonable or provide adequate ground for; 证明为合乎理性的、有充分根据、原因、立场、借口的(ground之各解)
                        2. show to be right by providing justification or proof; 提供证据等证明为正确(如何提供?诚实与否?何为正确?等等)
                        3. defend, explain, clear away, or make excuses for by reasoning; 通过推论/辩说来维护、解释或寻找借口;为……辩解
                        4. let off the hook; 使脱离困境;解除烦恼;(使脱钩?)
                        5. adjust the spaces between words;5. adjust the spaces between words;调整使全行排满;使每行排齐;使齐行
                        除了第5义,其他都可以用来解释阿雪的句子:如此一来,这个句子究竟是什么意思?(http://www.iciba.com/justify 如果看过这里的例句,就能够更清楚地看出justify意义多么不同,从而means justify means又有着多么丰富的歧解,而不同的人,取不同的理解,就会对具体的事件中是否means justify means做出迥异的判断,从而它可以成为“恶人”的自夸自辩,也可以成为“好人”在道德两难中达到某一道德高度的指针。
                        阿雪:你抛出了玉,遇姐抛出了几块大砖头去招引更多的玉,可别嫌我的砖头太笨重哦
                        遇姐可是非常期待看到大家对这个问题各抒己见


                        IP属地:江苏12楼2012-12-2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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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太高深了,不过我倒是很想听听油菜花们讨论一下花园口决堤事件


                          13楼2012-12-2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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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上层楼的@叶子爱猫猫
                            呵呵,我就说了我抛出来的是两块笨重难看的大砖头,妹妹们可千万别被这两块砖头拦了路,叶子说得好,关键还是希望看到大家对阿雪谈的各方面或宏观或具体的事件的讨论。


                            IP属地:江苏14楼2012-12-22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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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姐提出的问题让我想起一个在伦理学上是分古老的问题,善的行为导致恶的结果那么是善是恶,恶的行为导致善的结果是恶是善。
                              以辩论为例。老子说善者不辨。似乎当我们开始争论的时候就已经踏上了非善的路途。从某种程度上说,语言是思想最苍白的表达,是智慧最脆弱的载体,可我们当面对一些问题的时候,我们如果不与语言来描述的话,难道要考意念去沟通么。韩非子讲墨子“言多不辩”,倘若持善念的人不辨、不言,会不会最后也如墨子一样被斗败,从而使善得不到传扬呢, 孟云:“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大概如是。那这样说来,是不是就是恶的行为导致善的结果,那究竟辩者善是不善?当然,我这一系列推论都是以“善者不辨”为出发点的,若最基本的不成立,也就没有了后来的推论。


                              IP属地:吉林15楼2012-12-22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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