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地租是在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剥削制度。劳役地租是领主剥削农奴的主要形式。劳役地租分兵役和劳役两种。劳役制度的体现实际上是兵农合一的旗甲制度。土民用则为兵,“有事修矛以战”,“无事荷来而耕”。土官可任意征调土民为兵,三年两征发,人数少则几千,多则数万,成为广大农奴的沉重负担。除兵役外,土民所服劳役也十分沉重。土官自己不事劳动,强迫农奴无偿为他们耕种。“土司土知州诸职,皆有山及田,役 佃户种之”。劳动产品全为土官所有,农奴没有任何报酬。不仅如此,土官衙署还有相当数量的执事农奴(家奴),如永顺土司衙署就有守卫衙署的“戎”旗,“土司有存城五营兵丁。每营一百名,一以备捍卫,一以供役使”,有狩猎役使的“猎”旗,龙山是土司的围场,“每冬狩猎,谓之‘赶仗,先令舍把头目等 视虎所居,率数十百人用大网环之,旋砍其草,以犬警兽,奔则鸟铣枪立毙之,无一脱者”,有经营花园的“苗”旗,“花园,即今治也(今湖南花垣县旧名永绥厅,此花园即指今县治),旧为保靖宣慰司花园,有妆楼镜阁之胜,杂植各色花卉”。还有营造首饰器皿的“镶”旗,专事磨面碾米的“米房”旗,供婚丧 喜庆役使的“吹鼓手”六旗,以及随从差遣的“伴当”七旗。 土司每用人侠,俱令舍把派拨,并无佚价,役使无时。”农奴还要为土司修屋建房。永顺土司衙署—老司城,位于永顺县麻岔公社司城大队的太平山南麓,是永顺土司经营近六百年(永顺第十世土官彭福石于南宋绍兴五年,即公元一一三五年建立司城, 到清代雍正五年,即公元一七二七年改土归流,共传二十三代, 五百九十二年)的地方,俗称为“土司小朝廷方。老司城方圆数里,横跨灵溪河两岸。其城有东西南北四大门,城内有正街、河 街,左街、右街、中街、五铜街、紫金街、鱼肚街。街道有三米 多宽,皆用鹅卵石嵌砌成各式图案。有官厅金蛮殿、玉极殿、圣英殿、祖师殿、观音阁、城陛庙、彭氏宗祠、八部大神庙、若 云书院等宏伟壮丽的建筑。城外还有内罗和外罗两大附廓城。俗传“城内三千户,城外百万家”。老司城这些工程浩大的建筑群 全是农奴用无偿的劳动营造的,可见土界劳役之繁重。更有甚者,土司视土民摇役为儿戏。传说土司为了锁住飞崖角(山名,因老 司城周围的山皆“万马归槽”,即朝向老司城,独飞崖角不朝老 司城),把近百里的农奴征调来,赶造了三千六百斤童的大铁钩, 三百六十斤重的大铁锁,三十六里长的大铁链,用铁链锁住飞崖 角,将另一端拴在老司城的铁柱上,用了九九八十一天的时间, 才锁住飞崖角。用此来惩罚飞崖角和炫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