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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韩露和聚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铭记《漫友》编辑黑木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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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韩露和聚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纯白,非常抱歉,在你的论坛里面言行过激,对于年年的事件我也不希望追究太多,本来就不是为此而来的(只不过你们的律师朋友一直在耍宝让人看不过去)。 
我先前也反复强调,韩露有一些过去,如果你们对此有万分不满,照你们的律师朋友来说可以发律师函给当事人进行起诉,聚星文化和韩露的事情不希望相提并论这是我努力想分开讨论的~~如果你们把韩露就此抹杀对于她本人是不公平的,至于末次由纪那个事件我认为属于极端现象不能拿来作为论据! 
 
 
 作者: 218.81.214.* 2007-12-22 15:10   回复此发言


18楼2008-08-09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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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韩露和聚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风律师……您要淡定啊…… 
     
     
     作者: 218.81.214.* 2007-12-22 15:12   回复此发言


    19楼2008-08-09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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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楼2008-08-09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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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韩露和聚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谢谢风娼妇的指引,放心,我虽然是法盲,但是最基本的道理是知道的……那些厚厚的法学还是留着尔等去研究吧,我等平民都扫盲了,娼妇靠什么生活呀~ 
         
         
         作者: 218.81.214.* 2007-12-22 15:35   回复此发言


        21楼2008-08-0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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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楼2008-08-09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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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楼2008-08-09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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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楼2008-08-09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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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楼2008-08-09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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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韩露和聚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喝可乐不? 
                   
                   
                   作者: 218.81.214.* 2007-12-22 17:25   回复此发言


                  27楼2008-08-09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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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韩露和聚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纯白,一开始大家都有理说理,我一开始也并非来掐架的,而为何演变成如此……谁先无理,我觉得我真很委屈呀~ 
                    还要被人吐口水……能不能为我讨回点公道呢? 
                     
                     
                     作者: 218.81.214.* 2007-12-22 19:26   回复此发言


                    28楼2008-08-09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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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韩露和聚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黑木还健在,怎会变传说……不吉利啊…… 
                       
                       
                       作者: 218.81.214.* 2007-12-22 19:29   回复此发言


                      29楼2008-08-0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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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韩露和聚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纯白,你看哦,不是我要歪楼,你把年年的帖子删除但是这帖子还是歪到别处去了……呵呵…… 

                        另,漫友的编辑素质如何,不是“看看”就能明白的……要用点脑子想想啊~ 
                         
                         
                         作者: 218.81.214.* 2007-12-22 19:36   回复此发言


                        30楼2008-08-0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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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韩露和聚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爱护一个优秀的作者纯粹出于职业本能,作者有时候是无助的,是需要引导和辅助的,这是我的职责之一!诚然,这里我本来使可以无视,不过我还是希望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想跟大家一起探讨解释,不料,解释无用,引起众多误会和争执虽已料到,但是哪怕只有一丝的希望也期待你们能公平对待韩露的现在,韩露的努力! 

                          另,这个论坛的监督工作开展的不错,不过希望不要光顾着严格约束他人而放纵了自己…… 
                           
                           
                           作者: 218.81.214.* 2007-12-22 19:59   回复此发言


                          31楼2008-08-0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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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韩露和聚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不要左一个法右一个法……这法律漏洞比比皆是,如果有法就能太平这真是乌托邦社会了(我说这些不是藐视法律哦^_^)……我之前也说了,真正能够约束人的还是自己的心……纯白RP是不错,比那个“咳咳”好多啦~ 

                            另外,我是靠我自己的道德感约束自己的,老实说,我的确法盲,不过至今未犯法~~虽然今天被人说要起诉我,等ING…… 
                             
                             
                             作者: 218.81.214.* 2007-12-22 20:14   回复此发言


                            32楼2008-08-09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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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韩露和聚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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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扯远了~~如果纯白需要什么帮助,我也跟你留了我的QQ和MSN,我的力量是薄弱的!但是即便如此,我也要试一试!就如同我相信韩露,相信她的实力,我就会为她辩护!! 
                               
                               
                               作者: 218.81.214.* 2007-12-22 20:32   回复此发言


                              33楼2008-08-09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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