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在一战中失败,根据《凡尔赛条约》规定,战败的德国不可制造重机枪。 一战后,德国国家实力迅速恢复。随着国力的恢复,曾有着“欧洲最强陆军”称号的德军自然不甘心受条约的限制,永远成为一支半保安性质的部队(只有10万人,不能装备先进武器)。其实几乎从结束战争开始,德国的各项科研活动就转入地下,研制的步伐虽然有时放缓却始终没有停顿。
不过德国始终是一战的战败国,如果公然违背《凡尔赛条约》,必将立刻遭到西方盟国的严厉处罚。所以,这根红线是不敢碰的,既要隐讳,又要发展,这好像就难了。
所谓愿者不难,德国人很快以自己特有的精明,巧妙的迂回过了条约的限制。他们研究了一种从传统眼光看来,完全不是重机枪的通用机枪。
这挺通用机枪,若使用两脚架,配备75发弹鼓即可作为轻机枪使用,跟随班排作战。若使用重机枪的三角架,配备300发弹箱,即可作为重机枪使用,成为营连的支援武器。若装上装甲车辆,它又是车载机枪,成为盟国步兵的噩梦。其最大特点是不同于马克沁重机枪的采用水冷降温的方式,而是和轻机枪一样采用气冷式,通过迅速更换枪管来保持射击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