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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资料出处”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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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7:《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60年;出嫁者:公主;出嫁者身份:东汉宗室女;出嫁对象:北匈奴胡邪尸逐侯鞮单于;资料出处:《后汉书》卷89《南匈奴传》”
史书记载:
《后汉书》卷89《南匈奴传》载:“胡邪尸逐侯鞮单于长,永平六年(63年)立。时北匈奴犹盛,数寇边,朝廷以为忧。会北单于欲合市,遣使求和亲,显宗冀其交通,不复为寇,乃许之。”
问题有六:
1、史书另有一说
《后汉书》卷2《显宗孝明帝纪》载:“显宗孝明皇帝讳庄,光武第四子也。母阴皇后。七年(64年),北匈奴遣使乞和亲。”
《后汉书》卷36《郑众传》载:“众字仲师。……永平初,辟司空府,以明经给事中,再迁越骑司马,复留给事中。是时北匈奴遣使求和亲。八年(65年),显宗遣众持节使匈奴。”
只有“北匈奴遣使乞和亲”,并无“显宗冀其交通,不复为寇,乃许之。”
2、史书尚有一说
《资治通鉴》卷45载:七年(64年)正月,“北匈奴犹盛,数寇边,遣使求合市;上冀其交通,不复为寇,许之。”
永平七年(64年),北匈奴依然实力强盛,屡次侵犯边境,又派使者请求与汉朝进行双边贸易。东汉明帝希望利用通商手段使匈奴不再入侵,便应许了这一要求。
只有“遣使求合市”,并无“遣使求和亲”,与和亲无关。
由此知:“显宗冀其交通,不复为寇,乃许之”,说法不一。
3、缺少出嫁的详细记述
没有东汉宗室女出嫁的嫁妆、陪嫁人员、送行仪式、护送人员、出嫁后往来、子女等必不可少的记载。
一个和亲公主出嫁后,总不会杳无音信吧。尤其是东汉与北匈奴,经常有使者往来。
没有必不可少的记载,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没有那么一回事。
4、“北匈奴寇西河诸郡”
《后汉书》卷89《南匈奴传》载:“八年(65年)其年秋,北虏果遣二千骑候望朔方,作马革船,欲度迎南部畔者,以汉有备,乃引去。复数寇抄边郡,焚烧城邑,杀略甚众,河西城门昼闭,帝患之。”
这年秋天,北部敌虏果然派出二千骑兵到朔方侦察,用马皮做成船只,想接渡南部反叛的人,因为汉有防备,就引兵退走了。他们又多次入侵抄掠边疆郡县,放火烧毁城邑,被他们杀害掳去的人非常多,河西一带城门白天紧闭。皇帝很忧虑。
5、胡邪尸逐侯鞮,不是北匈奴单于
《资治通鉴》卷45载:永平六年(63年)“是岁,南单于適死,单于莫之子苏立,为丘除车林鞮单于;数月,复死,单于適之弟长立,为湖邪尸逐侯鞮单于”
胡邪尸逐侯鞮,名长,是单于適之弟,永平六年(63年)立,不是北匈奴单于,是南匈奴单于。
“出嫁对象:北匈奴胡邪尸逐侯鞮单于”,是严重错误。
6、依据《后汉书》卷2《显宗孝明帝纪》、卷36《郑众传》、《资治通鉴》卷45等记载,结合没有出嫁的详细记载,“北匈奴寇西河诸郡”,胡邪尸逐侯鞮不是北匈奴单于等综合分析,该条目,并不存在。


16楼2017-08-07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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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东汉宗室女”条,是东汉时期,《和亲简表》中,唯一的有出嫁时间、出嫁者、出嫁者身份、出嫁对象、资料出处的和亲事件记载。然而,错误严重。
    “出嫁对象:北匈奴胡邪尸逐侯鞮单于”,严重错误。胡邪尸逐侯鞮,不是北匈奴单于,而是南匈奴单于,从未参与东汉与北匈奴和亲。
    和亲权威巨著出现如此严重错误,岂不令人耻笑。


    17楼2017-08-07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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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舍弃正史
      《和亲简表》“资料出处”给出的篇目,与此次和亲有关。但是,并非正史。如果有类似内容的史书,应该增加。
      例8:《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618年;出嫁者:代公主;出嫁者身份:女妓;出嫁对象:突厥颉利可汗;资料出处:《册府元龟》卷978
      其中:“出嫁者:代公主”,不准确,应空白。当时李渊是唐王。李渊的女儿,都不是公主,哪来的代公主?
      “出嫁对象:突厥颉利可汗”,错误,应改为始毕可汗。
      “资料出处:《册府元龟》卷978”,不应该舍弃正史,应增加《旧唐书》卷60《宗室传》。
      史书记载
      《旧唐书》卷60《宗室》载:“襄武王(李)琛,……琛,义宁中封襄武郡公,与太常卿郑元璹赍女妓遗突厥始毕可汗,以结和亲。始毕甚重之,赠名马数百匹,遣骨咄禄特勒随琛贡方物。高祖大悦,拜刑部侍郎,进爵为王。历蒲、绛二州总管。”
      《册府元龟》卷978载:“唐高祖义宁中遣襄武郡公琛与太常卿郑元赍女妓遗突厥始毕可汗,以结和亲。”


      18楼2017-08-08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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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9:《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768年;出嫁者:崇徽公主:出嫁者身份:唐大将仆固怀恩女;出嫁对象:回纥登里可汗;资料出处:《册府元龟》卷979。”
        其中,“时间:768年”,错误,应是769年。
        “出嫁者身份:唐大将仆固怀恩女”,错误,应改为:唐叛将仆固怀恩女。
        “资料出处:《册府元龟》卷979”,不应该舍弃正史,应增加《新唐书》《回纥传》
        史书记载
        《新唐书》卷217《回鹘传上》载:“大历三年(768年),光亲可敦卒,帝遣右散骑常侍萧昕持节吊祠。明年(769年),以怀恩幼女为崇徽公主继室,兵部侍郎李涵持节册拜可敦,赐缯彩二万。是时,财用屈,税公卿骡、橐它给行,宰相饯中渭桥。”。
        《册府元龟》卷979载:“ 代宗大历四年(769年)五月册仆固怀恩小女为崇徽公主视宁同第十女下嫁回纥可汗为可敦遣兵部侍郎李兼御史大夫持节于回纥册可敦以缯帛二万疋遣之。”


        19楼2017-08-08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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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10:《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788年;出嫁者:咸安公主:出嫁者身份:唐德宗女;出嫁对象:回纥武义成功可汗、忠贞可汗、奉诚可汗、怀信可汗;资料出处:《册府元龟》卷979。”
          其中,“出嫁对象:回纥武义成功可汗、忠贞可汗、奉诚可汗、怀信可汗”,不严谨。出嫁对象只能一人,况且从未如此阐述;
          “资料出处:《册府元龟》卷979”,不应该舍弃正史,应增加两《唐书》《回纥传》
          史书记载
          《旧唐书》卷13《德宗本纪下》载:贞元四年(788年)十月“戊子,回纥公主将妾媵六十余人、马二千匹来迎咸安公主,命刑部尚书关播送公主归蕃。”
          《旧唐书》卷195《回纥传》载:“顿莫贺自立号为合骨咄禄毗伽可汗,使其酋长建达干随文秀来朝。命京兆尹源休持节册为武义成功可汗。贞元三年八月,回纥可汗遣首领墨啜达干、多览将军合阙达干等来贡方物,且请和亲。四年十月,回纥公主及使至自蕃,德宗御延喜门见之。时回纥可汗喜于和亲,其礼甚恭,上言:“昔为兄弟,今为子婿,半子也。”又詈辱吐蕃使者,及使大首领等妻妾凡五十六妇人来迎可敦,凡遣人千余,纳聘马二千。德宗令朔州、太原分留七百人,其宰相首领皆至,分馆鸿胪,将作。癸巳,见于宣政殿。乙未,德宗召回纥公主出,使者对于麟德殿,各有颁赐。庚子,诏咸安公主降回纥可汗,仍置府官属视亲王例。以殿中监、嗣滕王湛然为咸安公主婚礼使,关播检校右仆射、送咸安公主及册回纥可汗使。”
          《新唐书》卷217《回鹘传上》,有大幅文字阐述,焉能舍弃!
          《册府元龟》卷979载:德宗贞元三年(787年)八月丁酉回鹘可汗遣首领啜达干多览将将军合关达干等来贡方物。且请和亲帝许以咸安公主嫁之命见于麟德殿。且令赍公主画图就示可汗以马价绢五万还之许互市而去。
          “四年(788年)十一月乙巳加嗣滕王湛然检校礼部尚书兼御史大夫丁未加送咸安公主及册回纥可汗使关播检校右仆射公主帝第八女也。”


          20楼2017-08-09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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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西汉开始和亲以来,以皇帝女儿、妹妹等公主和亲的,咸安公主是第二人,而且
            是“主历四可汗,居回鹘凡二十一岁”病死他乡的第一人。
            《旧唐书》卷13《德宗本纪下》、尤其是《旧唐书》卷195《回纥传》、《新唐书》卷217《回鹘传上》有大幅文字阐述,焉能舍弃


            21楼2017-08-09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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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虚晃一枪
              《和亲简表》“资料出处”给出的篇目,似乎与此次和亲有关。但是,内容未涉及,仅是虚晃一枪而已。
              本节与第一节“篇目错误”不同,第一节篇目与和亲无关,一目了然;本节篇目,似乎与此次和亲有关,内容可能涉及,但是未涉及,可能出于想当然,仅是虚晃一枪而已。
              与前节对应,篇目或少或多,各有不同。
              例11:《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建安年间;出嫁者: ;出嫁者身份:公孙度女;出嫁对象:夫余王;资料出处:《三国志·公孙度传》”
              史书记载
              《三国志》卷8《公孙度传》,篇目与此次和亲有关,内容可能涉及,但是未涉及,仅是虚晃一枪而已。
              另查史书,得知:
              《三国志》卷30《魏书·夫余传》载:“夫馀本属玄菟。汉末,公孙度雄张海东,威服外夷,夫馀王尉仇台更属辽东。时句丽、鲜卑强,度以夫馀在二虏之间,妻以宗女。”
              问题有三:
              “出嫁者身份:公孙度女”,不准确,没有依据;
              “出嫁对象:夫余王”,不明确,应该是:夫馀王尉仇台;
              资料出处:《三国志·公孙度传》”,错误,应该是《三国志》卷30《魏书·夫余传》。
              《和亲简表》“公孙度女”条,是对《三国志》卷30《魏书·夫余传》的错误解读。


              22楼2017-08-10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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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12:《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652年;出嫁者:金城县主;出嫁者身份:唐宗室女;出嫁对象:吐谷浑国王诺曷钵长子苏度摸末;资料出处:两《唐书》《吐谷浑传》。”
                其中,“时间:652年”,不准确,应改为:664年;
                “资料出处:两《唐书》《吐谷浑传》”,不准确,应增加《大唐金城县主墓志铭》、《大周故青海王墓志铭》。
                史书记载
                《旧唐书》卷198《吐谷浑传》,未涉及弘化公主表请入朝,长子、次子和亲事,仅是虚晃一枪而已。
                《新唐书》卷221《吐谷浑传》载:“公主表请入朝,遣左骁卫将军鲜于匡济迎之。(永徽三年,652年)十一月,及诺曷钵至京师,帝又以宗室女金城县主妻其长子苏度摸末,拜左领军卫大将军。”
                类似实例: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663年;出嫁者:金明县主;出嫁者身份:唐宗室女;出嫁对象:吐谷浑国王诺曷钵次子闼卢摸末;资料出处:《旧唐书·吐谷浑传》、《新唐书·吐谷浑传》、《大唐金城县主墓志墓志铭》”
                《旧唐书·吐谷浑传》,未涉及弘化公主表请入朝,长子、次子和亲事,,仅是虚晃一枪而已。


                23楼2017-08-10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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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13:《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仆固怀恩第二个女儿:
                  “时间:758年;出嫁者:公主:出嫁者身份:唐大将仆固怀恩女;出嫁对象:回纥登里可汗;资料出处:《册府元龟》卷979、《新唐书》《仆固怀恩传》。”
                  其中,“出嫁者:公主”,不准确。仆固怀恩第二女,无公主封号。因此,应改为空白。
                  唐朝出塞和亲,没有公主封号的,有三人,她们是:仆固怀恩出塞第一、二女以及唐荣王李琬之女——回纥号为小宁国公主。
                  “资料出处:《册府元龟》卷979”,不准确,应删除;增加《资治通鉴》卷223。
                  史书记载:
                  《册府元龟》卷979,未涉及仆固怀恩第一、二女儿出塞和亲事,仅是虚晃一枪而已。
                  《新唐书》卷224上《仆固怀恩传》载:仆固怀恩于广德元年(763年)八月上书唐代宗时自称:“二女远嫁,为国和亲,合纵殄灭”;
                  《资治通鉴》卷223记载:“臣有二女,远嫁外夷,为国和亲,荡平寇敌。”
                  我有二个女儿远嫁外夷,为了国家而和亲,以消灭叛军。
                  这“二女”,除光亲可敦外,剩下的那个女儿,史书中没有其它记载。
                  注释:
                  静乐公主、宜芳公主等,有同类问题,减少篇幅,以后将与其它问题一并阐述。


                  24楼2017-08-11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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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册府元龟》卷979,对于和亲的史料,收集比较广泛。
                    宁国公主、回纥号为小宁国公主、册仆固怀恩小女为崇徽公主等,都有记载,为什么没有仆固怀恩第一、二女儿出塞和亲事?是无意遗漏?还是有意删减?
                    《和亲简表》“资料出处”中,有“《册府元龟》卷979”,可能是出于想当然。


                    25楼2017-08-11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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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相互矛盾
                      《和亲简表》“资料出处”给出的篇目,与此次和亲有关。但是,史书内容相互矛盾,致使出嫁时间、出嫁者身份等无法统一,莫衷一是,必须有增有减,重新确认。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前160年”条(例1),系正文与附录二记载矛盾的实例,不赘述。
                      例14:《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元封中(前110-前105年);出嫁者:细君公主 ;出嫁者身份:江都王刘建女;出嫁对象:乌孙王;资料出处:《汉书》卷96下《西域传下》、《资治通鉴》卷21”
                      《和亲通史》记载:“元封六年(前105年),汉武帝封江都王刘建女细君为公主,出嫁乌孙昆莫猎骄扉。”(该书第104页)
                      汉与乌孙何年开始和亲?《和亲通史》正文与附录二记载矛盾,说法不一:那么,“资料出处”指定篇目,又如何?
                      《汉书》卷96下《西域传下》载:“匈奴闻其与汉通,怒欲击之。又汉使乌孙,乃出其南,抵大宛、月氏,相属不绝。乌孙于是恐,使使献马,愿得尚汉公主,为昆弟。天子问群臣,议许,曰:“必先内聘,然后遣女。”乌孙以马千匹聘。汉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以妻焉。赐乘舆服御物,为备官属宦官侍御数百人,赠送甚盛。乌孙昆莫以为右夫人。匈奴亦遣女妻昆莫,昆莫以为左夫人。”
                      《资治通鉴》卷21载:“元封六年(前105年):“乌孙使者见汉广大,归报其国,其国乃益重汉。匈奴闻乌孙与汉通,怒,欲击之。又其旁大宛、月氏之属皆事汉,乌孙于是恐,使使愿得尚汉公主,为昆弟。天子与群臣议,许之。乌孙以千匹马往聘汉女。汉以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往妻乌孙,赠送甚盛;乌孙王昆莫以为右夫人。匈奴亦遣女妻昆莫,以为左夫人。”
                      显然,《和亲通史》正文沿用《资治通鉴》卷21;而附录二《和亲简表》,采纳《汉书》卷96下《西域传下》说法,正文与附录二记载矛盾。
                      《和亲通史》正文与附录二记载矛盾,并非孤例。


                      26楼2017-08-12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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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君公主,在我国和亲公主中,开创七个第一:
                        第一位有使臣求婚,有千匹骏马聘礼;第一位有名有姓,身世清楚;第一位出嫁前有公主封号;第一位有嫁妆、陪嫁,“赠送甚盛”;第一位西出玉门关,远嫁乌孙;第一位出嫁后有封号;尤其是第一位留有诗歌—《黄鹄歌》的和亲公主。
                        对于这样一位和亲公主,其出嫁时间,理应有个明确结论。


                        27楼2017-08-12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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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15:《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前60年;出嫁者:公主 ;出嫁者身份:解忧公主之妹相夫;出嫁对象:乌孙昆弥翁归靡,相夫仅到敦煌,就闻翁归靡死,只好返回长安;资料出处:《汉书》卷96下《西域传下》、《资治通鉴》卷26”
                          《和亲通史》记载:“汉元康二年(前64年),(乌孙昆弥)翁归靡通过汉使者、校尉常惠上书:‘愿以汉外孙元贵靡为嗣,得令复尚汉公主,结婚重亲’同时表示:‘畔绝匈奴,原聘马、骡各千匹。’汉宣帝下令公卿讨论……汉宣帝封解忧公主的侄女相夫为公主,出嫁元贵靡 ……”(该书第107页)
                          关于出嫁时间、出嫁者身份,《和亲通史》正文与附录二记载矛盾,说法不一:那么,“资料出处”指定篇目,又如何?
                          关于出嫁对象,错误严重,另条考辨。
                          史书记载:
                          《汉书》卷96下《西域传下》载:“元康二年(前64年),乌孙昆弥因惠上书:“愿以汉外孙元贵靡为嗣,得令复尚汉公主,结婚重亲,畔绝匈奴,原聘马、骡各千匹。”……上乃以乌孙主解忧弟子相夫为公主……使长罗侯光禄大夫惠为副,凡持节者四人,送少主至郭煌。未出塞,闻乌孙昆弥翁归靡死,乌孙贵人共从本约,立岑陬子泥靡代为昆靡,号狂王。惠上书:“愿留少主郭煌,惠驰至乌孙责让不立元贵靡为昆弥,还迎少主。”……天子从之,征还少主。”
                          《资治通鉴》卷26载:神爵二年(前60年)“乌孙昆弥翁归靡因长罗侯常惠上书:“愿以汉外孙元贵靡为嗣,得令复尚汉公主,结婚重亲,畔绝匈奴。”……乃以乌孙主解忧弟相夫为公主,盛为资送而遣之,使常惠送之至敦煌。未出塞,闻翁归靡死,乌孙贵人共从本约立岑娶子泥靡为昆弥,号狂王。常惠上书:“愿留少主敦煌。惠驰至乌孙,责让不立元贵靡为昆弥,还迎少主”。征还少主”
                          《和亲通史》正文沿用《汉书》卷96下《西域传下》,认为相夫出嫁是前64年,“上乃以乌孙主解忧弟子相夫为公主。”
                          附录二《和亲简表》则采纳《资治通鉴》卷26,认为相夫出嫁是前60年,“乃以乌孙主解忧弟相夫为公主。
                          《和亲通史》中,附录二与正文记载矛盾,读者无所适从。


                          28楼2017-08-13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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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君公主出嫁时间,《和亲通史》正文沿用《资治通鉴》卷21;而附录二《和亲简表》,采纳《汉书》卷96下《西域传下》说法。
                            相夫公主的出嫁时间、出嫁者身份,《和亲通史》正文沿用《汉书》卷96下《西域传下》, 而附录二《和亲简表》则采纳《资治通鉴》卷26说法。
                            正文与附录二记载矛盾,没有规律可循,令人费解。
                            本人同意《和亲通史》正文的选择,附录二《和亲简表》需要修改。


                            29楼2017-08-13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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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16:《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722年;出嫁者:东光公主:出嫁者身份:唐宗室女;出嫁对象:奚首领李鲁苏;资料出处:两《唐书》《奚传》。”
                              关于“时间:722年”,两《唐书》《奚传》记载不一,相互矛盾。
                              “出嫁者身份:唐宗室女”,更是严重错误,另条考辨。
                              史书记载:
                              《旧唐书》卷199下《奚传》载:“开元十年(722年),(鲁苏)入朝,诏令袭其兄饶乐郡王、右金吾员外大将军、兼保塞军经略大使,赐物一千段,仍以固安公主为妻。而公主与嫡母未和,递相论告,诏令离婚,复以成安公主 之女韦氏为东光公主以妻之。”
                              “仍以固安公主为妻”后,缺少“时鲁苏牙官塞默羯谋害鲁苏。翻归突厥。公主密知之。遂诱而杀之。上嘉其功。赏赐累万” 等固安公主业绩的史料。史料欠缺,证据不足。
                              按上述记载,东光公主出嫁时间,是开元十年(722年)。
                              《新唐书》卷219《奚传》载:“玄宗开元二年,使奥苏悔落丐降,封饶乐郡王,左金吾卫大将军、饶乐都督。诏宗室出女辛为固安公主,妻大酺。明年,身入朝成昏。始复营州都督府,遣右领军将军李济持节护送。大酺后与契丹可突于斗,死。弟鲁苏领其部,袭王。诏兼保塞军经略大使。牙官塞默羯谋叛,公主置酒诱杀之,帝嘉其功,赐主累万。会与其母相告讦得罪,更以盛安公主女韦为东光公主妻之。后三年,封鲁苏奉诚郡王,右羽林卫将军,擢其首领无虑二百人,皆位郎将。”
                              《旧唐书》卷8《玄宗本纪上》载:“十四年(726年)春正月癸亥,改封契丹松漠郡王李召固为广化王,奚饶乐郡王李鲁苏为奉诚王。”
                              按上述记载,东光公主出嫁时间,是开元十一年(723年)。
                              《钦定续通志》卷636《四夷传二》《奚》条记载,同《新唐书》卷219《奚传》。
                              广泛阅读正史、类书、唐会要等得知:东光公主出嫁年份,可以归纳为:开元十年(722年)、开元十一年(723年)、开元十四年(726年)出嫁等三种,开元十一年(723年)应该准确。


                              30楼2017-08-14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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