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雷心里飕飕地凉了下去,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最恶心庙会一类人挨着人的场合,这是一种由历史原因造成的从心理到生理的双重反感。那一年,在他还很小的时候,于雷的父母带着他到外滩看灯展,周围的大楼比着似地秀出与平日不同的姿色。那时办一次群众活动的性价比是极高的,少说一千两百万上海人民来了一半。于雷有一次这样愤愤地对陈可形容那时的场景:“我可以负责任地说,那哪里是十里‘羊’场,根本就是十里人场!如果海关大楼可以爬上去的话,我敢说那天晚上在钟楼顶上的五角星上都能戳死两个人!”而陈可则歪着脑袋说道:“看来儿童时期的缺氧经历确实会对智力发育产生毁灭性的影响。”
于雷定了定神,咽了口唾沫强行压制住自己的恶心,把额发往头上抄了一下,整理了一下被斜挎包勒住的格子衬衫。该死!今天还在里面穿了一件黑T恤!于雷暗暗担心自己是不是在入学的第一天就要接受校医院的治疗。
天是极热的。
于雷很快就在人海中找到了法学院的大旗。是的,于雷是零志愿第一专业考上的京大法学院。为什么要学法律呢?于雷记得很清楚他的一位室友张勇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因为它实在很难让人忘记——如果这个答案被用毛笔写出来、贴在墙上、每天让你瞻仰的话:“为了实现正义而奋斗。”事实上,不论他们当时的心情如何,几年之后,这些日后获得了极大成功的律师们几乎没有一个人还能想起来正义是他们应该追求的目标之一,包括于雷的那位雄心勃勃的室友在内。当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成为了商业律师,远远地离开了法院,离开了诉讼,显然,也离开了正义。而于雷选择了法学院的原因更和正义扯不上一点关系,他一向的梦想是去学广播电视新闻,做电视记者,于雷会选择法学单纯是因为要平衡父母的愿望和自己的理想。由于他已经在第一志愿里填了另一所全国知名学府的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所以也就象征性地在零志愿里填了一个法学——反正也不可能考上的,于雷当时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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