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吧 关注:184,987贴子:19,580,381

衙役:想找个人当差。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楼2010-05-06 22:14回复

    衙役就是当差的........


    IP属地:上海2楼2010-05-06 22:16
    回复
      待遇从优……


      IP属地:河北3楼2010-05-06 22:16
      回复
        击鼓没?


        4楼2010-05-06 22:17
        回复
          回复:3楼
          四金的有?
          管饭的没?
          休假的有?
          产假的没?


          IP属地:上海5楼2010-05-06 22:20
          回复


            IP属地:河北6楼2010-05-06 22:20
            回复
              网哥的帖,怎么也得顶一下


              IP属地:云南7楼2010-05-06 22:24
              回复
                是找个当差的,还是找个人去当差,呵呵


                9楼2010-05-06 22:41
                回复
                  九把刀作品集·楼下的房客 作者:九把刀 
                   
                    
                     
                    
                  作者自序 
                  --------------------------------------------------------------------------------
                    这份作者导读很危险。
                    曾经在书上看过一句话,摊开历史,人类几千年来的活动毋宁是一部战争记录,和平的年份加起来不过十七载,还不包括零星、旋即被敉平、来不及被记录的部份。战争可以夺取一个国家的心智,操控几亿人的生存哲学,是一种集体控制后的失控爆发,也可能是精心设计的恐怖冲突。
                    战争的开启、过程与结束永远都是多元结构性的,如果说“某某人发动了这场战争”,无疑抬举了个人在结构中的重要性,诸多历史、利益因素都在背后催动了无数个人的决策,运作战争的每个环节。
                    如果说战争是人类集体的黑暗面,而犯罪,才是个人主义的高度展现。
                    为什么说是个人主义,而不是从“邪恶”说起?
                    愿意犯罪的人,是相信自己大过其他人的,相信到愿意冒着牺牲自己的风险也要破坏他人的幸福,例如相信自己可以带给女友真正的快乐,所以不惜将女友的四肢砍下囚禁在随身背包里;也可以说为了遂行自我意志,无论有多少阻碍都愿意勤劳铲平,例如为了使自己成为全世界百米速度第一的选手,不惜在比赛前一晚将排名优于自己的选手全都杀死。只要个人主义飙升到极致都会产生疯狂,做出可怕的决断。做的好,我们赞他一声英雄,弄得不好,于是有了恶魔的称谓。
                    在每一种时空条件下都会被认为“喂!你够了吧!”的犯罪,我想才具有邪恶的素质。
                    矛盾的是,德国社会学家Weber认为手段与目的必须连结才能称之合理性行为,要犯一件邪恶的罪照理应当找个邪恶的动机,配合邪恶的手段才能完竟。但具备邪恶素质的犯罪,往往都找不到邪恶的理由。
                    我就有个这样的朋友。他常常在高速公路上将窗户拉下,偷偷朝着前面的车轮乱开枪,问他是不是被超车不爽,他说不是,只是单纯地想知道“如果那个轮胎破掉,车子会冲向右边还是左边?”这问题的答案。他不是混黑道的,问他干嘛弄一把枪,他说他也只是想知道“如果像我这样的人有了一把枪,会做出什么事?”,于是他就想办法买了一把。他平常做人其实不坏,跟他吃饭都是他主动请客,好相处,可我还是觉得他邪恶。
                    就是这么回事,无端启动的恶念最叫人惊惧,根本无从防范、即使作好准备也阻止不了恶念将自己踩趴,也因为看不清恶念启动的机制究竟为何,如何分析也猜想不透,只好本能地崩溃。
                    这也是香港、韩国、台湾的鬼电影远远没有日本的鬼电影恐怖的原因。
                    我们惯常了因果论,鬼怪会作祟不外报仇或乞求帮助,所以我们仗着“平时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护体,仿佛一切都因心安理得而稳当起来。但日本电影的鬼都很没品。租错了录影带,七夜怪谈里的贞子就会跨出电视惩罚你;接错了鬼来电,即使不想也会听见自己死时的惨叫;住错了房子,伽椰子跟秀雄就会躲在你的棉被吓你。
                    这就是邪恶。莫名其妙缠上,挥之不去的梦靥。
                    打开此书。
                    犯罪不再是模仿后的再生产,而是奇艳的邪恶创意。 
                   
                  --------------------------------------------------------------------------------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IP属地:河北10楼2010-05-06 22:41
                  回复
                    九把刀作品集·楼下的房客 作者:九把刀 
                     
                      
                       
                      
                    楔子 
                    --------------------------------------------------------------------------------
                      有人说,真实的人性只存在于一个人独处时。
                      在没有人看见的角落里,一个人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才是他真正的本性。
                      比如说,一个在学校表现优秀的小学生,如果下课后偷偷在铁轨上排石,那么他其实是个坏孩子。
                      又比如说,一个常常在街上痛扁老人的小流氓,如果私底下总记得买几个肉包子喂野狗吃,那么他到底还是个好人。
                      我无法同意。
                      如果真实的人性真的只存在于独处时的自我,那么,这种永远不会表露在别人面前的自己,怎么会是真实存在的呢?难道真实只需要自己同意就可以任性地存在吗?
                      前些日子,我总觉得真实的自己是需要别人同意的。
                      有部在台湾被禁演的日本电影叫“大逃杀”,剧情大概是一群同班三年的高中生被变态的军方拘禁在一个荒岛上,分配武器后,被迫互相残杀到仅剩一人为止,唯一的生存者方可离开岛上,要不,三天的期限一到,所有装置在众人脖子上的颈环就会一齐爆炸。
                      可以想见的,这群平日交好的朋友开始残杀彼此,刀来枪去的杀得一塌糊涂,我想,看到最后谁都会同意,真实的人性存在于人与人的互动里。当别人拿枪指着你的脸,你一刀砍将过去,另一个人又冲出来向你们扔一颗手榴弹,大家就这么激烈地相互印证对方真实的人性,倒下的弱者绝不会承认对方是个好人。
                      这个时候谁来管你私下一个人的时候是不是个乖宝宝,因为威胁到我生命的可是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的你。
                      所以说,一个人真实的自己是不是存在于独处的时刻并不是重点,而应该说,一个人无论如何都需要独处,因为独处可以释放一个人不想在其他人面前释放的能量,不管是好的能量或是坏的能量。每个人总有一些不想让别人参与的时刻,例如用嘴巴自丨慰,例如趴在马桶前研究昨天忘记冲掉的大便,例如穿着老婆的内衣在沙发上浓妆艳抹开演唱会等等,但如果硬是指称一个人私底下的自己才是真正的他,恐怕谁也不会服气。
                      独处只不过是想喘一口气,让自己在跟其他人互动时,可以表现的更好罢了。
                      所以后来我才明白,真实的自己根本不存在。
                      有什么样的互动,就可能会出现什么样的自己,所以人性太难以捉摸了,人到底不是由一种叫真实的东西所组成的,要不,就是常常被不同的真实所构成,或者,真实其实是一种幻觉,都是被制造出来的。
                      什么样的人制造什么样的真实。
                      像电影“大逃杀”那样的残暴互动,就别指望有光辉的人性,而像“把爱传出去”那样的温馨电影,就很难想像有坏胚子在电影胶卷里头跑来跑去。
                      太乱了。
                      有时候我连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
                      如果真的有真实的自己,应该是铁一样坚固,不应该变来变去。
                      所以人根本只是在表演一段又一段的戏,每一段戏各有不同的自己,但要说其中某一段戏是“真”某一段才是“虚应故事”,却都太虚伪太唯心了,也没有意义。
                      所以我装了针孔。 
                       
                     
                    --------------------------------------------------------------------------------


                    IP属地:河北11楼2010-05-06 22:43
                    回复
                      楼主换人了


                      12楼2010-05-06 22:44
                      回复
                        在看


                        18楼2010-05-06 22:47
                        回复
                          九把刀作品集·楼下的房客 作者:九把刀 
                           
                            
                             
                            
                          第四章 观众?还是投手? 
                          --------------------------------------------------------------------------------
                            我在一楼楼梯口转角的公布栏,贴上一张启示。
                            “大家好,住得还习惯吗?我今天不见了一串钥匙,那串钥匙是大家钥匙的备份,我这边没有多打第二份,所以请捡到的人放在客厅桌上,或拿到我房间给我,谢谢。PS:为了防止大家也弄丢自己的钥匙,到时候谁也打不开房间的情况,请每个人将钥匙多打一份给我,否则被锁在门外时须自费请锁匠开门换锁。房东启。”
                            我冷笑,这样一来,颖如即使当时怀疑房间里有人鬼鬼祟祟,也不会猜到我头上。
                            而是捡到那串所有人房门钥匙的“潜入者”。
                            至于谁是潜入者?
                            不是我,也不是嫁祸给不存在的人。
                            “给你。”
                            我将旧的钥匙串放在老张门口的鞋子里,故意只露出一小截金属以免显得太刻意。
                            你猜得对,我当然重打了一份钥匙,刚刚从麦当劳出来后,随即去请五金行打的。
                            为什么选老张?老张是我心中的最佳人选,他一定想都没想过能够拥有这栋楼最高的权力、与我平行的权力。
                            而这正是偷窥成癖的他,所追求的两个超能力。
                            Peeping Power。
                            Invasive Ability。
                            我看着走廊上的针孔画面,老张在穿鞋的时候发现这个神秘的礼物。
                            “你不会还给我的,你不会还给我的。”我不断念着,看着老张紧张地走进房间,看着钥匙串皱着眉头。
                            但他的嘴角扬起的角度很邪恶。
                            “收下吧,然后展开你的探险。”我说。
                            老张打开抽屉,将钥匙放在里面,然后振臂轻喝了一声。
                            很好。
                            我一边替老张高兴,一边替被绑在椅子上的陌生男子感到悲哀。
                            他已经连续吃了三天的安眠药,每三、四个小时就被颖如喂药一次,而颖如睡前则会给更多的份量。
                            更多,但不至于太过量。虽然我看不出颖如是怎么拿捏的。
                            “就算不昏死,也干丨死你了。”我看着萤幕。
                            那男人最后一次失禁已经是27个小时以前的事,但他除了一点点和着安眠药进肚的水以外,什么也没喝。如果强灌昏迷的人液体,液体多半会流进气管而不是食道,只有死的更快。但爽快多了。
                            颖如当然也知道。
                            但我说过了,犯罪除了是一种高深的心理状态,也是一种专业。


                          IP属地:河北26楼2010-05-06 22:54
                          回复

                              “有种就潜进去插丨死她啊?或是躲在衣柜里看她被丨插啊?”我在心里碎碎念着,老张这个人目前真是软脚虾一只。
                              我看着报纸,将所有的新闻都看过一遍,两个多小时过去了,刚射精完的疲惫让我想打个盹。
                              但我不能睡着,因为我也想打扰一下那颗炸丨弹。
                              颖如出去那么久了,已经超过一般买东西、买书的时间,她到底去买什么东西?去干什么?
                              总之,我想反击。
                              别以为只有你可以吓人而已。
                              我干等着颖如回来,想同她说几句话吓死她,一直却等不到颖如。
                              “难道颖如逃跑了?不再回来了?”我多疑起来,但心中的遗憾感竟大过于担心。
                              也许我很期待颖如会变出什么新把戏似的?
                              我抬起头看时钟,十一点半。
                              “这么晚?”我心道。
                              此时,升降梯传来喀拉、喀拉的声音。
                              我猛然醒觉,却已来不及修正自己愚蠢的行为。
                              真笨!颖如要是从屋子后的升降梯上楼,我怎么会遇得上颖如?而且……
                              “颖如一定还带着另一个人!”我大惊,赶紧快跑上楼。
                              颖如只有一个人的时候,从来不曾使用过升降梯,而且她晚上出门前将那昏迷的男人丢到浴室的马桶上,可见她一定还在打什么坏主意!
                              我听着升降梯转动的声音,后悔莫及地跑到房间里,打开电视。
                              走廊。
                              颖如打开房门,身后跟着一个满脸稚气的男子,看他穿衣服的样子铁定是个未满二十岁的小滑头。
                              他笑得很开心,以为今天是他跨破处丨男的黄金之夜。
                              “白丨痴。”我竟然忍不住笑出来。
                              接下来,又是同样的剧本。
                              咖啡还是水。
                              说说自己。
                              颖如接过笨男孩的杯子。
                              笨男孩晕倒。
                              五花大绑。
                              我想,有问题的不是咖啡豆,而是水,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颖如接下来想做什么。
                              颖如躺在床上看书,一本关于星座占卜的书,一看就是两个小时。
                              这让我非常不能忍受,我的好奇心已经强烈到不断地自言自语,对着萤幕乱给建议。
                              “拿出那只死老鼠塞在他的嘴巴里啊!教训教训这自以为是的小鬼!”
                              “那个蛇毒!打在小鸡鸡上!”
                              “不是听说打一小截空气在血管里就会死人的吗?试试看!让我开开眼界!”
                              “还是要玩活体解剖?让他吃多一点安眠药,边睡边死也就是了。”
                              我胡思乱想的快疯了,但颖如就是干耗着,甚至看书看到打盹,我的心情开始变得很恶劣,连陈小姐跟他男友在浴缸里做爱我都没兴趣看。


                            IP属地:河北30楼2010-05-06 22:59
                            回复

                                直到半夜两点,颖如才把书放下,我精神一振。
                                颖如首先进了浴室,冲了个热水澡,就在那坐在马桶上的男人旁冲澡,那画面之诡异令人提不起一点性丨欲,而颖如洗完澡后,披着浴巾、将针筒灌满牛奶后,连血管都不瞄准就直接插在昏厥的马桶男的大腿上,针筒一压到底,我捂着眼睛帮喊疼。
                                那男人真的很惨,我猜他发烧依旧,但颖如洗完澡后,一点也没意思帮淋湿的男人擦干,就这么让他半死不活地坐在马桶上腐烂。
                                但颖如对刚刚擒到手的小男生就温柔多了,她拿出几颗安眠药捣碎,小心翼翼地喂他吃了,接着拿出刚刚用来注射牛奶的针筒,灌入黑漆漆的酱油,端详着熟睡的男孩。
                                想些什么呢?
                                颖如抚摸着男孩的手臂,像是在寻找较明显的静脉。
                                “你真是太难猜了,打下去的话,顺序就都乱掉了啊……难道你等不及他开始脱水,就想乱打东西进去?”我看得颇有兴味,因为这次我可是相当赞成颖如快速整人的作风。我一样等不及了。
                                颖如微笑,果然将没有消毒过的针孔插丨进男孩的手臂里,让酱油慢慢渍入血管,我的嘴巴随着酱油越灌越多,张得越大。
                                “好咸啊。”我差点没笑死,虽然我并不认为血液里有这么多酱油会死掉,但一定不会有乐观的下场,光是渗透压剧烈的改变大概就足以让红血球爆炸还是萎缩的。
                                男孩睡得很死,任劳任怨地让颖如连续灌入大约三百多毫克的酱油,我想过不了几天,他也会被扔进浴室里。
                                颖如睡了。
                                我也闭上眼睛。
                                她不晓得是随性整人?抑或是早有步调不一的安排?总之我难以估计她的行为,但我已经不觉得这是一面倒的悲惨情况。
                                难以逆料,但一点都不悲惨。
                                颖如的捉摸不定,以及还有什么隐性疯狂即将暴露在我的眼前,都让我感到兴奋与好奇。
                                当然,我并不准备认输,也不会输。
                                因为我看得比她多。 
                                 
                               
                              --------------------------------------------------------------------------------


                              IP属地:河北31楼2010-05-06 22:59
                              回复