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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书堂记
古之学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此系乎人者也。圣王之处士也就闲燕,孟母之训子也择芳邻,元豹隐南山而成文章,成连适东海而怡情性,此系乎地者也。然则稽合同异,别是与非者,地不如人。陶钧气质,渐润心灵者,人不若地。学者察此,可以有意于居矣。浔阳庐山之阳,有陈氏书楼。其先盖陈宜都王叔明之后曰兼,为秘书少监。生京,给事中。以从子褒为嗣,至盐官令;生瓘,至高安县丞;其孙避难于泉州之仙游,生伯宣,注《史记》,今行于世。昔马总尝左迁泉州,与之友善。总移南康,伯宣因来居庐山,遂占籍于德安之太平乡常乐里。合族同处,迨今千人。室无私财,厨无异爨。长幼男女,以属会食,日出从事,不畜仆夫隶焉。大顺中,崇为江州长史;乾宁中,崇弟勋为蒲圻令,次弟玫,本县令。能嗣其业,如是百年。勋从子衮,本州曹掾。我唐烈祖中兴之际,诏复除而表揭之,旌其义也。衮以为族既庶矣,居既睦矣,当礼乐以固之,诗书以文之。遂于居之左二十里曰东佳,因胜据奇,是卜是筑,为书楼堂庑数十间,聚书数千卷,田二十顷,以为游学之资。子弟之秀者,弱冠以上,皆就学焉。自龙纪以降,崇(佗)之子蜕,从子渤,族子乘(俱)登进士第。近有蔚文尤出焉,曰逊、曰范,皆随计(继)矣。四方游学者,自是宦成而名立,盖有之。於戏(呜呼),文如麻菽,求焉斯至,道如江海,酌焉满腹;学如不及,仁远乎哉!昔北海有邴郑之风,离骚有江山之助者,皆古也。门生前进士章谷,尝所肄业,笔而见告,思为之碣。会陈氏之令子曰恭,自南昌掾入使至都下,因来告别,援翰以授之。时太岁已巳(969)十一月九日记。
  按:徐锴,(921-975),字楚金,五代宋初文字学家,扬州广陵人,官内史舍人,开宝八年卒于金陵围城中,卒之逾月,南唐亡。
  本文录自《钦定全唐文》卷八八八。文中写道:“昔马总尝左迁泉州,与之友善。”这是徐锴首次将陈、马两家的友谊写进史书。从本句的上下文来看,意思是说“马总与伯宣友善”,其实,马总与伯宣不是同一时代人。
  据史书载,伯宣高祖陈京殁于唐贞元二十一年(805),而伯宣“计其生当在敬穆之间(821-826),”“大顺初(890)卒”。另据《唐书 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八十八 马总》及《唐刺史考 河南道 郓州》载:马总于唐贞元中(785-805)被谗贬泉州别驾;宪宗元和初自泉州迁虔州(今赣州南康)刺史,元和中(806-820)又由虔州刺史迁安南都户,后入户部尚书;长庆三年(823)卒,赠右仆射。徐锴说“昔与之友善”,属误传,未经考证。应该是说昔日马总初贬泉州,处境艰难,得到陈镶的帮助,两家结下友谊,但这毕竟是往事,距离徐锴写本文时,时光已过150多年,其间流传不能说没有误差。再说徐锴写本文,是受别人之请托,自己根本没有来义门,是在别人的口述下“笔而见告,思为之碣”而成,将父辈之间的友谊移到子辈,是属误传,并非“与之友善”。
  又文中写道:“能嗣其业,如是百年。”这里若指伯宣自唐乾符四年(877),因柳彦璋攻陷江州,大肆剽掠,为避兵乱,举家迁德安“合族同处”起,距写本文时为92年;若以唐会昌年间(841-846)伯宣由闽隐庐计起,距写本文时隔120余年。因此推知,“如是百年”,该指877-969年这一时期为宜。
  本文主要记述书堂之事,由于书堂之建,是陈崇、陈衮父子等人“承著作之贻训”而创办,经几代人的努力,达到后来“聚书延四方学者,伏腊皆资焉;江南名士,皆肄业于其家”之规模,所以文中才点到伯宣这支人上下承续关系,宋史亦同。至于陈旺一支人,或许当时徐不了解其世次,不敢妄说,故省却不提。只有在辛丑(1001)春,胡旦身临义门,“览世谱,询事实,俱知其状”后,始提及“旺、机、感、蓝、青”诸人的名字,然而又毫无事迹可写,这就表明他们这几代人世为农民。因此,徐锴在文中也只好简括一句“合族同处,迨今千人”。试想,如果没有“合族同处”,仅伯宣子崇一支在百年内,人口能发展到千人吗?


IP属地:江苏130楼2019-06-12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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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二:凡例与译文
    附二:《明嘉靖甲寅年重修宗谱凡例》及译文
    凡例:
    一、斯谱重表扬也,故公移先之,而标题俱称表扬云。
    二、谱牒家之事也,录之次公移者,公为义门设而遗迹攸关,因以著表扬之意。
    三、旧谱散出,殊多错简,今参互考辑。信固存矣,疑亦仍旧,重其传也。惟芟芜屏複,间附已意,以按之云。
    四、旧谱始自太邱,俱仍以名序列,至宣公则以初祖称。盖祖有自江州以来,宣公以上,世历辽远,承属有间,惟志其姓原而已。
    五、自宣祖后者俱加讳,宗于一尊之也。其附衍者直名支分,于众慨讳恐乱矣。且词多赘及者,父前子名,意也。
    六、太邱后,不以世数矣;分庄后,亲尽久矣;而亦系录者。传曰:不通于历代之说,不可与言谱也。古有世本录,所以辨类明教,岂专尚名族也耶!
    七、分庄诸支皆亲宗派也,谱只载其分时之名,或自是而后嗣,俱莫之及,今仍之,用备诸庄寻祖之考。
    八、谱之世系,代以相承也;义门之称世,则重庄家也;长故间及,而逾亲者不计矣;而亲序之流衍,图自有在也。
    九、各祖众庄自分庄诸支外,又录其行谊著闻者、功名上达者,余略之,亦势有所难及耳。
    十、旧谱诸撰文,惟取其有关于义门者,以为一宗文献之征,虽非全文,虽出异流,则皆不计。
    十一、旧谱载太婆语类,今删之不录,盖由谊不出礼也;且其词多不伦。
    十二、原编次世系不以图格流衍,止名讳叙列者,经焚阙多,不能图矣,惟依叙。若传体以纪其遗,亦异乎谱之例矣。
    十三、世系列祖名讳重者,两存之;祖配姓氏无者,阙疑之。残简之余,其详不可得已,不敢妄臆。
    十四、“按意”皆自旧谱之可疑者,据理详意,参史考传,而效一得云。虽撰之而后言,而亦不敢以自是。
    十五、祠丘祭仪,虽亦表扬者之意;而守之者家人也,故录直(之)于后。
    十六、新谱之续皆祖于斯,而籍之属,则各从其派焉。故各派之世系,各衍于一,概同则混矣。
    在城裔孙义载识。
    按:全文录自《九江联宗谱》,从《凡例》中可以了解这样一个事实:一是在明朝嘉靖之前,义门旧谱就已残缺不全了;二是编修甲寅联宗新谱,选文要以“表扬(德化)义门遗址”为云耳,故而“奉饬改谱“。
    译文:
    一、本次修谱的重点是要突出官府对义门遗址的表扬,故而(要把)伯宣公移到最前面、最显著的位置上,谱内所有标题都要有表扬的说法。
    二、修谱牒,是记载家族事情,(所以要服从表扬之大局),刊录至初祖时,要移动位置,因他曾经生活过的义门山、义门铺等遗址特别重要,以此突出“表扬”的意义。
    三、原来的宗谱非常零乱,谬误脱漏之处很多。现在根据各种版本的旧谱,相互对照参考,整理改编成新谱,其可信的程度固然有了,而疑问之处仍然如旧。但不影响修谱的宗旨,主要是注重世世代代往下流传。只有删改杂乱、剔除重复赘词时,在字里行间或文末,附上我们的说明与解释,并以按语的形式加以表述。
    四、旧谱(记述陈姓古代源流情况)是从颍川太邱长陈寔开始,都将以名字按世次的顺序一一列出。到了伯宣公才称他为“初祖”。自初祖伯宣公迁居江州以来,因伯宣公以上世代历时已经久远,其中代与代之间的传承关系,又有间断,只记载他们的姓名罢了。
    五、(本届修谱)在伯宣祖后面的人,都加上名字,目的是为了推崇伯宣公一人为全宗之尊。伯宣公所繁衍的裔孙,直接写上名字和所属关系。对于众多的裔孙,一概写上名字,恐怕出现混乱,而且要用很多的词语才能说清楚,如在儿子名字前面还要写他的父亲名字及隶属关系。
    六、在太邱长陈寔之后,不再写“第几世”的世次数字。义门分庄后,尽管亲情已经历时很久了,也应该要统统录载下来而流传。传曰:如果你不精通历代文献之记载,你就不能动笔修谱。古代就有世系嫡传的记录专册,这样才能辨别宗派支系而达到教育后人的目的。难道这些专册记录只是名门望族才有吗?
    七、分庄以后的各个支系,都是近亲的宗派,然而本谱只能记载他们分庄时候的名称。或者从分庄及其后人都不记载。现在只能将分庄的名称记录下来,主要是供各庄寻祖时,作考证的依据。
    八、宗谱的世系是需要一代一代相承相续的。而我们义门之所以闻名于世,则依赖各地分庄家族的宣扬。而那些在分庄之前,早已迁出、死亡和失去联系以及超出嫡亲范围的人,均未统计而录载,而这些人的嫡亲世次及其繁衍的子孙,在义门分庄图里已经有刊载的。
    九、各位祖宗与各庄宗支在分庄后,有德行昭著、功名显耀的人可以录载,其余的人一概略之不记。这也是条件所限而难以做到的。
    十、旧谱中的许多文章,只取其中有关(德化)义门遗址的一部分,作为本宗族文献的特征。它虽然不是全文,虽然出自其他宗支,也都不予计较。
    十一、旧谱中的“太婆语”一类记述,现在统统删掉,不再刊载。因为属于内部行谊行为,有些还不合礼数,并且其语句多有不伦不类。
    十二、原谱按顺序编辑的世系,未采用“世系图表”的形式来反映其繁衍的情况,只是按名字叙述而排列,因经过多次战火的毁坏,其中空缺多处,不能编成世系图了。如果只按叙述的情况,用传记形式来记述其事迹,又不符合编修宗谱的惯例。
    十三、(旧谱)世系中的列祖列宗的名字有两个的,两个都要保留下来,祖宗的配偶没有姓氏的,作为疑问留个空缺,残篇断章所剩下的、其详细情况已无法弄清楚的,也不敢妄自臆断。
    十四、(谱中的)按语,都是旧谱中的可疑问题,根据情理,详细地予以说明;有的还要参考史书和传记,来取得一个合理的说法。虽然是通过认真考虑而写出的按语,也不敢自以为是。
    十五、关于宗祠、祖坟的祭文内容,及祀位排列之礼仪,均按照官方的要求办理的,突出其“表扬”的重要性。本宗祠的守护人等,应是伯宣公的嫡传后裔,所以要将他们的繁衍世系直接刊录在后面。
    十六、联宗各庄(支)续修的新谱,其祖先的名字与事迹都在这套联宗谱上,而这些祖先的族籍还各从属于各自的宗派,所以各宗派的世系,还需演绎成独立的整体分开写。如果全部收录在一起,那将会造成很大的混乱呵!


    IP属地:江苏133楼2019-06-12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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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门堂号
      堂号是继姓氏符号之后又一重要氏族标志,庄严地出现在宗祠、宗谱里,是宗族在其发展过程中,闪亮而又鲜活的记录。自周武王分封诸候,固定姓氏后,堂号随之产生。早期堂号,是以姓氏发祥地或郡名为代称,标明本氏族是该地域之大姓望族。从这一意义上讲,同一堂号,则为多姓所共用。陈姓先是以国为氏,发祥颍川,是这一地域最大的望族,故以“颍川”为堂号。“颍川堂”是陈姓颍川系的总堂号。
      随着人口的不断繁衍,不断播迁,陈氏后裔散居各地,分支日众,后有不少支系自立堂号。这时的堂号,不再具有郡望之特征,而是以祖先的德行、盛绩、或某一重大事物的特征来命名堂号。如陈氏的“德星堂、聚星堂”便是如此。相传,这里面还隐着一个掌故呢。
      陈寔(104-186)是“德星堂、聚星堂”之始祖,曾入太学就读,初为县令,后任太丘长,为政清廉,为人宽厚,是河南许州(今许昌)方圆五百里内外最德高望重的人,常率子孙与时称“八龙”之一的荀淑等人游许州西湖聚宴,后有太史官发现许州上空有“德星聚集”,奏报皇上说:“德星聚会,五百里内必有贤人”。经派人查访,原来是陈寔祖孙与荀淑等常会友西湖所致。于是汉灵帝便在西湖敕建“德星亭”,亭内悬挂“德星聚会”匾。
      义门陈氏是陈寔的后裔,还在义门合族同居时,曾兴建过“德星楼”,以纪其事。所以“德星堂”应是义门陈氏继承历史名称的正宗堂号。现从各地义门宗谱所见,继承正宗堂号的为多数,自立堂号的也为数不少,但均要在堂号前面标明“义门”二字,以示区别。如“义门陈氏重德堂、聚德堂、敦睦堂、宗义堂、光义堂、重义堂、怀义堂、义门堂”等等。由此可见,自立堂号,全是围绕“德义”二字做文章,表达要继承义门家风的美好愿望。
      湖北石首地区陈惟林先生在《陈氏宗谱·家政》中则言:“我等本系江州义门分庄到南昌之传人,若以“德星堂”而名,恐误为漳州陈氏德星堂之后裔,以致世系本源混淆,今由各房族代表讨论,遂将我等一宗定名为“义门德星堂”。既保留了历史名称,又别于其它宗派,收到了‘昭穆既明,本源自辨’之效。
      这个立意很好,既鲜明,又能顺理成章。而在1993年,百岁老人陈立夫宗长也曾寄来一幅字:“义门堂”,以助各庄修谱之用。他殷切期望义门陈氏后裔,能以“义门”为标志,统一堂号,去繁就简。实际上,在这之前,部分庄已用“义门”为堂号书写在祠堂及庄谱中。我想,以“义门”为堂号,她既能表达要继承义门忠孝文化的愿望,又能由此溯源陈姓历史,岂不更好!
      避兵记
      予尝自叹,其托根得所,生不逢时盖有由矣。予出名家义族,上距八世祖继珪公,虽际分析之时,受之故土,犹以先人之义,转为孙谋,虽子姓渐蕃,而敦义之心则一,仍七世同居。且诗礼之传不绝,衣冠文物又出于其间。五世祖炎举进士奏复旌表,予何幸生寄兹土,且去炎仅四世,衣被余光,良可以自庆。予尝耕焉,人皆曰“义门田也”;尝饮焉,人皆曰“义门井也”;是饮、食亦皆义耳。予尝自家而乡焉,一乡曰“某义门也”;自乡而党而邑焉,亦莫不曰“义门也”;是随所往而皆被乎义矣。承先泽而有生也,如此非托根得所者乎!奈元兵突起,咸淳六年(1270),襄阳围,八年襄阳破,迨德祐元年(1275),兵势愈炽,深入余境。且予家敷浅原,当来兵之路,又界连瑞昌、武宁、建昌之地,其地草寇乘势窃发,焚掠无禁,余永避之。幸先考尝与匡庐相契,于宋淳祐元年(1241)致仕,遂置禄原坂庄于匡庐之南。不得已始于正月望日,揭家于禄原而预避焉。抵三月,元兵取我江州,所过坊土,皆为狼狈瓦砾矣。此余之生不逢时也。至兵势稍恬,匍匐入故里,则灰烬满目,不复有前日之义门矣!但见山容惨淡,溪水号鸣,露草洒泣,风木啼悲。余对此亦仰而叹,俯而吁,潸然而涕落。归谓家人曰,生可逃,而义门坏矣。家人亦感泣不已。予曰:“莫泣为也,待复之”。又至其地,但见里闾荒芜,荆棘满目,虽有暮火朝烟,尽草寇之止宿。予遂幡然而悟曰:大丈夫当磊磊落落,四海为家,何为故土恋恋然。虽然舍故土而他者,固为不孝,其如所遭何?义门若此,势不可复。今而后,将安兹土,以待后来者焉!?苟存纪于此。而能克守先规,敦行孝义,虽去祖而亦不背乎祖也。由今观之,则先考之庄于斯,而葬于斯者,皆先有所待焉。余详记之,使子孙知所自来而兴复祖(居)之念耳。
      德祐丙子年(1276)秋菊月义门火巷庄裔孙·陈梓窿记
      【按】义门故居遭毁,有记载的大劫三次,无记载的小毁不知有多少次,直至故居夷为平地,荡然无存止。
      宋嘉祐七年分庄,义门火巷庄继通、继珪两兄弟留守祖居地,奉祀先祠。建炎二年,义门故居首遭流寇李成率众劫掠,纵火焚烧,致使历朝旌表文物、义迹化为灰烬,仅存旌门三间,祠堂先祖五龛,牌坊一座。后虽经局部修复,然已非昔日之貌。
      李成一伙是大盗匪,实力强,值金兵犯我江南之际,趁火打劫,肆无忌惮。曾一度盘踞洪州之西山,后被岳飞所剿灭(详见同治《九江府志·人物·岳飞》及《武宁县志·战争》)。
      其次是德祐元年(1275),元兵一路追击抗元义军,沿途烧杀,盗匪又趁火打劫。遭此洗劫,义门故居已不复存在了,仅留下荒坟,残碑。
      值元末明初,朱陈大战。开始朱军失利,为毁陈友谅祖坟之风水,派士兵掘墓毁碑,践为平地。此后,无论是东佳墓地,还是故居祖坟山,后人未曾寻见一块唐宋的墓碑,皆由此故。现在的旺公山上的几座坟茔、墓碑,还是后人根据谱图所示的地理位置,重新撮土竖碑。由于各地谱志不一,致使今日旺公山出现上下两处旺公墓。据古墓专家考证,山脚下的墓碑处为真墓茔。“太阳开口穴若河,任取中心脉似窝”。《五祖墓志》也是这么说的。据1990年版《德安县志·卷二十二·胜迹文物志》载:“宋陈旭墓墓碑云‘在陈旺墓之右旁’。(原志又)按:在陈旺墓后面的右边。陈旭墓与陈兢墓并列,二墓清朝立墓碑已毁。”,由此得知,现在旺公山止陈旺与陈兢二墓并列,原来竟是陈旭、陈兢二墓并列。由此可见,朱陈大战毁墓,给义门陈文化造成了多大的损失!
      但是,尽管已如此凄凉,盗墓者仍不绝踪迹。据编者所知,最近的一次盗墓,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在“四人帮”倒台之后,社会上曾一度风行古董热。1988年7月,浙江移民徐培四勾结福建一古董贩子夜盗旺公墓,上下墓各掘了一个很大的窟窿。天亮之前,福建人不知去向,只见徐徒手而归,不几日染病而亡。家人不敢报案,亦无人追究。
      李成匪毁义门故居
      又吕(即德安县正吕广)跋云,为兵寇焚毁者,李成也。宋高宗建炎二年,李成人马寇劫家庄,会战四日,生擒头目,贼怯尽退。越六日复统暴兵交攻,众揣莫敌,罄室避之。贼纵火焚历朝敕赐,义迹俱尽,仅余旌门三间,祠堂五龛,牌坊一座。当时义门子姓过此故墟,感慨徘徊,有黍离之悲焉。
      摘自临江粑铺回归庄义门陈姓宗谱 。
      九里殿
      九里殿,以距胡亭九里而得名。是指抗金英雄陈三将军为国捐躯,归葬故里,距胡亭九里处(今义门村口)。
      陈三将军,即陈士尹,字彦衡,义门火巷庄继通公后裔。(今义门村与磨溪南田村交界处,有地名叫跑马岗,相传是因当年陈三将军常在此跑马、射箭、练武而得名)。南宋建炎初(1127),公与武宁人李彦先一同应诏勤王,序列第三将,时号“三将军”。在军十五年,忠义激烈,与金兵鏖战,奋不顾身,屡败兀术于江州,江州倚为长城,以阻金兵东进。后兀术悉众来攻,士尹与彦先挺身决战,兀术奇其勇,欲降之。士尹曰:“吾等奉诏勤王,恨不生啖汝肉以雪耻,何屈膝汝辈乎?”
      兀术大怒,麾军力战。终因寡不敌众,士尹与彦先皆战死沙场。绍兴十三年(1143),宋高宗论功行赏抗金将士,追赠陈士尹为保义郎、淮西统制兵马使,立庙祀之,赐额曰“忠壮”,后称九里殿。
      据故居乡人传说,三将军常显灵于乡里,祈祷无不立应者。凡孝于家,忠于国,义于乡,其灵足以驱邪消灾。农曰:“庇我嘉禾;”妇曰:“荫我蚕桑;”士曰:“佑我聪明;”商曰:“通我货贿。”阴阳和,风雨足,人、物恬熙然也。如东源(今义门村二房)曾家贵两室无子,祷于三将军,施田十亩三分,且金其身,新其庙,以祈子嗣。次年正室举子方衡,今伟然丈夫矣。有求立应者,皆类似,神之显灵昭昭也。殿固莫敢废者,香火盛。
      【按】
      今德安车桥镇白水村有胡亭殿地名。胡亭者,抗金壮士胡七相公殉难处,后人立碑亭以纪念,故名胡亭殿。
      九里殿延续至解放初期六十年代,因集体建粮库,缺砖瓦,始拆庙。今仓库完好,砖石尚存。
      本文源于江西省旧志,九江府旧志,同治德安县志,武宁县志及义门旧谱,结合民间传说而编辑。


      IP属地:江苏135楼2019-06-12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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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根选载
        思亮公后代寻根
        月海宗亲:
        您好!
        我祖思亮公并非分到湖北安陆庄的那个思亮公.那个思亮公所分的地方是现在的湖北省安陆市,离荆门/钟祥很有一段距离.这个消息已经从安陆庄思亮公(非我祖)的后裔台北的Eileen先生那里得到了证实.这就得出一个结论:只是同名之巧合.我是思亮公23代孙.从分庄到现在不可能只有23代的.而且我们的先祖先居江西吉安府,后徙湖南澧州,于宋末复迁湖北荆门.为荆门一世祖.我思亮公应该与继珪公9世孙梓窿公是同时代的人.故请求月海宗亲帮查!
        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谢谢您的回复!
        思亮公23代孙:陈刚
        陈刚宗亲:
        你好!来信已阅,对你所提问题一时难以解答。简复信如下:
          义门陈的历史比任何一个姓氏都要复杂,人多且分布广,因历史的原因,自分庄以来从未同修过谱,没有统一派号,各庄自行其事且又年久失修,这对后人寻根溯源带来非常之困难!虽明甲寅年九江部分庄联宗修谱,但又因旧谱散失严重及复杂的个因“奉文改谱”,致使本来就复杂问题更加复杂化了。《明嘉靖甲寅年重修宗谱凡例》说的较清楚,你仔细研读。“盖祖有自江州以来,宣公以上世历辽远,承属有间,惟志其姓原而已”及“原编次世系不以图格流衍,止名讳叙列者,经焚阙多,不能图矣,惟依叙”。远在明朝时竟是如此状况,现观多数庄谱世系世次,均以图格线条衔接,这虽是后人之功,但亦免不了其中之错!如你庄思亮公就是一例。众谱皆云思亮是校公之五子,分迁湖北安陆庄,而我查《安陆陈氏概略》,便无此记载。通说分庄291,现遍观众庄谱皆有330余庄。
        你说你们可能是继珪公后裔,所罗列的一串名字似乎见过,许是九江联宗谱上有记载,待有机会查一查。
        陈月海谨复
        就“陈钰陈镶世系之疑问”的回复
        陈刚宗亲,你好!请将“修水龙峰陈氏”一文暂时拿掉不用,待考。
        昨天湖南平江(同修水界邻)的两位宗亲来我处,看了他们的宗谱,使我越弄越糊涂。该谱云陈灌子陈钰(易名镶)而不是易名‘镛’,关键的一字是多么重要,曾记得也有宗谱说过"灌子镶。目前谱用"襄、瓖”两字的居多,而很少用“镶”了。同指一人,出现在宗谱中有“瓖、镶、镛、襄、钰、环”等多字,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我想,大概是因汉字的义、音、形相同相近所致。镶与瓖义同,且镶、襄、瓖音同,同时,这些字又形近,尤其是民间旧谱因年久失修,字迹模糊,形近字最易误抄。一旦抄错,以误传误。同是一人,其名字竟存有如此之差异,又因一时难以判定,故史书不书其名,只云“灌孙伯宣,避难泉州”,一笔带过,多省事。试想,其准确用字还是“镶”,因“灌子二,钰、鍠”都带有“金”字偏旁,即便后改名,也该改个有‘金’字旁的字吧,以不负长辈之寄托啊。但是,又有人指出:“鍠、钰、镶,皆兄弟,不是因钰改名而误。“改名误抄也罢,皆为兄弟也好,既然是指同一世人,那么义门世系世次还是依据史志记载为准!
        陈月海于2008.04.09
        就“陈氏世系”的回复
        月海宗亲:
          你好!有几个问题请教:
        1、《义门陈文史考》田齐世系传16世。李学勤编《中华姓氏谱-陈》传17世:陈轸-婴-余-轨-审-安-恒-愿-齐-源-实-谌-忠-佐-准-伯轸-匡。谁正确?
          2、、《义门陈文史考》、何光岳编《中华姓氏通书-陈姓》陈朝世系传13世。陈和平编和《重庆江津市“五桂祠谱”》编陈朝世系传14世:陈逵-康-英-弼-鼎-安-高-泳-猛-道臣-文赞-谈先-顼-叔宝后主被随灭。何光岳编《中华姓氏通书-陈姓》陈朝世系少“安”这一世。谁正确?
          3、《重庆江津市“五桂祠谱”》参照《义门陈文史考》义门世系传15世:叔明-志高-藴珪-旺-机-感-兰-青-俯-玫...以后与《义门陈文史考》世系有极大不同,即为:让-元-魁-峰-钦-爵寿-仲八郎-梅嵩-伯四郎-千七郎-万六郎-千一郎-发聪-喜一郎-法通福三朗-有怀-元杭-时用-君礼....请你给我们指点。
                               显 炀
        二00六年五月十九日
        显炀宗亲:
          您好!来信提出的几个问题,现回复如下,谨供参考。
        一、田齐世系。田齐世系是指从陈完奔齐改田姓起至齐王田建被秦灭止,传十六世,即陈完—孟夷—孟庄—文子—桓子—厘子—成子—襄子—庄子—齐太公(田和)—桓公—威王—宣王—闵王—襄王—齐王(田建),谓田齐世系。
        二、齐王田建之三次田轸迁居颍川复姓陈,曰陈轸。从陈轸起至陈匡止,传十六世:即陈轸—陈婴—陈馀—陈轨—陈审—陈安—陈恒—陈愿—陈齐—陈源—陈寔—陈纪—陈群—陈泰—陈准—陈匡,谓颍川世系。
        三、陈匡之次子陈逵(一作达)迁浙江长兴下若里起至陈朝被隋灭止,传十三世:即逵—康—英—公弼—鼎—安—高—永—猛—道臣—文赞—谈先—宣帝陈顼,谓陈朝世系。
        四、从宜都王叔明(叔宝之六第)起至陈延赏义门分家止,传十五世:即叔明—志高—才—蕴珪—兼—京—褒—灌—瓖(一作环)—伯宣—崇—衮—昉—兢—延赏(义门分家时延赏居江西高安陈家湖)。或以你们《五桂祠谱》载:叔明—志高—才—蕴珪—旺—机—感—蓝—青—俛(有谱作俯,青公四子)—玫(《文史考》与《五桂祠谱》同到此处,以下的名字不同)—谦—饬—旭—公仁(公仁分家到湖北阳新富川东源庄)。义门分家后,由于年代久远,且支流繁,人的名与字相互交错,又各庄修谱自成体系,致使谱与谱人名不同者多矣。
        上述世系及世次名字源于鄂州陈琢《义门陈姓历史资料简编》及福建仙游县陈百才《中华陈氏源流考》。
                                  陈月海
        二00六年六月二日
        就“陈胡公满诞辰日”的回复
        月海宗亲:
        你好!今有一问题请教:陈胡公满诞辰日网上公布的和“义门陈文史考”公布的不一致,应如何解释?周武王灭商建周是公元前1046年,封陈国也约在此时。胡公满在位16年,寿56岁,推之生于公元前1086年,卒于公元前1030年。“盐城陈氏史考”陈永华:陈胡公满生于公元前1150年,卒于公元前1094年,在位17年,公元前1111年立国;“承先启后陈氏世系”:陈胡公满生于公元前1067.10.15.卒于公元前1011.1.15.“义门陈文史考”:公元前1066年立国,早在周朝建立前的20年已封陈国,不太可能;按“义门陈文史考”陈立国时间推之,陈胡公满生于公元前1106年,卒于公元前1050年;“据江州义门陈文化研究会”2005.10.21.纪念陈胡公满诞辰3155周年锦旗推算陈胡公生于公元前1150年,卒于1050年《在位16年》,寿100岁,1066年立国时已84岁。
                               显炀
        2006.6.3
        显炀宗亲:
          你好!你发来的第二封信言到周武王灭商建立周朝的时间以及封陈建都宛丘的时间存在问题,说得有道理。
        《义门陈文史考.陈姓源流》中的封陈国时间是依据福建仙游县陈百才的《中华陈氏源流考》而来,然而2005年河南淮阳“陈胡公文化研究总会”纪念陈胡公诞辰3155周年活动,其出生时间也觉不妥。各处在言周武王建周朝时间持有几种说法,亦不知从何说?在文献中,一般在记述公元前的时间都不可能是一个准确的数字,所以《辞源》记周朝建国时间也只能是“约公元前11世纪”这样一个概数。因此《义门陈文史考》再版时,决定将“公元前1066年”改为“约公元前11世纪”,将“历588年”改成“约600年”这样的概数。
        我们殷切希望一切研究陈姓文史的有识之士,能够不断地向我们反馈问题及信息,以便再版一并修正。谢谢指点。
                               


        IP属地:江苏136楼2019-06-12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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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月海
          二00六年六月六日
          就“陈槐庭来信”的回复
          德金、月海宗亲:您们好!
            我的购书款已从邮局寄出,请你收到后把书发出。
            作为义门后裔,非常感谢你们的辛勤劳动,感谢你们为义门文化的发扬光大作出了贡献!我乘便问一下,前一时期一度打不开义门文化网叶,可现在却打开了两个网叶,原据您的考证一世祖旺公是叔明公的五世孙,从时间和世次上看是比较符合的,可发现“义门陈文化研究开发筹备处”的网叶中却又说伯宣公之孙旺公,不知是怎么回事?

            万事如意!
                                        陈槐庭
          六月九日
          槐庭宗亲:
            你6月9日的来信,关于“义门开基祖旺公的世次”说法不同,“不知是怎么回事”?现简复如下,谨供参考。
          关于伯宣公的世次,《宋史·列传孝义·陈兢》说得很清楚:“叔明五世孙兼,唐右补阙,兼生京,秘书少监,集贤院学士,无子,以从子褒为嗣,褒至盐官令,褒生瓘,高安丞,瓘孙伯宣,…大顺初(890
          年)卒,伯宣子崇为江州长史……崇生衮,江州司户,衮子昉,试奉礼郎。昉家十三世同居……昉弟之子鸿……兢即鸿之弟……从子延赏、可,并举进士。”列表如下:
          世系代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世次名称 叔明 兼 京 褒 瓘 伯宣 崇 衮 昉 兢 延赏

            宋嘉祐七年(1062)义门分家,陈延赏官居瑞州(今江西高安),其子孙就瑞州陈家湖居住,繁衍至今,人丁万余。
          伯宣是叔明的十世孙,兼的六世孙,这是谱和史志记载相一致的。
          至于“旺、机、感、蓝、青”,世为耕农,未载入史册;但是旺公的第十世孙陈旭,陈蕴、陈度、陈泰却有记载。《宋史》写道:“后兢死,其从父弟旭每岁止受贷粟之半……旭卒,弟蕴主家事,天圣元年(1023),又以蕴继为助教。蕴卒,弟泰主之。泰弟度,太子中舍致仕。”由此可见,兢、旭为同辈人,至今墓葬在义门旺公祖坟山上。既然义门是开元十九年(731)建庄,而旭、蕴、泰、度又是旺公的十世孙,这是一切义门宗谱所认定的事实。且伯宣卒于大顺初(890),其五世祖陈京殁于贞元二十一年(805),这又是史书上的记载。两者对照,“何有其孙旺”一说?如果认定“其孙旺”是事实,那么伯宣公至少生于公元700年以前,即以安徽宿松义门宗谱所载伯宣嗣圣元年(684)撰《匡山谱序》,我们假定伯宣20岁撰匡山谱序,其生年也是公元664年。请想一想,这时且不说叔明至伯宣平均每代仅间隔10.8年,但就其五世祖陈京还未出世呢!何以有“其孙旺”一说?当然持此说者是坚持目前众多义门宗谱的说法,错来已久。经考证,它既与史书,方志记载相悖,又与义门建庄时间、年代记事等不符。自明嘉靖年至清朝乾隆年间“奉饬改谱”的历史背景是很复杂的,详实考证,请见《义门陈文史考》。
          至于“蕴珪生子二,长子兼,次子旺”的记载亦见于少数义门宗谱,经考证,它既与义门建庄、义门世次年代相符,又与义门记事、人口发展状况相吻合,我们考证这一记载是正确的。
          谢谢你的提问。
          陈德金 /陈月海
          二OO六年六月二十日
          郑州的传福宗亲:
          你好!下面就你来信中所提的问题,恢复如下,供参考。你问“《中华陈氏3000》一书引用陕西洛南陈大云先生资料为332个分庄点,而《义门陈文史考》中则为291个庄点,哪个正确
          ”?
          “谁正确
          ?”谁也无法下断语。《义门陈文史考》“后记”是这样说的“义门究竟阄分多少庄?也是众说纷纭。有云291庄,有云298庄,有云334庄,还有云338庄。然而,通说291庄已成志书、众谱共识,只是某些分庄祖的名号及庄名不尽相同。(略例证)……因此,目前各地义门宗谱中的分庄数也只是一个概略,绝非定数。它取决于各庄第一次修谱的时间和基点。但也不排除后人续谱,因分庄祖名号如此繁杂(如一个人即有分庄名,又保留原名,还有字号),加之分庄后常出此入彼,时有变动,有重复、漏载的可能性。
          《义门陈文史考》辑录的314庄是依据湖北鄂州陈琢的《义门陈姓历史资料简编》而来,并在此基础上多方考证,秉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作了增删调整。”
          你问的第二个问题说自己“可能是思一的后代,其世系为:青公—伸—克正—意—校—思一(分迁麻城)”,而《义门陈文史考·义门世系及分庄名录》则是:“青公—伸(三子)—克政(长子)—建(三子)—意(次子)—校。(校生五子:长子思献,次子思诏,三子思沅,四子思懿,字一,娶范氏,分迁湖北麻城,五子思亮,分迁湖北安陆庄。(注:查《安陆陈氏概略》,唯独无思亮的记载。)
          你查思懿(一)的后裔从道光年间至今的世系,最好亲自跑一趟麻城及安陆等地,因为修谱非同儿戏,一定要慎重追远。《义门陈文史考》给你将有一定的帮助!
          德金/月海
          谨复
          2006/ 07/26


          IP属地:江苏137楼2019-06-12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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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门陈:“具有家族血缘关系的大同公社”
            陈国灿——74岁,武汉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鄂州人,是义门陈武昌庄的后裔。曾为《义门陈文史考》作序,对义门陈历史文化有过研究。
            城市公社:作为一个历史学者,同时是义门陈氏武昌庄的后裔,您对义门陈氏想必有着特殊的感情吧?
              陈国灿:那当然,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告知自己的家族源于义门陈氏。父亲给我讲了很多江州义门陈氏的故事。这个家族从来都不分家,大家都是公治为先,和睦地相处在一起。父亲讲这个的时候,都是从国家和民族大义谈起,去赞赏义门陈氏的精神。父亲提到百犬同槽的故事,这个故事给我印象非常深刻,觉得狗都能这样,更何况人呢?对于自己是义门陈的后代,我是很骄傲的,而正好自己的专业与此相关,也就渊源更深一些。
              城市公社:您曾为《义门陈文史考》这本书作序,能不能以历史学家的眼光对义门陈氏现象进行简单的评述?
              陈国灿:义门陈重视“和谐”之道,与“和谐社会”理念相通。义门陈之所以能合饮300多年不分家,和谐是重中之重。宋太宗曾赐予义门陈“忠孝世家”匾额。义门陈氏的家规、家范有其独特的存在意义,这是我们今天研究义门陈氏文史时不可忘掉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在序言中提到的十二则家范,是义门良好的家范的归纳,如敬祖宗、孝父母、和兄弟、严夫妇等对今天仍具有现实的教育作用。这个家族的家风一直传到解放后,拿葛店武昌庄来说,在清代末年到民国初期一百多年的时间内没出过一个罪犯。我们这支陈姓,每年都要聚会,聚会时都要定期地进行传统教育。
              城市公社:义门陈氏最终还是被奉旨分家,创造了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家族大迁徙。陈教授您认为此次分家对义门陈氏家族而言是好事还是坏事?
              陈国灿:(笑)分是必然的。我将义门陈的家族聚居现象归纳为“具有家族血缘关系的大通公社”。吃饭就是吃食堂的,吃公家的,自己没有私产,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形成了一种“堂前架上衣无主,三岁孩儿不识母,丈夫不听妻偏言,耕男不道田中苦”的既大公无私,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实际上是儒家“天下为公”大同思想指导下的一种实践。它是靠家庭的血缘关系、靠家长家规来维持的,它是一种私有制的产物,总的来说还是不符合社会运行的规律的。
              城市公社:别的姓氏都是按字派来区分姓氏的血缘亲疏关系,义门陈则是按庄来区分,这是义门陈的一个特色,老师能不能结合自己的家族来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陈国灿:是的,江州义门陈氏在奉旨分家时,划分为291个庄。江西以外,还分到了福建、广东、湖北等地,几乎遍及全国。分到各地的庄以自己的家长作为各自的祖先。我们这个家族分到了当时的武昌,就是现在的鄂州县葛店镇,葛店镇里有个地方叫大屋陈,大家都在此居住。后来这一支又被分散到了黄冈、孝感、京山等地。惟独我这个家族,一直住在葛店经过了十多代。
              城市公社:湖北这边的义门陈氏后裔的庄的分布是怎样一个格局?这边的义门陈后裔有没有什么活动?
              陈国灿:武昌庄之外,湖北还有很多庄,有襄樊的,还有宜昌的,分布得挺广,可具体查证家谱,都是有章可循的。我们跟他们联系不多。在黄冈、大冶、孝感等很多的陈姓都在重修家谱,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还很盛行。我们葛店这一支也修了家谱,但不管怎样,家族的观念还是被冲淡了,改革开放以后,情况才稍有些好转。
            本报记者 卢欢
            实习生 李雯雯 采写
            九里殿
            九里殿,以距胡亭九里而得名。是指抗金英雄陈三将军为国捐躯,归葬故里,距胡亭九里处(今义门村口)。
            陈三将军,即陈士尹,字彦衡,义门火巷庄继通公后裔。(今义门村与磨溪南田村交界处,有地名叫跑马岗,相传是因当年陈三将军常在此跑马、射箭、练武而得名)。南宋建炎初(1127),公与武宁人李彦先一同应诏勤王,序列第三将,时号“三将军”。在军十五年,忠义激烈,与金兵鏖战,奋不顾身,屡败兀术于江州,江州倚为长城,以阻金兵东进。后兀术悉众来攻,士尹与彦先挺身决战,兀术奇其勇,欲降之。士尹曰:“吾等奉诏勤王,恨不生啖汝肉以雪耻,何屈膝汝辈乎?”
            兀术大怒,麾军力战。终因寡不敌众,士尹与彦先皆战死沙场。绍兴十三年(1143),宋高宗论功行赏抗金将士,追赠陈士尹为保义郎、淮西统制兵马使,立庙祀之,赐额曰“忠壮”,后称九里殿。
            据故居乡人传说,三将军常显灵于乡里,祈祷无不立应者。凡孝于家,忠于国,义于乡,其灵足以驱邪消灾。农曰:“庇我嘉禾;”妇曰:“荫我蚕桑;”士曰:“佑我聪明;”商曰:“通我货贿。”阴阳和,风雨足,人、物恬熙然也。如东源(今义门村二房)曾家贵两室无子,祷于三将军,施田十亩三分,且金其身,新其庙,以祈子嗣。次年正室举子方衡,今伟然丈夫矣。有求立应者,皆类似,神之显灵昭昭也。殿固莫敢废者,香火盛。
            【按】
            今德安车桥镇白水村有胡亭殿地名。胡亭者,抗金壮士胡七相公殉难处,后人立碑亭以纪念,故名胡亭殿。
            九里殿延续至解放初期六十年代,因集体建粮库,缺砖瓦,始拆庙。今仓库完好,砖石尚存。
            本文源于江西省旧志,九江府旧志,同治德安县志,武宁县志及义门旧谱,结合民间传说而编辑。


            IP属地:江苏138楼2019-06-12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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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文堂陈氏乡约的设立背景与组织、运营
              安徽省图书馆收藏有《文堂陈氏乡约家法》这一资料。由《文堂乡约家法序》、
              《圣谕屏之图》、《文堂乡约家会坐图》、《会仪》、《会诫》、《文堂陈氏乡约》、《圣谕演》、《文堂乡约序》、《文堂乡约叙》、《文堂陈氏乡约序》构成。[25]下面据此分析一下文堂陈氏乡约的内容。
              文堂陈氏乡约是在隆庆六年(1572)制定的。[26]隆庆六年前后的明中期是乡村社会发生新的变化的时期,明朝政府为了应对新的社会情况,谋划了很多乡村对策。[27]祁门县文堂也不例外,新的社会风气的产生威胁着以前的乡村秩序。《文堂陈氏乡约家法》中对当时的文堂村社会情况作了如下描述:
              方且营营役役,
              日与讼民庭争, 拂尘堂除, 日复月转, 此何重与于理乱之数, 无礼无学, 贼民丛兴, 讼繁赋逋, 日不暇给, 则政本不立之过也。[28]
              迩来人繁约解,
              俗渐浇漓, 或败度败礼者有之, 逾节凌分者有之, 甚至为奸为盗丧身亡家者有之。 以故是非混淆, 人无劝惩, 上贻官长之忧, 下致良民之苦, 实可为乡里痛惜者也。
              兹幸我邑父母廖侯莅任, 新政清明, 民思向化, 爰聚通族父老会议闻官, 请申禁约, 严定规条, 俾子姓有所凭依。庶官刑不犯, 家法不坠, 或为一乡之善俗,
              未可知也。[29]
              上述文堂村的风俗变化就是很多学者指出的明中期以后阶级、身分秩序的动摇现象。[30]文堂陈氏乡约就是为此实行复古来创造新的社会风气的对策之一。这也是在地方政府的积极主导以及支持下进行的。[31]
              文堂陈氏乡约的具体内容是规约,共由23项条款构成。[32]大体包括乡约的组织与运营,
              成员的行动规范,对国家和地方社会的义务等内容。
              首先,对乡约的组织与运营进行说明的部分是
              (1)、(2)、(3)项。每月举行一次约会,将本宗的17甲排年分为12轮,轮流负责一年。分为12轮的原则是“户大人众者, 自管一轮, 户小人少者,
              取便并管一轮”。即根据各甲的经济能力负责每月约会,从以17甲排年为单位这一点来看是灵活运用了以前的里甲制组织作为乡约运营的单位。[33]
              各户的户长被作为会宗主管各户的事情,如果会宗年老难以负责的话就将“年稍长,
              有行检者”作为约正,将“次年壮,
              贤能者”作为约副讨论和处理事情。这种情况下每户都设有约正、约副。明代的乡约大体上是以一个乡约为单位设立约正、副,与此相比文堂陈氏乡约则以各户为单位设立约正、副,这可以说是文堂陈氏乡约所具有的组织上的特点。[34]总之他们因为负有统领约员的责任,所以在行动举止上常常要成为模范,约中发生什么事情的话要抽出时间马上赶到祠堂进行议论和处理。
              除了约正、副以外还设有辅助乡约业务的里排、见役、排年、里役等职役。这些都是指的里甲制下的里长役。从有关他们的条款中可以看出都是负责与官府有关的事务的。[35]

              一方面与官府没有关系的约内问题即宗族内部的问题则是以约正、副为中心尽量在乡约内部进行解决。但是在约内实在无法解决的问题就由里长来告诉官府请求处罚。这里可以设定一个双重情况:即约内问题由乡约组织,与官府有关的问题由里甲组织来解决,是否由此可以推测文堂陈氏乡约因为是有着强大自治能力的组织,
              因此不参与和官府的行政关系。[36]
              文堂陈氏乡约的大部分规约的内容是关于怎样教化约员的,这大体与明太祖的圣谕六言有关。[37](4)中要求各户百姓不要沉迷于赌博游玩,不要做违反道德事理的行动,
              (7)和(8)中提出了有关对父母和长辈的礼节(孝顺父母, 尊敬长上), (16)中介绍了处理各户间纠纷的办法(和睦乡里)。
              这之外还强调了儒教的伦理和礼节,(12)(13)(17)中是有关男女有别和女性贞节的伦理规则,
              (5)(9)(10)(11)提到了丧、祭时候的仪礼,告诉百姓不要被异端邪说所迷惑,要按照朱子家礼严格进行。(18)中强调选择阴宅的时候一定要看好风水,这反映了徽州地区崇尚风水的特点。(6)(20)(21)中提到了祖坟、山场、祭祀田租等宗族财产的管理办法。重视儒教伦理和朱子家礼以及有关宗族财产管理等内容充分反映了文堂陈氏乡约作为家法的特点。
              另外文堂陈氏乡约还提到了对治安和国家权力的态度。有关地方社会的治安秩序,在(15)中提到了地方内出现盗贼时候的对应方法,(23)中提到了严厉打击小户和佃户的内容。
              [38]有关与国家的关系(14)中提到不要违反交付钱粮的期限,(22)中强调担当里役的人上对官府,下对一般百姓都要诚实公正地处理事务。

              上所述,文堂陈氏乡约与明代的其它乡约大同小异。从规约的内容中也可以看出其内容与自王阳明的南赣乡约以后明代乡约的特点,即明太祖的六言有着密切的关系。只不过内容不是通过相互扶助来进行救恤或恢复维护地方秩序,而是更强调儒教的家族伦理,这一点是因为这是以同姓村落为范围的宗族乡约。在组织和运营上
              也可以看出文堂陈氏乡约与以前的里甲制组织有一定的关系。
              三、宗族与乡约的关系
              在徽州乡约和宗族相结合的倾向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从嘉靖《徽州府志》卷2有关风俗的内容中可以看出,嘉靖年间已经出现了以一族或小族与大族为单位的乡约。[39]在康熙《休宁县志》卷2《建置·约保》中也有以宗族为单位的乡约的例子。[40]
              据此,以宗族为单位轮流举行乡约,对于触犯法规的人在受处罚时其父母和族长都要接受处罚,可以看出这一意图是要以宗族内部的家族秩序为基础来维护乡约的秩序。[41]
              本文中所研究的《文堂陈氏乡约家法》,可以说是反映上述事实的一个代表性的例子。下面以参与乡约的人物为中心来研究一下宗族和乡约有着什么样的关系。
              根据《文堂陈氏乡约家法》,不管以何种方式参与乡约的文堂陈氏一族共有55名。但是在与《宗谱》的《世系》进行对照后发现在族谱中可以确认姓名的人物只有36名。[42]现将对照结果整理如下:
              表1参与乡约的人物支派别分类[43]
              世代支派
              27世
              28世
              29世
              30世
              仕仁敦复
              昺*


              仕仪敦颐
              中用
              仕信敦临
              仕信敦艮
              仕信敦震
              仕恭敦实
              德洪
              仕恭敦宗
              万春(显通)*
              万寿(璠)
              仕恭敦宽
              仕芳敦厚
              仕芳敦礼
              惟敬(诚)
              惟忠(诉)
              惟贞(认)
              惟礼(諲)
              惟相(调)
              显秀
              仕芳敦和
              惟尧(让)
              惟一(证)
              仕庄敦裕
              德信
              时藏(冬生)
              时泰*
              时周(易)
              鹏瑞
              尧瑞
              德器
              庭器
              重器
              国器
              明良
              仕庄敦让
              积玉
              仕藻敦义
              秉彝
              国刪
              仕藻敦善
              益顺
              履祥
              元祥
              淑祥
              昭祥
              奇麟
              汝霖
              仕藻敦美
              如前所述文堂陈氏在明中期以前形成了7大派,而后这7大派又分为16个支派。这16个支派中有1人以上参与乡约的支派有10个,这其中参与人数最多的支派是仕庄敦裕公派(11名)其次是仕藻敦善公派(7名)和仕芳敦礼公派(6名)。其余7个支派只有一两名参与。像这种支派间的不平衡意味着其宗族活动参与度也是会有差别的。那么这种差别为什么会发生呢?
              参与乡约活动的人物中具有绅衿地位的人有履祥、元祥、淑祥、国器、明良、汝霖、证7人。[44]他们中除了证,其余都是属于仕庄敦裕公派(2人)和仕藻敦善公派(4人)的。
              来看一下这些人物。首先,履祥、元祥、淑祥是亲兄弟,元祥虽是廪生但没有做官而是跟随兄履祥在宣城县讲学。[45]有关淑祥只介绍说是庠生。[46]这几位兄弟中最有名的人物大概要算履祥了。对他的介绍不仅是在族谱中,在道光、同治《祁门县志》中也有。[47]他考上万历甲辰科成为岁贡,在罗汝芳[48]门下讲学,据说门下有数百名弟子。特别是在宣城县和弟子们开了同仁会馆进行讲学以后被配享到宣城县圣庙。国器以前是庠生后曾做过山东莱阳县丞和灵山经历等官,是一位官员。[49]这之外对明良、汝霖、证只是简单介绍是庠生。[50]除了这些人,再值得注意的要算昭祥了。昭祥虽然不是绅士身份,但是因为精通诗文很受崇敬,[51]所以有可能是主导乡约的人。[52]这些人虽然是下层士人,但是或者是绅士、或者是隐逸者,都是受到乡村百姓尊敬,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这其中昭祥和明良、证各写过《文堂乡约叙》、《文堂陈氏乡约序》、《文堂乡约序》。但是在隆庆6年(1572)
              文堂陈氏乡约将要完成时他们好像还没有获得绅士身份。[53]只不过好像因为是有着准备科举的年轻有识之人这样的社会地位背景,他们中除了证其余7人都是乡约的约赞。文堂陈氏乡约中约赞的作用虽然没有明确指出,但是通过别的乡约来看[54]是在约会中负责主持仪礼。这是因为宗族内部有识之人比较熟通礼文。如此看来文堂陈氏乡约是由地方社会中有名望的人物以及有识之人(以后成为绅士)来担当一定作用的。这些人物大部分属于仕藻敦善公派(5人)和仕庄敦裕公派(2人),他们所在的支派参与乡约的人数最多,从这里可以看出绅士以及读书人等有识之人多的有能力的支派在地方社会中的活动比较活跃。
              所谓绅士较多而有能力大多指的是经济能力。但是迄今为止还没有有关各支派经济能力比较的资料。只是从前面所提过的按照各户的经济能力来分为12轮运营约会的内容来看,轮管会次序中经济能力充足能实行一户一轮的有5户。分别为第一轮的陈时泰(仕庄敦裕公派),
              第三轮的陈益顺(仕藻敦善公派), 第四轮的陈谷(无法确认), 第六轮的陈秉彝(仕藻敦义公派), 以及第十二轮的陈德信(仕庄敦裕公派)。
              敦裕公派有两户,敦善公派和敦义公派各一户,陈谷的所属支派没法确认。这其中敦裕公派和敦善公派以后有绅士出现。这样看来应该可以认为这两个支派与别的支派相比经济能力相对有优势。同样仕芳敦礼公派虽然没有绅士出现,但是从参与乡约的人数较多来看应该是其经济能力作了铺垫。换句话说,支派的经济能力提高了
              出现绅士的可能性,在地方社会的实际活动中经济负担也相对的多。那么我们可以说文堂陈氏乡约是在经济能力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仕庄敦裕公派和仕藻敦善公派,以及仕芳敦礼公派的主导下运营的。
              参与乡约的55人包括同立乡约人(25人),
              约正、副(28人), 约赞(7人), 首人(2人)以及每月举行约会的轮管者(24人)。来看一下得以确认的36人所属支派在同立乡约人和约正、副及轮管人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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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同立乡约人, 各轮管会次序, 约正、副的支派分布
                职务支派
                同立乡约人
                管会次序
                约正、副
                仕仁敦复



                仕仪敦颐
                中用
                仕信敦临
                仕信敦艮
                仕信敦震
                仕恭敦实
                德洪
                德洪
                德洪
                仕恭敦宗
                显通

                显通

                仕恭敦宽
                仕芳敦厚
                仕芳敦礼






                显秀
                仕芳敦和



                仕庄敦裕
                德信
                时泰
                时泰
                德信
                冬生

                鹏瑞
                尧瑞
                德器
                重器
                仕庄敦让
                积玉
                积玉
                积玉
                仕藻敦义
                秉彝
                秉彝
                国刪
                仕藻敦善
                益顺
                奇麟
                益顺
                奇麟
                仕藻敦美
                根据上表可以确认的参与乡约的10个支派中各有9个支派和8个支派参与了同立乡约人和轮管人。各支派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各出一两名分布比较均匀。可以得知文堂陈氏的各个支派在乡约的制定和运营上是共同均衡负责的。但是乡约中最重要的约正、副职位则是经济地位相对有优势的三个支派中的仕庄敦裕公派占有绝对性的比重。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仕庄敦裕公派虽然不是绅士最多的支派,但是占据实际上主导乡约的约正、副地位最多,参与乡约的人数也位于第二,而绅士最多的仕藻敦善公派没有一个约正、副。另一方面仕芳敦礼公派有3人担任过约正、副,位居第二位。可以看出仕庄敦裕公派和仕芳敦礼公派对乡约的运营起着主导的作用。
                这一分析是以约占全体65.5%的
                人物为对象展开的,因为各支派间的经济能力差别在资料上不够明确,不得不承认是有一定局限性的。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肯定在文堂陈氏宗族乡约的制定和运营上各支派是均衡参与的,这其中宗族内的有识之人担当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他们所属支派的经济能力对乡约的运营起了重要的作用。
                结语

                堂陈氏宗族于南宋初定居于祁门县文堂,以唐代的陈轶为始祖。陈氏宗族历经唐宋和元代数次编纂族谱,明嘉靖年间虽然编纂了《陈氏大成宗谱》,但是只有文堂陈氏的支谱是在清道光年间才开始编纂的。这是因为他们在明中期以后一直到清中叶与别的大宗族相比处于相对松散的宗族结合状态。即便如此他们经历了分派过程后
                具备了一定的组织。这就是七大祠和16支派。然后以宗族组织为基础在乡村内部开展宗族活动,其结果就是文堂陈氏乡约。
                文堂陈氏乡约是在隆庆六年(1572)制定的。这一时期正是为了缓和明中期的社会秩序明政府鼓励设立乡约的时期。文堂陈氏乡约与其他的明代乡约大同小异。只不过在组织上文堂陈氏乡约是与以前的里甲制组织有着密切关系的自治组织,规约的内容也强调除了六言以外还反映宗族乡约特点的儒教家族伦理。

                了了解这一宗族乡约与宗族组织本身有什么样的关系,对参与乡约的人物按照支派进行调查,其结果是参与乡约的支派间的数目是不均衡的,具有能够产生很多绅士的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支派积极参与乡约。对他们在乡约中所担当的作用进行分类的结果是,占据主导乡约的约正、副的地位多的是相对来说经济地位处于优势的支
                派。这之外同立乡约人和轮管会次序中各支派呈现均匀的分布。因此,作为文堂陈氏宗族的宗族活动的一部分,乡约的运营中各个支派虽然均匀参加,但是其主导作用的是经济处于优势地位的支派。
                综上所述,文堂陈氏虽然不是众所周知的大姓宗
                族,但以一定的宗族组织为基础开展了宗族活动。而且宗族乡约的活动是在宗族结合强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因此以规模大、结合力强的大族为中心而进行的以前的宗族研究的对象应该再扩大一些。同时有必要对乡村社会内部宗族所起的作用和意义进行更多样化的研究。
                注释:
                ①有关明清时代的乡约已经积累了很多研究了。具有代表性的可以参考如下。宋正洙:《中国近世乡村社会史研究——明清时代乡约、保甲制的形成与展开》,
                慧眼, 1997 ; 和田清:《中国地方自治发达史》, 汲古书院, 1939 ; 栗林宣夫:《里甲制の研究》, 文理书院, 1971 ;
                寺田浩明:《明清法秩序における<约>の性格》, 《社会と国家》(沟口雄三、滨下武志、平石直昭、宫嶋博史编), 东京大学出版会, 1994。
                对本稿将要研究的明清时代徽州乡约已经有2篇论文发表过了。但是主要是对乡约的特点来进行分析的。铃木博之:《明代徽州府の乡约について》,
                《山根幸夫教授退休记念明代史论丛》下, 汲古书院, 1990 ; 陈柯云: 《略论明清徽州的乡约》,《中国史研究》,
                1990年第4期。
                ②有关本资料的具体事项本稿中将作说明。
                ③祁门县地名委员会编:《祁门县地名录》, 1987,
                第53页。
                ④祁门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祁门县志》, 卷1建置, 行政区划, 安徽人民出版社1990年, 第43页 ; 同治《祁门县志》卷3舆地志,
                都图参照。
                20都中有2个图,属于此的村名是横头、营前、沿边、峡城裡、小易、大坞里。
                ⑤但是从同治《祁门县志》中仍旧使用横头这一地名来推断清中期以后也公开使用横头这一地名。
                ⑥通过《祁门县志·氏族考》(胡光钊纂,
                民国33年刊)可以知道这些陈氏都是从同一系谱中分出的支派。
                ⑦根据文堂陈氏族谱中收录的《世系》,竹源派是从始祖轶公的5代世孙渊开始的。以后5世~17世一直叫做祁西竹源派,到了17世从大善开始改叫祁西文堂派。通过这一纪录可以认为宗族迁移后支派名改名的可能性比较大。不过大善应该是南宋代时期的人,明代编纂的《新安名族志》中也记录为竹源陈氏这一点会不会是因为从前一直这样叫所以形成习惯了。
                ⑧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收藏的文堂陈氏的族谱只有以上两种。这其中《文堂陈氏宗谱》的封面上写有《文堂族谱》,
                族谱中写有《文堂陈氏宗谱》的字样。为了便于区别,使用的是族谱中用到的题目。
                ⑨《宗谱》中有《唐天成二年谱序》、《宋开元元年谱序》、《元至正十五年谱序》等历代族谱的序文。
                ⑩《宗谱》卷1,
                《谱图》中对得姓之祖满是这样纪录的,“谥胡公, 遂之子。 舜之苗裔。周武王克商, 求舜后而得之, 乃封诸陈,
                其后以国为氏”。虽然符合《史记·周本纪》中“将舜的后孙封为陈”的纪录,但是看作是传承下来的应该是比较恰当的。
                [11]明代以前已经有将寔公而不是胡公满来当作始祖的例子。实际上在唐代编纂的《陈书》中介绍高祖武皇帝时提到“汉太丘长陈寔之后也”(《陈书》卷1,
                本纪 第一)。
                [12]根据《中国家谱综合目录》(中华书局, 1997),
                北京图书馆、安徽省图书馆、安徽省博物馆等都有收藏。笔者还没有机会看到这一族谱。
                [13]根据《宗谱》的《谱图》,字是仲弓, 谥号是文范先生,曾任御史中丞,
                汉桓帝时成了太邱长。《后汉书》卷62, 荀韩钟陈列传第52中有更详细的纪录。
                [14]《宗谱》卷1, 《谱图》中记录有“名永镇, 字彦文,
                仕唐官居户部仕郞, 时黄巢乱,
                勅封镇天护国大将军。陈轶赐节鉞镇抚饶信三州诸军”。
                [15]特峰先生究竟是谁在文堂陈氏的族谱中找不到,从称为祁东特峰先生这一点来看应该是系派不同的陈氏。但是在《中国家谱综合目录》中收录的《大成宗谱》的编者报告中陈鉴就是特峰先生。
                [16]事实上得姓之祖满是周代之人的真实性没法确认。而寔公的行迹与名望都是可以确认的。编纂族谱的时候在变更始祖时这一点应该也起了作用。因为将真实性的人物放到最上面宗族结合的范围会更分明。
                [17]《祁门县志氏族考》,
                第24~25页。
                [18]多贺秋五郞:《宗谱の研究-资料篇》, 东洋文库,
                1960,第58~60页。
                [19]反而在清初采取了为了谋求社会安定而鼓励宗族活动的政策。多贺秋五郞:《中国宗谱の研究》上卷, 日本学术振兴会,
                1981,第299~305页。
                [20]这里所介绍的文书原来就没有题目。
                [21]为什么在乾隆年间对此如此关心,现在由于资料的不足不能明确断言,但是从对纠纷的发生与合祀的讨论交错进行这一点来看,可以推测围绕坟墓的纠纷是触发对宗族结合关注的契机。提出这一见解的论文是朴元熇,《明代徽州宗族组织扩大的一个契机——以歙县的柳山方氏为中心》,
                《东洋史学研究》55辑, 1996, 7(朴元熇, 《从柳山方氏看明代徽州宗族组织的扩大》, 《历史研究》 1997年第1期) ; 中岛乐章,
                《明代徽州の一宗族をめぐる纷争と同族结合》, 《社会经济史学》第62卷4号, 1996, 11参考。
                [22]《宗谱》, 《宗谱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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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水赤岸村陈氏
                  赤岸村,位于吉水县白沙镇泷江河下游10公里处的泷江南岸,古时属吉水县文昌乡管辖。
                  美丽的泷江环绕村落,村民面水而居。村子约1平方公里大小,现居住着陈姓子孙百余人,有古建筑约30余处。要了解这座古村落,还得从村边的泷江说起。
                  泷江源自抚州,经乐安、永丰至吉水、青原汇入赣江,蜿蜒数百里,连接吉抚大地,千百年来,哺育出临川与庐陵众多的历史文化名人,形成了江西独特的庐陵文化和临川文化。欧阳修故里沙溪处泷江之滨,一篇脍炙人口的《泷江阡表》,使泷江名扬古今。吉水闻名全国的“五里三状元”王艮、刘俨、彭教就居住在泷江两岸。而鲜为人知的吉水赤岸村“义门”陈氏,因泷江而得水利之便。泷江水哺育了“义门”后裔,村落自唐代开基以来,诞生了与文天祥同中进士、后跟随文天祥起兵勤王的陈应乙等6名进士。保存了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江州“义门陈”分庄。这里的村民,他们自称是南北朝时期武帝陈霸先、文帝陈倩、宣帝陈顼的后裔,至今保留了明代的“义门”祠堂、明代家谱……赤岸“义门”陈氏,就像泷江水一样有诉不完的历史。
                  赤岸村陈氏,其先祖可追溯到汉代的太丘先生陈寔。据明嘉靖六年《陈氏大成宗谱》载《列祖像引》云:“开卷之际,赡其像,诵其赞,殆必起敬起孝,指点吾祖,贤如太丘,帝如霸先。”陈氏把太丘祖为始祖,并有颜古左为太丘作的像赞:“巍巍太丘,威仪济楚。应召德星,化感贼虏。伊召之传,颜闵其偶。万岁千秋,今名不朽。”
                  太丘传二十世而南朝陈霸先宗室义阳王陈叔达,陈叔达“又十一传,至唐从事郎达礼,则赤岸始祖也”(《陈氏大成宗谱》)。由此得知,唐从事郎陈达礼,是为赤岸村“义门陈”始祖,自唐代开基,经过约200年的繁衍,至宋代,赤岸村已成规模,为使陈氏子孙更加繁荣昌盛,他们开始在村里修建祠堂,至今仍保存下来的“世本堂”,就是建于宋圪道年间,元至年间毁于兵灾。赤岸村自宋代始,因进士陈力、陈应乙、陈震雷等人的出现,其文化交往增加,村落的发展布局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受“义门陈”文化的影响,在道德观念,宗法礼教等方面,更趋于儒学化,程朱理学思想,尤其是“义门”家法,处处规范着人们的言行。这里我们不得不对赤岸村有关键人物陈应乙和“义门陈”再加叙述。
                  陈应乙是赤岸村的代表人物,其品行值得后人学习和敬仰。他人曾祖叫陈南龄,祖父汉英,都未入仕。父亲叫骧龙,中宋嘉定举人,陈应乙排行老二,字季良,号良斋,生于宋宝庆乙酉年(1225),于宋宝佑丙辰年(1256),中文天祥同榜进士,授公安县尉。咸淳年间上书,忤贾似道,被免官回籍。陈应乙回乡后,并不沮丧,他说“吾虽小官,宁俯仰容黯哉”?表现出正直不阿之气节。时逢文天祥在家乡举义兵抗元,他和文天祥是同榜进士,又是同乡,对文天祥的起兵勤王深表敬佩。为雪国耻,他愤然投身于如火如荼的抗元斗争之中。文天祥驻兵独松关,陈应乙“奉诗以解”,“议如出师自古尚,张皇先将十万来”,表现出壮志报国的英雄气概。文天祥率领吉安、赣州各县民众抗击元兵,因敌强我弱,在吉安空坑一战失利,文天祥逸去,其手下将领张日中被创而死。陈应乙带领的部队也兵溃伏山洞。陈应乙被捕,绝食而不得死。祥兴元年(1278),文天祥被捕,绝望中的陈应乙得知文天祥被捕,心中悲痛不已,他料定大宋江山岌岌可危,而“以不得死义为恨”。当时有位叫易南一的进士劝荐他说:“今天下小往大来,子徒偃卧不起,复何见哉”?陈应乙回答:“吾有死而已,慎无辱君荐台。”说完,关门卧病,括胸而死。陈应乙死后,文天祥在狱中得知其死讯,十分悲痛,他致书旧部前往吊唁,其祭文中有“公死乎,公不死也。从容就义,难也”之句,表现出对陈应乙抗元爱国的高度称赞。元至正年间,翰林学士欧阳玄撰《吉水赤岸陈公应乙墓志铭》,赞颂陈应乙:“英发文阳性禀粹,蜚声贤科文章著。公安未复忤权诡,鞠旅勤王招忠武。饮恨而终龚辞侣,呜呼义士禀无愧。铭以存之求厥誉。”文天祥的评价和欧阳玄的赞誉,是对爱国志士陈应乙一生的概括,吉水被子称为“文章节义之邦”,在陈应乙身上也得到了诠释。
                  关于“义门”陈氏,赤岸村至今的总祠上仍雕刻有“义门”门额。“义门”之称谓,为宋朝廷旌表江州德安陈氏、抚州金溪陆氏、南康军建昌(永修)洪氏等大家族“累世义居,一门千指”而得。在这些大家族中,人口最多,家法最严,绵延时间最长的要数江州德安“义门”陈氏家族。宋仁忠天圣元年(1023)江州“义门”就已是“聚居二百年,食口二千”。胡旦《义门记》,咸平三年(1000),陈家共计2478人,每次的秋粮租米就达4000余斛。仅为家中书院提供的田亩就有20顷,宋太宗免去陈氏“本户沿征杂配“。宋真宗赐联“萃居三千口人间第一,合爨四百年天下无双”。宋仁宗赐匾“忠孝世家”。陈氏持久的世民在,得到朝廷保护,也因朝廷担心陈氏家族势力太大,怕动摇自己的天下,宋仁宗又下令陈氏分家,2000余人分成200余家,“义门”陈氏从此土崩瓦解。而赤岸村“义门”陈氏,则没有碰上厄运,他们的始祖陈达礼,因为在朝中做从事郎,秩满之后于唐末之际,没有回到江州,而且是在赤岸村择址而居,分庄而治。陈达礼虽远徙他乡,但“义门”之誉不毁,“义门”家法不丢,赤岸古村,至今仍有“义门”遗风。村中子孙提到“义门陈”,无不为之骄傲、自豪。
                  明代是赤岸村发展的顶峰时期,历经宋元二朝200余年的发展,赤岸村“义门”陈氏成为远近闻名的望族。村中出了不少官宦,隐士、逸士和孝子。如元代给事中陈泊炎、知县陈云轩、典史陈崖、著名逸士陈安素、陈兴远,知县陈瑶、宪使陈斋等。这些名人逸士,同解缙、聂豹、罗洪先、钱习礼、毛伯温、杨士奇、彭杰、曾启、揭奚斯等著名人物皆有往来。这些人在朝野名重一时,同赤岸“义门”陈氏却保持着密切有联系,如解缙为“义门”陈晴川处士作《吉水赤岸晴川处理墓志铭》,为陈集芳凭借《吉水赤岸集芳先生墓碣铭》,外甥钱习礼,官礼部侍郎,作《吉水赤岸如山堂记》,中奉大夫彭杰作《吉水赤岸重修祠堂记》,壮元罗洪先作《国宾墨池陈大人先生乡契执事》,并有诗题《吉水长松筠逸公诜》,诗云:“野竹傍山楹,萧萧书不成。风凝杂佩润,雨作断琴鸣。散处依踈豁,探幽锁邃清。未晋龙杖跡,已入凤箫声。”等等这些,不一而足,他们通过写诗、作记、作序、作赋,使“义门”赤岸村名噪一时。
                  赤岸“义门”陈氏成为望族,还得益村中的创建。村中原有祠堂10余座,至今保存有“世本堂”等5座。原有建筑近百栋,人口约千人。村中现有银铺街、观光门、迎宾门,村外有水口庙、水口桥,这些建筑至今保存完好。进村高大有红石牌坟坊,20世纪70年代仍在,现已倒塌。据明嘉靖六年谱载,村子里还建有钓鱼台、清风亭、爱敬堂、渔牧斋、济斋、石峰草堂、南岗斋、友竹轩、德航亭等建筑,这些建筑皆有名人作记。令人惋惜的是,这些人文景观现在已经荡然无存,我们今天只能从那些名人写的文章中去体味赤岸村昔日的壮观和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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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占五世
                    “昌占五世”是柳行路六弄29号“半边街”河畔陈家旧宅门额。“江州义门陈家”乃南陈朝宜都王叔明之后,由陈兼、陈旺二个支系组成。陈旺字天相,号野王,为江州义门开基之祖,其支系人口是义门家族的主体,被宋仁宗追封旺、机、感、兰、青五世祖为国公之爵,并建“五祖祠”专祀,此为“昌占五世”之一说;又据太湖旧谱载:“天禧元年(1017年),家长陈蕴撰《远宗记》曾云“叔明之后,五世孙兼,唐明皇开元十二年(724年)举进士及第。”湖南益阳《陈氏联族通谱·义门事略》载:“自宜都王叔明之后,五世孙兼,唐开元(确为开元12年)中举进士,为右补阙,仍留翰院,赠秘书少监。”所以,“昌占五世”之二说指的就是陈叔明的第五世孙陈兼进士及第、光宗耀祖之事迹。
                    古代之“江州”即指今日之江西“九江”,白居易曾被贬为“江州司马”。据有关史料记载,自唐至宋,“江州义门陈家”构建了一支中国历史上延续230年之久、最具宗法社会特色的大家族。其先祖于唐玄宗开元十九年辛未夏(731年)迁居九江德安县车桥乡义门村,建庄合炊,一直未分家。到宋仁宗嘉祐八年(1063年)义门陈氏累计历时332年,聚居18代,红丁人口达到3978人。宋仁宗怕陈氏人口过于集中,影响朝廷稳定,就将12个派行分析为291庄,分迁全国72个郡(今18个省)。“半边街”河畔陈家是清雍正年间从镇海澥浦迁入,至今已有十三代,保存“天佑堂”和“受佑堂”祖堂二座。从其门额可见,镇海澥浦陈家的先祖应归源于九江。
                    说说”江州义门陈”
                    一、义门陈的历史渊源((始祖陈旺)
                    公元 589
                    年,由武帝陈霸先建立的南陈朝(南朝宋齐梁陈均都南京)被隋灭之后,颍川系这支陈姓人四散逃生。约 140
                    年之后,陈旺(后主陈叔宝六弟宜都王陈叔明的裔孙)携陈昌于唐玄宗开元十九年 (731 年 )因官置产于江州府蒲塘驿太平乡永清村常乐里(德安县车桥镇义门陈村)
                    。陈旺及其子孙以孝道治家,撰家法,建书堂,义门陈氏日益昌盛,至宋仁宗嘉祐七年 (1062 年 ) 奉旨分庄,聚族同处 达332 年之久。在这片土地上,创下了
                    15 代同居共活 ,义聚
                    3900余口,田庄300多处的世界人文奇迹,过着“室无私财,厨无别馔”的氏族公社生活。全家上下谦让和睦、合德同风,其乐融融,为封建社会臣民树立了一个光辉的典范.1062年按御赐的“知守宗,希公汝,才思彦,承延继”12字派行,被分家为大小291庄,遍布全国72个州郡.此后从德安义门分折出去的陈氏,门首都挂有“义门世家”、“江州义门”等匾额,故有“天下陈氏出义门”之说.
                    二、唐宋两朝对义陈门旌表
                    在义门陈聚居的三百三十二年间,唐宋两代七位帝王对义门陈旌表,有史载的题赠达29次之多.唐中和四年 (884年)
                    ,僖宗李儇首旌“义门陈氏”四字。南唐升元元年 (937年)
                    ,李昪又敕立“义门”,便于门首建牌坊一座,旌门三间。他们还受到唐宋历朝的恩遇:免征徭役,钦贷粮谷,赐御书;题赠“真良家”、“义居人”、“至公无私”、“忠孝世家”等御匾。名宦仕子更是慕名而来,趋之若鹜,他们挥毫泼墨,吟诗题赠,留下了浩如烟海的文章和史料。其中“百犬同槽”更是千古一绝,已载入世界文化奇观吉尼斯记录。
                    三、义门陈的教育
                    义门
                    陈十分重视子孙的教育.还单列“学田二十顷”作为发展教育经费,先后创办了“东佳书院”、“东佳书屋”两级学校,以“供给制”形式令适龄子弟入学普受教育。其中东佳书院是我国最早的民办学院,比白鹿洞书院至少早50年,创下了历史上办学之最.后来,随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开始招收外姓子弟来此学习、深造,并资助他们在此完成学业。如释文莹的《湘山野录》、《五代史》中均写道:“延四方学者,伏腊皆资焉!江南名士皆肄业于其家”.
                    江州义门合家与国于一体,这里具有同国家机制相对应的各种功能,为此义门陈立有家法三十三条,还有保障家法得以实施的族规、家训、各项管理制度等。其基本精神为“推功任能,惩恶劝善”.是封建社会的古律典范.
                    四、义门陈的规模
                    经数百年的发展与扩建,这里不仅建有繁华的街坊市井、茶楼酒肆,还建有各种公益设施。如义门图书馆 ( 御书楼、家藏万卷书 ) ,娱乐场 (
                    有六处秋千院和嬉戏亭、戏台 ) ,敬老院 ( 寿安堂,老人们在此活动,颐养天年 ) ,育婴室、托儿所 ( 如“百婴待哺”、“三岁孩儿不识母”等 ) ,医院 (
                    命二人习医,以备老少疾病 ) ,此外,还有刑杖厅,佛、道寺庙等设施。义门发展到宋仁宗朝,拥有庄田、园林三百多处,遍布江州大地,甚至超越省界。
                    五、义门陈的分折
                    义门最高统治者是家长,在其领导下,内部分工具体,各司其事。胡旦《义门记》:“置库司以掌家财,立庄首以督赋租,书屋以教童蒙,书院以待学者,道院以业焚修,巫室以备祈祷,医院以供药石,德安廨宇以奉公门”。设置无不妥善,管理井井有条。
                    如此这样的孝义之家,自然是封建社会的样板,为推向全国,以适应朝廷的仁孝治天下,嘉祐七年七月 (1062 年 )
                    ,在重臣文彦博、包拯等屡次建议下,仁宗皇帝终于下诏劝其分家(仁宗于次年去世,真宗继位)。于是众官奉旨临门监析,至第二年三月始按御赐的十二字派行分析为大小 291
                    庄,阄迁全国各地。据谱志载,所分宅田计江南 110 庄,楚地接壤 91 庄,两直、川、浙、广、闽等地因官置产 90 庄;另将德化、瑞昌、星子三县庄田分为 27
                    份,德安、建昌的财产分为 20
                    份。分析后的陈氏星罗棋布于全国七十余州郡,从现在的省份看,主要分布在江西、安徽、湖南、湖北、浙江、江苏、河南、山东、四川、广东、广西等。之后又庄分庄,支分派别,时有变动。尤其在元末明初,有不少人移居海外,异国谋生。据《德安县志》、《福建近代民生地理志》、《中国人文地理》记载:因陈友谅兵败,义门陈氏受到株连,不仅故居遭毁,人也被贬为“丐户”、“疍民”、“贱乐户、不与齐民齿”,流放蛮夷荒野之地。因此,为了“寻得桃源好避秦”,不少人面临再次迁居,有的藏居深山,有的漂洋过海。如今的云贵高原、南洋诸岛等地的义门陈姓人,则多数是在动乱年代变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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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氏文史研究之杂记
                      永清寺
                        义门永清寺在1968年拆毁,改为粮食仓库,其砖瓦尚存。永清寺前身是陈家的先祖道院和先祖巫室,起先是两个单独的小建筑物,建在义门小火巷,即靠近今白羊村陈家,后因毁于一次火灾,改建于旺公山斜对面山冲里,两建筑合一,名“永清寺”。取名于永远清净无染之意,以祈求清平之世,“上以祝圣寿,下以保家门”。据清乾隆《德安县志·胜迹》载:“永清寺建于唐大中八年(854),元毁,明重建。”从这句史料来看,使我们联想到义门建庄应该是在开元年间,即众谱所说的“开元十九年(731)陈旺建庄”。这是史实,绝不是如某些资料所谓“伯宣之孙陈旺在唐文宗太和元年(832)迁居德安县太平乡常乐里,成为江州义门陈氏开山之祖”。请想一想,果真是太和元年建庄,那么从太和元年到大宗八年仅22年,在此期间别说蓝公未出世,就是感公也很小,一家老少六七人,既无造寺庙的必要,也无财力。因此,义门建庄是在开元十九年(731),它无论是从时间进程、人口发展数量,还是经济基础,都具备了建家庙的条件。因从开元十九年建庄到大中八年建永清寺,其间经历了123年的发展,人口发展到“青生六子,六生十九,十九亦生三十二”的人丁兴旺时期,在青公长子陈伉任家长时,人口差不多有近百的规模,为敬宗睦族、祈求太平,始有建家庙的需求性和可能性,同时亦有财力了。所以,邑志及众谱记载义门在开元年间建庄,应该是准确的。只有极少数资料说义门是在太和元年建庄,这是离谱之谈!
                        “元毁,明重建”则表明在明朝中后期,义门故居还居住较多的火巷庄后裔,并且陆续回迁德安的陈姓人也日渐增多,否则就不会有重建永清寺了。今义门故居白羊陈家十几户人家就是火巷庄继通公后裔,他们是一直住在这里,未曾移动过。今九江马回岭禄原坂有千余火巷庄人,他们是继珪公后裔,是在宋末元初兵乱时移去的,其余均外迁(详见《义门陈文史考·避兵记》)。现远在贵州的继通、继珪公的后裔约有八九万,1993年这两支系曾派代表回义门故居白羊陈家联宗联谊,并同时收集资料回去修谱。
                      若  山  庄
                        上照片是近日德安县若山垄(现名岳山垄)出土的墓碑,碑文的大意是说在宋皇祐元年(1049),有一叫王文科的老人病故,花钱九千九百贯九十九文买义门陈家若山垄(土名郭家畬)的一块地葬之。从这简短的碑文里,我们似乎得到这样的信息:
                        一、义门的庄田分布较广,即宗谱中记载的这个庄那个庄的,应属实。当然也不否认有错记或漏记的可能。如“若山庄”就是一列。
                        二、“义门陈家”或“义门陈”,早已成为人们口头上习惯的称谓,而从不称呼“义门陈氏”。因此,我们现在称这一文化叫“义门陈文化”而不叫“义门陈氏文化”。前者表示他是历史上某一时期的事件,是历史的产物,是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后者则表示是一个姓氏文化,带有宗族色彩。
                      一  字  园
                        一字园,即东佳书院内寄咏舒右边的小花园,因当年园内横放一排盆景,
                        后没于泥沙,形成一道自然风景线,故苏东坡游东佳时称之为“一字园”。后毁。明代,有僧人就一字园废墟中的砖瓦石料筑小寺一座,亦名“一字园”(详见《义门陈文史考》)。现寺庙尚存,见上图:
                        上两帧图片是东佳书院一字园的照片。彩色的为近日正面拍照,黑白的为明清图片的影印件,是侧面图。对比图片中的实物,我们可以见到时空岁月流逝的痕迹:房子方位略有挪动,其背山面南的方向是一致,但房子大小明显;樟树是原来的樟树,其生长的趋势相同,只是原来的很稚嫩,如今的樟树却郁郁葱葱,差不多要覆盖整个庙宇。从这两帧照片上,我们似乎见到了大自然的永恒与伟大;感叹人生,竟是如此的渺小及短暂!
                      义门人实属同源异流
                        义门人为多元一体,其主要人口是陈旺、陈伯宣两大支。自唐开元十九年(731)旺公建庄到宋嘉祐七年(1062)奉旨分庄,历时332年,其间人口进进出出较为频繁。一是做官外迁;二是其它支系人口进出。例如清代陈学堂编纂的《湖南湘阴陈氏族谱》记载该族先祖陈端,与陈崇同辈,武进士入仕,因剿黄巢平寇有功,镇潭州。到陈团时他与陈旭同辈,在京为官授参军,生子十人,名可球、可明、可清、可洪、可恭、可茂、可槐、可庆、可宗、可寿,义门分庄时皆分得潭州诸庄田。分庄之后,陈团年八十有一,第九妻姓鲍者晚生一子,排行十一郎,取名可秀,于是团公令前十子每人拿出一份田产,集成一庄曰敛拢庄,由可秀管业……其中还有一些细节非常生动,令人难以置疑。查众多宗谱分庄图引,当时只有伉公裔孙端琉分迁湖南湘阴庄,却没有团公这一支的记载。显然,这一支既不是旺公的后裔,也不是伯宣公的裔孙。
                        又如南唐徐锴在《陈氏书堂记》中写到“……族子乘登进士第”。最初我们对这一句不大理解,以为“族子”是同族之子,后来从多部宗谱中得知“族”是陈族,是四川东门太子深后裔。湖北崇阳陈氏族谱说:“陈省华的祖父陈族系陈朝后主陈叔宝太子陈深后裔,因避亡国之难,迁西川(今四川东北部),陈族复归江州,因侍无嗣亦继为嗣”……
                        我们常见,在众多宗谱世系中,因历史久远,一时无法考证,往往为了自圆其说,“继为嗣”是贯用的一种手法。有的还另有企图,如攀附等。九江德化义门宗谱自“奉文改谱”以来,为使义门家族的嫡亲正传,遂将其内部多个支系揉合成一支,以示嫡系;为突出明嘉靖三十二年旌表德化“义门遗址”,如是把伯宣提到旺公的前面,伯宣子陈崇平移在仲公名下,陈族缀在陈侍名下“继为嗣”,等等。写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侍公兄弟六人,侄儿侄孙一大串,即使“侍无子”,也不可能前往四川去认领一个同族之子为嗣,更何况那时候的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然而在旧时,由于各地旧谱资料散失严重,有的甚至损失殆尽,修谱时各凭借相互传抄资料,致使各地义门宗谱中的世系世次矛盾,竟成了今天这摸样。这是前人所不愿见到的。早在唐大顺元年,陈崇在《义门家范十二则·联族党》中已明确告诉后人:“江州一族,异流同源。非我伯叔,即我弟昆。”义门精神可贵之处就在于他是同源异流,久聚不散,并因多元一体,同财共活;如此义气才受到数代帝王的嘉奖与封赐,成为忠孝和谐的楷模,使义门精神能够震撼当时,流芳百世。然而就这崇高的境界,至尚的精神,却为旧世俗所不容,非得以嫡系正传为快,可见受封建正统思想影响至深。
                      长城令是达非逵
                        陈氏旧谱世系从《陈书本纪》云:寔玄孙准,为晋太尉。准生匡,匡生达,为长城令。《唐表》云:准生伯胗,伯胗生匡,匡生世达,为长城令。可是近代陈氏宗谱多说:匡,字良辅,准之子。魏明帝太和三年巳酉(229)生,娶闽氏生子二,曰赤松、逵(又有谱说匡生子二曰逵曰达,逵任长城令)。逵随东晋渡江南迁时,以丞相掾(掾,属员),历太子洗马,出任长城(今浙江长兴县)令。悦其山水,遂定居下若里等等。
                        现经多资料考证,出任长城令并家居下若里者是达非逵。《钦定四库全书·万姓统谱卷十八·陈姓》亦云:“陈达,寔六世孙(此处少记一代)。永嘉中为长城令,有惠政。尝谓所亲曰:此地山水秀丽,当有王者兴,二百年后我子孙必钟斯运,遂家焉。后十世孙霸先受梁禅为帝。”
                        同一人,史书与家谱、旧谱与新谱的记载竟如此相悖,究其误从何而来,请看《元和姓纂四校记》(中华书局1994年版):“《陈书》一、《南史》九及《新表》均作“达”,无作“逵”者,本应世达,因避唐讳故省去‘世’字。现大多数宗谱误称‘达’为‘逵’,此误是从沈氏依《路史》而来。”
                        这里注说得多清楚,由此可见,产生这一错误,有史已久了。后人修谱不慎考证,承袭前谱,以误传误至今。
                      历史上有两个陈轸
                        历史上有两个陈轸。第一个陈轸是与张仪同一时期的人,任楚国大夫。周赧王二年(公元前313年),秦国准备发兵进攻楚国,因当时楚国和齐国结盟,为破坏齐楚之间的关系,秦国派张仪出使楚国,劝楚怀王与齐绝交,秦国愿以商于之地六百里献给楚国,并以秦王之女许为妾,结为姻亲,长为兄弟之国。贪婪的楚怀王听后甚高兴,只有陈轸十分哀悼,他谏阻楚王不要上当受骗,楚怀王不听,于是与齐国断交了。断交后的楚国不但没有得到秦国片地寸土,反而在次年(公元前312年)秦楚交战中损兵折将,向秦国割地求和,丧失了大片领土。从此楚国一蹶不起。显然,这个陈轸不是后来的陈轸。
                      公元前223年秦灭楚,公元前221年秦灭田齐。齐王建有三子,亡国后,长子田升仍姓田,次子田桓改王姓,三子田轸迁居颍川,复姓陈,名陈轸。成为颍川陈氏一世祖。
                        陈氏众谱皆云“田轸仕楚相,封为颍川侯,迁居颍川,为颍川陈氏始祖。”这里不解的是,楚国先于齐国亡秦,田轸何曾仕楚相,封为颍川候?
                        这有两种可能:一是历史上有两个陈轸弄混淆了,误把后陈轸当成前陈轸;二是在齐楚结盟时,两国为了取得相互信任,互派王子做人质,相互赐封官爵,并因此封相。那么在齐楚结盟期间,田轸是否相于楚?还有待大家考证。
                      陈月海、 陈德金


                      IP属地:江苏146楼2019-06-12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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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厉公辨析
                        近有人以《春秋公羊传》“桓公六年,蔡人杀陈佗”,和《集解》“春秋传谓佗即五父”为据,断言“是太史公错耳。”言者不可妄议,闻者焉能轻信。《史记》与《公羊传》究竟哪个有误?两书的作者与注者,到底何人有错?这是有志于陈氏历史研究者必须辨别清楚的问题。
                        查阅《春秋三传》原文,可以看出“佗即五父”的注解缺乏依据。《史记注·索隐》谯周曰:“春秋传谓他即五义,与此违。”《集解》谯周曰:“春秋传谓佗即五父,世家与传违。”然而查遍《左传》(岳麓书社1998年版),没有“佗(他)即五父”的文字记载。记述“五父”、“陈五父”的只有隐公六年、七年两处,未涉及陈佗;记述“文公子佗”只有桓公五年一处,未言五父;记述“陈厉公”并言“蔡人杀五父”的有庄公二十二年、襄公二十五年两处。至于“陈跃”、“陈侯跃”,却无一字之载。唯《春秋公羊传》才有相关记述,即“桓公六年(前706年),蔡人杀陈佗。陈佗者何?陈君也。陈君则曷为谓之陈佗?绝也。曷为绝之?贱也。其贱奈何?外淫也。恶乎淫,淫于蔡,蔡人杀之”。“桓公十二年(前700年)八月壬辰,陈侯跃卒。”由此可见,“世家与传违”的不是所谓的“佗(他)即五父”,而是“蔡人杀陈佗”的时间。《史记》为“厉公七年(前700年)”即鲁桓公十二年;《公羊传》为鲁桓公六年(前706年)即厉公元年。故有人以《公羊传》为据,认为“则他(佗)与五父俱为蔡人所杀,其事不异,是一人明也”、“公子佗篡位一年零六个月”,“他(佗)立未逾年,无谥”。“陈侯跃”就是“陈厉公”,“厉公二年生子敬仲完”,当然是“陈跃之子”。由此推理,而作结论是:①“佗(他)即五父也”;②“敬仲完是陈厉公跃之子”;③“史记既以他(佗)为厉公,遂以跃为利公,且厉、利声相近,误以佗(他)为厉公,五父为别人,是太史公错耳。”象这样以《春秋》为据进行推理而作出的结论,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时代,不足为怪。然时至当代,就必须重新来审视,《史记》与《春秋》究竟孰是孰非,仅凭《春秋》之载,是不能证实《史记》之述有误的。正如甲乙两方有矛盾一样,需由知情的丙和丁来作证,重大问题,“孤证”亦不能为据。同缘一理,岳麓书社的《左传》和上海古籍出版社的《春秋三传》有关“五父”、“陈佗”、“陈厉公”、“陈侯跃”的人名条目内容,亦不足为据。尤其是《左传》通篇无“陈跃”、“陈侯跃”的论述,何来“佗即五父”和“跃子敬仲完”之说?在“世家与传违”的问题未被证实之前,还得要坚持“以国家正史为纲”的原则。并不是说《史记》完整无缺,而是讲弥补《史记》的不足,和解决其遗留的历史问题,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如夏商周断代年限问题,由国家列为“九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至2000年末,才公布《夏商周年表》。因此,我们才得知陈胡公封于陈国的确切年限为公元前1046年。可想而知,仅凭“世家与传违”一点,就不能轻言“是太史公错耳”。
                        探讨“陈侯鲍卒”的两次讣告,可以辩清五父与陈佗两人先后作乱。《左传》载:“桓公五年(前707年)正月,甲戍,己丑,陈侯鲍卒,再赴(讣)也。于是陈乱,文公子佗杀大子免而代立。公疾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这段论述有两点应当注意:第一,关于“陈侯鲍卒”一事,陈国发布了两次讣告,先是“甲戍”日,后是“己丑”日,前后十六天,即《索隐》所言:“陈乱,故再赴。其曰甲戍、己丑,凡十六日”。第二,“桓公之乱”均发生在陈侯鲍病重期间。前次内乱发生,对外假称“陈侯鲍卒”;过了十六天,又发生内乱,即“文公子佗杀大子免而代之”。促使桓公鲍忧愤而死,再次发布讣告。那么,首先作乱者是何人呢?《左传》当时未曾言明,直到鲁襄公二十五年(前548年),才由郑国子产道出真相:“桓公之乱,蔡人欲立其出。我先君庄公奉五父而立之,蔡人杀之。我又与蔡人奉戴厉公”。这就是说,在陈桓公病重期间,蔡国人积极活动,准备立蔡女所生之佗为君。与陈国也有姻亲关系的郑庄公抢先支持五父登上君位。于是,蔡国暗中派人刺杀五父和太子??
                        免,扶持陈佗为国君。郑国看到事己至此,立即改而拥戴厉公佗,以维护郑、陈两国的友好关系。这就是《史记》所言:“三十八年(前707年)正月,甲戍,己丑,桓公鲍卒。”、“桓公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为佗杀五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是为厉公。桓公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由此证实,陈佗与陈五父是同时争夺君位的两人。蔡人杀陈五父及太子免后,陈佗被立为君,后谥厉公。至于“蔡人杀陈佗”,那是七年后的事件,与这次“蔡人杀五父”是两码事,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蔡人杀五父”是为了立陈佗为君;“蔡人杀陈佗”是为了立利公跃为君,五父和陈佗虽然都是蔡人所杀,但是杀人者与被杀者都不是同一人,故两者不能混淆。只所以被人混淆,那是奉《春秋》为经典者,故意曲解而混淆视听。这种“障眼法”,我们应当识破。
                        深究“陈厉公,蔡出也”,可以区别佗与跃“谁是陈厉公”。《左传》在庄公二十二年(前672年)介绍奔齐陈完的出身时追述:“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看来,“蔡出也”是分辩“陈厉公”的重要线索,据《史记》所载,陈国之君娶蔡女,只有二人,一是“文公元年取蔡女,生子佗”;“桓公弟佗,其母蔡女”;“厉公者,陈文公少子也,其母蔡女”;“桓公与佗异母”。二是“厉公既立,娶蔡女”,“厉公娶蔡女”。未见其他国君娶蔡女的记载。《左传》仅载“陈厉公,蔡出也”。有少数陈氏谱牒曾载,陈桓公“娶涂氏、吴氏、金氏、蔡氏,生子免、跃、林、杵臼。”象这类谱述的可信度不高。连正规史籍未记载桓公夫人的姓氏,谱上由何而知?假使桓公确娶蔡女,按排列顺序,作为桓公次子跃,也不一定是蔡女所生。由此而断,《左传》所言“陈厉公,蔡出也”,就是陈厉公佗,而非利公跃,再者《史记》言:“陈完者,陈厉公佗之子也”。“厉公二年,生子敬仲完。周太史过陈,陈厉公使以《周易》筮之”。足以证实陈完乃陈厉公佗之子。可是有人偏要说“田敬仲完是陈利公跃的儿子,不是陈厉公佗的儿子”。许多谱上均载利公跃无后,怎么突然又有儿子?假如陈完为利公之独子,“陈侯跃卒”后,理应继跃之位而立为君,为何“陈完不得立,为陈大夫”呢?只有一个解释:“七年(前700年),厉公所杀桓公太子免之三弟,长曰跃、中曰林,少曰杵臼,共同令蔡人诱厉公以好女,与蔡人共杀厉公而立跃,是为利公”。以陈佗的谥号,可以证实厉公之号是恶谥,因陈佗是在其兄桓公病重时杀太子免而篡君位,故陈跃立而为君后,才谥佗为“厉公”。因此,厉公佗之子陈完,不得立,“为陈大夫”,己是很客气的一种特遇。有人说陈跃是厉公,于情于理俱不通,继跃为君的是庄公林,他是陈跃谋杀陈佗的同谋者,怎会将其兄恶谥为“厉公”?诸述证实,陈佗为厉公,在位七年。陈跃“与中弟林,幼弟杵臼,共令蔡人诱弑厉公而代立。同年八月卒,在位五个月”,按照惯例,陈跃为国君的当年仍用厉公年号。“立未逾年”,连谥也没有,故称其谓“利公”,以便别于“厉公佗”。而《左传》从头到尾不提“陈跃”、“陈侯跃”,可见是鲁国未曾承认其为君侯。
                        研究太史公稽考订正的方法,可以说明《春秋》记载有误。《春秋三传》是鲁国的编年史,对其他诸候国的重要事件,亦有部份记述。是《史记》作者的重要参考史籍之一。但是仅凭《春秋三传》是写不成《史记》这部伟大史著的。据《太史公自序》介绍,在司马迁之父司马谈任太史公时,就大量搜集古代史籍,“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司马迁接任太史令后继续,“网罗天下散失旧闻,然后论考之行事”,“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以拾遗补艺,成一家之言”。现将《史记》中的《陈杞世家》、《田敬仲完世家》与《春秋三传》对比研究。其“辨嫌疑,明是非”的稽考订正方法,可略见一斑:①信则采之。如《左传》载“陈侯鲍卒”,“陈完奔齐”,《世家》几乎原文抄录;②繁则简之。如“陈国司徒招杀悼太子偃师”一事,《世家》比《传》字数减少,语句精炼;为“陈完占卜”一事,《传》用210余字,《世家》浓缩为80个余字;③散则集之。如“蔡人为佗杀五父及太子免而立佗”一事,《传》在前后160年内,分三处记述,《世家》则集中一起叙之,事件经过,前因后果,
                        一目了然;④误则正之。如《传》载“蔡人杀陈佗”的年代,为鲁桓公六年(前706年)即陈厉公元年。《史记》作者考证认为有误,就订正为陈厉公七年(前700年)即鲁桓公十二年。且不惜笔墨,为此作了详尽的说明,特别强调“厉公之杀,以淫出国,故《春秋》曰‘蔡人杀陈佗’,罪之也”在“竹简韦编”,“刀刻笔篆”的古代,足见作者严谨与慎重,足以说明《传》载“蔡人杀陈佗”的时间有误。如若不然,则一抄了之,岂不省事?何须费如此之大的力气。“世家与传违”者仅此一处。后人以此为据。而言“是太史公错耳”,总使人觉得象玩文字游戏,不是考证史事的作法。
                        剖析“十三世生完”之说,可以推断陈完为厉公佗之子。有人为了证实“田敬仲完是陈利公跃的儿子。竟把西汉王莽的《自本》也搬出来了。其引《自本》曰:“黄帝生姚氏,八世生虞舜,舜起妫汭,以妫为姓。至周武王封舜后妫满于陈,是为胡公,十三世生完,完字敬仲,奔齐,齐桓公以为卿,姓田氏”。其实《自本》中“十三世生完”一语,既不符《史记》之述,也不符“陈跃子完”之说。史、谱俱载:文公为九世,桓公鲍、厉公佗为十世,利公跃为十一世。依《史记》,陈完为十一世;依“陈跃子完”之说,陈完为十二世,两者与“十三世生完”均有差异。这种“以误证误”的结果,什么都不能证实,只能证实引证者有误。
                        至于“十三世生完”一语是否准确,这是另外一个话题。据《史记》所载,自陈胡公于公元前1046年封陈,至陈湣公于公元前479年被楚灭,陈国传20世,26君,共568年。其中自幽公于公元前854年立,至陈湣公被杀,共15世21君,历377年,而胡公立至慎公薨,仅4世5君,却有191年,代均47.75年,明显不合情理,出现了代数过少、年数太多的问题。与胡公同时受封的几国,所传国君有6—7代。如鲁国伯禽至真公,齐国太公至献公,晋候燮至釐侯司徒立,俱为6代,周成王至夷王为7代。与之相比,陈国少2—3代。据江西高安陈和平《陈姓世系·陈国世系》载陈国有22世28君。即在孝公之后,慎公之前有“安公填、威公昭”两代,这样,陈国前期191年内就有6代7君,代均31.83年,基本符合宗族繁衍的规律。但不知陈和平先生所依何典。假设此说能够成立,则陈完和利公跃俱为十三世,自然与《自本》所述相符。题外之言,变成了题内之意,恐怕是引《自本》为据者始料未及。当然,最终的结论,还得由史家和权威机构作出。笔者之述,仅为抛砖。“竖子何知,焉敢立论”。


                        IP属地:江苏147楼2019-06-12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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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文改谱”者曲笔救谱
                           最近,湖北天门人、现居常州的陈志刚先生,在《义门世次及行状考》中载:“原谱所载各祖生年荒诞怪异,特经[
                          ]号标出。叔明[555]—志高[568]—才—蕴圭—兼[598]—长当[611]、三京[613]、四齐[615]—(齐子、京嗣子)褒—灌[628]—钰—镶[644]—五子伯宣[656]—檀[679]—旺[697]—机[734]—感[762]—蓝[800]—青[835]—伉[860]侍仲[864]俯伟伸—(仲子)崇[890]。”
                            据作者介绍,此世系简表,源自《江州义门陈氏大成宗谱》湖北天门分卷。中括号内数字是作者加注的公元纪年,原文则是帝王纪年,如“崇[890]”原文应为“崇公生于唐昭宗大顺元年庚戍岁某月某日”,且源于明清古谱。那么,当年“奉文改谱”者在“例禁煌煌,操之必审”的高压形势下,编撰如此怪诞不经的世系,意欲向读者和后人传递何种信息呢?笔者初步分析,认为有四个:
                            一、名为显祖撰写生年卒岁,实为揭露“伯宣孙旺”世系混乱。《简表》中,一世“叔明[555]”至十一世“伯宣[656]”,共有101年,间隔10代,代均10.1年,其中六世“齐[615]”至八世“灌[628]”,只有13年,却间隔2代,代均6.5年。这样,就把混乱的世次问题暴露无遗,所传代数特别多、所历年数特别少的假象,令人一眼即可识破。
                            二、明写世系世次,暗示真实年代。《简表》中,十一世“伯宣[656]”至十九世“崇[890]”,共234年,间隔8代,代均29.25年。这样一来,既反衬出伯宣之前的世次虚假,又告诉人们,这就是义门前期世系的真实代均年数。依《庐山志》伯宣生于824年的记载,上距叔明生年共有269年,按代均29.25年折算,排行老五的伯宣则为第十世,即是叔明公的十世孙。《宋史?陈兢传》言“灌孙伯宣”,而伯宣之父是镶公,自然无“钰”一代。
                            三、故意以父卒年错作其子生年,期图保留显祖的真实生卒之年。《简表》中言崇公生年890年,即大顺元年,可是“同谱他处又推翻了上述生年,如言崇公于昭宗龙纪元年己酉(889)接伉为第三任家长,于大顺元年(890)立家法即是。”联系到《宋史?陈兢传》云伯宣“大顺初(890)卒”,无疑告诉人们,大顺元年是伯宣公的卒年,而非崇公生年;是“伯宣子崇”,而非“九世孙崇”。宗谱载伯宣公寿六十六,依此上推其生年,正与《庐山志》相符。既然崇公生年确为其父伯宣卒年,那么,其他父子是不是相同呢?试拟旺公支下几人的卒年:即“伉[860]”则为青公卒年;“青[835]”则为蓝公卒年;“蓝[800]”则为感公卒年;“感[762]”则为旺公卒年。此处为何没有机公卒年呢?可能是的“混二为一”造成“整体错位”的结合部,如将机公的写出,其间隔时间太短,影响了真实代均年数,或是机公卒年在前,旺公卒年在后。再与笔者《义门显祖生卒年考》的考证情况结合起来,他们的生卒寿则如下:旺公(679—762)寿83岁(足岁,下同);感公(734—800)寿66岁;蓝公(759—835)寿76岁;伯宣(824—890)寿66岁。其中,旺公生年与“檀[679]”吻合。笔者原考证旺公为680年,是按虚岁推算的,若按实岁折算,自然也与“檀[679]”一致。再者,感公生年又与“机[734]”吻合。诸如此类现象,大概不可用“偶然巧合”一语来解释。即使“偶然”现象,也寓含着“必然”因素。?
                            四、以“混为一支”紊乱世次,从反面证实“异流同源”、“合族同处”。既然“伯宣孙旺”说荒诞无稽,那么,“伯宣子崇”说就是准确无疑了,这就说明义门家族是多元结构,起码有两支,即由崇公而上,伯宣、镶、灌、褒、京、兼为一支;自旺公而下,机、感、蓝、青、伉、忻等为一支。两支世次对应:兼、旺同世;机、京同世;伯宣、伉同世;崇、忻同世,余者类推。故有“崇继伉为第三任家长”一说,从而证实“江州一族,异流同源”,“自伯宣居德安,合族同处”。
                            由上述可见,明清时期,德化(今九江县)51庄“奉文改谱”者其用心何等良苦。他们对官府“例禁煌煌,操之必审”的作法,极为不满,但在官员直接插手干预的高压下,又不得不违心地“奉宪饬改”。对其危害的认识也非常清楚:“叠经削其中字句,模糊茫然莫辨,倘若依旧葫芦不举,将后之子孙其不视为亥豕鲁鱼也!”因而他们没有束手“不举”,而是千方百计地曲笔救谱。研读《九江义门陈氏宗谱》载30余篇序文,其“曲笔救谱”的方法,
                          尚可略见一斑, 前述“暴露矛盾,暗藏玄机”属第一种,继而还有:
                          第二种,巧留标识,指点迷津。《明嘉靖甲寅年(1554)重修宗谱》卷首,载《宋咸平壬寅岁(1002)原序》(义门记),其文注曰:“按:此序文久载志乘,兹因奉文改谱,呈明将繁者删之,间与府志不同,阅者详之。”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三点:①此序文已被删改,不可盲目轻信;②《九江府志》上载有原文,暗示人们前去查阅;③阅读本谱要特别细心,注意掌握“曲笔救谱”的方法。现查清代同治版《九江府志卷三十八?人物?孝友》之载,果然与该谱不同,却与《宋史》、《南唐书》相符。虽然“按语”讲得隐晦曲折一些,而该谱《凡例》之言则直接了当:“斯谱重表扬也,故公(指伯宣)移先之”。“至伯宣则以初祖称”。“信固存矣,疑亦仍旧”。言“信固存矣”是套话:讲“疑亦仍旧”是真言。
                            第三种:此虚彼实,明伪暗真。为了将义门的真实世系保存下来,且能流传下去,被迫玩起了“两面手法”。上虚下实,此假彼真。如对义门家族内部结构问题,在一部分谱序中,按“伯宣孙旺”观点,来撰写,旺、宣二人同序俱列,应付官府审查。又在一部分谱序中,各云其一,言旺公及其支内人者,不言伯宣,言伯宣及其支内人者,不言旺公。以此表明,旺、宣二人不同支系。如明嘉靖甲寅谱中,《德化宗人具联宗辨》载:“伯宣自唐开元年间从闽隐居太平宫,其后孙旺徒居德安县常乐里”。而原序开篇即云:“江州有义门陈氏者,厥族始于唐,蔓于宋,历七百余年,代有贤士,曰旺、曰崇、曰衮、曰逵、曰兢、曰肱、曰袭、曰旭,相习传沿,克笃行义,万指同食”。通篇不提伯宣。然《九江府表彰陈氏遗址序》却云,“陈宜都王叔明九世孙陈伯宣,始自闽未隐庐山北圣治峰之阴……其后裔乃徒居德安县常乐里……有讳崇者始订家法”。通篇不提旺公。此后历届谱序俱是如此。
                            第四种,前伪后真,以矛攻盾。《九江义门陈氏宗谱》选载的30余篇序文,有一个显著特点,即相互矛盾,就是同一谱中,也前后不符,自相矛盾。诸如此类矛盾内容载于同部谱中,是“奉文改谱”者精心安排的,这是对删改的“伯宣孙旺”世系,进行粗象肯定,具体否定的典型手法。如戊申(1788)谱序云伯宣“其孙旺居德安太平乡,九世孙崇为江州长史”。同年火巷庄谱序则云:“伯宣来徒江州,越三世,以义闻于上”而得旌。此言与《宋史》、《南唐书》相符,即“伯宣子崇,崇子衮。”升元初(937年)衮为家长,敕立义门。若依“伯宣子檀。檀子旺”的世次,“越三世”,如何能以义闻于上而得旌。湖北江陵《义门陈氏族谱》先在《族史》中言,伉公生于唐懿宗咸通元年(860),仲公生于咸通五年(864),崇为仲公之子。后在《大事表》中则言:“唐昭宗龙纪元年已酉(889年)时陈崇为家长,建东皋书堂及东佳书院”。现考证,陈崇此年任家长的事迹属实,那么,前述伉、仲二公虚假生年的面纱,则被撕开,以矛攻盾,而收到了去伪存真的效果。
                            上述意见,仅是笔者一孔之见。明清时期,“奉文改谱”者的“曲笔救谱”方法, 远远不止四种, 有待我们深入探索。如果陈志刚宗亲,
                          能将《世系简表》的原版原文在网上披露,可能研究的成果更大, 效果更好。


                          IP属地:江苏148楼2019-06-12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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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陈兢传》与《唐表》之辨证
                            《宋史·陈兢传》(简称《宋传》)和《唐书·宰相世系表》(简称《唐表》)俱为义门世系及其历史渊源的重要史籍。只要我们坚持历史唯物史观,科学地全面地甄别两者的异同,充分认识相互承接的关系,对于义门陈文史的考证与研究,甚为有益。
                            一、《唐表》与《唐书·陈京传》及《陈京行状》
                            《唐表》是义门前期世系及其历史渊源的专述,也是为唐代陈兼、陈京“父子两秘监”撰立家世。若为“楚相”陈轸而撰,不一定会写到陈兼这个宗支上来,何况还有“汉相”陈平诸人呢?从《唐表》所列义门前期世系有误来看,编修者不完全是“失察”,主要是掌握原始资料甚少,仅依据柳宗元《唐故秘书少监陈公行状》(简称《陈京行状》),现将两者对照即明。《唐表》载:“叔明,字子昭,隋鸿胪少卿;某,会稽郡司马;某,晋陵郡司功参军;兼,右补阙,翰林学士。”而《陈公行状》篇首即云:“五代祖某,宜都王;曾祖某,会稽郡司马;祖某皇,晋陵郡司功参军;父某皇,右补阙,翰林学士;某州某县某乡某里陈京年若干状。”可见《唐表》只补上“叔明”、“兼”两个人名。再联系到柳文末语:“宗元,故集贤吏也,得公之遗事于其家。书而授公之友,以志公之墓。”陈京墓碑上的铭文,绝不会有此“某”字。可见此文是初稿,文中数处“某”字,皆为预留空白,交付给陈京生前之友带到陈家,由其家人填补,以免出错。也说明此文来自于《柳宗元全集》,而非陈氏谱牒。
                            《唐表》后格载:“京,字庆复,秘书少监;褒,以从子继,盐官令;瓘,高安丞;伯宣,著作郎;旺,字野王;机。”此是依据传言而成,但传言有误。只要与《唐书·陈京传》(简称《唐传》)对比便知。《唐传》载其世系为:“陈京,字庆复,陈宜都王叔明五世孙。父兼,为右补阙,翰林学士……京无子,以从子褒为嗣,褒孙伯宣,辞著作佐郎不拜。”可见《唐传》撰修者相当谨慎,未曾轻易地将旺、机父子录入传中。如果依据确凿,足可证实“旺”为伯宣之子,焉有不写之理?何况执笔者俱为《唐书》撰修成员,且“表”、“传”同载一书。由此证实,《唐表》所载义门前期世系依据不足,确有错漏。
                            二、《宋传》与《唐表》及《马总传》
                            《宋传》之所以成为考证义门世系的可靠史典,缘于其是《唐表》之续,且对前者予以修正和完善。其修正之处有四:改“叔明四世孙兼”,正为“叔明五世孙兼”;改“褒孙伯宣”,正为“褒生灌”、“灌孙伯宣”;改“伯宣子旺”,正为“伯宣子崇”;改“义门一个支系”,正为“义门两个支系”。前三处修正,显而易见,后一处修正,尚需详述。义门本是兼公、旺公两友后人“合族同处”,《唐表》却混为一支了。《宋传》修正这个问题的手法相当高明,仅三次使用一个“从”字,就把义门两个支系表述出来了,更加充分展示义门的孝义风貌。《宋传》前云:叔明五世孙兼。兼生京,“无子,以从子褒为嗣”。此一“从”也。褒是何人所生,现有两说。一依《陈京行状》,“以仲兄前大理评事苌次子褒为后”,一依湖北武穴陈殿荣《江州义门陈世次初考》,“陈旺次子棋,生子褒,出继京为嗣”。对两说虽不敢妄断,但均应视为“从子”。因京与棋不同支系,京与苌虽属同胞,但苌的子孙不属义门人。《宋传》继云:褒生灌,灌孙伯宣,伯宣子崇,崇子衮,衮子昉,昉弟之子鸿,兢即鸿之弟。其实鸿是兢的堂兄,不仅不称兢为“从弟”,反而直呼为“弟”,表明二人同属兼公支后人。接着笔锋一转:“后兢死,其从父弟旭每岁止贷粟之半”,“旭卒,弟蕴主家事”,“蕴卒,弟泰主之,泰弟度”。此二“从”也。只所以称陈旭四人为“从父弟”,因为他们都是旺公支后人。陈旭是俛公玄孙,陈蕴是伟公玄孙,陈泰、陈度是伸公玄孙。文末笔锋复转:“从子延赏、可”。此三“从”也。为何“延赏、可”是陈泰的“从子”呢?因延赏、承可俱为兼公支后人,伯宣公耳孙。如若不然,何必“从”“之”?
                            《宋传》对《唐表》的完善有三:一在义门世次上。《唐表》言陈兼为第四世,伯宣为八世。《宋传》依据义门世谱补之,则陈兼为第五世,伯宣为第十世,陈兢、陈泰等为第十四世,延赏、可为叔明十五世孙。二在义门世系上。《唐表》虽然记述上了义门前期世系,但义门世系自何世何祖始,却未标明。而《宋传》将起止世次和内部支系,十分巧妙地表述清楚。开篇即云:“陈兢,江州德安人,陈宜都王叔明之后”,点明义门世系自叔明始。文中用三个“从”字,交代了义门内部两个支系。文末“蕴卒、弟泰主之。泰弟度”,说明义门世系至“泰弟度”这辈人为止。“从子延赏、可”同辈人为各自分庄之始祖。尽管他们生于义门、长于义门,其中有人亦作古义门,但在世系划分上已不属义门世系,列《分庄名录》以别之。三在义门事迹上。《宋传》以义门显祖和家长为主线,将义门的盛事殊荣,按时间顺序一并表述,使义门“始于唐、盛于宋”的三百多年的发展历程载于史册,不可不谓“空前绝后”。
                            《宋传》和《唐表》一样,亦有“微瑕”,即“灌孙伯宣,避难泉州,与马总善”一语,经考证,此说与马总传记不符。据《唐书.马总传》、《资治通鉴·唐纪》、《唐刺史考》载马总事迹:唐贞元十六年(800)贬泉州别驾,元和初(866)迁虔州(今赣州南康)刺史;长庆二年(822)入为户部尚书,三年(823)卒。此年伯宣尚未出世。《九江谱》载《旌门记》亦云:“瓖避难泉州仙游县,生伯宣”。可见“与马总善”者,非伯宣本人,而是其父陈瓖。因《宋传》未言及陈瓖,故言伯宣“与马总善”权作交代。至于有谱言:“伯宣与马总善,总移官南康,遂偕游庐山,悦其地圣治峰而家焉”。乃是传言有误,不足为据。
                            三、《宋传》与《陈氏书堂记》及《义门记》
                            北宋上、中叶,义门鼎盛,“族大而繁,德盛而光”,名满朝野,声播海内。大量的义门事迹,在诏书敕令、疏表文牒、诗文词联中屡见不鲜,义门的家法、世谱和累朝事迹俱载之于籍,藏之于馆,传之于世。所以,史官撰修的《宋传》,内容详实,文字精练。这样的经典史传,其真实性、权威性,远远高于民间谱牒,唯《陈氏书堂记》尚可媲美。该记是由五代入宋为官的徐锴所撰,是记载义门世系与事迹的早期文献。其文曰:“其先盖陈宜都王叔明之后,曰兼,为秘书少监;生京,给事中;以从子褒为嗣,至盐官令;生瓘,至高安县丞;其孙避难泉州之仙游;生伯宣,注《史记》,今行于世……,大顺中,崇为江州长史;乾宁中,崇弟勋为蒲圻令;次弟玫,本县令……勋从子衮,本州曹掾”。作者用词精妙,在伯宣之后,不再用“生崇”、“其子”类语,直写“大顺中,崇为江州长史”既巧妙地点明了伯宣与陈崇的父子关系,又恰当地突出了陈崇在义门史上的重要作用。当然,这种曲笔写法,有些隐晦,《宋传》就直书为“伯宣子崇”、“崇子衮”了,略去勋、玫二名。可见《陈氏书堂记》对《宋传》影响之深。
                            《义门记》(又名义门碑)是记述义门的又一名文,文彩飞扬,“甚有古风”。由享誉“史笔文华,著声三朝”的胡旦所撰,时值宋咸平五年(1002),比《陈氏书堂记》晚34年。作者“因访名家,得诣陈氏,览世谱,阅家法,询事实,俱知其状,因为之记”所写的义门世次,应比《陈氏书堂记》更加准确。然观诸谱所载《义门记》,其世次整体错位。究其原因,现行版本,不是胡旦原文!南宋中书舍人周必大曾言《义门碑》:“中经兵火,得贤宰吕仁甫(即吕广)表而出之,又可传远。予恐拓本颇难,为刻版付陈氏裔孙达善,使以携归”。后来发现此版有错,周必大亦言“疑后来碑误”。《德安县志》、《宿松谱》均言:“抑碑经火后,木版错误,有如同益公(周必大被封益国公)所云。”德安陈月海先生亦言:“义门碑历尽兵燹数竖数毁……传至今日的《义门记》,彼此互异,内容多寡不同,且多与史书方志不符。”就是这个“木版错误”的版本,也被九江《明嘉靖甲寅重修谱》改得面目全非。篇名被改为《宋咸平壬寅岁原序》,内容改得“与府志不同”,以致义门世次紊乱至极。因此证实,自明清以来,广为流传的《义门记》不是胡旦原作,应以《宋传》正之。
                            四、《宋传》与《续资治通鉴长编》及《方志》
                            《宋传》言:“昉家十三世同居,长幼七百口。”全句意为:第十三世陈昉为家长的义门陈家,男女老少七百人聚居同炊。然持“伯宣孙旺”观点者,却曲解为:“自伯宣起至陈昉曾孙辈,已有13代人同居”。出此言者,忽视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陈昉的家长任期自南唐升元三年(938)至宋开宝六年(973),而开宝六年上距伯宣生年唐长庆四年(824)只有149年,149年时间内伯宣如何能传十三世孙?二是《宋传》记述的义门代表人物,上自叔明,下至延赏、可,何曾言及延赏的子、侄一辈?
                            《续资治通鉴长编》(简称《长编》)中。亦有与《宋传》相同的记述,《长编·卷三十一》载:“江州言德安县民陈兢十四世同居,老幼千二百余口。”《长编·卷四十》载:“旭家长幼千余口。”因兢、旭同辈,故省“十四世同居”语。陈泰《回义门累朝事迹状》亦可佐证。该文引江南西路转运使张齐贤奏言:“陈鸿家自来积善,孝悌相承,义聚一十四代。”鸿乃兢、旭之兄,且“世”、“代”二字意同,都是表明这几位家长为第十四世。就是持“伯宣孙旺”观点的宗谱,如湖北天门《月光垸谱》言“十五世同居”,“十六世同居”,俱指家长的世次,未曾言及家庭成员的代数。《长编·卷一百一》又载:“江州民陈蕴,聚居二百年,食口二千。”此述更详,还交代了义门聚居的年数。“二百年”是概数,意为“约二百年”。记述此语的时间是宋天圣元年(1023),上溯“二百年”,即为唐长庆末至太和初(824-827年),这个时期,正是青公六子相继成年,婚娶生育之时,一家二、三十口合爨聚同居,聚而不分。对此,陈雁南《东佳书院的沿革》一文述之甚详:“唐太和间(827-835年),陈氏昆云渐众,仍合爨同居,“击鼓传餐”,过着原始共产生活。”此时的伯宣,正值少年,远在泉州仙游,尚与“聚居二百年”无关。至于“自伯宣居德安,合族同处”,那是此后四十多年的事情。
                            国史有此之载,府县又何志之?《九江府志·人物·孝友》载:“陈崇,伯宣子。自伯宣居德安,合族同处。崇江州长史……。陈昉,崇之孙,江州司户衮之子,试奉礼郎。昉家十三世同居,长幼七百口。”《庐山志·太平宫·山川胜迹》载:“然陈氏家谱,陈宜都王五世孙兼,唐玄宗时仕为秘书少监。兼子京,德宗时亦为秘书少监。京无子,以族子褒为嗣。褒子瓘,瓘之子避仇徙居仙游而生伯宣,计其生,当在敬、穆之间(824年)。”《德安县志·人物·寓贤》载陈伯宣、陈昉、陈旭等人传记,俱以《宋传》为据,内容与措词相同,俨如翻版。可见《宋传》和《长编》及府县之志所载义门世次一致,内容相同,都是以陈兼一支为主体,以义门家长为主线,自上而下地记述义门世次与事迹。
                            考述至此,即可作结:《宋传》是《唐表》的续篇,并对《唐表》之误,据实正之。《九江府志》、《德安县志》早以从史。然传者至今日的《义门记》,由于“木板错误”,应当彻底纠正过来,恢复义门世次的历史原貌。


                            IP属地:江苏149楼2019-06-12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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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九江府志》看义门陈世系
                              在明嘉靖之前的德化(今九江县)旧谱,因《义门碑》“抑碑经火后,本版错误”①,“殊多错简”②。嘉靖三十二年(1554),德化51庄联修宗谱时,又因“奉文改谱”③,将伯宣“公移先之”④,不仅“疑以仍旧”⑤,更是“统系不明,尊卑莫辨,伦常颠倒,破碎支离,是诚为有谱不如无谱矣”⑥。此后各庄修谱,对此虽进行过考辨,但均因历史条件所限,未能解决根本问题。然而《九江府志》(清同治十三年甲戌版,以下简称《府志》),早已依史正之。在13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研读此府志,如航海之见灯塔,为义门陈史研究者明确了方向,免走弯路。《府志》对江州义门陈的世系与世次,以及所传代数,均有准确的记述,现择要而录之:
                              “其先盖陈宜都王叔明之后曰兼,为秘书少监;生京,给事中;以从子褒为嗣,至盐官令;生瓘,至高安县丞;其孙避难泉州之仙游;生伯宣,注《史记》”,今行于世……大顺中(890-891),崇为江州长史;崇弟勋,为蒲圻令;次弟玫,本县令。……勋从子衮,本州曹掾。”(《卷四十九·艺文·宋文》载徐锴撰《陈氏书堂记》)
                              “余按史,陈有伯宣者,游庐山乐之,卜居焉。子崇为江州长史。” (《卷四十九·艺文·国朝》载文德翼撰《江州义门陈氏族谱序》)
                              “陈崇,伯宣子。自伯宣居德安,合族共处。……僖宗时(884年)尝诏旌其门;南唐又为立义门,免其徭役。”(《卷三十八·人物·孝友》)
                              “义门遗迹……唐开元间(713—741)置庄,籍于县太平乡常乐里。自是家族益盛,聚居三千七百余口。” (《卷七·地理·古迹·德安》)
                              依据《府志》上述记载,完全证实了义门陈氏的三个史事:一是陈伯宣、陈崇是父子关系,从而否定了“伯宣子檀孙旺”和“伯宣九世孙崇”两种说法,也证明了陈崇非陈仲之子,乃是其侄。
                              二是义门陈家族由兼、旺两个主体支系组合而成。按照“伯宣子崇”的史实,由下而上溯,兼公支系的世次为:兼—京—褒—瓘—镶—伯宣—崇。再按“仲之侄崇”的史实,由下而上溯,旺公支系的世次为:旺(与兼公同辈)—机—感—蓝—青—仲(与伯宣同辈)。
                              三是陈旺自唐玄宗开元十九年(731)于德安县太平乡常乐里置庄,140余年后,陈伯宣率子陈崇迁居德安,与陈伉六兄弟合族同处。至唐僖宗中和四年(884)“旌其门”。此年,第二届家长陈伉逝世,由陈崇继任第三任家长。大顺元年(890)伯宣逝世,陈崇为治家久安,遵父之贻训,撰立《义门家法》。
                              “陈昉,崇之孙,江州司户衮之子,试奉礼部。昉家十三世同居,长幼七百口……开宝初(末),平江南,张齐贤知江州,请免其徭役。昉弟之子鸿,太平兴国七年(982),张齐贤为江州转运使,又奏免其杂科。
                              此条省志载:陆游《南唐书》列于陈褒名下,云‘十世同居’。按《宋史》称,叔明五世孙兼,兼生京,京嗣子褒,方为七世。徐锴《陈氏书堂记》亦同,安得云十世乎?且德安之迁始于伯宣,褒此时尚未至江州,又安得有义门之旌?今依《宋史》正之。
                              又按:褒为七世,褒生瓘,瓘孙伯宣,伯宣子崇,崇生衮,衮生昉,与史所称“十三世”适相符。而瓘之子名独不著,何也?至胡秘监《义门记》,世次与此不合。但既云衮五次长,昉六次长,又云‘衮、昉皆兄弟,合为一世’,有(两)说已自相矛盾矣。抑碑经火后,本版错误,有如周益公所云。”
                              (《卷三十八·人物·孝友》)
                              陈兢,鸿之弟也。淳化元年(990),知州康戬上言,兢家常苦食不足。诏本州每岁贷粟二千石。 (《卷三十八·人物·孝友》)
                              陈旭,兢从父弟,每岁止受贷粟之半……大中祥符四年(1011),以旭为江州助教。旭卒,弟蕴主家事。天圣元年(1023),又以蕴继为助教。蕴卒,弟泰主之,泰弟度,太子中舍致仕。从子延赏、可,并举进士,延赏职方员外郎。”(《卷三十八·人物·孝友》)
                              “陈度,字叔宪。……年五十,景德三年(1006),始登进士,历温州司理,洪州靖安县令,有惠声……终太子中舍。” (《卷三十八·人物·孝友》)
                              根据《府志》上述记载,结合《义门陈文史考》及《义门记》中相关内容,可以证实义门陈氏的“同源异流”世系与世次,以及历届家长情况。
                              “同源”四世:1世叔明;2世志高;3世才;4世蕴珪。
                              “异流”两支:
                              第一支:5世兼;6世京;7世褒;8世瓘;9世镶;10世伯宣;11世崇(三届家长);12世让、衮(四届、五届家长)
                              ;13世和、昉(六届家长)、曜、良、税;14世易、衍、鸿(七届家长)、逵(八届家长)、兢(九届家长),袭(十一届家长);15世承可,继承,才升,公迁,延赏等领衔拈阄分庄。
                              第二支:5世旺;6世机;7世感;8世蓝;9世青(首届家长,谱称显祖);10世伉(二届家长)、俛、伟、伸等6人;11世沂,玫,的、奇,克思、克政;12世绍,谦,绣、达,顺,建;13世陀、饬,白、俦,玘,训;14世蜕、肱(十届家长)、旭(十二届家长)、蕴(十三届家长)、泰(十四届家长)、度等;15世彦成、继通、继宣、继守、知悦、延琉等领衔拈阄分庄。
                              《府志》有关义门陈世系之载,与《宋史》、《庐山志》、《德安县志》完全相符,亦与义门家长陈泰《回义门累朝义迹状》甚为吻合。这样一个由国史、方志、谱文共同证实的义门世系,应当作为可靠依据,以修正旧谱之舛误,保证新谱之准确。这是义门陈氏极其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万万不可弃之不顾。
                              说明:中蓝体字为《九江府志》原文。
                              注:①《九江府志》卷三十八《人物·孝友·陈昉》按语。②、④、⑤《九江义门陈氏宗谱》载《明嘉靖甲寅岁重修宗谱凡例》。③《九江义门陈氏宗谱》载《宋咸平壬寅岁原序》按语。⑥陈琢主编《江州义门陈氏历史资料简编》。


                              IP属地:江苏150楼2019-06-12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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