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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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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留给百度
看别人都这么做,我也不知为什么


1楼2007-09-16 21:12回复
    括号里面是我的看法
    想骂人随便
    反正我就这么想,也不在乎你说什么
    有人看再发后面的
    没人看就到此结束


    3楼2007-09-16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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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在现实中的修正
      如果不考虑实际情况,只是抽象地从概念上推算应该达到什么目标和使用多大力量,那么,上面所讲的三种相互作用就起作用,一定要达到极端后才停止(即目标是使敌人无力抵抗,手段是极大限度地使用力量)。
      (这并不是说前面的研究没有作用,理论上相互作用必定引起极端,而在实际上,极端只能趋近而不能达到,所以极端是一个方向性的尺度。)
      而实际上极端是不存在的,首先,战斗力是由两个不确定因素组成的,那么,最大限度的使用力量的实际操作性就值得怀疑。其次,人的感情(精神或本性,指人在感情和性格方面的特征,即一般的心理状态,和理智相对。)很难接受纯逻辑的支配。即便这一点可以被克服,而战争并不是一个国家的一切,极端和国家的其他方面会产生抵触(经济和发展等因素,而且战争不是短促的一击)。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
      (1) 战争是突然发生的、同以前的国家生活没有任何联系的和完全孤立的行为。
      (2) 战争是唯一的一次决战或者是若干个同时进行的决战。
      (3) 战争的结局是绝对的,而对战后政治形势的估计不会对战争发生什么影响。
      (实际上,这是不可能发生的。)
      七 战争决不是孤立的行为
      战争不是抽象的逻辑游戏,即便意志也并非完全不可知。战争不是突然发生的,他的扩大也不是瞬间的事情。因此,双方的任何一方大多可以根据对方是怎样的和正在做什么来判断他,而不是根据对方(严格地说)应该是怎样的和应该做什么来判断他。
      人都是不完善的,双方的这种缺陷就成为一种缓和因素。(因为随时可能有错误的存在,所以战争更像是一场赌博。你永远要为自己留下一个筹码,为一旦失败后翻盘做准备。)
      (除了硬性的错误以外,作为政治的延伸,战争有时要成为政治的牺牲品,这是不可避免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战争就是在比看谁少犯错误和抓住对方的错误。)


      5楼2007-10-13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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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战争不是短促的一击
        对于上述第二点,作者认为:
        如果在战争中只有一次决战或者若干个同时进行的决战,那么为决战进行的一切准备就会趋向极端,因为准备时的任何一点不足,在将来都无法补救,而且,在现实世界中可以作为衡量这种准备的根据的,至多只是我们所能知道的敌人的准备情况,其他一切都是抽象的。
        但是,战争的结局是一系列连续的行动的结果,那么前一行动及其一切现象当然就可以作为衡量下一行动的尺度。这样,现实世界就代替了抽象概念,从而缓和了向极端发展的趋向。
        然而,如果同时使用或者能够同时使用全部用于战争的手段,那么每次战争就只能是一次决战或者若干个同时进行的决战。一次失利的决战势必会使这些手段减少,所以,如果在第一次决战中已经全部使用了这些手段,那么实际上就再也不能设想有第二次决战了。以后继续进行的一切军事行动,实际上都应该属于第一次行动,只不过是它的延长而已。
        但是我们已经看到,在战争的准备中,现实世界就已经代替了纯概念,现实的尺度就已经代替了极端的假定,因此,敌对双方在相互作用下,将不致把力量使用到最大限度,因而也不会一开始就使用全部力量。
        实际上,用于战争的力量就其性质和使用特点来看,也是不能全部同时使用的。这些力量是:军队(包括各种武装力量,但主要指军队)、国土(包括土地和居民)和盟国。
        虽然同时使用全部军队是可能的,但是要整个国家同时发挥作用是不可能的,除非这个国家小到战争一开始就能席卷全国。其次,盟国的行动也不以交战国的意志为转移,他们往往较晚才参战,或者为了恢复均势才来加强,这是政治决定的。
        同时使用一切力量是违背战争的性质的。当然这一点不能成为不在第一次决战中加强力量的理由,因为任何一方都不会甘愿承受损失,而且,即使第一次决战不是唯一的一次决战,它的规模越大,对尔后决战的影响也越大。然而,以后还有可能决战,所以人们害怕过多使用力量在第一次决战时就不会像只有一次决战那样集中力量和使用力量。任何一方由于存在弱点而没有全部使用力量,对对方来说,就成为可以缓和的真正的客观理由。
        通过这种相互作用,向极端发展的趋向又缓和到按一定尺度使用力量的程度。


        7楼2007-10-23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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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朋友的看法很有见地
          而且对《孙子兵法》颇有研究
          小弟初来乍到
          学习《战争论》时间不多
          还有许多不明之处
          在此班门弄斧
          拿出读书笔记也是为了请大家指教
          先多谢了


          9楼2008-01-05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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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现在政治目的又显露出来了
            在我们之前的研究中,使敌人无力抵抗和打垮敌人这个直接目标,一直掩盖着政治目的。现在,当极端的作用一旦减弱,这个意图一旦同目标分离,战争的政治目的就必然会显露出来。既然要考虑根据具体的人和条件进行概然性的计算,作为战争最初动机的政治目的也就必然在计算中成为很重要的因素。要求敌人作出的牺牲越小,可能遭到的反抗就越小,需要使用的力量就越小。其次,政治目的越小,对它的重视程度就越小,就越容易放弃它,因此,需要使用的力量就越小。
            这样,作为战争最初动机的政治目的,即成为衡量战争行为应达到何种目的的尺度,又成为衡量应使用多少力量的尺度。但是政治目的不能单独的成为这种尺度,它必须同双方国家联系起来才能成为这种尺度。同一政治目的在不同的民族中,甚至在同一民族的不同时期,可以产生完全不同的作用。(对于这一点,我认为:政治目的最先触及的,也就是最重要的,不应是民族感情。政治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那么政治所带来的一切影响就应该以经济层次来划分,即按阶级划分。)所以,只有当我们认为政治目的能对它应动员的群众发生作用时,我们才可以把它作为一种尺度,这就是为什么要考虑群众作用的缘故。
            同一政治目的起作用的结果可能是完全不同的,这还取决于民族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在双方之间可能存在很紧张的局面,积累很强烈的敌对情绪,以致战争的政治动机本身虽然很小,却能产生远远超过它本来应起的作用,引起一种真正的爆炸。
            (还有一种隐性的紧张局面,它是历史积累的原因造成的。这种局面之下,敌对情绪虽然时刻存在但却不以一种激烈的形式爆发出来。这种敌对相较前者爆发战争的可能性较小,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却一直存在,无法缓和。例如中日、中美关系。)
            有时政治目的本身就可以作为战争行为的目标,如占领某一地区。有时政治目的本身不适于作为战争行为的目标,这时就需要另外选定一个目标作为政治目的的对等物,并在媾和时代替政治目的。(例如美国在中东进行的反恐战争)即使如此,也始终要考虑有关国家的特点。有时,当政治目的需要通过对等物来达到时,这个对等物要比政治目的大得多。群众的态度越冷淡,国内气氛和两国关系越不紧张,政治目的作为尺度的作用就越显著,甚至在某些场合,几乎只根据政治目的决定问题。
            如果战争行为的目标是政治目的的对等物,那么战争行为一般说就趋于缓和,(对等物一般比政治目的容易达到,而且隐藏着政治目的,使对方不致产生最激烈的抵抗。)而且政治目的作为尺度的作用越显著,情况就越是如此。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从歼灭战一直到单纯的武装监视(冷战)之间,存在着重要性和激烈程度不同的各种战争,这里面并没有什么矛盾。


            11楼2008-02-06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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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了,祝所有朋友鼠年大吉
              喜欢《战争论》的朋友多多交流
              让我们的平台更加完善
              我会继续
              期待大家评论


              12楼2008-02-06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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