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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小说】这是一首离别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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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生活,做起来没有说说那么容易。那段日子里,我总算弄明白了一件事情:如果说孤独也有颜色,一定跟黄昏的颜色差不多。因为,每天那个时刻,我靠在窗边看着太阳西沉,沸水一样让人痛到窒息的感觉就会逐渐升起,弥漫开来。很多天过去,我仍旧没有打扫房间,也没把行李箱里的东西整理进衣橱里去。好像这样,我独自流落异乡就还不是既成事实的事情。四处闲逛了几天之后,林晰打来电话,说一个他认识的人要在波士顿请个摄影助理,如果我愿意,可以去试一下。那个时候,我已经有点知道,他嘴上轻描淡写的一些东西,其实都很用心。刚巧碰上我也是个口是心非的人,听到这个消息,心里高兴得跟开了花儿似的,嘴里却说:“远不远啊?我先去看看再说。”结果那个地方还真挺远的,单程就要一小时。林晰说的那个人是一个台湾人,在美国混了八年了,诨名迪克森,已经在商业摄影圈子里小有名气,新近在波士顿市郊置了个很大的摄影棚,倍儿有排场。我第一次去正好碰上他们接了一个大活儿,一堆人众星捧月似的围着一辆新款宝马车忙活。我四下看了看,三米多高的U形无缝墙,从房顶上吊下来的八槽巴赫导轨,遥控光屏……叫得出名字的叫不出名字的应有尽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4楼2014-08-21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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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完一阵,迪克森大叔过来招呼我:“林晰跟我说 过你,你是凯瑟琳的女儿对吧。我在巴黎的时候见过你妈妈。”我很乖巧地点头,心里暗骂,搞了半天还是靠自己老妈的关系。半小时之后,从摄影棚出来,我打电话给林晰,质问他:“你怎么不早告诉我那个人是我妈的朋友?”“有关系吗?”“我就是不愿意老是靠他们。”“上次看你穿的那双Repetto挺好看的,是你自己挣钱买的?”“去死吧你。”我一下挂掉电话。他马上又打过来说:“你别告诉我你不干啊。”“干吗不干?我闷死了也没人管我啊。”他停了一下,又开始教训我:“工作就是工作,没人会因为你是谁的女儿特别关照你的。还有,他们那帮人喜欢到处瞎混,你能不去就别跟去。实在推不掉就自己小心点,不要跟不认识的人搭讪,不要喝酒,麻醉剂一定不能碰,看紧自己的杯子……”“行了,老爸。”我打断他,转念一想,又问,“你明知是火坑,怎么把我往里推啊?”他呵呵地笑起来,说:“真实世界的样子,你总得 看看吧。”我没有回答,只是使劲儿点了点头,挂断了电话。抬头看天,又是一个橙红色的傍晚,却和之前那些孤独泛滥的傍晚不一样了。我一路跑着到车站,先坐车去超级市场买了一直拖着没去买的一干用品,然后回到宿舍把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记下缺少的东西,准备第二天再去采购。全部弄完,累得半死,我洗了澡,吃了顿饱饭,突然起了学车的念头,又去查电话簿,记下机动车注册处和几个驾校的电话,想好了第二天打过去问问。不到十一点,我心满意足地睡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6楼2014-08-21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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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晨,我开始了在迪克森大叔摄影棚的工作。职务是助理的助理。第一个礼拜的主要任务就是给场内所有人包括摄影师、灯光师、模特、化妆师、发型师,还有甲方派来的经理、总监买早餐、咖啡、报纸、午餐、外加点心。除此之外,还随时都有可能被支去个根本不认识的地方,买说不清楚名字的东西,宝利来相纸、两号电池、或是某一本伦敦出版的杂志。有天下午被打发去市中心买摩卡色的长筒袜,一小时来回,跑得差点就虚脱了,临了却只得了个白眼。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7楼2014-08-21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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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礼拜,迪克森大叔接了个新活儿,拍摄婴儿 照片。摄影棚里满是推车和手提篮,笑声、哭声、打嗝的声音不绝于耳。于是,我的工作又变成了逗孩子。一个礼拜下来,我差不多成了半个专家,知道了好些窍门,有的是学来的,有的则是自己悟出来的:对六个月内的小婴儿,用棉纱纸轻轻擦他们的嘴角,让他们露出微笑,无意识的,却甜美得要命。大一点的孩子,用玩具猴子吸引他们的注意,必要的时候自己扮成猴子,上蹿下跳嘴里发出吱吱声,逗他们笑。引他们向上看,好让灯光在各种颜色的瞳仁上映出光斑,使稚嫩的眼睛显得更加清澈动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8楼2014-08-21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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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个礼拜,摄影棚又神奇地变成了裸女的天下。拍摄前清场,另一个助理用高森闪光测光表在模特的腮帮子、脖子和胸部一通猛测,把数字报给灯光师和摄影师。相比之下,我的任务更形象、更直截了当,简单地说,就是用一种亚光的透明胶布把模特的胸部固定在一种不受地球引力影响的状态上。不知道内情的人可能不觉得什么,但我后来看到此类照片的时候,总会觉得胸部的位置很诡异,诡异得让人后脖子发凉。不管是什么,我的确学了些东西,也交了新的朋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9楼2014-08-21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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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助理,也就是我师傅,名唤尼高,二十出头,人很腼腆,却收集了一书架的恐怖电影和小说。他正在一间专业学校学习摄影,女朋友在新泽西乡下一所小学 里当老师,每周他都要过去相会一次。而他离开波士顿的那两天就是我最煎熬的时候,如果迪克森大叔要加班开工,场内所有的杂活儿,不管会不会做,都是我的任务。经常是我打电话给尼高,他一边教,我一边做。有时电话打过去,正赶上人家在亲热,他微喘着、声音挺怪地报给我听一个供应商的名字或者印刷厂的地址什么的。也正是在此等尴尬中,我们成了朋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1楼2014-08-21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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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个是个模特,颜色很浅的金色短发,总是玩得很疯,大家都只叫她的姓--梅森,久而久之的所有人都不记得她的名字是什么了。她是北卡罗来纳人,跟我同岁,一个人住在波士顿,签了一个没什么名气的模特经纪公司,收入刚够糊口。她告诉我,自己十六岁就入了这一行,高中的后两年是自学的,现如今也没有在任何大学注册。“不想做任何要动脑筋的工作。”她总是这样说,并且时不时地鼓动我也入这个行当。也就是那段日子,我学车了。先是去机动车注册处领了学习手册,看了一下午,参加考试,过了,拿到一个实习驾照。紧接着就去驾校报了名,先付了八次课的钱。课上完了,自我感觉不错,就租了驾校的车子参加路考,结果没通过。我打电话告诉林晰,被他骂了一顿“笨蛋”、“败家”。骂完之后,他从纽约过来,陪我练了两天。又去考试,警察大妈终于在我的实习执照上写了个“通过”。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3楼2014-08-21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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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到正式驾照之后,林晰问我:“想买什么车?”“没想好,等领了薪水再买。”我回答。“怎么缺钱啦?”“我想自己买样东西,不行啊?!”终于,在暑假结束的时候,我用两个月打工的薪水买下一辆二手的丰田,小型的两箱车,已经跑了六万公里,车况看上去还不错。林晰看见了,问:“怎么买了辆红车?你不是最讨厌红色吗?”“脑子抽风了,进去就看中这辆。”我自己也纳闷儿,怎么买了辆红车。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4楼2014-08-21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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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份开学后不久,我和梅森去看电影《美国美人》。银幕上,十八岁的瑞奇对十七岁的简说:“如果我今天晚上离开这里,你会不会跟我一起走?”“什么?”她诧异地看着他。他又问了一遍:“如果我离开这里,去纽约生活,今晚就走,你会不会跟我一起走?”“当然。”她回答,没有一点犹豫。 这段简单的问答让我突然想起几年之前的那个问题:“如果我去美国,你会跟我去吗?”我想得出了神,一切恍如隔世。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5楼2014-08-21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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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森在旁边跟我说话,我一句也没听见,她又说了一遍,后排的人怒了。放映厅里很暗,他看不清楚,伸过一只手在我背上狠狠地推了一把。正赶上我心情很坏,没跟他废话,站起来,转身就把手里的一杯冰可乐对着他从头到脚浇下去,倒完了把杯子朝他身上一扔。梅森反应也很快,拉着我就跑。一直跑到停车场,发觉后面并没有人追,她停下来,弯腰两只手撑着膝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太好玩儿了,什么时候咱们再这么来一次吧!”我一句话也不想说,勉强跟她说了声再见,上车向宿舍开去。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种预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6楼2014-08-21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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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上,我接到爸爸打来的电话,说跟他那个小女朋友准备十月份结婚,新房装修好了,原来的房子已经挂牌准备卖掉。我说:“好啊,祝贺你们啦。”没有别的话,气氛显得有点尴尬。于是,爸爸开始扯别的:“你从前那个姓周的同学,你们还有来往吗?”“不怎么联系了。”“前天报纸上登出来,他爸爸贪污受贿正式批捕 了,下个月开庭。”我蒙了。爸在那里继续扯:“不知道那个周同学现在怎么样了,他从前还是你们的班长吧,成绩很好的是不是……”好像过了很久,我才回过神来,说:“行了,就这样吧,再见。”把电话挂了。我不确定自己当时的想法,或者已经根本没办法思考了,只记得随便拿了几件衣服,护照和钱,直接去了机场,买了票,搭上最早一班去上海的飞机。六个小时之后,在洛杉矶等待转机的时候,我恢复了一点理智,给林晰打了个电话,跟他说我要回一趟上海。他觉得挺突然的,问我出什么事了,我说:“我爸结婚,叫我回去撒花。”“变乖了嘛,知道先跟我说一声了。”我没理会他玩笑的口气,严肃地问他:“要是你找不到我会担心吗?”“会。”他也严肃地回答。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7楼2014-08-21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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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个小时之后,飞机在上海落地。我随身只有一个背包,不到一百美元的现钞,在机场全部换成人民币,然后坐了一小时的车进城。街头华灯初上,我手里 抓着一把硬币在路边的公用电话上拨周君彦家的号码。铃声响过三遍,有人接起来:“喂?”就是他,声音听起来却有些陌生。“是我。”我说。他没说话。“我回来了,就在你家楼下。”他沉默了一下,说:“上来吧。”从电梯里出来,楼道里亮着冷冷清清的灯光,他已经开了门在等我了。我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是说“对不起,我刚知道”呢?还是“浑蛋,怎么不早告诉我”?于是就什么都没说,跟着他进了家门。只有客厅里亮着灯,除了他没有别人。“你妈妈呢?”我问。“去外地了,找亲戚借钱,开庭之前能还的尽量还了。”他平静地回答。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8楼2014-08-21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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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身上穿着白色圆领汗衫和运动裤,看上去好像还是一年多前分别时的那个男孩子,实际上却全变了。我自己不是什么模范小孩,但也从来没有做过很坏的坏事,没有经历过让旁人避之不及的不幸。我不知道该对他说些什么,当一个人从众人的宠儿变成罪犯的儿子,而那个人又是我生平爱上的第一个人,我心疼他,想要 安慰他,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做。他反而很坦然,接过我的背包,伸手抓抓我的头发,看看我问:“眼睛怎么这么红?”我揉了揉眼睛回答:“飞机上睡不着。”“你刚下飞机?还没回过家?”我点点头:“我爸不知道我回来,下了飞机就过来了。”他停住了,看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才转身把包放在客厅里一个单人沙发上。我跟过去,走到他身后,抱住他,脸贴着他的背脊,说:“你本来打算什么时候告诉我?”“我本来以为会没事的。”他自嘲地笑了一下,转过来把我拥进怀里。“韩晓耕都知道,对吧?”我生硬地问他。“很多事你都不知道。”“那现在说吧,都告诉我。”我抬头看着他,他避开我的眼睛,眼眶红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9楼2014-08-21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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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是一部编年史,他开始说,去年九月三十号,他爸突然被检察院双规。因为一些他也闹不清的关系,韩晓耕的爸爸也开始担心自己,请了会计师咨询公司的账务问题。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开始跟韩晓耕走得比 较近。今年春节之前,他爸爸被正式逮捕。差不多也是那个时候,韩晓耕的爸爸也进了公安局,拘留了一个月之后,因为证据不足释放了。我打不通他家电话的那几天,他和他妈不是在公安局,就是在见律师。“你知道吗,在拘留所里他们会把你身上所有金属的东西都拿走,连裤子拉链也剪掉……韩晓耕说的,她爸出来的时候就那样提着裤子。”他抱着我,不看我,断断续续地说,声音发颤,“我有一年没看见我爸了,开庭之前只有律师能见他,两个钟头就要六千块钱……他们也问过我,知道你爸爸做的事情吗?我说不知道,我真的一点都不知道……”“都会过去的,会好的。”我知道自己说得空空洞洞。他摇头,继续说:“我们现在什么都没了,这个房子也要卖掉了,我考了个从前看也不会看的学校。”客厅的钟响起音乐盒的声音,敲了十下。他对我说:“挺晚了,我送你回去吧。”“回哪儿?我爸要结婚了,我现在就是一孤儿。”我还是抱着他不松手。“我倒宁愿自己是孤儿。”他苦笑,沉默了一下又说,“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说,你那个时候说你都知道了,说不要再联系了……” “我那个时候以为你喜欢上其他人了。”我打断他。他转过头,不说话。那么说是真的,我心里泛起一阵酸楚:“他们都不要我了,”我看着他说,“你千万不要离开我。”“我也想事情都是那么简单那么好,但是……”他停了一下,说,“你不知道……我欠韩晓耕一份人情。”我紧紧地抱住他,一只手的手指插进他脑后的短发,在他耳边不停地说:“我不管,我就要和你在一起,我就要和你在一起。”反反复复。“我们会在一起的,有一天……”他说,眼泪终于流下来了。他的嘴唇贴上来,深深地吻我,那味道不再是当年夏日里无忧无虑的阳光味儿,而是夹杂着些我尚不能理解的复杂的苦味。“我不要有一天,我不要等,我就要现在……”刹那间我好像又变成了个五岁的小孩,涕泪滂沱地为了得到那个做梦也想要的玩具耍赖。我把他的白色汗衫往上拉,脱掉。他嗫嚅着问我:“你干什么?”我不回答,把他的手合在自己的胸口上。他的手伸进去,捧着我的心跳,然后低下头,吻在 我的脖子上,用沙哑的声音问我:“这是什么味道?”“一种香水,”我回答,声音轻得几乎听不到,“浪凡的雅弦。”那天夜里,我得到了我想要的,或者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0楼2014-08-21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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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夜里,我得到了我想要的,或者更准确地说,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两个十几岁的少年笨手笨脚,而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人们总是说女人会永远记得第一次的感觉,因为,那种醍醐灌顶式的疼痛,浸透整个身心,足可以在你的记忆里剜出一个洞,再镶进另一个人的一部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1楼2014-08-21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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